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779-2020 有轨电车道路通行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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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有轨电车通行的交叉口以路段及场站出人口的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设置要求如下: a)与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产生交通冲突时,应设置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 b)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的设置与安装,应确保有轨电车驾驶人清晰观察到,不应被树木、交通标 志、广告牌等其他设施遮挡,不应被其他光源干扰。 5.1.2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样式及设置见附录C
有轨电车沿线交叉口、路段及场站出人口,应根据有轨电车驾驶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通行需要,设 置相关交通标志。交通标志样式及设置参见附录B
有轨电车沿线交义口、路段及场站出入口,应根据有轨电车驾驶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通行需要,设 置相关交通标线。交通标线样式及设置参见附录D。
GB/T 387792020
或发光的警示装置。 5.4.2交通安全设施不得侵入道路建筑限界,且不得侵人停车视距范围内绿色建筑标准规范范本,
或发光的警示装置。 5.4.2交通安全设施不得侵入道路建筑限界,且不得侵人停车视距范围内
6交通信号优先通行控制
5.1.1有轨电车在交叉口的通行信号应服从道路交通信号控制。 6.1.2应避免与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冲突,并最大限度降低对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 行人等通行效率的影响。 6.1.3应明确设计定制有轨电车通行交叉口的信号优先控制、信息交互安全等技术实施路线 6.1.4应考虑有轨电车运行计划、站点布设、交义口交通组织等因素,结合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 交通量情况,逐一确定沿线各交叉口信号优先控制方案。 6.1.5有轨电车信号优先交叉口不宜设置倒计时器
6.2.1有轨电车运行状态信息采集
支持对有轨电车的运行状态信息进行实时采集,包括有轨电车通过接近预告点、接近请求点、进人 交叉口、驶离交叉口等位置时的运行状态信息
支持对其他机动车的通行状: 集,包括其他机动车在交叉口各进口道的交通流量 排队长度、车头时距等通行状态信息
有轨电车交叉口信号控制器与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之间应直接实现通信对接、实时信息交互、交互 信息校验等,交互信息内容见7.3。
6.2.4中心系统间信息交互
有轨电车信号系统与道路交通信 时接和信息共享交互,交互信息 包括交叉口信号优先功能开启状态 、有轨电车运营调度计划等
有轨电车信号优先的基本响应方式包括绿灯延长、红灯缩短和插入专用相位三种类型,响应过租 下: a 绿灯延长:接收到有轨电车优先通行请求,延长有轨电车通行方向绿灯信号时间: D 红灯缩短:接收到有轨电车优先通行请求,缩短有轨电车通行方向红灯信号时间; )插入专用相位:接收到有电车优先通行请求,在当前的相位放行序列中插入专用相位
方式选择应考虑以下因素: a)优先选用绿灯延长或红灯缩短的响应方式:
车与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不能在同一信号相位放行时,采用插人专用相位的响
有轨电车与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不能在同 ·信号相位放行时,采用插入专用相位的响 应方式
6.4.3控制参数配置
控制参数配置宜包括以下内容: a)有轨电车通行路线、站点位置、道路及交叉口几何特征等参数; b)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交通检测器、行人过街按钮等设备配置参数; c)有轨电车优先接近预告、接近请求、进人和驶离交叉口等位置信息,以及通过交叉口时间信息
6.5运行状态监测记录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宜支持以下功能: a)实时显示系统优先控制状态、有轨电车请求信息、有轨电车通行信号、设备运行状态等; b)记录和查询有轨电车请求信号、有轨电车通行信号、设备故障状态等日志信息。
6.6.1信号灯转换时序
有轨电车信号相位执行时,有轨电车专用信号 号灯的基本灯色转换时序宜为“通行一过渡一禁止
