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小学校建设指南(湖南省住建厅 教育厅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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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主要用房及分期建设

    学校主要用房包括必配用房和选配用房。

    食用油标准第三章主要用房和技术指标

    1教学及教辅区域:包括各类教室用房、专用教室用房、图书馆、公共教学用房及相应 的辅助用房。 2办公区域:包括教师办公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及其他办公用房。 3生活服务区域:包括总务用房、教职工和学生食堂、后勤辅助用房和其他生活服务用 房。

    微格教室、体育馆、游泳池、午休房、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地下停车库等。

    分期建设应本着优先教学的原则建设。建议一期建设教学及教辅区域、办公区域等; 期建设食堂、运动场地等生活辅助区域。体育馆、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等选配内容 建议放到二期建设。

    3.2主要用房面积指标

    3.2.1小学必配用房按以下配置

    (1)普通教室(含机动教室) (2)专用教室:科学教室、科学教室辅助用房、音乐教室、器乐排练室、音乐器 材室、舞蹈教室、舞蹈更衣室、美术教室、美术器材室、计算机(语言)教室、计算机 (语言)教室辅助用房、劳技教室、劳技教室辅助用房、综合实践活动室、综合实践活 动器材室等。 (3)公共教学用房:多功能厅、合班教室、图书室(馆)、社团活动室(可结合 选配用房中兴趣教学用房设置)、心理咨询室、德育展览室、体质测试室等。 2办公区域

    教师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广播室、卫生保健室、团队室、会议接待室、网络控制 室、安防监控室。 3生活服务区域 总务用房、教职工和学生食堂、后勤辅助用房、饮水间、厕所(含室外)、传达值 班室。 4地下室 地下室可设置停车库、设备用房等功能用房,同时应能满足人防要求

    下室可设置停车库、设备用房等功能用房,同时应能满足人防要求。

    1小学必配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指标

    3.2.2中学必配用房按以下配置

    (1)普通教室(含机动教室) (2)专用教室:理化生实验室、综合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药品室(生化)、 音乐教室、器乐排练室、音乐器材室、舞蹈教室、舞蹈更衣室、美术教室、美术器材室、 史地教室、计算机(语言)教室、计算机(语言)教室辅助用房、技术教室、技术教室 铺助用房等 (3)公共教学用房:多功能厅、合班教室、图书室(馆)、社团活动室(也可结

    合选用房中配中兴趣教学用房设置)、心理咨询室、德育展览室、体质测试室会

    教师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厂播室、卫生保健室、团队室、会议接待室、网 室、安防监控室。

    总务用房、教职工和学生食堂、后勤辅助用房、饮水间、厕所(含室外)、传达

    3.2.3选配用房面积指标

    1兴趣教学用房:厨艺教室、摄影教室、航模教室、手工教室、雕塑教室、陶艺 、机器人教室、戏剧教室等。兴趣教学用房可结合必配部分中的社团活动室设置,

    素质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条件。 2可根据用地条件及使用需要,将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等部分建筑物首层架空。 3在用地条件满足建设需求的情况下,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增加配置以下功 能用房: (1)微格教室:使用面积宜为100平方米。 (2)演出厅:建议设置综合演出厅或适当提高多功能厅面积,以满足小型演出要 求。 (3)学生宿舍:根据各地情况酌情设置学生住宿用房,小学宜设置午休房,中学 宜设置寄宿宿舍。 (4)家长接待室:建议设置家长接待室,以便接送学生时等候。 (5)教职工宿舍:学校可根据需要设置教职工宿舍。 (6)体育活动室、体育馆(含体育器材室):体育馆 (7)游泳池:900平方米的泳池可按21mx25m设置,另含一部分辅助用房;1630 平方米的泳池可按25mx50m设置,另含一部分辅助用房。 4办学规模与本指南设置规模不一致时,其建筑面积应参照相近规模学校的建筑面 积指标,按学生人数线性插值法计算;学校办学规模超过本指南最大规模时,其生均建 筑面积指标参照本指南最大规模执行。 5学校建设首先应满足教学用房的规模需求。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对专用教室的 功能设置进行适当调整

