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1172-2019 早期坑道地道式人防工程结构安全性评估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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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评估单位应根据早期人防工程结构安全性评估方案对早 期人防工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并进行必要的分析。
3.2.3评估单位应根据早期人防工程结构安全性评估方案对早
绿色建筑标准规范范本3.2.3评估单位应根据早期人防工程结构安全性评估方案对早
3.2.4早期人防工程结构安全性评估应在对调查、查勘
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分别评估口部安全性和 主体结构安全性。
确早期人防工程结构安全性评估等级。评估报告应符合本规程第 7 章的相关规定。
3.3.1早期人防工程结构安全性评估应分别对人防工程口部安 全性和人防工程主体结构安全性进行评估。 3.3.2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口部安全性评估,应分别对口部边坡 稳定性和口部结构构件安全性进行评估;早期地道式人防工程口 部安全性评估可仅进行口部结构构件安全性评估
3.3.1早期人防工程结构安全性评估应分别对人防工程口部
3.3.3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应对主通道的全部口部和评估支洞的
3.3.3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应对主通道的全部口部和评估支洞的 口部进行安全性评估。早期地道式人防工程应对评估段的全部口 部进行安全性评估。
3.3.4早期人防工程主体结构安全性评估,应分别对工程积水情 况和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进行评估
况和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进行评估。
进行安全性评估。早期地道式人防工程应对评估段的地道主体结 构进行安全性评估。
性评估的需要;当发现不足时,应进行补充调查和检测。
项目的要求。实施检测时,所用仪器设备应在检定或校准周期内, 并应处于正常状态。
4.1.4对于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应对主通道、评估支洞的全部 口部和主体结构进行调查和检测。
4.1.5对于早期地道式人防工程,应对评估段地道人防工程的全 部口部和主体结构进行调查和检测。 4.1.6调查和检测结果应及时记录,记录应规范、准确,
4.1.5对于早期地道式人防工程,应对评估段地道人防工程的全
4.1.6调查和检测结果应及时记录,记录应规范、准确
4.2使用条件和环境的调查
4.2.1早期人防工程使用条件和环境的调查宜包括早期人防工 程上的荷载、使用环境和使用历史情况的调查,并按附表A.1记 录。
4.2.3早期人防工程使用环境调查应根据工程情况,从地质环境
结构工作环境和灾害环境等三方面按表4.2.3进行。
结构工作环境和灾害环境等三方面按表4.2.3进行。
表4.2.3早期人防工程使用环境调查
4.2.4早期人防工程使用历史情况调查,应包括早期人防工程设 计和施工、用途和使用年限、历次维修与加固、用途变更与改扩 建以及遭受灾害和事故情况。
4.3.1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口部现状调查,应包括口部边坡利
性调查和口部结构构件安全性调查两部分。 早期地道式人防工程口部现状调查应进行口部结构构件安全 性调查。
4.3.2早期人防工程主体结构现状调查,应包括工程积水(主体
渗漏水)情况调查和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调查两部分。 4.3.3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任一口部边坡稳定性调查,应符合下 列规定:
渗漏水)情况调查和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调查两部分。
面积的比值、水的来源与进入途径等。 2位于较大建筑物基础影响范围和主要交通干道、河道下方 或附近的工程,应测定其相互的位置关系,并了解工程所在区域 的土质状况。 3对于水淹程度较轻,积水深度和积水面积不大,渗水点明 了,且具备进入内部勘察条件的工程,可采取人工观测和分析的 方法确定工程的渗水量。 4对于积水深度较大和不便于进入内部分析观祭的工程,应 在积水排尽后计时测定渗水量。排除积水时,应控制抽水速度, 防止在围护结构内外产生较大压力差。 5渗漏水的调查,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 收规范》GB50208附录B的规定进行。 4.3.6早期人防工程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调查,应根据主体结构 的结构形式,对结构和构件稳定性、结构和构件儿何尺寸、结构 和构件钢筋配置与锈蚀、结构和构件变形、缺陷、损伤和腐蚀等 项目进行调查。
4.3.7当早期人防工程主体结构采用无被覆结构形式时,主化
1围岩稳定性调查,通过调查地质标志,判断围岩是破碎 公散岩石、碎裂结构岩体或半坚硬薄层结构岩体还是坚硬层状岩 体。 2岩体完整性调查,通过全面调查,确实有无落石或存在落 石可能。 3变形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进行全面调查并记录; 2)应详细记录结构和构件变形的部位、范围、程度和形态: 3)必要时尚应绘制其分布图 4)应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对整体结构和其中有明显变形 的构件进行检测。
