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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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场地外围消防车道及接口、场地内消防车道、消防回车场、消防车登高 操作场地的布置,包括消防车道宽度、坡度、转弯半径,消防回车场的设置及尺 寸(一类高层为18m×18m,二类高层为15m×15m),消防扑救面、消防车登高 操作场地的设置及尺寸(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10m,建筑高度大于 50m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0m和10m); 2应标注发电机房、消防水池及泵房、消防控制中心的示意位置; 3应标注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外墙消防救援窗口位置; 4相关的说明及技术要求(消防车道的要求、救援操作场地的要求、对环 境景观的要求等)。 3.2.3平面图 1应标注防火分区的名称及面积、房间名称或功能,库房(储藏)注明储 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 2应表达安全疏散楼梯、走道、安全出口、防火门的位置、净宽,前室面 积,消防电梯,平面或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分隔位置和分隔物;人员密集场所 应标注主要、次要疏散通道,标注通道最小净宽; 3应标注厂房、仓库、公共建筑消防救援窗口的位置;标注住宅建筑外墙 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标注楼梯间、前室外墙窗口与相邻洞口间距 标注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间距。高度大于54米的住宅项目标注避难房间的 位置,采用自然排烟的良间应标注良间的外窗最小排烟面积要求,
1场地外围消防车道及接口、场地内消防车道、消防回车场、消防车登高 操作场地的布置,包括消防车道宽度、坡度、转弯半径,消防回车场的设置及尺 寸(一类高层为18m×18m,二类高层为15m×15m),消防扑救面、消防车登高 操作场地的设置及尺寸(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10m,建筑高度大于 50m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0m和10m); 2应标注发电机房、消防水池及泵房、消防控制中心的示意位置; 3应标注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外墙消防救援窗口位置; 4相关的说明及技术要求(消防车道的要求、救援操作场地的要求、对环 境景观的要求等)。
1应标注防火分区的名称及面积、房间名称或功能,库房(储藏)注明储 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 2应表达安全疏散楼梯、走道、安全出口、防火门的位置、净宽,前室面 积,消防电梯,平面或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分隔位置和分隔物;人员密集场所 应标注主要、次要疏散通道,标注通道最小净宽; 3应标注厂房、仓库、公共建筑消防救援窗口的位置;标注住宅建筑外墙 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标注楼梯间、前室外墙窗口与相邻洞口间距, 示注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间距。高度大于54米的住宅项目标注避难房间的 位置。采用自然排烟的房间,应标注房间的外窗最小排烟面积要求:
4疏散宽度计算书(人员密集场所应表达疏散宽度计算及判定结果,包 括设计依据、人员密度系数、百人宽度系数、楼层总疏散宽度、各分区疏散宽 度,分区之间相互借用疏散宽度); 5防火分区示意图(应表达分区名称及面积、安全疏散出口位置及最远 疏散距离)。
括设计依据、人员密度系数、百人宽度系数、楼层总疏散宽度、各分区疏散宽 度水利工艺、技术交底,分区之间相互借用疏散宽度); 5防火分区示意图(应表达分区名称及面积、安全疏散出口位置及最远 疏散距离)。 3.2.4立面图 1 应标注厂房、仓库、公共建筑消防救援窗口位置。 3.2.5部面图 1楼地面和室外标高,以及室外地面至建筑檐口或女儿墙顶的总高度 各楼层之间尺寸及其他必需的尺寸等; 2变形缝、幕墙等其他有防火封堵要求的防火构造。 3.2.6详图 1当外墙、屋面采用B1级燃烧性能的外保温材料时,应表达防火隔离 带、防护层、防火封堵等构造; 2变形缝、幕墙等其他有防火封堵要求的防火构造; 3建筑上下层洞口窗槛墙高度不够时的防火构造措施
楼地面和室外标高,以及室外地面至建筑檐口或女儿墙顶的总高度 楼层之间尺寸及其他必需的尺寸等; 2变形缝、幕墙等其他有防火封堵要求的防火构造。
1当外墙、屋面采用B1级燃烧性能的外保温材料时,应表达防火隔离 带、防护层、防火封堵等构造; 2变形缝、幕墙等其他有防火封堵要求的防火构造; 3建筑上下层洞口窗槛墙高度不够时的防火构造措施
4.1.1说明建筑物结构形式
4.1.1说明建筑物结构形式。 4.1.2说明建筑防火分类等级和耐火等级。 4.1.3说明建筑物构件的构造及燃烧性能、耐火极限。 4.1.4当建筑屋(楼)面兼做消防车道、消防扑救场地或设置有大型消防设施 时应说明其荷载取值。 4.1.5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建筑,说明各类构件的最小尺寸和钢筋混 凝土最小保护层厚度。 4.1.6钢结构建筑,说明其防火涂层的材质和厚度。钢混凝土组合楼板采用 镀锌压型钢板作永久模板时,防火要求可不作说明;当压型钢板替代或部分替 代板钢筋时,应说明防火要求。
