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筑内部装修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7月)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3.6.5应对特殊部位的材料、做法、耐火极限做说明,如幕墙层
应从装修材料分类、装修部位、材料名称、数量、燃烧性能等级等方面做 说明,并表达需要交待的特殊做法
3.7.2装修材料燃烧性能
明确建筑耐火等级及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 7.3设施设备、特殊房间内装修材料
无损检测标准规范范本明确建筑耐火等级及内部各部位装
1说明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顶棚、墙面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2建筑内部的配电箱、控制面板、接线盒、开关、插座等的安装位置和材 料等级; 3说明壁挂、布艺、软装、固定家具的燃烧性能等级; 4说明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采取的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灯饰的材料 燃烧性能等级。
3.8建筑安全疏散计算
8.1人员密集场所应通过计算确定不同场所中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
散楼梯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净宽及总宽度。 3.8.2计算书包括执行标准、楼层数、人员密度取值、百人宽度指标、楼层总 疏散宽度、各防火分区疏散宽度、分区之间相互借用宽度、比例等
4. 1. 1 工程概况
1说明工程概况,内容应包括建设单位、建筑名称、建设地点、使用用途、 规模(面积、建筑高度、层数)、主体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备案时间(或主体建筑 竣工验收时间)、主体结构形式等; 2建筑防火分类; 3建筑物装修范围; 4说明原建筑电气消防设计情况及内部装修后在消防设备配电、消防应 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 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等方面的设计及改动情况
设计依据按2.2节要求,
设计依据按2.2节要求。
消防设备配电 1)按建筑防火分类确定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 2)明确消防设备电源供给方式; 3)消防设备配电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2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
1)明确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的系统类型选择; 2)明确不同部位或场所地面水平最低照度; 3)明确应急疏散照明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要求; 4)明确应急电源设置、控制方式、配电箱的设置、疏散指示标志设置等; 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1)明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及系统组成; 2)明确消防控制室的位置; 3)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控制台(柜)等设备的设
原则; 4)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要求; 5)传输、控制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6)当有智能化系统集成要求时,应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它子系统 的接口方式及联动关系; 7)消防应急照明的联动控制方式。 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按建筑防火分类确定保护设置的方式、要求和系统组成; 2)确定监控点设置,设备参数配置要求; 3)传输、控制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5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1)按建筑防火分类确定系统组成; 2)确定监控点设置,设备参数配置要求; 3)传输、控制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6防火门监控系统 1)按建筑防火分类确定系统组成; 2)确定监控点设置,设备参数配置要求; 3)传输、控制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5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电气消防设计应绘制: 消防设备配电系统及平面图; 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及平面图; 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平面图;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及平面图;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及平面图; 防火门监控系统及平面图; 7 其他设计图纸。