6.6.2信号配时时长
有轨电车信号相位最小绿灯时长,应至少满足有轨电车安全通过交叉口所需时间。宜在有轨电车 信号相位转人下一相位前设置全红清空时间。执行红灯缩短响应方式时,其他相位的最小绿灯时间应 符合 GA/T 527.1 的要求。
交义口信号设备交互接口,涉及有轨电车交叉口信号控制器和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之间的交互 5
交互接口应满足以下要求: a)具备浪涌、静电的防护; b)具备过欠压保护、反接保护和短路保护; c)强弱电接口采取隔离设置.电缆分开敷设
应至少支持以下两种通信接口方式: )继电器接口方式; 0)RS485、RS422或者RS232串行接口方式。
7.2.3继电器接口要求
图5交叉口信号设备交互接口界面
应满足以下要求: a)继电器励磁状态为接点吸合,非励磁状态为接点释放;接点额定电压24V,电流小于200mA; b) 继电器输出接口由信号采集方分别供电;继电器电源的电压24V土1V,额定电流大于或等于 2A; C 继电器信号触发持续时间大于或等于1S; d)继电器触发时延小于或等于200ms
7.2.4串行接口要求
应满足以下要求: a)RS232通信方式采用DB9接口形式; b 波特率9600bps,数据位8位、停止位1位,无奇偶校验位; c)通信时延小于或等于500ms。
应满足以下要求: a)RS232通信方式采用DB9接口形式; b) 波特率9600bps,数据位8位、停止位1位,无奇偶校验位; c)通信时延小于或等于500ms.
交叉口信号控制器向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发送的
表2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向有轨电车交叉口信号控制器发送的接口交互信息
7.3.2.1通信协议
7.3.2.2数据内容
3.2.2.1串行接口数据为双向数据,数据内容采取ASCII编码。有轨电车交叉口信号控制器发 路交通信号控制机的串口数据内容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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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口信号控制器发送至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自
表4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发送至有轨电车交叉口信号控制器的串口数据
8.1.1通行效率评估指标
3.1.2 安全效益评估指标
有轨电车安全效益评估指标,
B.2.1有轨电车通过量
Q:——交叉口单位时间有轨电车通过量,单位为车次每小时(veh/h); QB.——第i方向单位时间有轨电车通过量,单位为车次每小时(veh/h); 交叉口有轨电车通行方向个数
3.2.2有轨电车不停车通过率
PB 有轨电车不停车通过率; NYB.i 第i个观测时段的有轨电车不停车通过车次数,单位为车次(veh); NY.i 第i个观测时段的有轨电车通过车次总数,单位为车次(veh); 观测时段个数,时段应至少覆盖高峰和平峰,宜在10个以上。
8.2.3有轨电车平均行程速度
所行经路段长度与行程时间的比值,计算方法见:
式中: Y 有轨电车平均行程速度,单位为米每小时(km/h); LY.i 第i条有轨电车行经路段的长度,单位为千米(km); Ty.:——第i条路段的有轨电车平均行程时间,单位为小时(h) 有轨电车行经路段数量。
.2.4有轨电车运行准点
轨电车线路平均运行准点情况,计算方法见式(4)
式中: P2 有轨电车运行准点率; Nyz 当日线路有轨电车运行准点车次数,单位为车次(veh); N 当日线路有轨电车运行车次总数,单位为车次(veh)
2.5其他机动车最大排E
个信号周期内,除有轨电车外的其他机动车最大排队长度,计算方法见式(5): LFY = max(IFY.:) ·(5 式中: LFY其他机动车最大排队长度,单位为米(m); 排队长度,单位为米(m)
8.3安全效益评估指标计算方法
8.3.1设施规范设置率
有轨电车线路范围内规范设置的标志、信号灯、行人过街等设施占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总量的比例, 计算方法见式(6):
式中: PG 设施规范设置率; W; 第讠类交通管理设施在评价中的权重; NFG. 第i类交通管理设施的规范设置量; Nri 第类交通管理设施的规范设置总量
8.3.2有轨电车万车次事故率
万运行车次发生的交通事故次数,计算方法见式
×10°×100% S
根据控制目标和需求,可采用单项指标评估或多项指标加权综合评估;并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 容宜包括评估指标计算结果、数据分析、指标对比与汇总,以及趋势图分析等
