GA 1167-2014 探火管式灭火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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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灭火装置中充装的灭火剂除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及安全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标准的规定: a)干粉灭火剂应符合GB4066.1、GB4066.2和GA578的规定。 b)气体灭火剂应符合GB4396、GB18614、GB25971或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

    灭火装置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灭火装置基本参数

    按7.5规定的方法进行喷射时间试验,探火管应无破裂或损坏现象,喷射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a)直接式二氧化碳、七氟丙烷和六氟丙烷灭火装置喷射时间不应大于60s

    的方法进行喷射时间试验沥青路面标准规范范本,探火管应无破裂或损坏现象,喷射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二氧化碳、七氟丙烷和六氟丙烷灭火装置喷射时间不应大于60s;

    间接式二氧化碳灭火装置喷射时间不应大于60s,间接式七氟丙烷和六氟丙烷灭火装置喷射 时间不应大于10s,间接式干粉灭火装置喷射时间不应大于30S。

    按7.7.2规定的方法进行高温试验,灭火装置及其连接件应能正常工作,探火管不应出现断裂和脱 落现象。

    按7.10规定的方法进行振动试验,灭火装置任何部件不应产生松动、脱落和结构损坏,二氧化碳、 七氟丙烧和六氟丙烧灭火剂的净重损失量不应大于灭火剂充装量的0.125%;干粉灭火剂存容器内压 力损失不应大于充装压力的1.5%。试验后自动启动容器阀,不应出现任何故障

    6.1.8温度循环泄漏要求

    按7.11规定的方法进行温度循环泄漏试验,二氧化碳、七氟丙烷和六氟丙烧灭火剂的净重损失量 不应大于灭火剂充装量的0.125%;干粉灭火剂贮存容器内压力损失不应大于充装压力的1.5%。试验 后自动启动灭火装置,不应出现任何故障,

    6.1.9.1全没灭火性能

    6.1.9.1.1B类火灭火性

    6.1.9.1.2A类火灭火性能

    按7.12.2.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A类火灭火试验,灭火装置应在灭火剂喷射结束后30s内灭 灭明火后,继续抑制10min,开启空间通风,木垛不应复燃。

    6.1.9.2局部应用灭火性能

    按7.12.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局部应用灭火试验,二氧化碳、干粉探火管灭火装置应能在20s内 扑灭所有明火;七氟丙烷、六氟丙烷探火管灭火装置应能在10s内扑灭所有明火。灭火装置喷射结束 后,保护对象在1min内未出现复燃现象,

    6.2.1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

    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应符合GB5099和GB5100的规定。

    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应符合GB5099和GB5100的规定

    6.2.2公称工作压力

    容器的公称工作压力不应小于灭火装置的最大工作压力。

    容器的公称容积和直径应符合GB5099和G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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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器钢印标记应符合GB5099和GB5100的规定。

    探火管外表面应隔段1m设有永久性标识,至少注明:生产单位或商标、型号规格、静态动作温 产日期。

    深火管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1.5MPa。

    按7.2规定的方法进行密封性试验,试验压力为探火管的工作压力,保压时间5min,探火管应无气 泡泄漏,

    6.3.4静态动作温度

    按7.4规定的方法进行静态动作温度试验,静态动作温度值T,应不超出生产单位公布的探火管动 作温度值T。×(110%),且不应大于180℃

    6.3.5水压爆破性能

    6.3.8耐热空气老化性能

    按7.9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探火管应无

    容器阀阀体及其内部机械零件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或铜合金制造,采用其他金属材料制造的阀 耐腐蚀性能应不低于上述材质。 弹性密封垫、密封剂及相关部件应采用长期与所充装介质接触而不损坏或影响密封性能的 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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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器阀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灭火装置的最大工作

    单向阀及其内部机械零件应采用不锈钢、铜合金制造,也可以用耐腐蚀性能不低于上述材质的其 属材料制造。 弹性密封垫、密封剂及相关部件应采用长期与灭火剂接触而不损坏或变形的材料制造

