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15/T 6-2019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规范 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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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应遵循“主动自愿”的原则,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不申请的,不 立进行评估或强行评估。 7.1.2可采用专业机构评估、借贷双方协商等方式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 7.1.3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结果可作为债权担保、抵押融资等的参考依据。
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应遵循“主动自愿”的原则,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不申请的,不 估或强行评估。
申请人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a)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书,或持有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 b)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关系清晰; c)经营土地没有改变农业用途; 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2. 2申请材料
表1申请人需提交的共同材料
注2:申请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衣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的, 还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和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注3:申请人是其他自然人的,还应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经营权证书、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3.1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机构对申请人所提供评估资料的完整性进行核实。资料齐全的,在收 到评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建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小组(不少于3人),15个工作日内完 成评估。
DB5115/T 062019
a)审查申请人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的有关事项,如申请人主体资格或委托方主体资格、 申请评估目的、评估范围、申请评估基准日、评估时间要求等,并填写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 清单; b) 审查待估申请人申请评估经营土地权属是否清晰,有无纠纷,是否存在他项权利等,土地的类 型、等级、主栽作物品种、产量、销售、产值、盈利和持续发展等情况及基础设施、交通条 件、环境条件; C 调查待估农村土地经营权所在地的气候、水文、土壤等自然条件,经济结构、主要农产品种植 养殖、农业总产值、农民收入、社会投资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及基础设施、交通条件、 环境条件。
量、产值等基本情况,确定评估基本方法: a 对于农村土地经营权权属,可根据近3年当地主栽作物平均产量和平均价格计算土地年均价 格,或根据当地土地年平均租金作为土地年均价格,评估作价; b 对于种植水果、蔬菜、苗木、花卉等经济作物的,可根据作物生产的正常定植标准、作物长势 管理水平、市场行情等因素,评估作价; c)对于种植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的,可根据作物产量,市场行情,评估作价; d)对于沟渠池路、温室大棚、仓储、房屋等附着物,可根据建造价和折旧情况,评估作价。 .4.2评估小组每名评估成员应独立评估作价,形成多个评估数据。计价方法可按如下进行:去掉大 于或小于中数50%的数据,但去掉数据的个数不超过2个。以剩下的数据作为有效数据,计算简单平均 数,作为最终评估结果,
几构对评定估算结果进行分析确定,形成评估报
县级财政、衣行政主管部强X 权价值评估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 期检查的方式对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项目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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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管理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承诺书 表B.1给出了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承诺书。
B.1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承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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