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5-139-2018 地铁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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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联络通道connectingbypass 连接同一线路区间上下行的两个行车隧道的通道或门洞,在列车于区间遇火灾等灾害、事故停运时 供乘客由事故隧道向无事故隧道安全疏散使用,
连接同一线路区间上下行的两个行车隧道的通道或门洞,在列车于区间遇火灾等灾害、事故停运 客由事故隧道向无事故隧道安全疏散使用
.0.6单项individual systemofbuildingfireprotectic
灰铸铁标准隔、防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 2.0.7子项subassemblyoffireprotectionsystem 组成防火设施、灭火系统或使用性能、功能单一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如火灾探测器、安全出口 防火门等。 2.0.8检测项目、检测项 test items、one of all the requirements of subassembly of fire protection system 指主要检测(包含但不限于)的功能性内容;影响子项符合性判定的、属于子项若干技术要求中的 某一具体指标、要求。如火灾探测器(子项)的报警功能(检测项)、保护面积(检测项)、安装质量 (检测项)等。
2.0.9完好率therateof subassemblyoffireprotection systemingoodcondition 指子项中同类别检测项的合格数量(如A级、B级、C级)与对应检测项总数量的比值(%)
3. 1. 1 检测项目
1控制中心应避开高温、潮湿、烟气、多尘、有毒、腐蚀等气源和污染源;应避开易燃、易爆、噪 声和振动源;应避开强电磁干扰源等,并应设于污染源的上风向,同时应利用有利的地形和环境或采取 相应设施隔离。 2运营控制中心应具有高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与其他用途的建筑合建时,应设独立的进出口通道, 并应确保运营控制中心用房的独立性和安全性。
4车站综合控制室(消防控制室》
车站综合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的技术措施。 2车站综合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疏散门应直通安全出口。 3车站综合控制室(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
5.1火灾报警控制器
1应能接收火灾报警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记 录火灾报警时间,同时应能发出火灾模式指令。 2当发生相关的故障信号时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并应显示故障部位。 3故障状态时仍能报火警 4火灾报警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当再有火警信号输入时,应能再次启动。 5消音、复位、检查屏蔽功能应正常。 6主电源严禁使用电源插头连接,不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应有明显的永久 性标志: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
1消防控制控制器在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在3s内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向各相关的受控设备发出 联动控制信号,并接受相关设备的联动反馈信号。 2消防水泵、专用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除应采用联动控制方式外,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 动直接控制装置。 3当发生相关的故障信号时,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声、光信号。 4消防联动控制器(BAS或PSCADA)应具有切断火灾区域及相关区域的非消防电源的功能 5主电源严禁使用电源插头连接;不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应有明显的永久 性标志: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
1应在接收与其连接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后3s内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显示 火灾发生部位;火灾报警光信号应保持至火灾报警控制器复位。 2在发生相关的故障时火灾显示盘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在接收到与其连接的火灾报警 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3s内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显示火灾发生部位
3当主电源断电时,应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
5.4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1应能完整显示系统区域覆盖模拟图和各层平面图,并应明确指示出报警区域、主要部位和各消防 设备的名称和物理位置。 2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分别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信号时,显示装置应在3s内 接收并准确显示相应信号的物理位置,并能优先显示火灾报警信号相对应的界面。 3应能接收控制器及其他消防设备发出的故障信号,并在故障信号输入100s内显示故障状态信息。 4与控制器及其他设备之间不能正常通信时,应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故障声、 光信号。 5故障或联动显示状态时,输入火灾报警信号,显示装置应能立即转入火灾报警平面的显示。 6多报警平面显示状态下,各报警平面应能自动和手动查询,并应有总数显示,且应能手动插入使 其立即显示首次火警相应的报警平面图。 7在接收到系统的火灾报警信号后10s内将报警信号传送给监控中心;应能接收监控中心的查询指 令并将相应信息传送到监控中心
5.5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1控制器应能接收报警触发器件的报警信号并应在10s内发出报警声、光信号,指示报警部位,记 录报警时间。 2当发生相关的故障时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声、光故障信号。 3消音、复位、屏蔽功能应正常。 4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应在消防控制室显示,且与火灾报警信息的显示应有 区别。 5主电源严禁使用电源插头连接,不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应有明显的永欠 性标志。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
5.6综合后备盘(IBP
5.6综合后备盘(IBP
1应支持在设备故障或火灾等情况下,车站的关键手动控制功能并宜具备消防泵控制、排烟系统模 式控制、自动检票机和门禁释放功能、站台门打开、电扶梯停止控制功能、 2主电源严禁使用电源插头连接,不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应有明显的永久 性标志。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
阻燃耐火电线电缆。 2消防控制、通信、报警线路明敷时应采用金属管、可(金属)电气导管或金属封闭线槽保护(矿物 绝缘类不燃性电缆可直接明敷)。 3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缆不应穿在同一根保护管中,当合用同一线槽时,线槽 内应有隔板分隔。 4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1感烟或感温后,探测器应能发出火灾报警信号且报警部位应正确。 2感烟火灾探测器、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符合相关要求。 3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点型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 超过10m;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 1/2。