    单向阀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探火管的工作压力。

    压力显示器的性能应符合GB25972一2010中5.14.2.1~5.14.2.5的要求

    管路应采用无缝管材,材质应具有耐腐蚀性能或将其内外表面做防腐镀层处理。 管件应采用耐腐蚀的金属材料制造,不应使用铸铁件。

    管路、管件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灭火装置的最大工作压力。

    对照设计图样和相关技术文件资料,目测检查样品。

    对照设计图样和相关技术文件资料,目测检查样品。

    7.2.1气压密封试验装置用气源为氮气或压缩空气,压力测量仪表的精度不低于1.6级,试验装置的气 压源应满足升压速率在使用压力范围内可调。 7.2.2检漏试验用水温度不应低于5℃。 7.2.3将被检样品进口与气压源相联,封闭样品其他出口,以不大于0.5MPa/s的升压速率缓慢升压 至试验压力。将样品浸人水中,样品至液面深度不小于0.3m,在规定的压力保持时间内检查样品泄漏 情况。

    7.3安全泄放装置动作压力试验

    .3.1安全池放装直置动作试验用设备与7.6媒破试验装 置相同,其中压力测量仪表应有瞬时记录功能, 如选用压力表应带有停针机构, 7.3.2将被检样品进口与试验装置相联,排除连接管路和样品内腔的空气后,封闭样品的所有出口 以不大于0.5MPa/s的速率缓慢升压至安 记录此时动作压力

    7.4静态动作温度试验

    7.5.1直接式灭火装置喷射时间

    试验前将灭火装置在最低使用环境温度条件下放置16h以上,按规定方式将探火管与灭火装置正 确连接,并使其处于准工作状态。探火管末端连接一可连续监视管内压力的变送器,探火管长度为生产 单位公布的灭火装置配接的最大长度。在探火管末端通过火源使其形成爆破口,自动启动灭火装置喷 射灭火剂,开始计时,当灭火剂喷射结束或喷口处压力达到0.18MPa时,停止计时,记录喷射时间。

    7.5.2间接式灭火装置喷射时间

    与灭火装置正确连接,并使其处于准工作状态。探火管、释放管长度为生产单位公布的灭火装置 最大长度,喷嘴的型号规格和数量由设计决定。在探火管末端通过火源使其形成爆破口,自动启 装置喷射灭火剂,开始计时,当灭火剂喷射终 束时,停止计时,记录喷射时间

    7.6水压爆破性能试验

    爆破试验装置用液压源应具备消除脉冲的稳压功能,压力测量仪表的精度不应低于1.6级,试验装 置的升压速率应在使用压力范围内可调。 将被检样品两端接相应规格的阀门,阀门的一端与液压强度试验装置相连,另一端阀门关闭,排除 连接管和样品腔内空气后,封闭样品所有出口,以不大于0.5MPa/s的压力速率缓慢升压,直至被检样 品爆破为止,记录试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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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1探火管高温性能

    将未经充压的探火管缠绕在直径为200mm的圆柱体上不少于3圈,然后置于80℃士2℃的高温 箱中,历时24h,检查探火管

    7.7.2灭火装置高温性能试验

    将灭火装置置于最高使用环境温度试验箱中,灭火装置配接的探火管为最大长度,并使探火管与容 器阀处于连通状态,保持24h,取出后立即自动启动灭火装置,检查并记录灭火装置及探火管的动作 情况。

    7.9耐热空气老化性能

    按GB25972一2010中6.24规定的方法进行耐热空气老化性能试验,记录试验结果。

    25972一2010中6.12.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记录

    7.11温度循环泄漏性能试验

    按GB25972一2010中6.1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过程中容器阀与探火管处于连通 试验结果。

    12.2全潼没灭火试验

    7.12.2.1试验条件

    灭火装置灭火试验空间容积由装置中灭火剂量和试验灭火浓度计算确定,其高度不应小于1.0m。 试验灭火浓度为最低设计浓度(见附录I)的76.92%。 试验空间若设泄压口,应设在3/4空间高度以上或顶部。 直接式灭火装置的探火管长度应为生产单位公布的最大长度,探火管的布置应按生产单位公布的 位置设置,试验时探火管的爆破口应出现在其末端。 间接式灭火装置应在生产单位公布的最长释放管和探火管的条件下进行,喷嘴位置应保证灭火剂 不能直接喷向试验火、不能引起燃料的飞溅。

    7.12.2.2灭B类火试验

    火火模型为正方形油盘和钢 m,面积偏差为士0.01m,高度为100mm,用壁厚为3mm的钢板制成,油盘面积由生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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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油罐内径80mm士5mm,高度不小于100mm,壁厚5mm~6mm,灭火油盘级别由生产单位选取, 燃料为商业级正庚烷。油盘内注入30mm厚正庚烷,液面距油盘沿口距离不大于50mm,底部以清水 作垫层;油罐底部垫水,正庚烷深度至少为50mm,液面距燃料罐口至少40mm。 油盘置于试验空间地面正中央,油罐共4个,分别置于试验室空间对角位置,两上两下交错放置,下 角油罐置于地面上,上角油罐距离顶部300mm,距墙50mm。点燃油盘和油罐,预燃30s,自动启动灭 火装置,记录喷射时间、灭火时间