结构构件安全性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结构和构件构造的调查,应包括结构布置、竖向和水平向 承重构件布置、结构抗侧力作用体系、结构间的连系构造等内容。 2结构、构件的变形、缺陷和损伤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进行全面调查并记录: 2)应详细记录结构和构件变形、缺陷和损伤的部位、范围、 程度和形态; 3)必要时尚应绘制其分布图: 4)应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对整体结构和其中有明显变形 的构件进行检测。
本结构构件安全性调查应按本规程4.3.8条规定执行
体结构构件安全性调查应按本规程4.3.8条规定执行。 4.3.10当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主体结构为锚喷支护时,主体结 沟构件安全性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锚杆与面层连接情况调查,应全面调查,确定锚杆与面层 是否存在滑移; 2面层的变形、缺陷和损伤调查,应参照本规程4.3.8条第 2款内容执行。 4.3.11当早期地道式人防工程主体结构采用三合土被覆结构形 式时,应对其三合土被覆的变形、缺陷和损伤调查,并参照本规 程4.3.8条第2款内容执行。 4.3.12当早期人防工程主体结构采用多种结构形式组合建造时 应结合采用的结构形式按本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4.3.13早期人防工程现状的调查,应配备相应的检查工具或设 备,进行目测或量测检查。检查时,宜靠近结构依次检查各个结 构部位、并记录
4.4.1早期人防工程口部和主体结构构件的检测内容宜包括结 构构件的裂缝、变形、材料性能和几何尺寸等,检测内容应满足 口部安全性和主体结构安全性评估的要求
构件酥裂、老化、构造连接损伤、结构构件的材质与强度为主要 检测项目;当采用回弹法检测老龄混凝土强度时,其检测结果宜 按本规程附录B进行修正
4.4.3结构构件的裂缝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测项自应包括裂缝的数量、位置、长度、(最大)宽度、 深度和形态:裂缝的记录可采用表格或图形的方式 2裂缝深度可采用超声波法检测,必要时可钻取芯样予以验 证; 3对于仍在发展的裂缝应进行定期观测,提供裂缝发展速度 的数据,定期观测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8的有关规定。 4.4.4对已产生明显变形的构件应进行变形测量,测量方法应符 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4.4.5当档案资料完整、齐全,且不怀疑结构构件有严重的性
退化或设计、施工偏差时,结构构件材料性能可仅进行校核性检 测,检测结果符合原设计要求时,可采用原设计资料给出的结果。 其他情况下,结构构件材料性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检 测技术标准》GB/T50344的规定进行现场检测确定,混凝土结 沟的现场检测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 标准》GB/T50784的有关规定。
现场抽样复核。当缺少资料或资料基本齐全但可信度不高时,可 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的规定 进行现场检测确定。
4.4.7当需要进行结构承载能力测试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等有关检测标准的规定进行 现场测试。
4.4.8当检测结构构件的材料性能由于与时间有
或其它均匀作用的因素引起的变化时,充许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 在该种构件中取5~10个构件作为检测对象,并按有关检测标准 要求从每一构件上切取试件或划定测点,测定其材料性能,
5.1.1口部安全性评估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基本安全、局部危险、 危险三个等级。 5.1.2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的某一口部安全性评估等级应取该 口部边坡稳定性安全性评估等级和该口部结构构件安全性评估等 级的较低等级。早期地道式人防工程的某一口部安全性评估等级 可取该口部结构构件安全性评估等级 5.1.3口部边坡稳定性和口部结构构件安全性评估等级由高到 低分为基本安全、局部危险、危险三个等级 5.1.4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的某一口部安全性评估,宜先进行该 口部边坡安全性评估,再进行该口部结构构件安全性评估。 5.1.5当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的某一口部边坡安全性评估等级 为危险等级时,可不进行该口部结构构件安全性评估
5.1.5当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的某一口部边坡安全性评估等级
5.2口部边坡稳定性评估
5.2.1口部边坡的稳定性应在调查、检测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地 质、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影响等因素进行评估。 5.2.2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论证认为采取整治措施难度大的口 部边坡,其稳定性安全等级可评估为危险等级: 1口部边坡严重开裂,坡面树木明显倾斜,排水完全阻塞, 存在具有发展趋势并威胁口部安全使用的滑坡: 2口部岩石边坡裂隙发育,岩土完整性差,排水存在阻碍 5.2.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口部边坡稳定性安全等级可评估为基 本安全等级: 1早期人防工程建成后,口部边坡未受施工和其他因素影响 坡面状况良好,排水组织有序,不存在具有发展趋势并威胁口部 安全使用的滑坡;
