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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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雨水渗透stormwaterinfiltration
在降雨期间使雨水分散并被渗透到人工介质内、土壤中或地下,以增加雨水回补 水、净化径流和削减径流峰值的措施。
设计图纸2.9雨水滞留stormwaterretention
在降雨期间暂时储存部分雨水,以增加雨水渗透、蒸发并收集回用的指 10低影响开发设施low impact development facilities
包括透水铺装、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下沉式绿地、绿色屋顶、人工湿地、干塘, 湿塘、雨水罐、调蓄池、渗井、渗渠、入渗池、植被缓冲带等。 2.11低影响开发设施设计降雨量designrainfalIdepthforlow impact evelopmentfacilities 为实现一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用于确定低影响开发 设施设计规模的降雨量控制值,一般通过当地多年日降雨资料统计数据获取,通常用 日降雨量(mm)表示
2.12绿色屋顶greenroof
又称种植屋面或屋顶绿化,指在高出地面以上,与自然土层不相连接的各类建筑 物、构筑物的顶部和天台、露台上由表层植物、覆土层和疏水设施构建的具有一定景 观效应的绿化屋面
2.13下沉式绿地 sunken green belt
低于周边地面或道路的绿地的统称。下沉式绿地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下沉 式绿地指低于周边铺砌地面或道路在200mm以内的绿地;广义的下沉式绿地泛指具有 定的调蓄容积,且可用于调蓄和净化雨水径流的绿地,包括生物滞留设施、渗透塘 湿塘、雨水湿地、调节塘等
2.14生物滞留设施 bioretention system,bioretention cell
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留、渗滤、净化雨水径流的设施。 2.15透水铺装perviouspavement
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留、渗滤、净化雨水径流的设施
2.15透水铺装perviouspavement
可渗透、滞留和排放雨水并满足荷载要求和结构强度的铺装结构。根据铺装结构 下层是否设置渗排管,分为半透水铺装和全透水铺装。
在有铺装的地面上栽种树木时,在树木的周围保留的一块没有铺装且标高低于周 边铺装的土地,可吸纳来自步行道、停车场和街道的雨水径流,是下沉式绿地的一种,
2.17植草沟grass swale
用来收集、输送和净化雨水的表面覆盖植被的明渠,可用于衔接其他海绵城市单 项设施、城市雨水管渠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主要型式有转输型植草沟、渗透 型的干式植草沟和经常有水的湿式植草沟
2.18雨水湿塘stormwaterwetpond,
直被缓冲带grassbu
指坡度较缓的植被区,经植被拦截和土壤下渗作用减缓地表径流流速,并去除径 流中的污染物
2.20渗透管渠infiltrationtrench
具有渗透和转输功能的雨水管或渠
2. 21 渗井 infiltration well
雨水通过侧壁和井底进行入渗的设施。
雨水罐也称雨水桶,为地上或地下封闭式的简易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可用塑米 玻璃钢或金属等材料制成,
雨水湿地是将雨水进行沉淀、过滤、净化、调蓄的湿地系统,同时兼具生态 功能,通过物理、植物及微生物共同作用达到净化雨水的目标。
2.24初期雨水弃流设施
对于建筑物屋面收集的雨水和降雨在道路等下垫面形成的地表径流,由于雨水的 冲刷作用比较明显,往往在开始降雨的几分钟里会携带大量的杂物和污染物质,水质 较差,一般都会被直接排走或另作储存,不予收集利用,被排走的这一部分雨水就叫 做初期径流,将之排走或另行储存的做法叫做弃流处理,相对应的设施即为初期雨水 弃流设施。
调蓄池stormwaterdetentionorretel
2.26蓄水模块storagemodule
2.27路面边缘排水系统pavementedgedrainagesystem
沿路面结构外侧边缘设置的排水系统。通常由透水性填料集水沟、纵向排水管、 惠织物等组成的。
2.28断接Disconnection
通过切断硬化面或建筑雨落管的径流路径,将径流合理连接到绿地等透水区 通过渗透、调蓄及净化等方式控制径流雨水的办法,
2.29渗排管perforatedpipe
2.30生态岸线ecologicalslopeprotection
包括生态挡墙和生态护坡,指采用生态材料修建、能为河湖生境连续性提供基础 条件的河湖岸坡,以及边坡稳定且能防止水流侵袭、淘刷的自然堤岸的统称
2.31陆域缓冲带land buffer zone
包括陆生植物群落以及布设在其中的防汛通道、游步道、慢行道、休憩平台、人 工湿地、下沉式绿地、植草沟等设施。 2.32人工土壤渗滤设施artificialsoilinfiltrationfacilities 通过植被、土壤渗滤的多种理化反应后,使得出水达到回用水水质指标的雨水设
包括陆生植物群落以及布设在其中的防汛通道、游步道、慢行道、休憩平台 工湿地、下沉式绿地、植草沟等设施。
2.33地形改造topographyreform
指在原始地形限定的改造范围内通过设计等高线或控制点高程来改造原有地形 的方式,
35雨量径流系数volumetricrunoffco
