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设计技术导则(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2020年2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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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信息模型中承载信息的实体及相关属性的集合 是工程对象的数字化表达。
2.0.8最小模型单元 minimal model unit
根据市政工程项目的应用需求而分解和交付的最小拆分 级的模型单元。
2.0.9模型精细度 level of model definition
计算机标准节政工程信息模型单元所容纳的模型单元丰富程度的衡 指标。
在不同的模型精细度下,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单元承载属性 信息的详细程度的衡量指标
在不同的模型精细度下,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几何信息的表 大真实性和精确性的衡量指标。
市政工程信息模型的可供交付的
3.0.1市政工程设计阶段可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三个阶段,宜符合下列规定: 1方案设计阶段宜应用BIM技术进行设计,对设计功能、工 程规模、工程投资等进行分析、验证,确保工程项目可行性,优化 设计方案,提高设计方案的合理性、适用性和经济性。 2初步设计阶段宜应用BIM技术进行设计,对重大技术问题 的解决方案进行模拟和综合分析。 3施工图设计阶段宜应用BIM技术进行设计,对施工进行综 合模拟及检查,优化技术措施和工艺做法等。 3.0.2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应能共享和编辑,模型信息应能有效传 递。 3.0.3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创建宜采用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并宜与实际工程一致。 3.0.4市政工程信息模型的一些模型单元未采用工程坐标时,宜采 用原点(0,0,0)作为特征点,并应确保在市政工程信息模型使 用周期内保持不变。
3.0.5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应使用原始
4.1.1BIM应用环境应包括开展BIM设计所必需的所有硬件资 源、软件资源、协同平台和网络环境等,以实现模型信息的存储、 计算、共享、协同和通讯。 4.1.2BIM设计软件宜具有定制开发环境。 4.1.3BIM应用环境宜设置中央存储服务器。通过中央存储服务 器进行存储、集成、查询和更新,实现模型数据的共享与协同。 4.1.4存储资源宜采用云平台来降低企业硬件资源投入。 4.1.5信息存储与应用应注重数据的安全性
4.I.IBIM应用环境应包括开展BIM设计所必需的所有硬件资
4.2.1BIM实施团队应有明确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划分,并应建立 相应的协同管理制度与保障措施。 4.2.2采用BIM设计的工程项目宜搭建BIM协同平台,所有项目 资料宜上传至项目协同平台,并应根据项目特点设定合理的文件目 录树、权限和版本管理。 4.2.3在模型应用过程中,应充分利用市政工程信息模型所含的信 息进行协同工作,实现各阶段信息的有效传递。 4.2.4BIM协同应用的实施流程应符合项目的技术特征、实施节
点、任务流转、验收条件等要求。
4.2.5BIM协同平台应具有良好的兼容性,能够实现数据和信息 的有效共享,可整合不同软件的应用成果,并应执行协同检查任务。 4.2.6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设计全过程宜基于协同平台进行,设计流 程可按本导则附录A执行。
4.3.1模型单元库应根据相关需求进行创建模型单元,
4.3.1模型单元库应根据相关需求进行创建模型单元,模型单元应 以适用性为原则分为不同模型精细度等级、信息深度和几何表达精 度,且应避免模型单元的过度精细。 4.3.2模型单元库应对模型单元的内容、模型精细度、命名原则 分类方法、数据格式、属性信息、版本及存储方式等方面进行管理 模型单元的分类及编码宜在单元属性中体现。
.3.3设计单位应针对模型单元库建立统一的管理制度,实现模型
4.3.3设计单位应针对模型单元库建立统一的管理制度
单元的创建、收集、编辑、存储、使用、废除等有效管理。
5.1.1模型文件和模型单元命名应简明、准确、唯一。 5.1.2模型文件和模型单元命名时宜采用数字、拼音、英语字符和 连接符组成。可在命名中添加汉字。 5.1.3同一工程项目,模型文件和模型单元命名格式宜统一,同 模型单元或信息的命名宜保持前后一致。 5.1.4使用模型单元表达构筑物、设备设施、材料时,组合与拆分 应满足项目的应用需求,宜符合工程工序、质量、安全控制及工程 计量的需求。
.2.1总体信息文件夹命名宜包含项目名称或编码、标段名称等 息。各设计阶段命名规则宜按表5.2.1确定。
表5.2.1设计阶段命名规则
5.2.2项目文件夹宜分为四级,第一级为总体信息文件夹;第二级 为交付成果文件夹;第三级为模型文件夹;第四级:专业内按不同 类型或部位命名的文件夹。
5.3模型文件命名规则
5.3.1模型文件命名应包含模型对应的专业类型、具体部位等。
表 5.3.2专业代码制定规则表
3路线代码宜用市政于工程项自拆分为多个路线时的信息模 型,用于区分模型位置 4分部名称宜用于识别模型文件所处的结构或者空间位置。 5模型描述宜为模型的特征字段描述,可用于进一步说明模型 旬的区别,且应避免与其它模型重复,也可省略。
5.4模型单元命名规则
5.4.1模型单元命名应使用分部、部位、模型单元等名称依次组成。
3模型单元宜为专业信息模型单元的名称。 5.4.2模型单元命名时,可按照项目特征自行编制,但应统一。 5.4.3同一工程项目中,相同的构配件、设备设施、材料的命名应 统一。
5.5模型分类和编码规则
