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1561.2-2018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受电弓特性和试验 第2部分:地铁和轻轨车辆受电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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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图1受电弓结构示意图

    额定电压ratedvoltage 受电弓设计的工作电压。 3.3.2 地铁和轻轨车辆静止时的额定电流ratedcurrent,metrosand lightrailvehiclesatstandstill 静止时,受电弓在30min内承受的电流平均值。 3.3.3 地铁和轻轨车辆静止时的最大电流maximumcurrent,metrosandlightrailvehiclesatstandstil 在静止状态,受电弓在规定时间内所能承受电流的最大值, 3.3.4 地铁和轻轨车辆运行时的额定电流ratedcurrent,metrosandlightrailvehiclesrunning 受电弓持续传输电流的容量

    给排水工艺、技术GB/T 21561.22018

    静态接触力staticcontactforce 地铁和轻轨车辆处于静止状态时,在受电弓升弓装置作用下,弓头向上施加在接触网系统的平均垂 直力。 3.3.6 标称静态接触力nominalstaticcontactforce 静态接触力的规定值。 3.3.7 平均静态接触力meanstaticcontactforce 静态接触力实际数值的平均值。 注:计算如下:在工作范围内持续测量静态接触力上升(F)和下降(F)过程。按惯例,任何点的平均静态接触力

    下列符号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DD:自动降弓装置(AutomaticDroppingDevice) E:升弓范围 f。:横向固有频率 F:受电弓上升接触力 F1:受电弓下降接触力 MDBF:平均无故障距离(MeanDistanceBetweenFailures) T:弓头转轴加速度

    受电弓在落弓位置和工作位置时应符合订货合同规定的限界,或者按照TB/T3271一2011的要求

    根据订货合同中规定的滑板长度、最低工作高度、最高工作高度、工作范围的相关值测量升降轨 汀货合同中缺少说明时,受电弓升弓或降弓,弓头轨迹在工作范围的上端相对垂线的侧向偏差应符 1的要求

    牵引系统供电电压应符合GB/T1402的规定 订货合同应规定受电弓工作时与落弓位要求的电压值和持续时间。 订货合同中应给出地铁和轻轨车辆静止时的额定电流、地铁和轻轨车辆静止时的最大电流、地铁和 轻轨车辆运行时的额定电流的规定值

    静态接触充差:除供需双方另有协议外,升弓或降弓所测得的静态接触力应在图2所示的范围 之内。 如订货合同中没有规定,接触力应按照TB/T3271一2011的要求

    在最高工作高度时,当横向力施加于支承号头的框架部件时,其侧向位移不应超过7.6中所规定的 值,且不发生永久变形

    如在订货合同中没有特殊规定,可按照TB/T3271一2011中附录A规定的

    应根据基挂类型、滑板数目和接触网的特性决定

    如订货合同中没有特殊规定,可按照TB/T3271一2011中附录A规定的弓头外形轮廊尺 允许倾斜。

    5.7.1升降系统的要求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升降系统的设计应确保牵引单元从静止到最大速度,受电弓的任何离线不应造 成接触线或滑板的永久损坏。 升降系统的设计准许提供一个在能量不足时进行操作的附加手动装置,

    和GB/T21413.2的要求 如订货合同没有特殊规定, 2017中IP55的要求进行防护

    5.8自动降弓装置(ADD

    根据用户需求受电弓安装自动降弓装置。

    GB/T 21561.22018

    ADD应能检测到滑板的撞击或损坏,这种损坏可能引起接触网的损坏 若用户指定,ADD应能探测到弓头的其他部分(如弓角)引起的撞击或损坏。 设计时,应考虑如下特性: ADD反应时间; ADD失效导向安全状态; ADD在工厂的自检; ADD可靠; ADD工作后受电弓完好。 ADD系统的设计应保证在日常使用中滑板可能出现的较小损伤不引起ADD系统动作。 ADD不应引起受电弓的额外损害,

    5.9受电弓对车顶的力

    受电亏的供应商应给出有和无绝缘子情况下受电弓的重量或在每个固定点的最大力,还应提供每 个固定点的所有附加外部力

    订货合同中应规定防腐蚀类型和关于使用要求的

    受电弓上应至少有下列标识: 供应商的商标; 受电弓的序列号; 受电弓的类型; 产品的生产日期

    6.1正常工作环境条件

    受电弓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a)海拔不超过2500m; b)环境温度为一25℃~十40℃; c)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为95%; d)风、沙、雨、雪、盐雾等的侵袭

