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T-295-2018 城市雨水利用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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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流量,水量
Q 水体的日渗透漏失量: Q 设施处理能力 Q 可储蓄水量; Q 最高日需水量: Q. 最高日其他雨水利用量: E, 最大月蒸发量; 2.2.2 水头损失几何特征 F 汇水面积; F: 汇水面上各类下垫面面积; Fa 下凹式绿地面积: F 绿地面积: s 地形坡度; hy 设计降雨厚度: hu. 多年平均降雨厚度; nt 绿化面积; F, 水景表面积; Sm. 单位面积日渗透量; As 有效渗透面积; 2.2.3 计算系数及其他 P 设计重现期: 各类下垫面的综合径流系数; d 综合径流系数; tho 流量径流系数; d 雨量径流系数: k 地面截留系数: qt 浇水定额; q6 绿化浇酒定额; qa 道路浇酒定额; na 道路.广场浇洒间隔天数;
空调标准规范范本2.2.2 水头损失,几何特征
3.1.1降雨量应根据当地的降雨资料确定,当资料缺乏时,可按 重庆市各区(县)降雨资料确定。雨水利用设计降雨量应按多年 平均降雨量计算,重庆市各区(县)常用多年平均降雨量见附录A 表A0.1~A.0.33,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取值应 按多年平均年径流总量统计计算敢值,重庆市各区(县)年径流总量 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见附录 A图 A.01~A.04和表 A.0.34。
3. 1.2 重庆市各区(县)月综合
可采用重庆市客区(县)逐月蒸发量取值,见表3.1.3。
1.3重庆市主城区逐月蒸发量【单位
月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云阳 43.4 50, 9 97, 1 113.8 135,1 149.6 196.6 214,2 129,7 80,2 53, 6 36.1 长寿 25.3 36.2 67. 0 86.2 105.0 106. 1 165.8 186.2 108.3 49.7 29. 5 19.7 忠县 36. 0 78. 2 97.8 27.0 120.8 127.8 198.1 213.5128. 5 66.0 38.0 23.9 梁平 16, 6 17, 0 38. 6 64.1 85, 5 101,9 118,3 110,4 93. 2 66.4 42.4 21.0 陵 15.8 19.5 62.0 101.5172.7 186.2 2145.11 159.6179.3112. .4 59. 1 19.4
注:本数据由重庆气候中心提供,为2005~2015年气象数据算术平均值
3.1.4初期雨水水质应以项目所在地实测资料为准,水质参考 值的选择应根据项目所在区(县)的空气质量和下垫面材料.形 武、气温、日照等综合确定,无实测资料时可根据下垫面类型.按 雨水径流水质划分水质等级,可按表 3.1.4 中采用:
表3.1.4不同下垫面初期雨水水质参考
3.2.1雨水设计径流总量和设计可利用流量的计算应符合下列 要求:
3.2.1雨水设计径流总量和设计可利用流量的计算应符合下列
雨水设计径流总量应按下式计
式中:W 雨水设计径流总量(m): Ye 雨量径流系数: hy 设计降雨厚度(mm): F 汇水面积(hm)。 计算年雨水下垫面可收集雨水量为:
3.2.2径流系数应按下列要求确定:
雨量径流系数和流量径流系数宜按表3.2.2采用,汇水面 的综合径流系数应按下垫面种类加权平均计算:
式中:亚 综合径流系数 F 汇水面积(m"): F: 汇水面上各类下垫面面积(m) Y: 各类下垫面的综合径流系数。
表 3.2.2径流系数
3.2.3汇水面积应按汇水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2.4设计中采用的重庆市暴雨强度公式计算可按附录A表 A.0.35及表A.0.36采用。
3.2.3汇水面积应按汇水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2.6设计降雨历时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室外雨水管渠的设计降雨历时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t 设计降雨历时(min) t1 地面集水时间(min),应根据汇水距离.地形坡度和 下垫面类别通过计算确定,一般采用5min 证 管渠内雨水流行时间(min)。 屋面雨水收集系统的设计降雨历时按屋面汇水时间计算,一 般取5min。
