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指南(武汉市城乡建设局等四局委201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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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雨水储蓄stormwaterstorage
指对径流雨水进行储存、滞留、沉淀、蓄渗或过滤以控制径流总量和峰值,实现径 流污染控制和回收利用的目的。
玻璃标准规范范本2.18下垫面underlyingsurface
降雨受水面的总称,包括屋面、 道路铺装、绿地、水面等。
2.19硬化不透水地面imperviouspavement
2.20土壤渗透系数permeabilitycoefficientofso
2.21断接disconnection
通过切断建筑雨落管的径流路径,将径流合理引导至绿地等透水区域,通过渗遂 蓄及净化溢流等方式控制径流雨水的方法
2.22绿色雨水基础设施greeninfrastructu
借助自然或人工强化辅助形成的,通过植物及微生物共同作用,对雨水进行沉淀、 过滤、净化、调蓄,包括湿塘、生物滞留设施等。
2.23灰色雨水基础设施grayinfrastructur
相对于绿色雨水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排水管道、混凝土调蓄池、排水深层隧道等不 透水材质构成的雨水控制排放设施。
2.24下凹式绿地sunkgreenspace
身和周边雨水径流的绿地,包括生物滞留设施、渗透塘、湿塘、雨水湿地、调节塘等; 狭义的下凹式绿地指低于周边铺砌地面或者道路200mm以内的绿地,本指南中提到的 下凹式绿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狭义的下凹式绿地。
2.25绿色屋顶greenroof
在高出地面以上,与自然土层不相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顶部以及天台、露 台上由表层植物、覆土层和排水设施构建的具有一定雨水径流蓄滞屋面形式,
2.26透水铺装地面perviouspavement
可渗透、滞留和渗排雨水并满足一定要求的铺装地面,按照透水结构类型可分为半 透水路面结构和全透水路面结构。路表水只能够渗透至面层或基层(或垫层)的道路结 构体系为半透水路面结构;地表水能够直接通过道路的面层和基层(或垫层)向下渗透 至路基中的道路结构体系为全透水路面结构。面层材料可分为透水沥青、透水水泥混凝 土和透水砖、嵌草砖、碎石铺装等。
2.27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perviousconcretepavement
由较大空隙的水泥混凝土作为路面结构层、容许路表水进入路面(或路基)的一类 混凝土路面。
2.28透水沥青路面perviousasphaltpavement
铺装层容水量waterstoragecapacityofpa
2.30植草沟grassswale
净化作用,植草沟可分为干式植草沟和湿式植草沟。干式植草沟指开阔的、覆盖植被的 水流转输渠道,设计停留时间后沟渠径流排干;湿式植草沟一般设计为沟渠型湿地处理 系统,长期保持潮湿状态。
在地势较低的区域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蓄、净化雨水径流的设施,由植 物层、蓄水层、土壤层、过滤层构成。包括雨水花园、生物滞留带、高位花坛等
雨水湿地是一种人工浅沼泽系统,利用物理、水生植物及微生物等作用净化雨水
2.33渗透池(塘)infiltrationpond
指雨水通过侧壁和池底进行入渗的滞留水池(塘)
刃期雨水弃流设施initialrainwaterremova
利用降雨量、雨水径流量控制初期径流排放量的设施。有自控弃流装置、渗透弃流 装置、弃流池等。
2.35渗透检香井infiltrationmanhole
具有渗透功能和一定沉砂容积的管道检查维
2.36渗透管渠infiltrationtrench
2.36渗透管渠infiltrationtrench
具有渗透和转输功能的雨水管渠。