    电号设备环境条件由GB/T32347.1规定。环境由

    3特殊用途和特殊使用条件

    和特殊使用条件受电弓可根据供需双方签订的技

    检验分为四类: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研究试验; 现场试验。 上述检验见7.1.2~7.1.5。 附录B列出应进行的检验项目

    检验分为四类: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研究试验; 现场试验。 上述检验见7.1.2~7.1.5。 附录B列出应进行的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应在指定设计的单个产品上进行。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做型式检验: 新产品试制完成时; 产品的结构、工艺或材料的变更影响到产品的某些特性或参数变化时,应部分或全部检验;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发生不允许的偏差时; 连续生产的定型产品每5年时; 转厂生产或停产2年及以上重新生产时 本部分区分了受电弓的基本型式和相同受电弓的派生型式。派生型式可以看作是对基本设计的 若通过计算或者至少2年的现场运行经验,证实受电弓的这些改变至少等于基本设计,且技术要 少与基本型式等同,则可认为已有的相关型式检验已覆盖了派生型式

    出厂检验用于验证产品的特性是否与型式检验中的测量结果相一致。供应商应对每一产品进行出 厂检验

    研究试验是为了获得补充信息在某个单项上进行的特定 行该试验。 7.3.4研究试验的结果不作为产品验收的依据

    现场试验是只有在运行环境 验应考虑地铁和轻轨车辆的类 系统下进行

    受电弓的组装应完整。 检验验收判据:受电弓包含的所有电气的和机械的部件应没有任何物理缺陷并已进行了表面处 5.10),紧固件应做防松标记

    受电弓的组装应完整。 检验验收判据:受电弓的重量应满足5.9的规定重

    按照图样规定的受电弓尺寸(包 应至少测量如下项目: 弓头长度; 弓头高度; 弓头最大宽度; 弓头外形; 滑板长度; 落弓高度; 最大升弓高度; 电气区域; 安装孔之间的距离。 检验验收判据:尺寸应在图样规

    按照图样规定的受电弓尺寸(包括允差),应采用适当的测量装置义 应至少测量如下项目: 弓头长度; 弓头高度; 弓头最大宽度; 弓头外形; 滑板长度; 落弓高度; 最大升弓高度; 电气区域; 安装孔之间的距离。 检验验收判据:尺寸应在图样规定的允差范围内

    检验验收判据:标识应符合5.11的规定

    7.2.5ADD的功能检测(型式检验)

    GB/T 21561.22018

    检验应在受电弓的以下两个升弓高度上进行 最高工作高度; 落弓位置以上工作范围的20%处。 当受电弓升到考核高度时,ADD因模拟故障而起动。模拟故障使用与实际运行相同的物理信号 应测量从信号产生至降到考核高度下20cm处的反应时间。 检验验收判据:受电弓反应时间应小于或等于1S,受电弓的结构无损害。

    7.2.6ADD的功能检测(出厂检验)

    检验验收判据:ADD应能动作目对受电弓无损害

    7.3.1常温下的静态接触力测量

    如装有阻尼器,应将其分开。 在一个持续的升降周期内,受电弓速度为(0.05土0.005)m/s,应在弓头悬挂下工作位置的上升和下 降之间直接测量静态接触力。 测量装置包括载荷测量、信号处理和数据记录,系统准确度应优于3%。 受电弓标称静态接触力的值应符合TB/T3271一2011规定的要求。 检验验收判据:所测接触力应符合图2的要求(在灰色区域范围内)

    7.3.2升降系统的检查

    图2静态接触力允差(灰色区域)

    进行。 检验验收判据如下: a)平稳升到最高工作高度,无引起损坏的冲击; b) 受电弓开始上升时刻算起,从落弓高度升至最高工作高度的上升时间不超过10S; C 在工作范围的任何高度降弓时,开始降弓时应快速动作; 降弓动作应无引起损坏的冲击; e) 受电弓从最高工作高度降到落弓位,从开始时刻到降下时间不超过10s

    7.3.3升降弓气候试验

    在7.3.2中描述的试验应在订货合同规定的极限温度和湿度下进行。如无规定,试验应在温度 25℃和十70℃环境湿度条件下进行。 极限温度下进行的上述试验,应在订货合同规定的最大、最小空气压力或供电电压下进行。 检验验收判据:在试验中和试验后,依照7.3.2的验收判据,受电弓应能良好地工作

