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818-2013 城镇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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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N 多年平均汛期规划控制雨水利用量,单位为立方米(m): B 一一 6~9月降雨量占年降水量比例,取82%; P, 一一区域(地块)雨水利用标准所设定重现期的年降水量,单位为毫米(mm); Fo. 建设前第i类用地的面积,单位为公顷(hm): αo. 建设前第i类用地的汛期径流系数,无量纲,可参考表2选取; FL. 建设后第i类用地的面积,单位为公顷(hm); α. 建设后第i类用地的汛期径流系数,无量纲,可参考表2选取; o 建设前用地类型数; 建设后用地类型数,

    表2不同区域汛期径流系数参考值

    医疗器械标准DB41/T 8182013

    设计所需基本资料可参照4.1收集。

    设计所需基本资料可参照4.1收集

    5.2雨水利用形式选择

    5.2.1雨水渗入地下可利用绿地、透水铺装地面、渗沟、渗井等渗透设施或生物滞留设施。 5.2.2绿地雨水宜采用渗入地下形式。可依据绿地土壤与地质地形条件,结合景观要求采取整体下凹 式绿地、局部下凹式绿地,必要时可在适当的地方设置入渗槽、渗并等渗透设施。 5.2.3屋面雨水可选择收集回用、排入绿地下渗、屋顶绿化或屋面滞蓄排放等形式。 5.2.4小区内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宜采用透水地面,将雨水渗入地下或下渗后收集回用,渗透设施 设置应避免入渗雨水对路基造成影响。 5.2.5城市道路宜采取相应雨水利用措施。红线内绿化带宜采用下凹式绿地;人行步道宜采用透水地 面,并应同时满足承载力和冻胀要求。 5.2.6城市河道雨洪宜就近引入公共绿地滞蓄下渗,不具备条件时可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闸、 坝、堰等进行调控利用。 5.2.7高架立交桥面雨水应利用高程关系收集利用。立交桥区其它道路雨水应结合桥区绿地进行收集 和综合利用。 5.2.8城市公共排水系统宜在适当位置布设雨洪调蓄池和流量控制井,采用调控排放的形式进行雨水 利用。城市公共雨水管接入河道前应设置污物分离设施,并适当设置雨水利用设施。 5.2.9河湖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宜进行汛期水位的综合调度调节利用。 5.2.10季节性河道及沿岸,应采取措施就地拦蓄和下渗雨水。

    雨水收集系统计算所需的暴雨强度可采用公式(4)进行设计

    DB41/T 8182013

    167A (1+c lgP)

    式中: q一一降雨强度,单位为升每秒公顷(L/(s·hm)); P一一设计重现期,单位为年(a); t一一降雨历时,单位为分钟(min); A、b、C、n = 当地降雨参数,河南省各地暴雨强度公式参见附录B。

    集流工程系统一般采用集流设施及传输管道、渠道等组成。

    5. 4. 1屋面雨水

    5.4.1.1屋面雨水收集设施主要包括屋面集水檐沟、天沟、雨水斗和立管(水落管)等,设计方法与 要求应符合GB50015和GB50400的规定。 5.4.1.2屋面雨水收集利用时应收集无污染或污染较小材料屋面的雨水。

    5. 4. 2 硬化地面雨水

    5.4.2.1街道、庭院、厂场等地面雨水通过雨水口收集,再经连接管进人下一级雨水管渠。雨水口及 连接管的水力计算应按GB50014的相关内容进行,管渠设计及要求应符合GB50141相关规定, 5.4.2.2雨水口宜设置在汇水面的低洼处,或硬化地面周围的下凹式绿地内;硬化地面雨水收集宜采 用环保型雨水口。 5.4.2.3高架立交桥面雨水可通过桥面雨水口、水落管收集,设计方法与要求应符合GB50014的规定。

    5.4.3.1收集到的雨水宜采用管道传输,管道的最小管径、设计流速、设计坡度和管道及附属构筑物 的设计应符合GB50014和GB50141中有关规定进行,车行道下管道最小覆土厚度应满足承载力要求。 5.4.3.2雨水管道的水力计算可按GB50014和GB50400的相关方法和要求进行,当需要系统的径流 过程、水位变化过程计算时,应采用数值模拟方法。

    5.5.1.1初期径流雨水水质受客种因素影响较大,应以实测资料为准。缺之实测资料时,可参考附习 C表中的经验值。 5.5.1.2雨水水质检测项目主要考虑常见有机污染物、营养性物质及重金属物质等。分析项目及检测 方法参考附录D。 5.5.1.3回用的雨水应采取初期径流弃除、沉淀、过滤、消毒等处理措施达到回用对象所要求的水质 标准。特殊需求用户应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针对处理后使用。 5.5.1.4来自特殊污染区,诸如各种农批市场、废品回收站、车辆维修站、洗车场、特殊工业区、医 院等的雨水不得作为雨水利用的水源。