    4中学选配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指标

    第四章学校主要建筑技术

    1建筑设计应采用标准模块(如教室、卫生间、楼梯间、宿舍等基本单元)及模块组合 的设计方法,遵循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 2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和《湖南省装配式建筑统 模数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模数协调,满足预制构件、部品标准化和通用化要求, 建筑的开间、进深、层高、洞口等优先尺寸应根据建筑类型、使用功能并结合部品部 牛生产与装配要求等确定。 建筑平面设计除满足使用功能需求外,应考虑有利于装配式建造的需求: (1)一平而设计应采用标准化,模块化,系列化的设计方注

    5建筑立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的造型要素应简约,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宜通过建筑体量、材质肌理、色 彩等变化形成立面效果。 (2)外墙、阳台板、空调板、外窗、遮阳设施及装饰等应采用标准构件。外挑构件宜 或少规格和类型,出挑尺寸不宜过大。 (3)外墙的装饰面层宜采用免抹灰涂料、清水混凝土和反打面砖等耐久性强的建筑材 料。 (4)建筑的立面分格应与构件组合的接缝相协调,做到建筑效果和结构合理性的统

    1学校建筑结构体系可根据实际项目情况进行选取,包括装配式钢结构和装配式混凝土 结构。体育馆、食堂等大跨建筑宜采用装配式钢结构体系,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等 建筑宜采用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框架结构或装配式混凝土墙板结构体系。 2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确定抗震设防类别及抗 震设防标准。学校建筑中的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和食堂应按乙类设防,结构设计应按本 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 震措施。 3混凝土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和 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的基本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取措施保证结构的整体性; (2)结构的节点和接缝应受力明确、构造可靠,并应满足承载力、延性和耐久性等要 求; (3)应根据连接节点和接缝的构造方式和性能,确定结构的整体计算模型:

    应按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混凝土叠 合梁端竖向接缝受剪承载力验算和预制柱底水平接缝受剪承载力验算。 预制构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构件的设计应满足标准化要求,构件截面尺寸规格应尽量减少,柱截面宜采 月方形截面,梁宽不宜超过两种宽度。 (2)预制构件的形状、尺寸、重量等应满足制作、运输、安装各环节的要求 (3)预制构件的配筋设计应便于工厂化生产和现场连接。 (4)宜采用建筑信息化模型(BIM)技术进行一体化设计,确保预制构件的钢筋与预留 同口、预理件等相协调,简化预制构件连接节点施工。 预制构件的拼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构件的拼接位置宜设置在受力较小部位。 (2)预制构件拼接部位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3)预制构件的拼接应考虑温度作用和混凝土收缩徐变的不利影响,适当增加构造配 伤。 预埋件和连接件等外露金属件应按不同环境类别进行封闭或防腐、防锈、防火处理 年应符合耐久性要求,

    (2)预制构件拼接部位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3)预制构件的拼接应考虑温度作用和混凝主收缩循徐变的不利影响,适当增加 伤。 预埋件和连接件等外露金属件应按不同环境类别进行封闭或防腐、防锈、防火 年应符合耐久性要求

    4.1.5机电设备管线系统

    1设备与管线布置宜采用与装饰装修综合一体化设计的原则。 设备管线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同步进行,合理选型,准确定位;预留预理应满足结构专 业相关要求,不得在安装完成后的预制构件上剔凿沟槽、打孔开洞等。穿越楼板管线较 多且集中的区域可采用现浇楼板。 3建筑的部品与配管连接、配管与主管道连接及部品间连接应采用标准化接口;电气专 业的上对接孔、下对接口、水平对接孔宜采用标准化、模块化要求。 4设备管线穿越楼板和墙体时,应采取防水、防火、隔声、密封等措施。 5设备管线需要与预制构件连接时,宜采用预留埋件的安装方式,应与预制构件上的预 理件可靠连接。 5电气管线的敷设方式,水平管线、电气线盒预理于叠合底板,管线敷设于后浇混凝土 叠合层;竖向管线、电气管线及线盒预理于预制墙板、梁、柱或敷设与现浇结构墙体内; 强电插座、弱电插座开关不应设在预制板与剪力墙接缝处;叠合楼板的现浇层不应出现 超过两根管的交叉。 7结合给排水系统的特点,采用竖向集中、水平分离的原则进行设计,衍生出管线明敷 以及与内装相结合的暗敷体系等设计做法。设计时应考虑整体集成卫生器具的布置。