4.2电气消防设计图纸要求
4.3.1消防设备配电系统图
装修范围内的消防供配电系统图,应包括配电箱编号、容量,供电电源,电 线电缆的型号规格,说明消防配电干线的改动情况
4.3.2消防设备配电平面图
装修范围内的平面图,应包括消防设备布点、连线,线路型号、规格及敷设 要求。
4.4.1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缘
4.4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
装修范围内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图,应包括配电箱编号、容量、 电源点引出位置、所接应急疏散照明灯具数量、光源容量、电线电缆型号规格、 敷设方式等,说明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干线的改动情况
4.4.2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平面
装修范围内的平面图,应包括图例名称、灯具光源及功率,设备及器件 、连线,线路型号、规格敷设要求。
4.5.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
4.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装修范围内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图,应包括图例,报警及 控制要求,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改动情况
4.5.2火灾自动报警平面图
装修范围内的平面图,应包括消防设备布点、连线,线路型号、规格及敷 求。
4.6.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图
4.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装修范围内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图,应包括各监测点图例名称、位置等, 绘制并标注在配电箱系统图上,说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进行的改动情况
4.6.2电气火灾监控平面图
装修范围内的平面图,应标注或说明监控线路型号、规格及敷设要求。
4.7.1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图
4.7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装修范围内的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图,应包括各监测点名称、位 绘制并标注在配电箱系统图上,说明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进行的改动
4.7.2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平面图
装修范围内的平面图,应标注或说明监控线路型号、规格及敷设要求
4.8. 1 防火门监控系统图
装修范围内的防火门监控系统图,应包括图例,施工说明,联动控制要求, 说明防火门监控系统进行的改动情况
4.8.2防火门监控平面图
装修范围内的平面图,应包括设备及器件布点、连线,线路型号、规格及敷 设要求。
4.9.1用电设备负荷计算。 4.9.2变压器、柴油发电机选型计算(有需要时提供)
4.9.1用电设备负荷计算。
4.9.1用电设备负荷计算。
4.9.2变压器、柴油发电机选型计算(有需要时提供)
4.9.2变压器、柴油发电机选型计算(有需要时提供)
4.10主要设备材料表
列出设备及主要材料的名称、性能参数、计数单位、数量、图例、备注使 转说明。
1工程概况 1)说明工程概况,内容应包括建设单位、建筑名称、建设地点、使用用途、 规模(面积、建筑高度、层数)、主体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备案时间(或主体建筑 俊工验收时间)、主体结构形式等; 2)建筑防火分类; 3)建筑物装修范围; 4)建筑物装修范围内的原灭火设施系统情况,应写明装修设计在消防给 水、水灭火系统及其他灭火系统等技术方面进行设计及改动的情况: (1)消火栓给水系统:说明已设计按规范对应的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及火灾 延续时间、消防总用水量等参数;装修工程内消火栓给水系统与原有系统关系 (需明确对原设计的系统干管及楼层支管是否调整及调整情况);装修工程内 新增的消火栓给水系统情况;消火栓给水系统分区和工作压力,消火栓箱型号 及设置数量,主要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技术参数和系统控制方法等; (2)自动喷水火火系统:说明已设计喷淋系统类型、喷水强度、作用面积、 淋设计用水量及火灾延续时间、喷淋总用水量等参数;装修工程内喷淋系统 与原有系统关系(需明确对原设计的报警伐组、系统十管及楼层支管是否调整 及调整情况);装修工程内新增的喷淋系统情况;系统分区和工作压力、喷头型 号及数量;主要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技术参数和系统控制方法等;局部应用 系统应参照前述要求进行设计; (3)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说明设置场所,采用的灭火装置类 型、规格、技术参数,总用水量,供水系统及控制方法等; (4)气体灭火系统:明确采用气体灭火的场所,气体灭火的类别、设计参 数、灭火剂用量及储存方式,泄压口设置情况、控制要求等; (5)其他系统:主要的技术指标、系统简介及控制方法等。 2设计依据