2.36点源污染pointsourcepollution
是指有固定排放点的污染源,如工业废水及城市生活污水,由排放口集中汇 河湖泊。
也称非点源污染,是指溶解和固体的污染物从非特定地点,在降水或融雪的 作用下,通过径流过程而汇入受纳水体(包括河流、湖泊、水库和海湾等)并引 机污染、水体富营养化或有毒有害等其他形式的污染
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和(或)散发令人不适气味的水体的统称。 2.39初期雨水径流firstflushrunoff 一场降雨初期产生的一定体量的降雨径流。
3. 1. 1 总体目标
认城市建设和生态保护为核心,转变城市发展观念,从吉安市长期发展和战略高 度出发,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全过程,推进吉安市自然生 态的保护、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多元文化的传承,建设生态、安全、充满生机的吉安城 市新形象,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发展目标, 建设生态宜居、山水相映、人水和谐、红色旅游和庐陵文化特色的吉安海绵新样板。 到2020年,实现近期城市建成区20%以上,即18km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的建 设要求。 到2030年,实现城市规划建成区80%以上,即96km2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的建 设要求。 3.1.2海绵城市规划设计的控制目标分为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资源四大类 吉安市中心城区着重从水生态、水环境和水安全方面入手,解决当前城市存在的水系 统相关问题,并引导城市按海绵城市要求建设。重点以排水防涝、水污染防治和水环 境改善为主要目标,鼓励逐步推进雨水和再生水资源利用。具体指标包括年径流总量 控制目标、年径流污染去除目标、排水防涝标准、雨水资源利用目标等。 3.1.3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应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以源头减量为重 点,结合过程控制和未端治理,形成完善的雨水综合管理体系。 3.1.4有特殊污染源的地区,其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应经专题论证
3.2规划设计指标指引
3.2.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强制性指标。其取值应综合考虑当地水资源情况、降 雨规律、开发强度、海绵设施利用效率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后确定,对某个区域或 建设项目的开发,应结合该区域建筑密度、绿地率和土地利用布局等因素确定。 (2)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按照城市、流域、排水分区和地块分为四级规划控制指
3.2.2年径流污染控制率
(3)初期雨水径流污染、合流制管渠溢流污染均应得到有效控制,并达到以下 要求: 雨水管网不得有污水直接排入水体; 非降雨时段,合流制管渠不得有污水直排水体; 雨水直排或合流制管渠溢流进入城市内河水系的,应采取生态治理后入河,确保 每绵城市建设区域内的内河湖泊水质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规定的 IV类要求,其中城区段螺湖水属于城北水厂的二级水源保护范围,其水质应达到《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规定的类要求
3.2.3排水防涝标准
3.2.4雨水资源利用率
为引导性指标。鼓励吉安市规划中心城区雨水资源利用率至2030年达到1.5 上。应具体分析建设区域内的水资源情况,根据经济技术比较确定其雨水用途、用
收集范围,最终确定雨水资源化利用率。主要可考虑用于道路绿地浇酒及内河水系的 生态用水补给
(2)防洪标准 赣江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禾水与螺湖水及其支流均按50年一遇标准进行防 洪建设。 (3)水质环境标准 赣江、禾水、城区段螺湖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规定的III类及以 上水体要求,中心城区其它内河水系及湖的水质均不低于IV类水体要求。 (4)污水再生利用率 为引导性指标。鼓励吉安市中心城区污水再生利用率至2030年达到5%。结合区 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污水再生回用途径和用水量需求,综合考虑集约节水、经济性等因
最终确定污水再生利用率。可考虑用于道路绿地浇洒及内河水系的生态用水补给,
建设项目按用地类型分为建筑小区类、道路类、绿地和广场类,海绵城市建设雨 水径流及污染物的控制效果受降雨特征、土壤类型、下垫面种类、地面坡度等因素的 影响,其中降雨雨型、土壤类型及下垫面类型对径流总量控制效果的影响较大。考虑 到吉安市中心城区范围不大,且土壤类型多为黏土层,为此,典型地块年径流总量控 制率指标主要考虑下垫面的影响因素来确定。本导则按照《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 导则》(2014版)的规定,并结合吉安市中心城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的实际开 发强度情况,拟定各类典型用地的下垫面构成