2经计算复核口部边坡的稳定性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材 准的规定。 5.2.4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口部边坡稳定性安全等级可评估为局 部危险等级: 1口部边坡虽然有局部开裂或局部排水存在阻碍现象,但不 存在具有发展趋势并威胁口部安全使用的滑坡: 2经计算复核口部边坡的稳定性虽然不满足国家和地方现 行相关标准的要求,但可通过采取加固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且 实施难度不大; 3不属于本规程5.2.2条和5.2.3条的其他情形。
5.3口部结构构件安全性评估
5.3.1口部结构构件安全性评估等级应在调查、检测的基础上, 根据口部结构的结构形式按本规程6.3节的有关规定确定, 5.3.2当口部结构的被覆仅起装饰作用时,口部结构构件安全性 评估应按无被覆结构形式进行评估。
5.3.2当口部结构的被覆仅起装饰作用时,口部结构构件安全性
5.3.3当口部存在积水时,应在评估报告中说明积水情
5.3.3当口部存在积水时,应在评估报告中说明积水情况
6.1.1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主体结构一般采用无被覆、锚喷支护 砌体被覆和混凝土被覆等结构形式。早期地道式人防工程主体结 沟一般采用为无被覆、砌体被覆、混凝土被覆和三合土被覆等结 构形式。
砌体被覆和混凝土被覆等结构形式。早期地道式人防工程主体结 构一般采用为无被覆、砌体被覆、混凝土被覆和三合土被覆等结 构形式。 6.1.2当早期人防工程主体结构中被覆仅起装饰作用时,人防工 程主体结构应作为无被覆结构形式。 6.1.3主体结构安全性评估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基本安全、局部危 险、危险三个等级。 6.1.4主体结构安全性评估等级应取工程积水情况安全性评估 等级和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评估等级的较低等级。 6.1.5工程积水情况和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评估等级由高到低 分为基本安全、局部危险、危险三个等级。 6.1.6早期人防工程的主体结构安全性评估,宜先进行工程积水 情况评估,再进行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评估。 6.1.7当早期人防工程积水情况评估等级为危险等级时,可不进 行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评估。
程主体结构应作为无被覆结构形式。
6.1.3主体结构安全性评估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基本安全、局部危
6.1.4主体结构安全性评估等级应取工程积水情况安全性评估 等级和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评估等级的较低等级 6.1.5工程积水情况和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评估等级由高到低 分为基本安全、局部危险、危险三个等级。 6.1.6早期人防工程的主体结构安全性评估,宜先进行工程积水 情况评估,再进行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评估。 6.1.7当早期人防工程积水情况评估等级为危险等级时,可不进 行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评估。
当主体结构规模较大时,主体结构可划分为多个规模相当的结构 单元,主体结构安全性评估等级,应在每个结构单元主体结构安 全性评估基础上,取各结构单元主体结构安全性评估等级的较低 等级
6.2工程积水情况评估
6.2.1工程积水情况应在调查和检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工程地 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渗漏水点的数量和位置、渗漏水量和施 工影响等因素进行评估。
6.2.2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组织论证。论证结果为采取堵漏和
加固措施难度大的早期人防工程主体,其工程积水安全性等级可 评估为危险等级: 1地面积水严重,主体长期渗漏水,影响结构安全,存在较 大安全隐惠; 2地面积水排除后,一周后仍有积水,且渗漏水和积水影响 结构安全。
大安全隐惠; 2地面积水排除后,一周后仍有积水,且渗漏水和积水影响 结构安全。 6.2.3属于下列任一情形的,早期人防工程主体的工程积水安全 生等级可评估为基本安全等级: 1地面无积水,无渗漏点: 2地面稍有积水,但无明显的渗漏水现象: 3地面稍有积水,清除后一周内仅有少量渗漏水量且不影响 结构安全。 6.2.4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早期人防工程主体的工程积水安全性 等级可评估为局部危险等级: 1地面稍有积水,有明显渗漏水点,清除后一周内的渗漏水 是不影响品涵得 准
6.2.3属于下列任一情形的,早期人防工程主体的工程
性等级可评估为基本安全等级: 1地面无积水,无渗漏点: 2 地面稍有积水,但无明显的渗漏水现象; 3地面稍有积水,清除后一周内仅有少量渗漏水量且不影响 结构安全。
6.2.4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早期人防工程主体的工程积水安全性
等级可评估为局部危险等级 1地面稍有积水,有明显渗漏水点,清除后一周内的渗漏水 量不影响人员通行,并可通过采取堵漏和加固措施满足相关标准 要求且实施难度不大; 2不属于本规程 6.2.2 条和 6.2.3条的其他情形