3.3.1各类建筑冲厕用水量占日用水定额的百分率可按表3.3 1取值。 表3.3.1各类建筑物冲厕用水占日用水定额的百分率【单位:%】
3.3.2绿化灌溉的年用水量应按表3.3.2的规定确定,平均日 喷灌水量Wi应按下式确定:
武中:Wa 日喷灌量(m/d); qt 浇水定额(L/m): Ft 绿地面积(m)。 用水定额应根据气候条件,植物种类,土壤理化性状,浇灌方
式中Q 水体的日渗透漏失量(m/d): Sm 单位面积日渗透量「m/m·d)l参见表3.3.6。 As 有效渗透面积,指水体常水位水面面积及常水位以 下侧面渗水面积之和(m)
表3.3.6各种土壤单位面积日渗透量
式中:W 初期雨水弃流量(m): F 汇水面积(hm"): 8 初期雨水弃流厚度(mm); 初期雨水综合径流厚度在无测定资料时,可取3mm~6mm。
下垫面.雨水回用率要求.收集池工程费用经经济合理比较确定。 3.3.1处理后的雨水水质应根据用途确定,ODc和SS指标应 满足表3.3.10的规定,其余指标应根据不同用途,符合国家现行 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
3.3.10雨水处理后CODc和SS指标
4.1.1有特殊污染源的民用建筑的雨水利用工程应经专题 论证。 4.1.2配套设置雨水利用设施的建筑与小区,其规划和设计阶 段官包括雨水利用的内容。 4.1.3雨水资源化利用应进行专项方案设计,其系统设置应合 理完善,安全。 4.1.4雨水利用工程设计中,室外总平面设计应有雨水利用设 施反映,或有雨水利用专项平面图。 4.1.5水资源是否利用,利用的形式和深度应根据项自条件,规 划要求建设标准要求和设计规定等确定。 4.1.6雨水收集回用或海绵城市建设的项目地域,室外排水管 设计流量应满足《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城镇内涝防治 技术规范》GB51222的规定要求,不应因设置雨水利用储蓄池而 减少低影响开发调蓄池容量,不应减小经排水及内涝防治计算的 管径。 7 4.1.7雨水利用中对初期雨水预处理的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布置 不应对士壤桔物的生长一地下令水层的水质室内环境卫生等造
4.2.1总体布置应合理设置排水管线.雨水回用管.雨水收复
4.2.1总体布置应合理设置排水管线雨水回用管,雨水收集 池,雨水水质处理及消毒设施,应根据地质,地形,雨水利用量,需
要的汇水面积等因素,因地制宜进行总体设计。
置在最天汇流面积排水管未端,另外可做汇水面积收集的主
集池,回用水的出水点对底端受水处存在高差时,可采用不 回用的方式。
化作用,其雨水储蓄可根据设施滞留储蓄的要求,做成露天 雨水塘,应考虑蒸发对回用水容积的影响和有露天水质的 措施。
4.2.5景观水塘作为收集池时,应避免周边径流直接进入刀
景观水质的保持可通过雨水处理系统循环净化或利用水生动、植 物生态水处理技术净化等方式完成。
景观水质的保持可通过雨水处理系统循环净化或利用水生弓
4.2.6雨水利用总体布置中的建构筑物规模,应根据水资
用方案中计算容积确定,低影响开发项自根据设计标准的要求计 算确定。
4.3.1雨水收集利用宜优选流经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名
4.3.1雨水收集利用宜优选流经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径流,雨水 利用应按分散及组合多种方式,进行如下总体布局: 1地表径流直接收集方式,直接收纳地表径流至管内并在
4.3.4雨水收集管应采用建筑小区内雨水管道充当,当有
梯级利用时,宜设专管至雨水收集池。
4.3.5雨水口等收集口宜设置在该汇水面的低洼处,雨水鼠宜
4.3.6当屋面雨水与地面雨水采用同一收集系统时,屋面
4.3.11建筑屋面雨水收集独立利用系统的弃流装置宜设于室 外,当设在室内时,应为密闭形式。雨水弃流池井宜临近雨水蓄 水池。 4.3.12雨水收集系统宜集中设置弃流设施,当雨水收集口至储 蓄池的管道长度较长时,宜分散设置弃流设施。 4.3.13弃流设施或装置均应达到对弃流限量的要求,宜设为自 控。弃流设施或装置应便于清洗和运行管理。 4.3.14初期径流弃流量应根据下挚面实测收集雨水的CODc SS.色度等污染物浓度及项目需水实际情况确定。当无实测资料 时,屋面弃流可采用2mm~3mm径流厚度,地面弃流宜采用 4mm径流厚度。 4.3.15弃流量以降雨时间作为控制参数时,应按降雨时间计算 弃流量,弃流时间宜以实测为准,当无实测资料时,时间可按t一t 十计算。 式中t 初期雨水起始至弃流结束需要的时间; t1 降雨初期雨水对下垫面污染物基本冲刷至收集 口时间:】 to 初期雨水收集口最远点至弃流点管内流动时间。 4.3.16初期雨水弃流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重力流方式弃流,但应有限流措施: 2 初期雨水弃流时间的设定,应采用可调时间的设施或 装置: 3弃流设施表面宜设置为可观察窗板: 4进水口处宜设置格栅,格栅的设置应便于清理并不应影 响雨水进水口通水能力: 5宜在入口处设置可调节蓝测连续两场降雨间隔时间的雨