    1学校建设给水排水系统宜由消防系统、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等组成, 2坚持以人为本,以安全、适用、节水、节能为原则。 3学校建设给水排水设计除应满足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室外消防取水口应设置防坠网,且设置的防坠网不得影响消防车取水。 2室外消火栓应结合景观布置,降低对室外学生活动区域的影响。 3学生活动区域应配置消防软管卷盘。 4室内消火栓箱不应采用普通玻璃门。 5布置在走廊、楼梯间的室内消火栓箱不应突出墙体,宜选用组合式消火栓箱放置灭火 器,走廊、楼梯间不应布置灭火器箱或明挂灭火器。 6学生活动区域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要求是否设置自动喷 水灭火系统,如设置,应采用快速响应喷头。 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未端试水装置、试水阀应设置在学生不易接触到的区域。 3 消防水池不应布置在学生教室、老师办公室正下方

    1学校的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 定。 2宿舍宜根据学校作息时间安排,定时或全日制集中供应热水;热水系统的选择,需保 证冷热水压力平衡。 3集中热水系统热源应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 如宿舍内配置了用水器具,则应以间为单元设置用水计量。 每间化学实验室内应至少设置一个急救冲洗水嘴,急救冲洗水嘴的工作压力不得大于 0. 01MPa.

    6新建项目应设置直饮水系统,宜采用集中供水系统,宜提供冷水、温水,如提供高温 水需集中管理,学生不应直接使用。 7管道直饮水系统用户端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的规 定。 8教室、宿舍、办公楼、体育馆、食堂、运动场应设置直饮水供应点,且必须文字注明 如:“直饮水供应点”、“冷水”、“温水”、“开水”等。 9与直饮水未端用水点相连的不循环支管长度不应超过3米。 10给水加压、循环冷却等产生噪音设备不应布置教室、实验室上下层

    1化粪池通气管宜引至建筑屋顶。 2室外检查井应设置防坠网,其布置应结合景观尽量布置在绿化带内,如布置在车行道 上需设置减振措施。 3空调室外机融霜水应组织排放。 4实验室化验盆排水口应装设耐腐蚀的挡污算,排水管道应采用耐腐蚀管材。

    4.2.5游泳池给水排水

    1池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游泳池水质标准》CJ244的规定。 2游泳池、游泳馆内不得设置跳水池,且不宜设置深水区。 游泳池应设置循环净化水系统。 4池水消毒如采用CL2、CLOz、03,必须负压投加,且室内泳池区必须设置其浓度监测装 置。 5泳池回水口、泄水口格栅盖板开口空隙的宽度不应大于8mm,且孔隙的水流速度不应 大于0.2m/s。 6游泳池的循环水净化处理系统中必须设有池水消毒工艺。 初次加热时,池水温升不应超过每小时0.5℃

    4.2.6雨水收集、回用

    1应优先收集建筑屋面雨水。 2雨水回用系统的供水水质应该根据用途确定。 3回用雨水宜用于绿化浇灌、水景补水、室外硬化地面冲洗等

    4雨水回用管道应与生活饮用水管道分开设置,严禁回用雨水进入生活饮用水给水系 统。

    1根据项目周边市政给水条件进行水力计算,如满足叠压供水要求,同时相关职能部 司意使用,则优先选用叠压供水设备。 2室内生活给水管、直饮水管应采用304及以上材质的薄壁不锈钢管。 生活水箱宜采用304及以上材质的不锈钢水箱。 1直饮水计量水表、水嘴应选用直饮水专业产品,

    4.3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1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措施。 2学校建筑内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物质的房间,应设置自然通风或独立的机械通风设 施,且其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3学校建筑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指南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如:《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GB50016、《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等国家规范

    4. 3. 2 空调系统

    1冷、热源的选择应根据各地不同的条件,采用适合当地的冷、热源形式,当具备条件 时,宜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作为空调系统的冷、热源。 2教室、学生宿舍、报告厅、视听阅览室等功能用房应设分体空调,有条件的地区可考 患设置中央空调系统。教室、学生宿舍除设置空调设施外,还应设置电风扇。 3网络控制室应设置独立的空调设施,其温度控制在18℃28℃、温度变化率<5℃之 内,湿度控制在40%~70%之内。