3.1新建、改扩建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绿地与厂场、城市水系等) 中涉及雨水径流控制与排放相关的工程部分,设计中应落实源头海绵设施及与排水管渠 设施、调蓄设施、排涝除险设施的系统衔接内容。 3.2建设工程设计前的岩土工程勘察应包含设计所需的地下水位、土壤渗透系数等参数 为海绵设施的选择提供依据。 3.3为防止因渗透导致的地下水污染,以渗透性为主的海绵设施蓄水层底部宜距离地下 水水位(汛期)不小于1m。 3.4海绵城市的各类设施应采取保障公众安全的防护措施,不应对建筑、绿地、道路的 安全和正常使用功能造成负面影响,严禁雨水回用管道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 3.5各类建设工程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设计需要给水排水工程、建筑工程、道路工程、 园林景观工程、结构工程、环境工程等专业的相互配合,协调。 3.6海绵设施设计应强化经济性和可行性分析,应尽可能减小后期管理维护的工作量, 降低运行成本,确保长效运行。 3.7各类建设工程应从减少硬化不透水面积、优化竖向关系有效引导地表径流从不透水 区域到海绵设施等途径,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3.8应合理划定海绵设施汇水分区,满足设施规模计算要求,避免汇水量与设施规模不 匹配。 3.9对存在渍水、雨污混流问题的改造项目,需在渍水点改造和雨污混流改造基础上 判断海绵设施的实施条件和经济性,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4建设条件及建设需求
4建设条件及建设需求
不同年代大暴雨发生的次数和各年最大暴雨的强度看,暴雨强度并无明显的增加趋势。 4.1.3(水系分布)武汉市河湖水系众多,江、河、湖、库密布,现有水面总面积2117.6km2 占全市国土面积约25%。其中河流(5km以上和小于5km但功能重要的)165条;湖 泊(列入《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166个;港渠(位于中心城区范围,具有重要排水 功能的)57条;水库273座。 4.1.4(水资源)武汉市水资源丰富,本地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46.24×10°m3,武汉 市多年平均总入境水量7082×108m3。 4.1.5(地下水)武汉市的表层地下水主要为赋存在人工填土中的上层滞水,埋藏浅,平 均埋深约1m,水位季节性变化明显,属于天然动态型。 4.1.6(排水体制)根据《武汉市主城区污水专项规划(2009~2010)》,规划保留汉口 旧城、武昌古城和武昌旧城的晒湖地区为截流式的雨污合流区,其他地区均划定为雨污 分流区。合流区范围为:汉口旧城一一解放大道一建设大道一二七路以南地区,面积 54.3km2;武昌古城一一中山路围合的武昌老城区,面积8.1km2;武昌旧城的晒湖地区 武珞路以南、雄楚大街以北的晒湖周边地区,面积6.58km,合流区总面积68.98km
4建设条件及建设需求
水环境状况》,全市11条主要河流水质位于Ⅱ~Ⅲ类、劣V类占比分别为81.8%、18.2%; 80个重点湖泊水质位于Ⅱ~血类、IV类、V类、劣V类占比分别为12.5%、43.7%、28.8%、 15.0%。主要河流水质情况较好,湖泊水质不乐观,富营养化程度较高。在完善污水收 集、处理系统的基础上,有效减少溢流次数、控制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为居民 创造良好的滨水环境是武汉市当前海绵城市建设的另外一个主要需求。
5.1.1城市道路工程应在满足《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中的相关要求,保证 人车交通及服务周边区域等基本功能的前提下,有序开展路面及汇水区域内径流组织设 计,协调径流的蓄滞及排放关系,确保不同降雨强度下路面积水满足通行要求,缓解市 政管道排放压力,同时充分利用源头海绵设施消纳部分路面径流中的污染物。 城市道路是城市中人流、物流的交通通道,是人们社会生活的主要开放空间,同时 也是排水等市政管线的主要敷设载体。城市道路面积一般占城市建设用地20%左石,且 硬化程度高,因此,城市道路具有产流快、面源污染重的特征。在城市道路设计时,在 满足《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中的相关要求,保证交通等基本功能的前提下, 宜优化道路横断面及纵断面,组织一定量的路面径流从不透水面流向透水面,继而进入 海绵设施进行蓄滞,达到缓解市政管道排放压力,消纳部分路面径流中的污染物的目的, 同时,设置满足《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要求的雨水管道,并与海绵设施衔 接,确保超过海绵设施调蓄容积的径流顺利排放,不影响交通出行需求。 5.1.2城市道路地表径流(含红线外地表漫流)宜通过有组织的汇流与转输,经截流沉淀 等预处理后引入道路红线内、外绿地内,并通过设置在绿地内的以雨水渗、滞、蓄、净 用等为主要功能的海绵设施进行处理。道路路段雨水系统典型流程详见下图。