5..工程概优 1工程建设地点、工程规模、项目组成等基本信息; 2建筑物建筑类别、性质及功能、建筑物防火分类、生产或储物火灾危险 等级。 5.1.2设计依据 1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 2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部门(如:供电部门、消防部门、通信部门、公安部 门等)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建设单位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3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
1消防设备配电 1)消防用电负荷等级; 2)正常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类型、容量、电压等级、供电时间、设置位置 主备电源运行方式;采用自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时,还需明确其燃料及启动 方式; 3)消防配电供电回路、消防设备配电箱的设置、主备电源切换位置、消防 配电线缆的选型及线路敷设要求: 4)灯具、配电箱、开关等用电设施靠近可燃物时的防火措施。 2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1)系统类型及系统组成; 2)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疏散照明地面水平最低照度要求、电源型式 灯具配置、线缆选型及敷设方式、控制方式; 3)系统应急启动后,蓄电池电源持续工作时间要求; 4)集中电源的蓄电池组和灯具自带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周期后标称的剩 余容量应保证放电时间满足蓄电池持续工作时间; 5)系统控制要求:
5.2.1消防电气总平面图
1变、配电站位置、编号;变压器台数、容量;发电机台数、容量; 2消防控制室及消防水泵房设置位置,其距离需保证消防报警后,消 泵机械应急启动能在5min内正常工作
5.2.2消防设备配电系统设计图
1对于突然断电比过负荷造成的损失更大的线路,该线路的过负荷保护 应作用于信号而不应切断电路; 2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建筑内的生产、生活用电被 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 3消防配电干线宜按防火分区划分,消防配电支线不宜穿越防火分区; 4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设备,其配电箱应独立设置; 5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消防电气控制装置不应采用变频启动 方式; 6消防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 7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 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8消防系统配电装置,其应急电源配电装置宜与主电源配电装置分开设 置;当分开设置有困难,需要与主电源并列布置时,其分界处应设防火隔断; 9电缆敷设的防火封堵措施。 5.2.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图 1 疏散指示方案应满足建筑疏散要求; 2 灯具选择和布置,满足疏散路径地面水平最低照度要求; 3 应急照明灯和方向标识灯的设置部位、安装方式; 4 应急照明箱、集中电源设计; 5 消防设备用房备用照明设计; 6 系统传输、控制线缆的选择及敷设要求。 5.2.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图 1 系统类型及设备组成; 2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和灯具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规定和有关市场 准人制度的产品;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应选择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有关市场准入制 度的产品。
应明确工程总建筑面积、建筑定性、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体积、耐 级、工业建筑的生产或存储物品的火灾危险性以及主要的技术指标(如旅 床位数,剧院、体育馆等的座位数,医院的门诊人次和住院部的床位数等)
有关主管部门对上阶段设计的批复文件; 2本专业设计所采用的主要规范、标准
1应列出设备及主要材料的名称、性能参数、控制要求; 2 应列出设计图中采用的图例; 3 应明确设计范围以及与需要专项(二次)设计的分工界面和相关联的 设计内容。
6.1.4 给水排水系统
1由市政给水管网供水的,应审查市政给水管网供水管数量、供水管径 及供水能力; 2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用水量、火灾延续时间及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有 效容积; 3喷淋计算标准的火灾危险等级、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和仓库的最大 争空高度、仓库储物类别、货架类型、储物高度,喷淋喷水强度、作用面积和火 灾延续时间等; 4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等其他自动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及选型 是否正确; 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设置场所、采用的类型、灭火形式及设计参数是否 正确; 6 消防供水设备及增压稳压设备选型。 615施工说明