6.3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评估
6.3.1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评估应根据主体结构的结构形式,在 分析结构和构件稳定性、构件承载力、构造、不适于承载的位移 或变形等检查项目基础上进行评估。
6. 3. 2 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评估应遵循下列规定: 1 结构分析采用的计算模型,应符合其实际受力状况: 2 构件承载力验算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3 结构上的作用应经调查或检测核实: 4 构件材料强度可采用原设计的标准值或通过现场检测确
优企: 3 结构上的作用应经调查或检测核实 4构件材料强度可采用原设计的标准值或通过现场检测确
5结构和构件的儿何参数可采用原设计值或实测值,并应考 虑锈蚀、腐蚀、腐朽、风化、局部缺陷等的影响。 6.3.3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评估时采用的检测数据,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检测方法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采用,当需采取不止一种 检测方法同时测试时,应事先约定综合确定检测值的规则: 2当怀疑检测数据有离群值时,其判定和处理应符合有关规 定。 6.3.4当早期人防工程主体结构构件符合下列条件时可不进行 检测,并确定其安全性评估等级为基本安全,其余情况应按本节 相关规定进行评估: 1构件未受结构性改变、用途和使用条件改变的影响: 2构件未遭受明显的损坏; 3构件工作正常,且无证据怀疑其安全性不足: 4在未来期望的使用年限内,构件所承受的作用和所处的 环境,与过去相比不会发生显著变化。 6.3.5当早期人防工程主体结构采用无被覆结构形式时,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等级可评估为危险等级: 1经计算复核主体结构围岩稳定性不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 相关标准的要求,加固实施难度较大; 2有明显变形且变形继续发展,有塌方可能或已发生塌方。 6.3.6当早期人防工程主体结构采用无被覆结构形式且满足下 列全部要求时,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等级可评估为基本安全等级: 1经计算复核主体结构围岩稳定性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相 关标准的规定; 2早期人防工程内无落石。 6.3.7当早期人防工程主体结构采用无被覆结构形式时,属于下 列任一情形的,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等级可评估为局部危险等级: 1经计算复核主体结构围岩稳定性不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 相关标准的要求,但可通过采取加固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且实
施难度不大; 2有落石现象或存在落石可能。 3不属于本规程6.3.5条和6.3.6条的其他情形。 6.3.8当早期人防工程主体结构采用砌体被覆结构形式时,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等级可评估为危险等级: 1构件承载力验算时,构件承载力设计值小于作用组合的效 应设计值的0.9且构件加固范围和难度较大: 2构件高厚比、构造等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 规范》GB50003的规定且加固范围和和难度较大; 3构件变形仍在发展且发展速率不收敛,或构件变形较大并 影响使用; 4构件裂缝严重且影响构件承载力,或构件裂缝较多且修补 难度较大。 6.3.9当早期人防工程主体结构采用砌体被覆结构形式且满足 下列全部要求时,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等级可评估为基本安全等 级: 1构件承载力验算时,构件承载力设计值不小于作用组合的 效应设计值; 2构件高厚比、构造等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 范》GB50003的规定; 3构件变形稳定且构件变形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4构件无裂缝,或存在少量受力裂缝但不再发展,且不影响 构件承载力。 6.3.10当早期人防工程主体结构采用砌体被覆结构形式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等级可评估为局部危险等 级: 1构件承载力验算时,构件承载力设计值不小于作用组合的 效应设计值的0.9,但可通过采取加固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且 实施难度不大; 2构件变形仍在发展,但发展速率呈收敛趋势:
3构件存在裂缝,但裂缝数量不多且修补难度较不大: 4不属于本规程6.3.8条和6.3.9条的其他情形。 6.3.11当早期人防工程主体结构采用混凝土被覆结构形式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等级可评估为危险等级: 1构件承载力验算时,构件承载力设计值小于作用组合的效 应设计值的0.9且构件加固范围和难度较大; 2结构、构件的构造有明显缺陷,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 定且加固范围和和难度较大: 3构件变形仍在发展且发展速率不收敛,或构件变形较大并 影响使用; 4构件主筋处的弯曲裂缝和受拉裂缝宽度大于0.40mm,钢 筋锈蚀严重,影响构件承载力,或构件裂缝较多且修补难度较大。 6.3.12当早期人防工程主体结构采用混凝土被覆结构形式且满 足下列全部要求时,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等级可评估为基本安全 等级: 1构件承载力验算时,构件承载力设计值不小于作用组合的 效应设计值; 2结构、构件的构造合理,基本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3构件变形稳定且构件变形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4构件无裂缝,或存在少量受力裂缝但不再发展,且不影响 构件承载力。 6.3.13当早期人防工程主体结构采用混凝土被覆结构形式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等级可评估为局部危险 等级: 1构件承载力验算时,构件承载力设计值不小于作用组合的 效应设计值的0.9,但可通过采取加固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且 实施难度不大; 2构件变形仍在发展,但发展速率呈收敛趋势: 3构件主筋处存在宽度不大于0.40mm的弯曲裂缝和受拉裂 缝,但裂缝数量不多且修补难度较不大
4不属于本规程6.3.11条和6.3.12条的其他情形。 6.3.14当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主体结构为锚喷支护时,属于下 列任一情形的,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等级可评估为危险等级: 1经计算复核主体结构的锚喷支护稳定性不满足国家和地 方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加固实施难度较大: 2锚杆与面层连接存在滑移,或面层出现较严重的起鼓、剥 落; 3变形仍在发展且发展速率不收敛。 6.3.15当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主体结构为锚喷支护且满足下列 全部要求时,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等级可评估为基本安全等级: 1经计算复核主体结构的锚喷支护稳定性满足国家和地方 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2锚杆与面层连接无滑移且面层出现无起鼓、剥落; 3变形稳定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6.3.16当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主体结构为锚喷支护时,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等级可评估为局部危险等级: 1经计算复核主体结构的锚喷支护稳定性不满足国家和地 方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但可通过采取加固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 求且实施难度不大: 2个别锚杆与面层连接存在滑移,或局部面层出现起鼓、剥 落,但可通过采取加固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且实施难度不大; 3构件变形仍在发展,但发展速率呈收敛趋势 4不属于本规程6.3.14条和6.3.15条的其他情形。 6.3.17当早期地道式人防工程主体结构采用三合土被覆结构形 式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等级可评估为危 险等级: 1经计算复核主体结构的三合土被覆稳定性不满足国家和 地方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加固实施难度较大; 2三合土被覆出现较严重的起鼓、剥落; 3变形仍在发展且发展速率不收敛。
6.3.18当地道式人防工程主体结构采用三合土被覆结构形式且 满足下列全部要求时,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等级可评估为基本安 全等级: 1经计算复核主体结构的三合土被覆稳定性满足国家和地 方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2三合土被覆不存在起鼓、剥落: 3变形稳定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6.3.19当早期地道式人防工程主体结构采用三合土被覆结构形 式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等级可评估为危 险等级: 1经计算复核主体结构的三合土被覆稳定性不满足国家和 地方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但可通过采取加固措施满足相关标准 要求且实施难度不大; 2三合土被覆局部面层出现起鼓、剥落,但可通过采取加固 借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且实施难度不大; 3构件变形仍在发展,但发展速率呈收敛趋势: 4不属于本规程6.3.17条和6.3.18条的其他情形。 6.3.20当早期人防工程主体结构为多种结构形式组合时,主体 结构构件安全性等 约规定热行
结构构件安全性等级评估应按本规程相应的规定执行
7早期人防工程结构安全性评估
7.1.1早期人防工程结构安全性评估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基本安 全、局部危险、危险三个等级。 7.1.2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结构安全性评估应分别给出坑道式 人防工程中主通道和评估支洞的结构安全性评估等级。 7.1.3早期地道式人防工程结构安全性评估应给出地道式人防 工程中评估段的结构安全性评估等级
7.2结构安全性评估等级