图5.1道路路段雨水系统典型流程示例
图5.3双幅路典型断面示例
5.1.3上跨式立交区域雨水径流宜通过有组织的汇流与转输,经截流沉淀等预处理后弓 入绿地内的蓄滞、调节等海绵设施,并与区域内的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 统或与雨水回用系统衔接。上跨式立交区域雨水系统典型流程详见下图
图5.4上跨式立交区域雨水系统典型流程示例
6.5立交区域径流组织与海绵设施布置示例
1.4城市道路工程设计按照道路修建性详细规划提出的海绵城市建设控制指标要求
行设计。 5.1.5城市道路海绵设施的布置应考虑行车及行人的安全性。 5.1.6城市道路海绵设施的选择应经济有效、方便施工、维护简便,综合考虑道路所在区 域土壤类型、地下水位高度、道路横断面布置、现状存在问题等因素,路段控制目标侧 重径流总量控制及径流污染控制,立交区域控制目标侧重径流总量控制、径流污染控制 及峰值流量控制,可参照选用如下: a)渗透技术:雨水花园、生态树池、透水铺装等; b)储存及调节技术(一般用于立交区域):雨水湿塘、调节塘等; C)转输设施:植草沟等; d)截污净化设施:初期雨水截流池等。 5.1.7城市道路工程设计应在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各专业设计方案中 房海编成连江理全
5.1.7城市道路工程设计应在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各专业设计 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根据需要可参考本节内容编制设计专篇。 5.2.1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阶段 5.2.1.1采用的规范、标准、规定章节应增加国家及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标准。 5.2.1.2采用的设计指标章节宜增加如透水铺装率、下凹式绿地率等海绵城市设计相关 指标。 5.2.1.3建设条件章节应增加道路及周边汇水区自然径流路径及下游排水管网接纳能力 分析;道路竖向高程及排水管道系统分析;道路建设周边地块海绵设施衔接关系分析。 5.2.1.4总体设计思路及原则章节应体现尊重自然地形、尽可能减小不透水面积、灰绿结 合等海绵城市理念。 5.2.1.5道路平纵横设计方案中应优化道路横断面及纵断面,有序组织径流导入海绵设 施。 5.2.1.6路基、路面设计方案中应通过建设条件及需求分析,通过方案比选考虑采用透水 路面的可行性,并根据需要增加道路路基防渗设计内容。 5.2.1.7道路绿化工程设计方案中应结合道路径流组织,考虑绿化带内海绵设施布局。 5.2.1.8排水工程方案中除排水管道设计外,应包含路面径流的有效组织以及源头海绵 设施入流、溢流方案。 5.2.1.9环境影响分析与节能评价章节中应增加海绵城市理念对环境影响分析与节水、 节能等相关评价内容。 5.2.1.10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章节应包含海绵城市相关设施的投资。 5.2.1.11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图中海绵城市理念应融入道路横断面设计图、排水、绿化等 工程方案图内,不单独增加图纸。
根据需要可参考本节内容编制设计专篇。
5.2.2初步设计阶段
5.2.2.1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规划背景章节应简述市政道路所在区域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上位规划,明确规划要求。