    如装有阻尼器,带阻尼器重复进行7.3.1的试验。 7.4耐久性试验

    7.4.1.1落弓位置与最高工作高度之间升降操作试验

    1.1落弓位置与最高工作高度之间升降操作试验

    装有最大设计重量弓头的受电弓,应进行10000次从落弓位置到最高工作高度的升降循 作。对最初的500次和最后的500次操作,升降系统的能源供应(空气或电)为GB/T21413 GB/T21413.2规定的最小值,受电弓应升到最大升弓高度。

    如订货合同要求不同的升降次数,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检验验收判据: a)试验后,所有参数应调整到标称值; b)受电弓没有异常磨损且应满足7.3.1和7.3.2的要求; c)升降系统没有变形或断裂

    7.4.1.2工作范围内升降操作试验

    GB/T 21561.22018

    若用户指定做工作范围内升降操作试验,装有弓头的受电弓,应在工作范围内以0.1m/s的速度进 行75000次升降循环操作(如装有阻尼器,则应将其分开)。 检验验收判据: a)试验后,所有参数应调整到标称值; b)没有异常磨损且受电弓应满足7.3.1和7.3.2的要求; c)升降系统没有变形或断裂

    若用户指定做弓头悬挂试验,弓头悬挂在设计的工作范围内承受1.2×106次连续工作循环,试验 的最小频率不应小于0.5Hz。 检验验收判据: a)没有异常的磨损且受电弓应满足7.3.1和7.3.2的要求; b)没有变形或断裂

    若用户指定做弓头悬挂试验,弓头悬挂在设计的工作范围内承受1.2×106次连续工作循环,试 最小频率不应小于0.5Hz。 检验验收判据: a)没有异常的磨损且受电弓应满足7.3.1和7.3.2的要求; b)没有变形或断裂

    7.4.3冲击和振动试验

    受电弓和任何附加部件(电的和/或气动的)应能承受GB/T21563规定的冲击和振动要求。 受电弓高度升到最高工作高度的75%,受电弓试验量级的安装类别应按用户和供应商协议的要求 进行试验 检验验收判据 a) 试验后,所有参数应调整到标称值; b) 受电弓仍满足7.3.1和7.3.2的要求; c)受电弓没有变形或断裂破坏。

    受电弓和任何附加部件(电的和/或气动的 受电弓高度升到最高工作高度的75%,受 行试验。 检验验收判据: a)试验后,所有参数应调整到标称值; b)受电弓仍满足7.3.1和7.3.2的要求; c)受电弓没有变形或断裂破坏

    7.4.3.2受电弓固有横向频率的测量(f。)

    受电号升至最高工作位置的75%处,在号头转轴处施加300N的横向力,使之偏离原来所处的 从此位置释放后受电弓进人固有的摆动

    7.4.3.3横向振动试验

    装有最大设计重量弓头的受电弓,带绝缘子安装在产生正弦振动的振动台上,横向调节振幅和频 率。试验时,振动台的振动频率比受电弓横向摆动的固有频率低10%。 受电弓高度升到最高工作高度的75%,调整振动台的振幅,使弓头转轴处产生7m/s的加速度 (T)或与用户的要求一致。 振动进行10°次循环。 检验验收判据

    a)试验后,所有参数应调整到标称值; b)受电弓仍满足7.3.1和7.3.2的要求; c)受电弓没有变形或断裂破坏。

    除供应商与用户另有协议外,应完成如下试验 受电弓以标称接触力升高到最高工作高度的75%,并在弓头转轴与底架之间用绳子系住。纵向 800N的力于弓头转轴上后突然断开,见图3。 本试验应沿前后两纵向各做3次

    检验验收判据:受电弓应没有损坏

    检验验收判据: a)每侧位移均不应超过表2的值; b)每次施加力后,受电弓应没有永久变形

    下面试验适用于气动类型的升降系统。

    7.7.2常温气密性能试验

    GB/T 21561.22018

    应在常温下进行该试验,检查受电弓空气装置的密封性能。 受电弓空气装置应与其体积相同的储风缸相连,如装有耗气元件(如精密调压阀)应将其隔离,整个 气路系统充以订货合同规定的气压。 检验验收判据:10min后,储风缸内压力下降不应超过初始压力的5%