4.3.15弃流量以降雨时间作为控制参数时,应按降雨时间计算
停蓝测装置,并与自动控制系统联动: 6宜设有水位蓝测的措施: 7采用水泵排水的弃流池内应设置搅拌冲洗系统。 4.3.17自动控制弃流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动阀.计量装置宜设在室外,宜以控制柜方式设置,控 制柜宜设在室内: 2应具有自动切换功能,并具有控制和调节弃流间隔时间 或控制调节弃流量的功能
停监测装置,并与自动控制系统联动: 6宜设有水位监测的措施: 7采用水泵排水的弃流池内应设置搅拌冲洗系统
1电动阀.计量装置宜设在室外,宜以控制柜方式设置,控 制柜宜设在室内: 2应具有自动切换功能,并具有控制和调节弃流间隔时间 或控制调节弃流量的功能
4.3.18雨水径流入渗宜优先采用低影响开发设施入
施人渗雨水可直接排至雨水储蓄池;非渗透硬质地面的雨水
4.3.19雨水人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与小区的硬质铺装面积不宜小于50%; 2周边为绿地的路面宜高于绿地50mm~100mm; 3下凹式绿地面积按低影响开发计算,雨水收集量按本标 准执行: 4非种植屋面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入渗方式。 5地面入渗场地上的植物配置应与入渗系统相协调: 6下凹式入渗的低影响开发设施与生活饮用水水池净距不 应小于10m。 4.3.20雨水入渗设施不应对周围建构筑物正常使用和边坡的 稳定有影响。 2
渗速率应以不产生内涝和地质灾害为前提,渗透设施的日渗透能 力不应小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
次雨量和年降雨量的有效收集。
4.3.23绿地雨水应就地入渗,地下建筑顶面与覆土之间设有渗
4.4.5未设置景观水体及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小区,宜采用
4.4.6进人景观水体的雨水宜在景观水体前设置前置区,经沂
淀和前置处理水质应达到水质要求
他,可不设置清水池。清水池容量根据产水曲线和供水曲线确 定,并应满足消毒接触时间要求,缺乏资料时宜采用最高日总回 用量的 25%~35%计算。
4.4.8雨水储蓄池.蓄水管.弃流井应设置在室外,储存设施.包
4.4.9开式蓄水池(或兼有蓄水池功能的低影响开发设施蓄水
4.4.9开敲式蓄水池(或兼有蓄水池功能的低影响开发
和旁边,人孔宜分别设置在池体的前部和后部,池内宜设置水位 地面显示仪,并设有最低水位的停泵控制系统:雨水泵提升水位 时不应搅动污泥,设置位置不应使池体水流短路,进口端宜均匀 布水,宜设液位控制器。
4.4.14钢筋混凝土蓄水池应设置集水坑和集泥坑,池底应设坡 度排向积泥坑;当池体分格时,每格应有检查口,并根据分格情况 设置集水坑或集泥坑。
4.4.14钢筋混凝土蓄水池应设置集水坑和集泥坑,池底应设坊
4.4.15塑料模块和硅砂砌块蓄水池的外层防渗膜应有聚苯烯
泡沫等材料保护,池底应设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底板:池体内构 造宜便于自动清淤和清淤者下池检查或人工清淤:有过滤功能的 池体应便于对过滤沉积物的清除:在地下水处应有防止地下水压 对结构及防渗层破坏的措施;结构应满足在承载上部荷载,周边 土压,地下水压下结构完好的要求
4.4.16雨水蓄水池应有溢流排水措施,超量雨水宜通过超越管 溢流。
4.5.1雨水处理工艺流程应根据收集雨水的水量.水质,以及雨 水回用的水质要求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5.2雨水进入蓄水池之前的收集应按本标准的4.3章节 执行。 4.5.3雨水利用系统处理工艺可采用生态水处理技术.物化法 或多种工艺组合等方案。 4.5.4采用低影响开发设施或生态设施预处理时,可不进行初 三
有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地面雨水和屋面雨水统一收集用于绿 地和道路浇酒时,宜选择下列处理工艺!