    Z.12.2.3灭A类火试验

    木材采用云杉、冷杉或密度相当的松木,含水率9%~13%。 木垛由四层构成,每层四根方木。方木横截面为40mmX40mm,长300mm士50mm。木垛层间 呈直角交错放置,每层方木之间间隔均匀摆成正方形,将方木及层间钉起来形成木垛。引燃油盘为钢质 正方形,面积0.16m士0.02m,高106mm,钢板厚6mm。引燃木垛用燃料为商业级正庚烷。 将木垛放在钢质试验架上,油盘置于木垛正下方,油盘上沿距木垛底部约300mm,试验架的结构 应使木垛底部充分暴露在大气中。 在试验空间外引燃木垛,但不应受阳光、雨雪等天气条件影响,风速不大于2m/s,必要时可采取适 当防风措施。如在室内引燃木垛时,室内空间体积应大于六倍试验空间体积。 将1.0L正庚烷注人油盘,点燃后引燃木垛自由燃烧3min,正庚烷耗尽后,木垛继续燃烧3min。 在试验空间外总预燃时间为6min S,预燃结束后将木垛移人试验空间,移入木垛至启动灭火系 统用时不应大于15s。关闭试验空间所有开口,自动启动灭火装置,记录喷射时间、灭火时间

    7.12.3局部灭火试验

    试验模型应根据具体保护对象的实际火灾特性与环境等条件确定,并应保证试验模型与实际工程 应用相似性的下列主要因素: a) 试验燃料应能代表实际保护对象的火灾特性; b)试验保护对象的几何特征应与实际保护对象相一致; c)试验空间的通风等环境条件应与实际工程应用条件相同或类似,局部应用灭火系统试验现场 空气流速不应大于2.0m/s; d)试验灭火装置应与实际工程应用装置拟采用的应用方式相同。 试验的引燃方式和预燃时间应根据可燃物的燃烧特性确定。 按设计正确安装灭火装置,其中探火管、释放管、喷嘴的型号、数量、安装位置等均与设计一致。引 燃试验模型并预燃至规定时间,将试验模型放至规定位置处。自动启动灭火装置,记录相关参数。

    7.13容器阀其他性能试验

    按GB25972一2010中6.3、6.4.3、6.5.2、6.7、6.6.1、6.9、6.10和6.1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记录试验 结果

    7.14单向阀其他性能试验

    按GB25972一2010中6.3、6.4.3、6.6.2、6.22、6.9、6.10和6.1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结果。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合格,该灭火装置为 不合格: 出现A类不合格; 出现B类不合格数大于等于2; 若已有1项B类项目不合格时.C类项目不合格数大于等于2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该装置或部件为合格。出厂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应在同批产品 样复验,复验后如仍不合格,判该装置或部件为不合格,

    例行检验项目中任何一项出现不合格,则判该产品

    确认检验项目中出现不合格时,允许加倍抽样检验,如再出现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

    9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

    铭牌(或标识)上应标明:装置名称、型号规格、主参数(如贮存压力、灭火剂充装质量、静态动作温 度、安全泄放装置泄放压力等)、灭火剂有效期、工作温度范围、执行标准代号、制造商、生产厂、出厂日 期等。

    产品的包装应采用生产单位规定的方式包装,包装应保证在正常运输中不损坏、不松散, 输部门的相关规定。

    9.3.1灭火装置在运输和贮存中,应避免倒置、雨淋、曝晒、强辐射和接触腐蚀性

    灭火装置在运输和贮存中,应避免倒置、雨淋、曝晒、强辐射和接触腐蚀性物质。 灭火装置存放的环境温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10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灭火装置试验程序及取样数量

    图A.1灭火装置试验程序图

    灭火剂贮存容器试验程序见图B.1。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灭火剂贮存容器试验程序及取样数量

    图B.1灭火剂购存容器试验程序图

    城市道路标准规范范本GA 11672014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探火管试验程序及取样数量

    图C1探火管试验程序图

    GA 11672014

    容器阀试验程序见图D.

    图D.1容器阅试验程序图

    图D.1容器阅试验程序图

    单向阅试验程序见图E.1

    三层标准规范范本GA 116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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