消防管等各系统管道材质、连接方式; 塑料管阻火圈(套管)设置要求: 3管道支架及吊架(含抗震支吊架)安装要求
6.2.1消防给水总平面图
6.2.2室内消火栓系统平面图
1室内消火栓系统设置场所及平面布置; 2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水泵房的设置位置是否满足隔声、疏昔 没、设置楼层或标高的要求
2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水泵房的设置位置是否满足隔声、疏散、防灌 没、设置楼层或标高的要求, 6.2.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平面图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及平面布置。 6.2.4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等其他水灭火系统平面图 1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水炮设置的场所及平面布置; 2固定消防炮、细水雾设置的场所及平面布置。 6.2.5 5气体灭火系统平面图 泄压口设置位置、高度。 6.2.6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图 室外消防进水管管径、室外消火栓栓口压力、室外消火栓加压设备。 6.2.7室内消火栓系统图 1建筑群、小区、厂区等的水池水箱和供水设备共用时,应绘制整体系统 原理图; 2消火栓系统分区、设计压力、室内消火栓加压设备: 3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容积、增压稳压设备等应满足规范要求; 4按规范要求需设置水泵接合器的建筑物应绘制水泵接合器; 5减压阀(减压水箱)的设置及排水。
6.2.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平面图
6.2.6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图
6.2.7室内消火栓系统图
1 建筑群、小区、厂区等的水池水箱和供水设备共用时,应绘制整体系统 原理图; 2消火栓系统分区、设计压力、室内消火栓加压设备: 3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容积、增压稳压设备等应满足规范要求; 4 按规范要求需设置水泵接合器的建筑物应绘制水泵接合器; 5减压阀(减压水箱)的设置及排水。
1建筑群、小区、厂区等的水池水箱和供水设备共用时,应绘制整体系
原理图; 2喷淋系统设计压力、系统分区、消防水泵接合器、喷淋系统加压设备; 3 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容积、增压稳压设备等应满足规范要求; 4减压阀、末端试水装置(阀)设置及排水、报警阀处的排水立管的设置: 5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的配水管道应设置快速排气阀。 6.2.9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图 1水流指示器、模拟末端试水装置的设置; 2单个喷头或水炮等灭火设施的流量、安装高度、保护半径、布置间距 工作压力和系统设计流量。 6.2.10水泵房、水池(箱)平、剖面图 1消防水池(箱)设计应满足规范要求,并应标注有效容积、有效水深; 2消防水泵选择应满足规范要求。 6.2.11消防排水图 1消防水泵房、设有消防给水系统的地下室、消防电梯的井底的消防排 水措施; 2设置有消防给水的人防工程,必须设置消防排水设施,
6.2.11消防排水图
1消防水泵房、设有消防给水系统的地下室、消防电梯的井底的消防 措施; 2设置有消防给水的人防工程,必须设置消防排水设施
1审查项目工程地点及区位、工程规模、项目组成等基本信息; 2审查建筑物高度、层数、建筑规模、建筑定性、建筑物防火分类、生产或 诸物火灾危险等级
1有关主管部门对上阶段设计的批复文件: 2本专业设计所采用的主要规范、标准
暖通空调设计、计算审查暖通专业施工图消 设计文件应包含:设计 设计图纸、计算书(简单的可在总说明中表达复杂的应单独成册备香)
7.1.4防烟排烟系统设置的部位及方式设计说明
1审查自然通风及自然排烟:采用自然通风防烟方式的楼梯间、前室、合 用前室、避难间等部位其自然通风窗设置部位及开窗面积;采用自然排烟的房 间、走道、中庭等部位其自然排烟窗设置部位及开窗面积、高度: 2审查机械防烟及机械排烟:设置机械防烟及机械排烟区域及方式,加 压送风量及排烟量、排烟系统补风量: 3审查列表说明的排烟系统设置情况,包括系统编号,设备参数(风量 风压),补风情况,服务区域,风机安装位置是否与系统介绍及平面图一致。 7.1.5审查空调通风(含防烟排烟)系统的防火、防爆措施。 7.1.6 5审查防烟排烟系统控制方式。 7.1.7施工说明:审查防烟排烟系统风管、保温材料的选型及防火要求
1审查自然通风及自然排烟:采用自然通风防烟方式的楼梯间、前室、合 用前室、避难间等部位其自然通风窗(口)设置部位及开窗面积;采用自然排烟 的房间、走道、中庭等部位其自然排烟窗(口)设置部位及开窗面积、高度: 2审查机械防烟及机械排烟:设置防烟及机械排烟区域及方式.加压送 风量及排烟量、排烟系统补风量; 3审查防排烟风道是否双线绘出风道;是否标注风道尺寸、定位尺寸、标 高及凤口尺寸、设备及风口安装的定位尺寸和编号; 4审查风道平面是否表达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审查防烟分区面积、净 高、清晰高度、储烟仓高度及挡烟设施高度
外墙外保温标准规范范本7.2.2机房平面图和剖面图
1审查防排烟设备的轮廓位置及编号,设备或设备基础距离墙或轴线的 尺寸。
1审查系统原理图设备、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阀、压力传感器、设备 编号及设备参数、系统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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