4.5.8小区混合收集的雨水,用于冷却塔补水.运动草坪浇酒 景观娱乐性用水,冲厕或相似用途时,宜采用下列处理工艺:
4.5.8小区混合收集的雨水,用于冷却塔补水.运动草坪浇酒,
硫酸铝等,药剂的选择和投加量应根据试验确定,试验条件有困 难时,可参考表4.5.9取值
4.5.10雨水利用水质可根据用途确定消毒种类,当使用时间间 隔较短,可采用紫外线消毒,当对有细菌学指标要求时,宜采用氯 消毒,且宜满足下列要求: 1雨水处理规模不大于100m3/d时,可采用氯片作为消 毒剂: 2雨水处理规模大于100m/d时,可采用次氯酸钠或者其 他氯消毒剂消毒。
4.5.12雨水过滤及深度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应符合下
12雨水过滤及深度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设有雨水清水池时,可按下式计算:
Q 设施处理能力(m/h) Y
W 回用系统日最高日雨水用量(m): T 雨水处理设施的日运行时间(h)。
4.5.13雨水蓄水池可兼作沉淀池和清水池,应
1无清水池时,水泵应吸蓄水池的上部水体,吸水位置应设 置在蓄水池设计容量水位下线,吸水口宜设置在不应吸入沉淀激 泥的有效水深处。 2设置独立的吸水井,应使上清液自流入井,吸水井有效容 积不应低于设计流量的20%,且不小于5m。 4.5.14雨水过滤处理根据水质要求宜采用陶粒.硅藻土等滤料 及其他新型滤料和其他新工艺时,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4.5.15当同时设有雨水回用和中水回用的合用系统时,不宜与 原水混合,出水可在清水池混合,清水池容积应兼顾雨水回用和
4. 5. 15 当同时设有雨水回用和中水回用的合用系统日
4.6.2雨水回用系统宜设置稳压系统避免水泵的频繁启动。
4.6.4雨水回用管宜采用抵御沉降变形较好的管材。 4.6.5当采用市政给水补水时,应补充在清水池内,应有防止污 染的的措施,并满足《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程》GB50015和《建筑 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程》GB50400的要求。
4.6.6市政给水补水不宜在雨水清水池空置时补水公园标准规范范本,应在需用
4.6.7景观水的净化可利用回用水的水处理设施 4.6.8雨水系统设施应有醒目标注,并有防止误接.误用措施, 雨水管道上不应设水龙头。
雨水管道上不应设水龙头。
控制和手动控制,宜设置自控柜,有条件宜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 监控。
监控。 4.7雨水外排 4.7.1雨水外排包括初期雨水弃流排放,雨水利用系统溢流排 放和大重现期下大于低影响开发滞留量的超量排放,除前一种 外,其他均应以管涵方式排至市政雨水管道内。 4.7.2弃流的初期雨水径流宜限流排入污水管道,并应有确保 污水不倒灌回弃流装置内的措施:初期雨水经低影响开发设施或 直接处理后可排人雨水管道。。】 4.7.3初期雨水弃流设施及装置宜采用可调整流量的弃流装 置,并宜采用自控处理,装置与设施应能灵活启动关闭。 4.18 控制系统 4.8.1低影响开发设施与雨水主管连接时,应对进入设施的水 量进行控制。 4.8.2对初期雨水限流应进行严格监控。 4.8.3雨水储存池.调蓄池应设置液位计,低影响开发系统应设 置外排水流量监测.雨量监测设备等,补水应由蓄水池水位自动 控制。 4.8.4雨水收集.处理和回用系统可设置以下控制方式:
2远程控制: 3就地手动控制
竣工资料2远程控制: 3就地手动控制。
4.8.5自动控制弃流装置宜按下列做法:
4.8.5目动控制弃流装直宜按下列做法: 1电动阀.计量装置宜就地分散设置,控制箱宜集中设置: 2应具有自动切换雨水弃流管道和收集管道的功能,并具 有控制和调节弃流间隔时间的功能 3流量控制式雨水弃流装置的流量计宜设在管径最小的管 道上: 4雨量控制式弃流装置的雨量计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 4.8. 6 回用水系统对绿化浇灌.冲厕,洗车等用途并持续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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