5.5.1市政工程信息模型的分类方法和编码原则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GB/T51269的规定。 5.5.2模型分类和编码宜按本导则附录B执行,附录B中未列出 的分类和编码可自定义补充。
.6.1模型单元应根据工程对象的系统分类设置颜色。一级系统之
6.1.1市政工程模型所包含的模型单元应分级建立,可
.1.1市政工程模型所包含的模型单元应分级建立,可嵌套设置
5.1.1市政工程模型所包含的模型单元应分级建立,可嵌套设置, 在各设计阶段应使用不同的模型单元进行分级。模型单元分级宜符 合表 6.1.1 的规定。
表6.1.1模型单元的分级
6.1.2设计各阶段交付的信息模型应与该阶段模型精细度等级相 对应。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包含的最小模型单元应按模型精细度等级 衡量,模型精细度基本等级划分应符合表6.1.2的规定。
表6.1.2模型精细度基本等级划分
.1.3模型精细度应由几何信息和属性信息两部分组成,且应随 十阶段和需求的不同作相应调整。
1.4市政工程信息模型的信息应具有唯一性,且应减少穴余信
6.1.5模型单元应根据设计信息进行系统分类,并应在屑
.1.5模型单元应根据设计信息进行系统分类,并应在属性信息中
6.2.1模型中所包含的模型单元信息应完整,其所包含内容及模型 精细度应符合交付要求 6.2.2模型单元关联关系及模型单元间的空间关系应正确,语义属 生信息应完整,交付格式及版本应正确 6.2.3模型中的具体设计内容、设计参数儿何尺寸、空间位置、 类型规格等应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要求。 5.2.4模型单元应具有良好的协调关系,专业内部及专业间模型不 应存在直接的冲突,安全空间、操作空间应合理。 6.2.5在共享期间内,用于共享的模型单元应能被唯一识别
6.3.1模型单元应选取适宜 6.3.2在满足设计深度和应用需求的前提下,宜选取较低等级的几 何表达精度。 63.3几何表达精度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633的规定
表6.3.3几何表达精度的等级划分
6.3.4G1等级几何表达精度宜以二维图形或符号来表示,其余模 型单元几何表达精度宜符合本导则附录D的要求。
6.3.4G1等级几何表达精度宜以二维图形或符号来表示,其余模 型单元几何表达精度宜符合本导则附录D的要求。
6.4.1模型单元应选取适宜的信息深度体现模型单元的信息属性, 6.4.2模型单元信息深度等级的划分应符合表6.4.2的规定。
6.4.1模型单元应选取适宜的信息深度体现模型单元的信息属性
表6.4.2信息深度等级的划分
模型单元信息深度等级宜符合本导则附录E的要求,附录E 创出的信息可通过自定义进行补充
7.1.1成果交付内容宜包括实施报告、模型文件、可视化浏览文件、 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1.2成果交付应便于归档保存,并应保证数据安全可靠。
7.1.3交付模型中所包含的信息数据应满足本导则和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51301的要求。
准《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51301的要求。
7.2.1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建立前,宜编制实施规划。
7.2.2实施规划宜包含下列内容: 1项目概要,包含项目简述、项目类型、规模等信息: 2 项目实施目的、项目信息模型精细度等要求 3项目信息模型应用需求,包含碰撞检查、模型分析、工序 模拟等应用; 4项目信息模型命名、分类与编码、以及采用的标准名称与 版本; 5交付物类别、交付方式。
7.3.1市政工程信息模型文件应包含设计阶段交付所需的全部设 计信息。 7.3.2市政工程信息模型文件应基于模型单元进行信息交换,并应 将阶段交付物存档管理 7.3.3市政工程信息模型文件的表达方式宜包括模型视图、表格 文档,表达方式间应有关联关系。
7.4.1进行可视化浏览的模型单元,模型材质应能反映项目实际情 况。 7.4.2可视化浏览应能反映工程的整体布局、主要模型单元尺寸及 重要场所设置等信息:模型可视化浏览应能准确表达设计意图。 7.4.3可视化浏览宜采用模型漫游文件、三维PDF文件、虚拟现 实或增强现实等方式。
7.4.1进行可视化浏览的模型单元,模型材质应能反映项目实 况。
7.4.1进行可视化浏觉的模型单元,模型材质应能反映项自实际情
工程图纸应基于市政工程信息模型的视图和表格加工而成。
7.5.1工程图纸应基于市政工程信息模型的视图和表格
7.5.2电子工程图纸文件应能索引其他交付成果,并应确保索引路 径有效。
7.6.1 工程量应基于模型单元导出,并应与模型单元相关联 7.6.2工程量统计结果应可转换为工程量清单格式。 7.6.3工程量统计应能按照材料、模型单元种类、位置、范围与专 业等不同需求导出成果
7.6.1 工程量应基于模型单元导出,并应与模型单元相关联 7.6.2工程量统计结果应可转换为工程量清单格式。 7.6.3工程量统计应能按照材料、模型单元种类、位置、范围与专 业等不同需求导出成果
录A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设计流程
B.0.1道路专业模型宜按表B.0.1进行分类和编码。
附录 B模型分类和编码
表B.0.1道路专业模型分类和编码
专业模型宜按表B.0.2进行分类利
表B.0.2桥梁专业模型分类和编码
C.0.1道路专业模型单元系统宜按表C.0.1进行分类。
附录C模型单元系统分类
表C.0.1道路专业模型单元系统分类
C.0.2桥梁专业模型单元系统宜按表C.0.2进行分类。
表C.0.2桥梁专业模型单元系统分
暖通空调设计、计算C.0.3给水排水专业模型单元系统宜按表C.0.3进行分类。
C.0.3给水排水专业模型单元系统宜按表C.0.3进行分类
D.0.1地形模型几何表达精度宜按表D.0.1执行。
附录D模型几何表达精度
漆包线标准表 D.0.1 地形模型的模型几何表达精度
表 D.0.2 道路专业模型的模型几何表达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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