3.1建筑小区类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
3.3.2绿地与广场类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指引
3.3.3道路类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指引
根据《吉安市城市总体规划》,主干路均为三块板或四块板,均有机非隔离绿化 带,最小宽度2.5米;次干路为两块板或一块板,要求人行道有条件的宜设置1.5米 及以上宽度的生物滞留带;支路均为一块板形式,24m及以上宽度的支路要求人行道 有条件的宜设置1.5米及以上宽度的生物滞留带,20m及以下道路则不做指标要求。 其中主要引导性指标解释如下: 生物滞留设施率:指生物滞留设施占道路总面积的比例。 透水铺装率:指透水铺装面积占道路总面积的比例
道路本身难以落实时,鼓励结合道路外侧绿地进行联动减排。
4.1.1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规划要求和相关措施应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 4.1.2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等各类城市规划时,应将海 绵城市规划内容纳入其中,并应满足《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一一低影响开发雨水系 统构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等的要求
4.1.3海绵城市相关控制指标应通过不同层级的规划逐级落实。 城市总体规划应创新规划理念与方法,并开展低影响开发专题研究,结合城市生 态保护、土地利用、水系、绿地系统、市政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因地制 宜地确定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其对应的设计降雨量目标,制定城市低影响开发雨 水系统的实施策略、原则和重点实施区域。 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应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 (专业)规划确定的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与指标,因地制宜,落实涉及雨水“渗、滞 蓄、净、用、排等用途的低影响开发设施用地;并结合用地功能和布局,分解和明 确各地块下沉式绿地率、透水铺装率、绿色屋顶率等低影响开发主要控制指标,指导 下层级规划设计或地块出让与开发。 4.1.4本导则阐述的海绵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包括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排水分区层面的 海绵城市详细规划,及地块层面的海绵城市详细规划,分别对应城市总体规划、控制 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 4.1.5已启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的,应单独补充 编制海绵城市相关规划内容。 未启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 的,可编制专门的海绵城市规划章节,也可单独编制海绵城市规划内容。 4.1.6当区域面积超过200公时,宜先对该区域进行本底值调研,结合城市规划 采用水文水力模型辅助等手段确定该区域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当区域面积超过5公顷 时,宜进行雨水低影响开发专项规划。
4.2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4. 2. 1 基本要求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在综合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条件的基础上,识别自然生态本底 及存在的问题,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具体指标和总体思路,构建海绵生态空间格 高,明确保护与修复要求,从宏观上指导海绵城市规划建设。
4. 2.2 编制的主要内容
(1)综合评价海绵城币建设条件。 分析城市区位、自然地理、经济社会现状和降雨、土壤、地下水、下垫面、排水 系统、城市开发前的水文状况等基本特征,识别城市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资 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识别生态本底,构建海绵自然生态空间格局 识别山、水、林、田、湖等生态本底条件,尤其注重识别河流、湖泊、湿地、坑 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构建城市海绵自然生态空间格局,优化山水绿空间布局、 水系网络,划定蓝绿空间,明确保护与修复要求。 (3)构建海绵城市指标体系和具体指标。 确定海绵城市建设总体目标,明确近、远期海绵城市建设要达到的面积和比例。 