5.2.2.2工程地质条件章节中应增加地下水常水位、土壤渗透系数等内容。 5.2.2.3设计原则增加道路竖向设计、横断面布置与径流组织的协调原则、灰绿结合原则 各专业配合、协调原则等。 5.2.2.4采用的规范、标准、规定章节应增加国家及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标准。 5.2.2.5采用的设计指标章节应增加海绵城市设计相关指标。 5.2.2.6横断面设计布置形式应优先考虑路面径流有效汇入海绵设施。 5.2.2.7路基、路面设计方案中若考虑采用透水路面的,应包括透水铺面结构类型、厚度 材料选择及路基防渗设计内容。 5.2.2.8道路绿化景观工程设计中应结合道路径流组织,确定道路分隔带、行道树及立交 桥区红线范围内海绵设施位置、深度、土壤配比及绿化种植种类、下凹式绿化带防护设 计内容。 5.2.2.9排水工程方案中除排水管道设计外,应包含目标所需海绵设施调蓄容积计算、溢 流井位置、海绵设施与排水管道的走向及标高衔接等内容。 5.2.2.10工程概算中应包含海绵城市相关设施的投资。 5.2.2.11初步设计图纸中海绵城市理念应融入道路典型横断面设计图、路面结构设计图 路基设计图、下凹式绿化带防护设计图、排水设计图、绿化景观设计图内,不单独增加 图纸。 5.2.3施工图设计阶段 5.2.3.1横断面设计中说明道路与海绵设施的配合关系。 5.2.3.2路基、路面设计中若采用透水路面的,应包含透水铺面结构设计、路面及路基侧 向防渗设计。 5.2.3.3附属工程设计中增加开孔路缘石设计。 5.2.3.4雨水排水工程中除雨水口布置及排水管道设计外,应包含初期雨水截流沉淀设 计、溢流设施设计、导排盲管设计等。
5.2.3施工图设计阶段
5.2.3.5绿化景观工程设计中应包含下凹式绿地等蓄滞净化系统设计、转输型植草沟排 水系统设计、防冲刷设计、检修便道设计、下凹式绿化带防护设计等。 5.2.3.6施工注意事项中说明海绵设施竖向控制、施工方法等注意事项。 5.2.3.7施工图纸中海绵城市理念应融入道路典型横断面设计图、路面结构设计图、路基 设计图、排水设计图、绿化景观设计图内,根据需要增加海绵设施大样图、开孔路缘石 大样设计图、初期雨水截流沉淀池设计图、导排管大样图等。
5.3.1现状建设条件分析
分析道路建设区域与红线外用地条件、竖向关系,地表径流流向、相交道路、地块排水 管线衔接关系等。 5.3.1.2改扩建道路应在上述现状条件分析基础上,增加现状保留路面破损情况、排水管 线及是否有混错接情况、绿化种植的现状情况、易涝点分布及渍水程度等调查,分析存 在问题和源头海绵设施实施条件
5.3.2确定城市道路设计方案
根据道路修建性详细规划,兼顾和协调道路、景观、排水各自的功能需求,按照道 路等级、服务功能、交通特性和断面形式,综合考虑各种控制条件,初步确定路面结构 形式,道路纵坡、横坡等方案。
5.3.3明确海绵城市控制且标及指标
依据道路总体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识别海绵 城市建设需求及侧重点,确定各项控制目标及指标。 改扩建道路应结合易涝点消除、雨污混错接改造(排水体制为分流区)等工程建设 明确海绵城市各项控制指标。
5.3.4竖向设计及路面径流分析计算
根据5.3.2步骤初步确定的道路级坡、 横坡方向,协调道路功能需求,分析道路 流流向、集水点、汇水区面积等,最终确定道路纵坡及横坡设计,并分区进行径流
5.3.5技术选择、确定设施规模
新建道路根据5.3.3步骤确定的海绵城市控制目标和指标要求,综合施工及维护等 适宜性要求,有针对性的选择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措施,并结合绿化带宽度、面积及市政 管线的布设位置,确定技术措施及可实施的数量和规模,例如根据交通等级、景观要求 等选择透水铺装类型。 改扩建道路根据5.3.3步骤确定的海绵城市控制目标和指标要求,以及易涝点消除、 雨污分流改造等工程的衔接关系,结合现状市政管线的敷设情况、现状绿化种植情况选 择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措施,确定技术措施可实施的数量和规模,
5.3.6设计方案及经济分析
根据选择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措施, 进行道路的平面与竖向布置,提出总体设计方 案,宜进行方案比选及经济分析,对照设计目标及指标,分别测算验算不同设计方案的 指标值和投资额,提出推荐设计方案。
5.3.7详细海绵城市工程设计
根据最终确定的设计方案,并进行复核优化, 进行详细的平面布局、竖同设计、单 项海绵设施设计以及各系统衔接设计,提出控制要求和措施保证实施
5.4.1道路工程技术要点
5.4.1.1道路横断面应按照道路等级、服务功能、交通特性和断面形式,综合考虑各种控 制条件,在规划红线宽度范围内宜优先选用含绿化带的横断面形式,合理布置海绵设施 5.4.1.2城市道路的海绵设施宜布置在道路红线内分车带(中间分车带、两侧分车带、路 侧绿化带)以及道路红线外侧附属绿地。宜优先考虑利用两侧分车带和路侧绿化带布置 海绵设施。 5.4.1.3主线高架+地面辅道的断面形式中,桥面落水管宜通过消能池进行消能及沉淀后 接入海绵设施或排水管网。