    4. 3.3 新风除霾系统

    在教室、学生宿舍宜设置新风除霾系统。新风除霾机组应具备初效过滤、中效二级 过滤装置,可根据需求设置杀菌、除异味等功能段

    4. 3. 4 通风系统

    注:人均新风量是指人均生理所需新风量与排除污染所需新风量之和,其中单位面积排除建 染所需新风量按1.1m/(h.m)

    染所需新风量按1.1m/(h.m)

    2除化学、生物实验室外的其他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的通风应优先采用可开 自然通风方式。 3化学与生物实验室、药品储藏室、准备室的通风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2除化学、生物实验室外的其他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的通风应优先采 自然通风方式。 3化学与生物实验室、药品储藏室、准备室的通风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机械排风的通风方式,排风量应符合相关国家规范的要求,最小通风效率 应不小于75%,各功能用房的排风系统及通风柜排风系统均应单独设置。 (2)补风方式应优先采用自然补风,条件不充许时,可采用机械补风。 (3)室内气流组织应根据实验室性质确定,化学实验室宜采用下排风。 (4)强制排风系统的室外排风口宜高于建筑主体,其最低点应高于人员逗留地2.50m 以上。 (5)进、排风口应设防尘及防虫鼠装置,排风口应采用防雨雪进入、抗风向干扰的风 口形式。 4教室、学生宿舍除设置分体空调系统外,应按下列规定设置电风扇: (1)教室应采用吊式电风扇。风扇叶片距地面高度小学不应低于2.80m中学不应低于 3.00m。 (2)学生宿舍应采用有防护网且可变风向的吸顶式电风扇。 (3)电风扇应为低噪音型且转速可调。

    4. 3. 5 防排烟系统

    1学校应优先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2不满足规范要求的区域应设机械防排烟系统

    4.3.6暖通设备抗震安全

    1防排烟风管及相关设备应采用抗震支吊架。 2事故通风风道及相关设备应采用抗震支吊架。

    学校电气系统宜由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组成 学校电气设计应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实用,节能,易于维护

    学校的用电负荷分级及供电电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10、《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等 的有关规定。 2当学校建筑用电设备总容量在250kW及以上时,宜采用10kV及以上电压供电;当用电

    设备总容量低于250kW时,宜采用0.4kV电压供电。 3配变电所位置选择应符合《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要求。配变电所宜 接近负荷中心,其低压供电半径宜控制在200米以内。附设在学校建筑内的配变电所不 应与教室、宿舍、阅览室相贴邻。 4负荷计算方案阶段学校的总配变电所变压器容量指标可按20VA/m30VA/m估算,初 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学校的负荷计算宜采用需要系数法。教学区与宿舍区供电尽 量利用相同变压器。变电所宜选用Dy,n11接线组别的变压器。 5配电变压器负荷率不宜大于85%。当低压侧电压为0.4kV时,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大 于1250kVA。

    4.4.3 低压配电系统

    1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压供电的建筑宜设置进线配电间,应在总电源箱(柜)的受电端设置具有隔离 和保护作用的开关。 (2)宜采用放射式、树干式或放射与树干相结合的混合式配电方式。 (3)教学用房和非教学用房的照明及电源插座线路宜分设不同回路。 2学校建筑内插座回路均应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电源插座必须采用安全型。小学学 生活动场所电源插座底边距地不宜低于1.6m。 3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电源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教室、实验室宜单独设置配电箱。 (2)各教室的前后墙应各设置不少于一组电源插座;每组电源插座均应为220V二孔, 三孔安全型插座。教室应预留供多媒体设备用的电源插座。 (3)科学教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应设置直流电源线路和交流电源线路。 (4)物理实验室内,教师演示桌处应设置三相380V电源插座。 (5)电学实验室的实验桌及计算机教室的微机操作台应设置电源插座。综合实验室的 电源插座宜设在靠墙的固定实验桌上。总用电控制开关均应设置在教师演示桌内 行政和生活服务用房的电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卫生保健室、食堂(餐厅、厨房及配餐空间)应设置电源插座及专用条菌消毒装 置。 (2)教学楼内饮水器处宜设置专用供电电源装置