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水生态、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指标体系,明确海绵城市建设 的具体指标(主要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去除率),将管网排水标准、内 涝防治、内湖(河)水体水质目标、绿地率、水面率、城市防洪标准、合流制溢流污 染控制标准、雨水资源利用率等海绵城市相关指标纳入指标体系中,并分别提出各类 指标的目标值。 (4)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 依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针对现状问题,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路径, 已建城区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城区内涝、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新建城区以目标 为导向,优先保护自然生态本底,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5)划定海绵城市分区,分解指标,提出规划措施及管控要求。 根据地形、流域、水文特征,按一级支流排水流域为基础,结合水系、土地利用、 绿地、道路交通、排水防涝等规划,划分海绵城市管控分区,提出不同分区的海绵城 市建设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制定各分区规划指引、规划措施及管控要求。各海绵分
这指标的加权平均应满足息体规划指标的要求。 (6)确定海绵城市近期建设重点。 结合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及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划定海绵城市近期建设范围。明确 近期重点建设目标,确定近期各分区的指标要求。并结合现状突出问题,提出水系治 理、内涝防治等规划策略。制定近期建设项目计划及投资估算。 (7)提出规划保障措施和实施建议。 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提出规划调整建议;构建 规划、设计、建设、运维、监测评估等全过程管控体系;提出规划实施所需的组织、 制度、资金、能力建设等保障措施。
4.2.3分区建设管控具体要求
水生态方面,采用以滞、蓄、净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 79%深圳标准规范范本,水生态岸线改造率达到100%。 水安全方面,螺湖水防洪标准50年一遇,雨水管道3年一遇。 水环境方面,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SS削减率达到52%。 水资源方面,雨水资源利用率达到1.65%(引导性指标)。 2)分区2 分区2汇水面积267.56公顷,建设用地面积244.14公顷
水生态方面,采用以滞、蓄、净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至 79%,水生态岸线改造率达到100%。 水安全方面,螺湖水防洪标准50年一遇,雨水管道3年一遇。 水环境方面,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SS削减率达到52%。 水资源方面,雨水资源利用率达到1.65%(引导性指标)。 2)分区2 分区2汇水面积267.56公顷,建设用地面积244.14公顷
水生态方面,采用以滞、蓄、净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 77%,现状岸线均予以保留。 水安全方面,螺湖水防洪标准50年一遇,雨水管道3年一遇。 水环境方面,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SS削减率达到47%。 水资源方面,雨水资源利用率达到1.81%(引导性指标)。 5)分区5 分区5汇水面积886.42公,建设用地面积865.67公
监线管控方面:水面面积2.3公,水面率0.26%。赣江西岸控制在现有岸线每 则外拓50米。 绿线管控方面:赣江单侧绿地宽度为200米。道路防护绿地不低于20m。 水生态方面,采用以滞、蓄、净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 75%。 水安全方面,赣江防洪标准100年一遇,雨水管道3年一遇。 水环境方面,赣江水质应达到III类标准,其它河道水质应不低于IV类水体要求 区域内SS削减率达到54%。 水资源方面,雨水资源利用率达到1.51%(引导性指标)。 6)分区6 分区6汇水面积及建设用地面积均为56.58公顷。
分区7汇水面积及建设用地面积均为269.12公顷DB11标准规范范本,属现状老城区范围。
水生态方面,采用以滞、蓄、净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 78%,水生态岸线改造率达到100%。 水安全方面,雨水管道3年一遇。 水环境方面,河道水质不低于IV类要求。区域内SS削减率达到47%。 水资源方面,雨水资源利用率达到1.75%(引导性指标)。 9)分区9 分区9汇水面积845.56公,建设用地面积770.2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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