    5.5.2雨水处理工艺

    5.2.1雨水处理工艺应依据原水水质状况和回用目标水质要求确定,可参照下列流程选择:

    DB41/T 8182013

    a)雨水收集→弃除初期径流→滞蓄→入渗地下。 b)雨水收集→弃除初期径流→滞蓄→过滤→清水蓄存→回用。 c)雨水收集→弃除初期径流→滞蓄→过滤→消毒→清水蓄存→回用。 5.5.2.2雨水收集回用宜采用以物化法为主的工艺流程,如初期径流弃除、格栅拦污、沉淀、过滤等: 当有条件时可采用生态净化技术,如人工土壤滤池、雨水生态塘、雨水湿地等;当对水质有较高要求时, 可增加相应的深度处理措施。 5.5.2.3根据雨水回用的用途,如有细菌学指标要求时应在回用前进行消毒处理,但当雨水回用于不 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水体时,消毒可作为备用措施。消毒处理措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3初期径流弃除设

    除设施。 5.5.3.2初期径流弃除宜分散设置。可采用初期径流池、渗透弃流井或成品弃流装置等。 5.5.3.3初期径流弃除量应根据实测雨水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总磷等污染物浓度确定。无 资料时,可按公式(5)计算:

    式中: W一一设计初期径流弃流量,单位为立方米(m); 一一初期径流深,单位为米(m),一般屋面取1mm~3mm,路面取2mm~5mm; F一一汇水区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 5.5.3.4屋面和非机动车道的初期径流可渗入土壤或沉淀后用于绿地灌溉;机动车道路的初期径流应 排入污水管道或市政雨水管网

    5.4.1应在雨水收集系统的最前端设置拦污设施。 屋面雨水斗进水口之前应安装格栅,格栅进 效面积应等于连接管横断面面积的2~2.5倍,格栅应便于拆卸更换。道路、广场和非机动车道 口内应有拦污设施。

    5.5.5.1宜将沉淀池的沉淀功能并人雨水池内。沉淀池内应设置不小于0.01的纵坡和泥区,可将沉淀 物通过排污管排入初期径流池后清除,排污管的管径应不小于200mm。 5.5.5.2雨水沉淀宜采用自然沉淀方式,也可采用平流式、竖流式等沉淀方式。 5.5.5.3当采用独立式沉淀池时,可依据雨水水质、流量等特点按GB50014中沉砂池和沉淀池的设计 方法进行设计。

    5. 5. 6 过滤池

    5.6.1过滤池一般采用单层滤池或双层滤池,条件具备时可采用土壤过滤。 5.6.2滤料宜采用石英砂、无烟煤、重质矿石、硅藻土等滤料或其它新型滤料,也可采用洁净 、中砂和细砂做滤料。

    5.5.6.4雨水过滤池上层滤料应定期清理更换或设置反冲洗系统

    5.5.7生物滞留净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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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7.1在空间充许的情况下可采用生物滞留净 设施对雨水进行处理、净化、滞留和调蓄,如植被 浅沟、雨水生态塘、雨水湿地等,其设计可参照相关规范 5.5.7.2生物滞留净化设施的布设应保障居民、车辆的安全并应保障行洪能力

    5. 6 雨水储存与调蓄

    5. 6. 1 一般规定

    5.6.1.1雨水回用系统应设置存储设施,宜将雨水存储设施与处理和调控排放的滞蓄设施相结合,可 将初期径流弃除、沉淀、过滤、滞蓄等设施集成在一个雨水池。存储设施形式的选择宜根据回用水量及 工程实地情况确定,应优先选择自然或人工水体存储雨水。 5.6.1.2当调控排放采用独立调蓄池时,调蓄池宜布置在汇水区的下游。新建的地上式调蓄池应与周 围地形、地貌和景观相结合,宜集成调蓄、入渗、景观、休闲等多功能。 5.6.1.3调控排放系统的设计降雨重现期应与下游排水系统的设计降雨重现期相匹配,宜不小于2年, 其中溢流设施的设计降雨重现期宜不小于5年。 5.6.1.4调控排放系统应设置专门的流量控制设备,并应布设在调蓄设施之后。宜将流量控制设备与 溢流堰布置在同一个构筑物内。 5.6.1.5城市道路雨水采用调控排放时,调控排放设施宜布设在道路的绿化带或两侧的绿地内。 5.6.1.6立交高架桥面雨水的存储设施宜结合桥墩分散布置,当位于地上时应保障安全和美观。 5.6.1.7小区雨水存储和滞蓄设施的布置应保障建、构筑物及居民安全。