5.9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1探测区域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2采样孔的间距不应大于相同条件下点式感烟探测器的间距。 3在采样管未端(最不利处)采样孔加入试验烟,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应在120s内发出火灾报警信 4报警响应时间不应大于60s。 5火灾报警信号、故障信号等信息应传给火灾报警控制器及消防联动控制器
1探测区域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2采样孔的间距不应大于相同条件下点式感烟探测器的间距。 3在采样管未端(最不利处)采样孔加入试验烟,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应在120s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4报警响应时间不应大于60s。 5火灾报警信号、故障信号等信息应传给火灾报警控制器及消防联动控制器
5.10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
1相邻两组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m, 2探测器至侧墙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m,且不应小于0.5m。 3对射光束的减光值达到1.0dB~10dB时,应在30s内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且报警部位 应正确。
1相邻两组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m, 2探测器至侧墙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m,且不应小于0.5m。 3对射光束的减光值达到1.0dB~10dB时,应在30s内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且 应正确。
1相邻探测器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3m。 2应在试验热源下动作并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且报警部位应正确 5.12火焰(或感光)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灾探测器
5.11线型缆式/光纤感温探测器
5.11线型缆式/光纤感温探测器
应在试验光源作用下、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能发出报警信号且报警部位应正确。 2撤消光源后,探测器的复位功能应正常。 3报警部位应正确。
向探测器释放对应的试验气体,探测器应在30s内响应且报警部位应正确
5.13可燃气体探测器
1从一个防火分区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30m;地下区间隧道(单洞) 内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间距≤50m。 2使报警按钮动作,报警按钮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且报警部位应正确。
5.15火灾警报装置
1声压级不应小于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2确认火灾后,应启动建筑内的所有火灾声光警报器。
5.16消防应急广播
1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 声15dB。 2当确认火灾后,应同时向全楼/全站进行广播, 3消防应急广播与普通广播或背景音乐广播合用时,应强制切入消防应急广播。 4扩音机仪表、指示灯显示正常,开关和控制按钮动作灵活:监听功能正常,
5.18地铁火灾工况运作模式
2BAS系统应执行相应的控制程序(相关防烟、排烟风机启动,电梯迫降、切断非消防电源、点亮应 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等)。 3ISCS系统应控制车站火灾消防应急广播、车站火灾场景的视频和乘客信息系统的火灾信息发布功 能。 4综合后备盘(IBP)应具有消防泵控制、排烟系统模式控制、直动检票机释放功能、门禁释放功能
电扶梯停止控制功能、站台门开门控制功能。
电扶梯停止控制功能、站台门开门控制功能
6.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设有消防控制室时,电气火灾监控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或保护区域附近;未设消防控制室时, 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 2监控器应能接收来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监控报警信号,并在10s内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 下报警部位,显示报警时间,并予以保持至监控设备手动复位, 3当发生相关的故障时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与监控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显示 故障部位。 4在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电气火灾监控器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应反馈至消防控制室,且与火 灾报警信息的显示应有区别。 5主电源严禁使用电源插头连接,不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应有明显的永久 性标志: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
6.2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当被保护线路剩余电流达到报警设定值时,探测器应在30s内发出报警信号,点亮报警指示灯; 器报警值宜为300mA~500mA且报警部位应正确
6.3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当被监视部位温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探测器应在40s内发出报警信号,点亮报警指示灯 位应正确。
当采用市政管网直接供水时,应采用两路市政给水网供水(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20L/s时 路)
1消防水池自动补水设施应正常。 2消防水池有效容积、格数应符合规范及设计的要求。 3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1消防水池自动补水设施应正常。 2消防水池有效容积、格数应符合规范及设计的要求。 3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1消防水箱有效容积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并应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2消防水箱在屋顶露天设置时,水箱的人孔以及进出水管的阀门等应采取锁具或阀门箱等保护措施。 3消防水箱自动供水设施应正常。 4消防水箱进水管管径不应小于DN32。 5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水池时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1消防水箱有效容积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并应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2消防水箱在屋顶露天设置时,水箱的人孔以及进出水管的阀门等应采取锁具或阀门箱等保护措施 3消防水箱自动供水设施应正常。 4消防水箱进水管管径不应小于DN32。 5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水池时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1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且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年不宜大于40m。 2水泵接合器设置的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水泵接合器处应设置永久性标志铭牌,并应标明供水系统、供水范围和额定压力。 4水泵接合器止回阀的安装方向应使消防用水能从水泵结合器进入系统。 5公称通径100mm的接合器应选用DN65mm外螺纹固定接口:公称通径150mm的接合器应选用