    (3)学生宿舍宜设置电能计量装置,每居室宜单独设置配电箱。应与校方沟通确定管 理模式,建议居室照明及插座回路在值班室内统一熄灯管理,居室内空调插座、吊扇每 层集中设置配电箱配电。 5学校建筑应设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具备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不宜少于总停车位的 20%。

    4.4.4配电线路的选择及敷设

    学校建筑内应选择合理位置设置电气竖并,强弱电并宜单独设置。电气竖并门应有构 识警示,门应加锁并开向公共走道。 2学校建筑中敷设的电线电缆宜采用无卤、低烟、阻燃型电线电缆,室内线路宜采取穿 管暗敷或沿线槽、桥架进行敷设。 3学校内室外线路宜根据同一路径敷设电缆数量选择直埋、穿管或沿电缆沟敷设的方 式,并应根据校园地形、道路、地下管网等情况合理布局。

    1照明标准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 2学校电气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教室照明灯具与课桌面的垂直距离不宜小于1.7m,教室设有固定黑板时,应设置 黑板照明。 (2)教室照明的控制应沿平行外窗方向顺序设置开关,黑板照明开关应单独装设。走廊 照明开关的设置宜在上课后可关掉部分灯具。 (3)教室、宿舍照明宜选用无眩光灯具。 (4)多媒体教学的报告厅、教室等场所,宜设置供记录用的照明和非多媒体教室使用的 般照明,且一般照明宜采用调光方式或采用与电视屏幕平行的分组控制方式。 3阅览室、书库、教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宜采用细管径三基色直管形荧光灯,公共走 道、楼梯间等宜采用LED灯。 4设有吊扇的教室,吊扇叶片旋转时不应遮挡灯具对座位的照明。 5学校建筑的照明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教学楼、办公楼、体育场馆、图书馆等建筑的走廊、楼梯间、门厅等公共场所的照 明,宜采用集中控制,并宜按建筑使用条件和天然采光状况采取分区、分组控制措施 (2)书库照明用电源配电箱应有电源指示灯并设于书库之外,书库通道照明应独立设置

    开关。 6校园道路照明宜采用光电感应控制与时钟控制相结合的方式。

    1.4.6防雷接地系乡

    1学校建筑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建筑物 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的有关规定。 2第二类、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均应采取防直击雷、防侧击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 学校建筑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和功能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装置。 4学校建筑应设置总等电位及辅助等电位联结,盟洗室、淋浴室应设置局部等电位联结 装置,

    4.4.7电气设备抗震安全

    1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学校的电气抗震设计应符合《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981的有关规定。 2当学校的某些场所被确定为城市紧急避难蔬散场所时,其照明、供水、供电及通信设 施的负荷等级不宜低于二级,有关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并预留自备发电机的安装条件,

    4.4.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学校建筑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确定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 筑和场所,当建筑内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应满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的有关规定。 2食堂内燃气表间、灶台等存在可燃气体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当探 测器报警时,应启动防护区内的声光报警器,警示人员及时疏散,并自动启动室内的事 故通风设备。 3学校建筑宜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消防控制室宜与安防监控室合建,各系统设备在室内应占有独立的区域,且相互间不 应产生干扰。

    学校建设智能化系统宜由信息设施系统、安全防范系统、信息化应用管理系统、设备 理系统、专用设施系统、机房工程等组成,

    2学校建设智能化系统应根据信息技术发展和应用的需求进行集成 学校建设智能化系统应根据学校的等级或规模设定配置要求,并应满足现有国家标准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中教育建筑相关要求。 4学校智能化系统的机房设置,宜采用控制室、监控中心等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 满足不同管理层次的需要

    4.5.2信息设施系统

    视接收系统、广播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等子系统组成。

    1)信息网络系统应根据网络运行的业务信息流量、服务质量要求和网络结构等配 应的网络连接设备。 2)信息网络系统应根据需求配置相应的信息安全保障设备和网络管理系统

    (1)综合布线系统应满足学校建筑内信息网络、通信网络等系统布线的要求,并应支 寺语音、数据、图像和多媒体业务对信息传输的要求, (2)综合布线系统水平主干宜采用六类非屏蔽及以上电缆 (3)综合布线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 的规定。

