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01/T 35-2018 成都市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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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区域和活动场所应配置座椅、健身设备、照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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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整体设计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 6.1.2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6.1.3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 6.1.4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平方米;如 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6.1.5应当设医疗废物存放点,与治疗区域隔开
6.1.1整体设计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 6.1.2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6.1.3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 5.1.4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平方米;如 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5.1.5应当设医疗废物存放点,与治疗区域隔开,
水电标准规范范本DB5101/T 352018
6.2.1.1诊桌、诊椅、诊床、诊察凳、方盘、纱布罐、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注射器、身高体重 计、视力卡、视力灯箱、压舌板、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器械柜、便携式心 电图机、血糖测定仪、雾化吸入器、出诊箱、轮椅、输液椅、候诊椅、医用冰箱、污物桶、转运平车。 6.2.1.2开展中医药服务的,还应当配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电针仪、艾灸仪等等。
心电监护仪、心脏氧源(氧气瓶/制氧机)、供氧设备、吸痰器、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简 易呼吸器。
6.2.3健康教育及其他设备
有与工作需要相应的其他设备
6.3.1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的执业医师。执业医 师人数≥2人的,至少应含有1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6.3.2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养老机构床位达到100张以上时,每增加100张床位,至少增加1名注 册护士。护理员按需配备。 6.3.3其他药学、医技人员按需配备。
应建立与功能任务相适应的转诊、药品登记分发、健康教育等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急救流程、 作规范,人员岗位职责等。
7.1.1整体设计应当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 7.1.2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7.1.3至少设有治疗室、处置室。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7.1.4应当设医疗废物存放点,与治疗区域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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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桌、诊椅、诊察凳、方盘、纱布罐、听诊器、火罐、刮痧板、血压计、体温表、身高体重计、血 糖测定仪、体外除颤设备、治疗车、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轮椅、输液椅、 医用冰箱、污物桶。
7.2.2.1有必要的健康教育、办公和通讯联络设备,有诊疗护理记录及文件保存条件。 7.2. 2. 2 有与工作需要相应的其他设备。
至少有2名具有护士以上职称的注册护士,其中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养老机松 到100张以上时,每增加100张床位,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 2按工作需求配备护理员。
具有与功能任务相适应的转诊制度、药品登记分发制度、健康教育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流程、技术操作规范,制定人员岗位职责。
3.1.1 整体设计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 8.1.2 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3.1.3 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评定室、处置室。 8.1.4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治疗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20平方米。 8.1.5应当设医疗废物存放点,与治疗区域隔开,
8.2.1 有各类残疾筛查、诊断设备及工具。 8. 2.2 驱体运动功能评估设备。 8. 2. 3 运动治疗设备。 8.2.4 理疗设备。 8.2.5 作业治疗设备, 8.2.6传统康复治疗用品
有各类残疾筛查、诊断设备及工具。人 信息服务 8. 2. 1 8.2.2 驱体运动功能评估设备。 8.2.3 运动治疗设备。 8.2. 4 理疗设备。 8.2.5 作业治疗设备。 8.2.6 传统康复治疗用品。
8.3.1至少有1名康复医师,负责医疗康复 8.3.2养老机构床位达到100张以上时,每增加200张床位,增加1名康复治疗人员。 8.3.3其他药学、医技人员按需配备。
8.3.1至少有1名康复医师,负责医疗康复。 8.3.2养老机构床位达到100张以上时,每增加200张床位,增加1名康复治疗人员。 8.3.3其他药学、医技人员按需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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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康复室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职责、年度计划和总结、老年人康复需求 情况和康复服务统计汇总表、残疾筛查和功能评估制度、个别康复训练计划和实施制度、家庭康复病床 制度、双向转诊制度、康复训练技术规范、康复服务档案制度、质量管理与考核制度、残疾预防宣传制 度等。
9养老机构增设护理院或护理中心
护理院和护理中心的的科室设置、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房屋面积等分别按照《护理院基本标准 )》和《护理中心基本标准及管理规范》的要求执行