    7.7.3气密性能气候试

    7.7.2描述的储风缸将应用于此试验中。 试验应在订货合同所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最低温度下进行。若无特殊规定,低温试验应在一25℃进 行,高温试验应在十70℃下进行。 检验验收判据:10min后.储风缸内压力下降不应超过初始压力的5%

    7.8弓头自由度的测量

    宁实自由度应 程和转角

    7.9.1地铁和轻轨车辆静止时的额定和最大电流

    受电弓连接到电路中,此电路供给受电弓等于地铁和轻轨车辆静止时的额定电流30min,然后立 按订货合同规定的时间供给等于车辆静止时的最大电流, 试验时接触线与滑板的要求如下: 如使用新接触线,其磨擦表面应经过磨合后再使用,或使用磨擦表面的磨损已达到1/2寿命的 接触线; 滑板为新滑板,其表面应与接触线进行初始磨合使二者相互密切接触; 滑板与接触线之间的力为标称静态接触力 试验期间,测量接触线和滑板上温度的测点应尽可能接近接触点。 检验验收判据: a)受电弓的任何部位(包括滑板在内)都不应有变形和过热痕迹; b) 电流流过轴承、转轴和导流线应无损害; 滑板和接触线的温度不应超过订货合同规定的温度

    9.2地铁和轻轨车辆运

    受电弓结构能够传送地铁和轻轨车辆运行时的额定电流而不受损害。 无滑板的受电弓应连接到电路中,此电路先供给受电弓的电流为地铁和轻轨车辆运行时50%的额 定电流1h,接着立即供给等于地铁和轻轨车辆运行时额定电流5min。 应将连接滑板和弓头/框架的所有导流线相连。 应记录温升严重区域随时间变化的温度和电流

    检验验收判据: a)受电弓的任何部位上无变形或者过热痕迹; b)电流流过轴承、转轴和导流线应无损害;

    7.10.1电流温升试验

    在地铁和轻轨车辆运行的条件下 受电弓应能传送额定电流而不受损害。 此试验在安装在地铁和轻轨车辆车顶的受电弓上进行,施加订货合同规定的电力负载 在试验期间,应记录滑板和弓头在温升严重区域随时间的变化温度和电流。 检验验收判据:受电弓的任何部位应没有过热痕迹,

    在接触网系统具有代表性的线路区段,以给定速度在两个运行方向上,测量评价受电弓与接触网系 统之间的动态相互作用性能。 测量系统可按照GB/T32592执行。 检验验收判据:受电弓与接触网动态相互作用性能应符合TB/T3271一2011限定值或者满足定货 合同中规定的要求,

    检查计划应接照GB/T19001的要求,

    可靠性应符合GB/T21562、GB/T21562.2、GB/T21562.3的要求或者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受电弓典型的故障种类如下: A类:受电弓的故障导致接触网系统损坏; B类:引起受电弓不能工作的故障: C类:不妨碍地铁和轻轨车辆完成行程的其他故障。 可靠性用平均无故障距离(MDBF)来表示,分别对A、B、C三类故障进行量化

    9.3运行可靠性的证实

    供需双方有约定,按双方约定执行,若供应商与用户之间没有另行规定,受电亏结构(框架、底架

    GB/T 21561.22018

    升降系统的设计寿命应是1.5×10°km或30年,以先达到者为准 结构或升降系统包括有较低设计寿命的易损件。如果订货合同中没有规定,这些易损件的设计寿 命最小应是0.25×10°km或5年,以先达到者为准

    开降系统的设计寿命应是1.5×10°km或30年,以先达到者为准 结构或升降系统包括有较低设计寿命的易损件。如果订货合同中没有规定,这些易损件的设计寿 命最小应是0.25×10°km或5年装饰装修标准规范范本,以先达到者为准

    构包括弓头、弓头转轴及导流线。设计寿命在订

    所有轴承应容易更换,其外圈不能作为主部件结构的一部分。 弓头应易于从受电弓框架上拆装。 滑板应易于从弓头上拆装。 维修文件应在订货合同中规定。 设计寿命和可维修性能应通过计算或至少5年的现场运行经验证实 订货合同规定的项目参见附录C

    GB/T 21561.22018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订货合同规定的项目 订货合同规定的项目见表C1

    GB/T 21561.22018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订货合同规定的项目

    表C.1订货合同规定的项目

    地铁标准规范范本1订货合同规定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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