    (1)学校建筑内宜设置有线电视系统,有接收卫星远程教育资源需求的学校宜设置卫星 电视接收系统。 (2)在教室、会议室、休息室、食堂、学生活动室、教职工宿舍场所应设置有线电视 插座。

    (1)学校建筑应设置数字公共厂播系统,其功能宜根据学校使用和管理的要求确定 包括音频制作、播放教学、晨操和上下课铃声等业务广播和紧急广播等。 (2)广播系统宜设置多声源播放设备。当业务广播与紧急广播合用主机设备、传输线 路及扬声器时,紧急情况下广播系统应能被强制切换到紧急广播状态,

    (1)有条件的学校宜在图书馆、教学楼、办公楼、食堂、体育场馆、学生宿舍门厅等 处设置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并应具有发布公共信息、提供告知和查询等功能 (2)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464的相关规定

    (1)专用设施系统宜包括会议系统、多媒体教学系统、教学录播系统、教学扩声系统 (2)会议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2)会议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报告厅应设置会议扩声、会议显示及时序控制功能;报告厅宜设置中央控制功能 议室根据需要宜配置会议扩声、会议显示功能

    (3)多媒体教学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学校多媒体教学系统应包括控制中心机房设备和各教室内视听教学设备;宜配置多 某体教学触摸一体机;有条件的学校宜配置智慧黑板教学设备。 (4)学校根据需要宜配置教学录播系统

    4.5.3 安全防范系统

    1校园安全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检验 或认证合格。 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管理应适用于校园的安全保卫、物业管理模式;系统设计应与校 园的应急预案机制相适应,并应预留与所在地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管理平台的接口。 3校园安全防范系统子系统主要包括: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 系统、电子巡查系统等,各子系统宜独立运行,子系统之间可协同

    在校园周界、重要设备机房、财务室等处,宜设置入侵报警系统;系统应能按时间、区 域、部位任意编程设防和撤防;前端报警探测器及管理主机宜采用主控或分控中心UPS 集中供电方式,系统后备时间不少于8小时,

    (1)应在建筑物内(外)的主要公共活动场所、人员密集区、通道、电梯及重要部位 和场所等设置视频监控摄像机;视频信息保存时间不宜低于30天;前端摄像机及存储、 管理主机宜采用主控或分控中心UPS集中供电方式,系统后备时间不宜少于1小时

    (2)系统应采用网络型架构,前端摄像机分辨率不宜低于200万像素。 (3)考场监控系统和远程教学系统可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结合设置铁路图纸,共用前端及后台 管理设备。作为考场监控时应能满足对上一级考试监管单位上传实时图像数据的要求, 6出入口控制系统设计 (1)应在主要出入口、重要的实验室、财务室、设备机房、监控机房等处设置出入口 空制装置;前端门禁控制装置及管理主机宜采用主控或分控中心UPS集中供电方式,系 统后备时间不少于48小时。

    巡查点应设置在建筑物主要出入口、主要通道、楼梯前室、电梯前室、重点防范部 位、停车库(场)等场所或部位。

    4.5.4校园信息化应用管理系统

    1系统宜由办公、科研、教学、学习和物业等不同软件管理模块组成。应根据学校的规 模和管理模式,选择相应模块,能满足学校管理需要。 2办公管理模块功能:宜包括对办公文档的管理,以及上下级部门、单位之间的信息收 发等功能。 3科研管理模块功能:宜包括对科研项目全流程的资料管理功能,包含项目进度、经费、 成果等不同类别。 4教学管理模块功能:宜包括学生管理、师资管理、教学资源管理等功能。其中,学生 管理宜包括学籍、成绩等信息;师资管理宜包括教务信息、教学计划、排课管理等;教 学资源管理宜包括教学仪器设备调配等功能。 5学习管理模块功能:宜包括招生、毕业生、教材、考试、选课、教学评价及综合查询 等功能。 6物业管理模块功能:宜包括学校各类机电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管理、各类能源消耗数据 的管理。结合学校的需求,还可提供收费、查询等功能 7校园智能卡应用系统:宜对智能化停车场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进行一卡通管理核电厂标准规范范本, 系统可扩展考勤、食堂消费等功能。

    4.5.5设备管理系统

    1设备管理系统宜包括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能耗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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