10养老机构增设康复机构
养老机构可以增设康复医院和康复医疗中心。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的科室设置、设施设备、人 员配备、房屋面积、床位要求等分别按照《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版)》和《康复医疗中心基本标准(访 行)》(国卫医发[2017151号的要求执行。
11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
1.1.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和社区康复中心,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的场地、床位、科室设置、人员、设施设备应分别符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社 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和《社区康复中心设置原则与功能》的要求。社区照料中心的设置应当符合《社 区照料中心设置试行标准》的要求 1.1.2养老机构应依托各类服务平台与医疗机构建立无缝对接机制,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和养老相结合 的整合性服务 11.1.3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应当签订书面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 双方义务和责权利、争议诉讼等基本问题。 1.1.4养老机构应当为协议医疗机构提供医疗场所,提供医疗活动必要的后勤保障。 11.1.5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商议解决医疗和护理方面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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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加强康复医疗中心和与社区康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康复与医疗卫生 机构的合作,并加强与上级康复医疗机构的协作,将康复医疗中心纳入医联体建设与管理。(《康复医 疗中心基本标准》(新))
12. 1. 1人员管理
12. 1.1.1人事管理
应符合以下要求: 应建立工作人员选聘、考核、任免、奖惩等相关管理制度。 应明确每一岗位的人员职责和技术规范。 应建立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随时更新及完善档案内容。 应建立养老服务人员与医疗服务人员的工作对接机制,实现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的有效结合。 未自建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应与外部医疗/养老机构签订协议,通过双向转诊机制或外派全科 生、护士/养老护理员走进机构,实现人力资源共享。
12. 1. 1. 2人员培证
应符合以下要求: 应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 应确保养老人员和医护人员定期参加岗位培训、轮训。 医养结合服务的机构没有能力进行培训的,应委托有培训能力、培训资质的机构对医养结合服 务人员进行培训。 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的医疗机构应对养老机构人员开展医疗保健服务培训。
应公开与机构服务相关的信息,公开的形式应便于老 你准信息服务平台 间和获得。信息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 执业证照; 地理位置; 床位信息; 基本设施设备概况; 入住条件; 服务项目与内容; 收费方式与标准; 服务流程; 服务投诉途径。
应公开与机构服务 开的形 限于: 执业证照; 地理位置; 床位信息; 基本设施设备概况; 入住条件; 服务项目与内容; 收费方式与标准; 服务流程; 服务投诉途径。
12.2.1制定服务技术操作规范,并按规范要求提供服务。 12.2.2建立服务协议签订制度,明确双方法律责任及义务
12.2.1制定服务技术操作规范,并按规范要求提供服务。
12.2.3建立能力评估机制,实行分级护理和分类管理。 12.2.4建立财务核算制度,向相关部门报送运营情况报表,并接受年审 12.2.5建立服务评价机制,及时反馈客户的意见和建议。 12.2.6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2.3安全与风险管理
12. 3. 1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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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各部门、各层级应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执行医疗护理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设施设备 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等相关规定,确保机构安全。 一杜绝重大责任事故和因管理不善或护理不当而造成老年人伤、亡事件。 应建立突发传染病、食物中毒、火灾等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12. 3. 2风险管理
成立医疗、安全/风险管理小组,制定并完善医疗风险和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风险情 预防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的损害。
13.1.1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建设评估坚持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13.1.2评估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的专业资质,并依据本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开展服务评估工作
13.1.1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建设评估坚持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13.2.1养老机构自评
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对自身医养结合建设情况、服务能力、服务专业性和服务成效进行自评
13.2.2社会第三方评估
为确保医养结合服务评估的专 部门委托社会第三方评估机构负责
13.3.1评估工作由所选评估方式对应的评估主体负责,成立评估工作小组,负责所有评估工作。 13.3.2 评估工作小组按照本标准的评估要求,通过审查相关资料、现场评审等方式开展评估工作。 13.3.3 评估组提出评审意见,形成评估结果,公示评估报告。 13.3.4 评估结果公示、奖惩措施执行。 13.3.5 改进应符合以下要求:
13.3.5改进应符合以下要求:
对出现的不合格建设进行纠正,消除或降低不合格造成的不良影响; 分析产生不合格建设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汽车标准DB5101/T 352018
13.3.6整理、归档和妥善保管评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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