7.2.1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主通道结构安全性评估等级应取早 期坑道式人防工程主通道口部安全性评估等级和主体结构安全性 评估等级的较低等级。
7.2.1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主通道结构安全性评估等级应取早
1主通道上有不少于两个出入口的口部安全性评估等级为 基本安全等级时,主通道口部安全性评估等级为基本安全等级; 2主通道上有不少于两个出入口的口部安全性评估等级均 为局部危险等级,或其中有一个为局部危险等级一个为基本安全 等级时,主通道口部安全性评估等级为局部危险等级: 3主通道上出入口的口部安全性评估等级不属于以上两种 情形时,主通道口部安全性评估等级为危险等级
支洞的口部安全性评估等级和主体结构安全性评估等级的较低等 级,且不应高于主通道结构安全性评估等级
支洞的口部安全性评估等级和主体结构安全性评估等级的较
级应取该评估段的口部安全性评估等级和主体结构安全性评估等 级的较低等级
7.2.6早期地道式人防工程中评估段口部安全性评估等级由高 到低分为基本安全、局部危险、危险三个等级。 7.2.7早期地道式人防工程中评估段口部安全性评估等级应根 据该评估段各个口部安全性评估等级确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7.2.6早期地道式人防工程中评估段口部安全性评估等级日
1评估段有不少于两个出入口的口部安全性评估等级为基 本安全等级时,该评估段口部安全性评估等级为基本安全等级; 2评估段有不少于两个出入口的口部安全性评估等级均为 高部危险等级,或其中有一个为局部危险等级一个为基本安全等 级时,该评估段口部安全性评估等级为局部危险等级: 3评估段出入口的口部安全性评估等级不属于以上两种情 形时,该评估段口部安全性评估等级为危险等级
早期人防工程结构安全性评估报
7. 3. 1 早期人防工程结构安全性评估报告宜包含下列内容: 1 早期人防工程的结构概况以及使用历史、维修情况: 2 工程原地质、水文、设计资料和参数等; 3 评估的目的、内容、范围、依据及日期: 调查与检测的项目及方法; 5 检测、分析和评估的结果; 6 结构安全性评估等级: 7 评估结论及后续处置建议: 8 相关附件,包括工程现场评估、检测的影像资料、相关 测结果图示等。 7.3.2评估单位应综合考虑结构安全性评估等级、工程特点
7.3.2评估单位应综合考虑结构安全性评估等级、工程
附录B老龄混凝土回弹值龄期修正的规定
B.0.1本规定适用于龄期已超过1000d、且由于结构构造等原达 无法采用取芯法对回弹检测结果进行修正的混凝土构件。 B.0.2当采用本规定的龄期修正系数对回弹法检测得到的测区混 凝土抗压强度换算值进行修正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龄期已超过1000d,但处于于燥状态的普通混凝土: 2混凝土外观质量正常,未受环境介质作用的侵蚀; 3经超声波或其他探测法检测结果表明,混凝土内部无明显 的不密实区和蜂窝状局部缺陷: 4混凝土抗压强度等级在C20级~C50级之间,且实测的碳 化深度已大于6mm。 B.0.3混凝土抗压强度换算值可乘以表B.0.3的修正系数αn予以 修正。
测区混凝土抗压强度换算值龄期
1早期坑道地道式人防工程口部安全性
于早期坑道地道式人防工程的口部安全性评估
表C.2早期坑道地道式人防工程主体结构安全性评估表
于早期坑道地道式人防工程的主体结构安全性
表C.3早期地道式人防工程结构安全性评估表
表C.5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支洞结构安全性评估表
注:本表适用于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支洞结构安全性评估。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允许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标准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8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 《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784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
早期坑道地道式人防工程
1.0.1全省的早期坑道地道式人防工程数量多,分布广。这些与
2.0.1自前国内对于早期坑道地道式人防工程的并没有明确的界 定,结合浙江实际,本规程明确1979年底建成的坑道地道式人防 工程为早期坑道地道式人防工程。 2.0.3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一般设置在山体中,采用暗挖施工 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示意图如下。
2.0.3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一般设置在山体中高速铁路标准规范范本,采用暗挖施工。 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示意图如下。
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平面示意图
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部面示意图 早期地道式人防工程设置在土体中,一般采用明
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部面示意图
当土质条件较好时,也可采用暗挖施工。少部分早期地道式人防 工程设置在山体中,采用暗挖施工。早期地道式人防工程如下。
不锈钢板标准早期地道式人防工程平面示意图
早期地道式人防工程部面示意图
5早期坑道地道式人防工程口部指坑道、地道出入口处最里 一道密闭门或防护密闭门以外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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