度采用单向坡或双向路拱横坡,坡向红线内的绿化带;多幅路宜采用由道路中线向两侧 的双向路拱横坡,坡向红线内的绿化带;人行道宜采用单向坡,坡向红线内的绿化带或 红线外海绵设施。 5.4.1.5三幅路和四幅路横断面中,两侧辅道或者非机动车道的横坡宜由道路中线坡向 两侧,两侧分车带下回式绿化带仅收集车行道的雨水。 5.4.1.6城市道路的交通等级为特重、重和中等交通时,车行道路面结构不宜采用透水路 面。 5.4.1.7非机动车专用道、非机动车道与车行道共板时不宜采用透水铺装,与人行道共板 时可采用透水铺装。 5.4.1.8人行道宜采用透水砖铺装,但临近防涝等级较高的堤防侧人行道、临近挡墙侧人 行道不宜采用透水铺装,确保堤防及挡墙结构的安全性;正处于大规模建设区域路段 餐饮、加油站等污染严重区域不采用透水铺装结构。 5.4.1.9地面停车场内停车位宜采用透水铺装,车辆启动频繁及转弯处不宜采用透水铺 装路面,公共绿化区宜采用下凹式绿地等海绵设施。 5.4.1.10采用半透水铺装结构时,应设置横向排水管道或导排层与道路排水系统连接 5.4.1.11新建道路项目的人行道树池宜采用生态型树池或下凹式绿化带。 5.4.1.12城市道路海绵城市设施应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防止径流雨水下渗对道路路面 及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造成破坏。 5.4.1.13城市道路与轨道交通共线或其下设有地下综合体、综合管廊等构筑物时,海绵 城市设计时应充分考虑雨水下渗对轨道交通(含有轨电车)、地下构筑物的结构安全影 响。 商业区、火车站、体育馆等大型公共集散地周边城市道路设置下凹式绿地等海绵设 施时,靠人行道一侧宜设置隔离护栏,防止行人跌落。隔离护栏设置要求应满足《城市 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的相关规定
5.4.2排水工程技术要点
4.2.1在布置有海绵设施的城市道路下雨水管渠、下穿通道处排水泵站的设计重现期
径流系数等设计参数应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中的相关标准执行。 5.4.2.2分流制区域改扩建道路设计应对现状雨污水管线及接入管混错接点进行改造 消除工程范围内混错接现象。 5.4.2.3布置有下凹式绿地等海绵设施的绿化带宜与道路纵坡同坡向,当绿化带纵坡≥ 时,应根据海绵设施的蓄滞、排水等要求设置截水措施。
图5.7截水措施示例
5.4.2.7雨水径流通过开口(孔)立缘右集中进人绿化带处或沉淀池周围宜散铺卵石,避 免径流对绿化带内植被冲刷破坏,并与绿化景观融合,卵石顶面宜与绿化种植面或沉淀 地顶面相平。 5.4.2.8车行道(包括机动车道或机非混行车道)、非机动车道的径流雨水进入绿化带内 海绵设施前宜设置截流沉淀池等截流设施,对初期雨水进行预处理,以减缓雨水对绿地 植物的影响。
5.10截流沉淀池示例
11溢流式雨水口示例
5.4.2.11城市道路海绵设施内溢流口过水能力应满足《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 中的相关要求装修CAD图纸,并与排水管道相匹配,宜按计算径流流量的1.53.0倍考虑。 5.4.2.12设置有溢流口的下凹式绿地等海绵设施宜按100mm安全高度设计。
5.4.2.13易积水路段可利用道路周边洼地与公共用地的地下空间建设调蓄设施,雨水调 蓄设施应与市政工程管线设计相协调。 5.4.2.14下凹桥区的排水形式宜采用泵站排水与调蓄相结合的方式,雨水调蓄设施宜结 合雨水泵站的前池进行建设。 5.4.2.15城市道路临水系时,为防止水体污染和水土流失,宜在道路与河道之间设置 植被缓冲带、雨水塘等措施,控制初期雨水对水体的污染。 5.4.2.16作为超标行泄通道的道路,在设计时宜考虑地表径流的有效超越路线,例如移 掉部分立缘石,调整外侧地面标高,引导超标径流顺利排放至港渠、湖泊等。
5.4.3绿化景观工程技术要点
12道路超标径流通道
5.4.3.1新建城市道路绿地率应满足《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中的指 标要求,行道树应优先选用绿化带的布置形式;对于绿地率未达到标准的城市道路,在 道路整体改扩建时应根据道路实际情况提高道路绿地率或者将现状树穴改成连续绿化 带,增加道路可渗透面积
门窗标准规范范本图5.131.5m宽行道树树穴改造为2m宽行道树绿带示例
5.4.3.2进行现状道路绿化改造时,应在对现状养木的耐水性、抗逆性、根颈标高,径流 路径以及整体景观效果等评估的基础上开展改造方案设计,以免影响现状绿化植物的正 常生长及道路绿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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