A,1.1有轨电车路中直行示意图见图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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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有轨电车交叉口常见通行方式示意图
A.1.2有轨电车路中左转/右转示意图见图A.2
图A.1路中直行示意图
A.2有轨电车路侧通行
图A.2路中左转/右转示意图
A.2.1有轨电车路侧直行示意图见图A.3
图A.3路侧直行示意图
A.2.2有轨电车路侧左转/右转示意图见图A.4
图A.4路侧左转/右转示意图
1用于有轨电车驾驶人的交通标志
B.1.1有轨电车限制速度及解除限制速度标志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交通标志样式及设置
图B.1有轨电车限制速度标志
图B.2有轨电车解除限制速度标志
B.1.1.2有轨电车限制速度及解除限制速度标志的形状为矩形。 B.1.1.3有轨电车限制速度标志为白底、红圈、黑字、黑图形,有轨电车解除限制速度标志为白底、黑 圈、黑细斜杠、黑字、黑图形,黑字压杠 B.1.1.4有轨电车限制速度及解除限制速度标志尺寸为90cm×130cm。当设置空间受限时,短边边 长不小于60cm。 B.1.1.5有轨电车限制速度与道路不同时,应设置有轨电车限制速度标志。有轨电车限制速度及解除 限制速度标志设置在限速速度的起点(限速)及终点处(解除限速),见图B.3
有轨电车限制速度及解除限制速度标志设置示例
B.1.1.6当路段长度500m以上时,可重复设置有轨电车限制速度标志,
B.1.1.6当路段长度500m以上时,可重复设置有轨电车限制速度标志, B.1.1.7限速路段内设置不同数值的有轨电车限制速度标志时,只在限速路段的终点设置解除限制速 变标志。解除限速的数值按照限速路段终点前有轨电车限制速度标志的数值确定
B.1.2注意行人标志
B.1.2.2注意行人标志的形状、尺寸根据GB5768.2的要求设置
图B.4注意行人标志
图B.5注意行人标志设置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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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用于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标志
B.2.1注意有轨电车标志
B.2.1.1注意有轨电车标志表示警告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注意交义口、路段或场站出。
1.1注意有轨电车标志表示警告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注意交叉口、路段或场站出人口处的有轨 通行情况,样式见图B.6。
3.2.1.2注意有轨电车标志为黄底、黑边、黑图形, B.2.1.3注意有轨电车标志的形状为等边三角形,三角形的顶角朝上。 B.2.1.4标志尺寸根据设计速度,按表B.1选取
图B.6注意电车标志
表B.1注意有轨电车标志尺寸与速度的关系
B.2.1.5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设置注意有轨电车标志:
1.5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设置注意有轨电车标志: a)当人行横道须穿过有轨电车轨道时,在人行横道两端设置注意有轨电车标志,标志面向通过 行横道的行人,见图B.7;
图B.7路段人行横道注意电车标志设置示例
当人行道与有轨电车轨道相交时,在交叉口进口道处及两侧的人行道上设置注意有轨电车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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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2禁止掉头标志
止掉头标志表示禁止机动车掉头,样式见图B.9
B.2.2.1禁止掉头标志表示禁止机动车掉头,样
图B.8交叉口注意电车标志设置示例
家电标准图B.9禁止掉头标志
B.2.2.2禁止掉头标志的形状、尺寸根据GB5768.2的要求设置 B.2.2.3有轨电车在路中转弯且交叉口未设置机动车掉头信号相位时,在冲突方向设置禁止掉头标志 和禁止掉头标线,禁止本方向机动车掉头,见图B.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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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3禁止机动车驶入标志
B.2.3.1表示禁止机动车驶入有轨电车专用车道,样式见图B.11。
图B.10禁止掉头标志设置示例
基坑支护标准规范范本图B.11禁止机动车驶入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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