DN80mm外螺纹固定接口
1消防水泵设置及选型应满足消防给水系统的流量和压力需求。 2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 3消防主泵不能正常投入运行时,应自动切换启动备用泵。 4消防水泵不应设置自动停泵的控制功能,应能手动启停和自动启动。 5消防水泵、稳压泵应设置就地强制启停泵按钮,并应有保护装置。 6稳压泵应满足系统自动启动和管网充满水的要求,启动运行应正常,启泵与停泵压力应符合设定 压力表显示应正常。 7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应能显示稳压泵的运行状态。 8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应直接手动控制消防泵的启动、停止。 9气压水有效容积、气压、水位及设计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1管材、管件表面应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和重皮。 2向室内外环状消防给水管网供水的输水干管、一组消防泵向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均不应少于2 中一条输水管发生故障时,其余输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3采用接触轨供电时,地下区间消防给水干管宜设置在接触轨的对侧 4室内给水管道上应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设置相关阀门且应有明显启闭标志,
1管材、管件表面应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和重皮。 2向室内外环状消防给水管网供水的输水干管、一组消防泵向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均不应少于2条, 当其中一条输水管发生故障时,其余输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3采用接触轨供电时,地下区间消防给水干管宜设置在接触轨的对侧 4室内给水管道上应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设置相关阀门且应有明显启闭标志,
室外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间距不应大于120m,宜沿建筑周围均匀布置 2室外消火栓距路边不宜小于0.5m,并不应大于2.0m。 3室外消火栓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
1消火栓按钮不宜作为直接启动消防泵的开关,其动作信号应作为报警信号及启动消火栓泵的联动 融发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 2消火栓动压不应大于0.5Mpa。 3地下车站消火栓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m
1消防水泵设置及选型应满足消防给水系统的流量和压力需求。 2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 3消防主泵不能正常投入运行时,应自动切换启动备用泵, 4消防水泵不应设置自动停泵的控制功能,应能手动启停和自动启动 5消防水泵、稳压泵应设置就地强制启停泵按钮,并应有保护装置 6稳压泵应满足系统自动启动和管网充满水的要求,启动运行应正常,启泵与停泵压力应符合设定 压力表显示应正常。 7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应能显示稳压泵的运行状态。 8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应直接手动控制消防泵的启动、停止。 9气压水罐有效容积、气压、水位及设计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1管材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管材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表面应无裂纹、缩扎、夹渣、折登利 重皮。 2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沟槽式管接头或法兰连接。 3报警阀后的管路不应设置其他用水设施。 4管路末端试水装置处应设置专用排水设施。 5配水干管、配水管应做红色或红色环圈标志以区别其他管道。 6中危险级场所配水管DN100控制喷头数量不应超过64只
1喷头安装牢固、整齐、玻璃球无污损、无渗漏,不得有变形和附着物、悬挂物。 2大于80c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当其内有可燃物时,应在闷顶或技术夹层内设置上喷。
1报警阀组中心距地面高度1.2m。 2报警阀组正面距墙不小于1.2m。 3连接报警阀进出口的控制阀应采用信号阀,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其关闭状态,当不采用信号阀时 控制阀应设锁定阀位的锁具。 4报警阀压力开关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5消防水箱出水管应设止回阀,并应与报警阀入口前管道连接。 6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设有2个及以上报警阀组时,报警阀组前宜设环状供水管道
9.5水流指示器及信号阀
9.5水流指示器及信号阀
1除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只保护不超过防火分区面积的同层场所外,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均应 设水流指示器。 2水流指示器信号线应加金属保护管保护,其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3信号阀应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 4信号阀应全开pvc标准,启闭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1储水箱应采用密闭结构,并应采用不锈钢或其他能保证水质的材料制作。 2储水箱应具有防尘、避光的技术措施。 3储水箱应具有保证自动补水的装置,并应设置液位显示、高低液报警装置和溢流水、透气及放空 装置
1应设置独立的水泵,水泵的流量、压力应满足系统和设计要求。 2泵组应设在防护区外的专用设备间内。 3应设置备用泵。 4主、备用泵应具有自动切换功能, 5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应能远程启动水泵。 6泵的启动和停止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10.2供水设备(泵组式)
10.3供水设备(瓶组式)
1储水容器内的水充装量和储气容器内氮气或压缩空气的储存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2应按设计要求确定瓶组的安装位置 3储水容器、储气容器均应设置安全阀。 4瓶组启动和停正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5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应能远程启动瓶组
垫圈标准10. 4. 1检测项目
系统应按防护区设置分
开式系统控制阀应具有接收控制信号实现启动、反馈阀门启闭或故障信号的功能。 3闭式系统分区控制阀应带开关锁定或开关指示,分区控制阀及其前后的阀门均应处于常开。 4闭式系统每个分区控制阀后的管网应设置试水装置及其压力表
....- 检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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