    5. 6. 2 雨水池

    定雨水池回用容积与雨水收集回用率之间的关系曲线,再由经济技术分析后确定雨水收集回用率和回用 容积。 5.6.2.2雨水收集回用率按公式(6)计算。

    5.6.2.2雨水收集回用率按公式(6)计算。

    nT一一雨水池的雨水收集回用率; Vr一一多年调节计算的总弃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 5.6.2.3降水资料不足时,可采用1年~2年一遇最大2h降雨扣除初期径流后的径流量确定雨水池 的回用容积。 5.6.2.4雨水池的调蓄容积、溢流堰顶高程等参数,应根据设计降雨过程和出流过程控制要求采用数 值模拟方法确定。条件不具备时,调蓄容积可按公式(7)计算,溢流堰顶标高可按公式(8)确定:

    DB41/T 8182013

    ,T一一调蓄容积,单位为立方米(m); 一一从调蓄空间入流开始到出流结束的历时,单位为分(min); Q一一设计进水流量,单位为立方米每秒(m/s);

    8 AT 式中: A 调蓄容积对应的雨水池有效截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 5.6.2.5调蓄空间内雨水宜采用重力流自然排空。不具备重力流条件时可用水泵强排,排空时间应小 于12小时。

    5. 7. 1 雨水回用

    5.7.1.1雨水回用系统应设自动切换设施,当补水能力不足时应能够自动切换到其它供水系统。当主 供水系统采用生活饮用水补水时,应采取防止生活饮用水被污染的措施并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直接连 接。 5.7.1.2雨水作为居民小区,宾馆饭店、办公楼厕所和公共厕所冲洗水源时,用水量的计算应参照相 关规定或规范,供水方式及水泵的选择、管道的水力计算等应符合GB50015的相关规定。 5.7.1.3雨水用于洗车的用水量应参照相关规定或规范确定。应考虑汽车冲洗循环用水的净耗水量和 车库地面冲洗耗水量。 5.7.1.4雨水用于水景观的补水时,补水量计算应当考虑汇集雨水径流量、景观水体可用贮水容积、 参漏和蒸发量、补水水量平衡、补水措施等因素。 5.7.1.5雨水回用于绿地灌溉应采用适宜的节水灌溉措施,其系统设计应符合GB50288的相关规定, 5.7.1.6雨水回用供水管道应与生活饮用水管道分开设置,并在管道、水池(箱)、阀门、水表、给水 栓、取水口等设施上设置明显的颜色和标识。

    5.7.2.1公共绿地应因地制宜采取雨水利用措施,使2年一遇降雨的自产雨水不外排,同时宜设置下 凹区域,消纳外来雨水。 5.7.2.2小区绿地宜采用下凹式绿地,布置在建筑物周围,并低于散水和周围地面5cm~10cm。 5.7.2.3绿地低洼处的植物宜选择耐淹品种,并设置雨水口,其顶面标高应高于绿地20mm~50mm。 5.7.2.4宜将入河雨水管内雨水或河道雨水引入相邻较大面积公共绿地进行滞蓄下渗。 5.7.2.5地下水埋深小于3m的绿地区域不宜进行入渗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绿地入渗雨水,应使下渗 雨水不污染地下水。地下水源保护区不宜直接将雨水引入透水层下渗。 5.7.2.6绿地表层土壤下渗能力不够时,可另设置渗透设施。绿地雨水入渗与渗透设施的设计应符合 GB50400的要求。

    5. 7.3 入渗量计算

    5.7.3.1土壤渗透系数应以实测资料为准,在无实测资料时,可参照表3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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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3不同质地土壤渗透系数

    5.7.3.2渗透设施进水量可按公式(9)计算:

    =1.253600 9 (A×+A) 1000

    式中: V一一设计重现期降雨历时渗透设施的进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 Q一一渗透设施设计暴雨强度,单位为升每秒公顷(L/s·hm)); A一一渗透设施受纳的集水面积,单位为公顷(hm); 中一一渗透设施受纳的集水区的径流系数,无量纲,可参照表3选取; A一一渗透设施承纳降雨面积,单位为公顷(hm); 降雨历时,单位为小时(h)。 5.7.3.3渗透设施在t时段内的设计渗透量按公式(10)计算:

    式中: V一一设计渗透量,单位为立方米(m); ? 一 综合安全系数,一般可取0.5~0.8; K一一土壤渗透系数,单位为米每秒(m/s),可参照表3选取; J一一水力坡降,一般可取J=1; A。一一有效渗透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水平渗透面按投影面积计算,竖直渗透面按有效水位 高度1/2计算,斜渗透面按有效水位高度的1/2所对应的斜面实际面积计算,地下渗透设施 的顶面积不计。 7.3.4渗透设施所需储水空间为进水量和渗透量之差的最大值,可按公式(11)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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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一一渗透设施所需储水空间,单位为立方米(m); V一一渗透设施的进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 V一一渗透设施的渗透量,单位为立方米(m)。 5.7.3.5渗透设施相关尺寸可根据渗透设施的储存容积和渗透设施形式计算确定。

    F;(t) 土基的累积渗水量(mm),应由现场入渗试验实测确定,若无实测数据,可由土基渗透系 数与历时t,的乘积估算。 5.8.8当面层为透水砖时其厚度由所选用的透水砖规格确定。找平层厚度宜为20mm~50mm。基层厚度 应依据承载力要求确定。当其它层厚度确定时宜按照公式(13)计算垫层的厚度。

    式中: 垫层厚度,单位为毫米(mm); 铺装层容水量,单位为毫米(mm); hm 面层厚度,单位为毫米(mm); 面层有效孔隙率,无量纲; 找平层厚度,单位为毫米(mm); . 找平层孔隙率,无量纲; hz 基层厚度,单位为毫米(mm); 8一一基层孔隙率,无量纲; od 垫层孔隙率,无量纲。

    式中: VN 重现期为N、历时为t.的降雨时透水地面径流系数,无量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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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雨水利用工程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相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设计需要 更改应经过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并采取相应措施。 6.1.2雨水利用工程的施工应由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施工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或具有 施工经验。 6.1.3管道敷设应按照GB50268有关规定执行,管渠施工应按照GB50141有关规定执行 6.1.4透水铺装地面的施工应符合GB50400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冬、雨季施工应采取适当的有 效保护措施。 6.1.5雨水入渗工程施工前应对入渗区域的表层土壤渗透能力进行评价。 .1.6在渗透设施的开挖、填埋、碾压施工时,应进行现场事前调查、选择施工方法、编制工程计划 和安全规程,施工不应损伤周边地下设施和自然土壤的渗透能力。 .1.7应采用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的合格材料,应依据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抽样调查,

    2.1水处理设备的安装应按照工 2.2设置在建筑物内的设备、水泵等应采取可靠的减振措施,其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 相关规定。 2.3设备中的阀门、取样口等应排列整齐,间隔均匀,便于操作,不得渗漏

    7.1.1应分阶段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宜在试运行一段时间后进行,验收应提供相应的试运行报告。 7.1.2竣工和系统验收应针对以下各分项进行: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a)构筑物和机房的平面布置; b)入渗设施;

    1.2 峻工和系统验收应针对以下各分项进行: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构筑物和机房的平面布置; b) 入渗设施; c) 收集和配水管道; d) 储存和调蓄; e) 处理工艺 f)配水系统: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河南省多年降雨特性统计

    可南省多年平均降水量年际变化统计特征见表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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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A.1河南省多年平均降水量年际变化统计特征

    注:括号内为各季节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百分比。

    图A.1河南省内流域分区多年平均降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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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3河南省18地市多年平均降雨量见图A.2

    图A.2河南省18地市多年平均隆雨量

    A.5河南省多年平均蒸发量分布见图A.4

    图A.3河南省多年平均降雨量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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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A.4河南省多年平均蒸发量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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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各地主要城市暴雨强度公式见表B.1。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河南省各地主要城市暴雨强度公式

    表B.1河南省各地主要城市暴雨强度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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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郑州市多年降雨特性统计 C.1郑州市多年平均降水量年际变化统计特征见表C.1。

    表C.1郑州市多年平均降水量年际变化统计特征

    C.22000年~2010年郑州市降水量年内变化特征见表C.2。

    表C.22000年~2010年郑州市降水量年内变化特征

    C.32000年~2010年郑州市蒸发量年内变化特征见表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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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C.32000~2010郑州市蒸发量年内变化特征

    表C.4郑州地区不同重现期、不同历时的降雨量与平均降雨强度

    注1:表中120min历时以下数据由郑州市政暴雨公式计算得出; 注2:360min、24h历时数据郑州市气象局提供的短历时雨量统计参数计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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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质量标准C.5郑州地区多年平均逐月降水量与水面蒸发量见表C.5

    C.5郑州地区多年平均逐月降水量与水面蒸发

    C.61951年一2010年间郑州市月平均降雨量

    图C.11951年一2010年间郑州市月平均降雨量

    C.71951年一2010年郑州市逐年降水量见图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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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C.21951年一2010年郑州市逐年隆水量

    变电站标准规范范本表C.5郑州地区雨水水质指标参考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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