设计依据按2.2节要求。
5. 1. 2 施工说明
1管材 说明消防给水等各系统管道材质、工作压力等级、连接方式。 2阀门及附件 说明各系统采用报警阀、信号阀、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闸阀、 蝶阀、止回阀、减压阀、试水阀、排气阀、电动(磁)阀、压力表等的材质、型号、耐 压等级及安装、控制相关要求。 3管道敷设 1)说明各类管线敷设形式及安装要求; 2)说明各类管线安装坡度要求; 3)说明管道支架及吊架安装要求; 4)说明阀门、各类管道连接安装要求; 5)说明新增水泵等设备参数及基础安装要求; 6)说明各类管道及设备减振、降噪的相关措施。 4管道和设备冲洗、试压、消毒:说明管道的冲洗、试压、消毒需要执行的 规范或规范及对应的条款号; 5 防腐及油漆:说明管道防腐及油漆做法; 6管道和设备的保温:说明保温范围、材料及做法; 7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设计应绘制: 消防系统原理图; 2 消防给水平面图; 3气体及其他灭火系统平面布置图; 4其他设计图纸。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设计应绘制: 消防系统原理图; 2 消防给水平面图; 3气体及其他灭火系统平面布置图; 4其他设计图纸
3.1系统图可按展开系统原理图或系统轴测图绘制,同一系统图不应采
展开系统原理图和系统轴测图混合的表达方式,且系统图应与平面图一致。 5.3.2应标注各楼层编号(层数)、层面相对标高、室内外地面标高;各楼层相 应控制标高应按实际标高关系表达
5.3.3新增设施设备设置楼层标高、设计流量、扬程及功率等主要性能
.3.4绘制消防系统管道及分区编号,仪表、阀1及主要附件(倒流防正器 真空破坏器、消防流量开关和压力开关、水锤消除器、消防水泵流量测试装置 和试水阀、末端试水装置、自动排气阀、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水泵接合器等)、 管道坡度(设计说明或平面图中已交待者,图中可不标注管道坡度),绘制消防 咸压阀、报警阀、喷淋末端试水等的试验排水管,标注消火栓及喷淋干管管径 和减压阀前后压力;各楼层消防给水设备的连接、引人管应标注管道设计流量 和接口水压值。
5.3.5室内消火栓系统图应按照规范表达减压稳压措施,喷淋系统图
5.3.6当建筑为部分楼层装修或楼层局部装修,且消防设计未改变原有主消
系统,仅对消火栓或喷头等点位进行调整时,可不出消防系统图,但应明 防系统详原设计消防系统图
5.3.7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在平面图中已
将管道管径、标高、喷头间距和位置标注清楚时,可简化绘制从水流指 未端试水装置(试水阀、压力表、未端试水装置、试水排水管)等阀件之 道和喷头,
5.3.8当管网气体灭火系统在平面图中已将灭火设备、管道管径、标
5. 4 消防给水平面图
.4.1应绘出与消防给水管道布置有关各层的平面,内容包括楼层名、主要
5.4.1应绘出与消防给水管道布置有关各层的平面,内容包括楼层名、主要 轴线编号、房间名称、地面标高(当有覆土或回填层等时,应同时标注结构标高 和建筑标高),用水点及排水点位置,注明各种管道系统类别(包括系统分区编 号),在图纸中可对特殊情况做出文字说明。
5.4.2应绘出消防给水管道平面布置、立管位置及编号,管道穿
5.4.3当采用展开系统原理图时,消防给水平面图应标注管道管径、标高、主 干管的定位、喷头布置间距、系统阀门及设备位置,在给排水管道安装高度变 化处用符号表示清楚,并分别标出标高,管道密集处应在该平面中画横断面图 将管道布置定位表示清楚
将管道布置定位表示清楚。 5.4.4底层(首层)等平面应注明引入管、排出管、水泵接合器管道等管径、标 高及与建筑物的定位尺寸、平面尺寸,还应绘出指北针。 5.4.5若管道种类较多,可分别绘制给排水平面图、消火栓和喷淋给水平 面图。
高及与建筑物的定位尺寸、平面尺寸,还应绘出指北针。
棚造型及装饰隔断布置,并与灯具、火灾探测器、扬声器、风口等统一考虑,既 考虑内装修美观的要求,文保证符合本专业的规范要求,同时在顶棚平面图上 一并表达。
1对于给排水设备用房及管道较多处,如水泵房、水箱间、报警阀组、管 井、气体消防贮瓶间等,当平面图不能交待清楚时,应绘出局部放大平面图,包 活其平面图、剖面图(或轴测图),注明管道及设备的定位尺寸、平面尺寸、管 经、标高等,或注明引用的详图、标准图号; 2宜配合装饰专业绘制消火栓箱装饰作法详图,标注消火栓箱尺寸、安 装标高、墙上开洞尺寸、嵌入厚度、立管及接入支管位置及标高
气体及其他灭火系统平面布置
5.5.1应绘出与气体火火系统布置有关各层的平面,内容包括楼层名、主要 轴线编号、房间名称、地面标高,管网、预制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及定位尺寸 世压口位置、定位尺寸及标高。在图纸中可以对一些特殊情况做出文字说明, 5.5.2当采用气体灭火系统工作原理图时,管网灭火系统应标注喷嘴定位尺 寸和位置、管道管径、标高,在管道安装高度变化处用符号表示清楚,并分别标
5.5.3其他系统(如厨房灭火系统等)应根据建
5.6给排水计算书、气体灭火计算书
5.6.1消火栓系统:消防管道管径计算,水泵流量和扬程计算。 5.6.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含水炮、水幕、雨淋、水喷雾、高压细水雾、泡沫 等):消防管道管径计算,水泵流量和扬程计算。 5.6.3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用量计算,泄压口面积计算。 5.6.4当建筑为部分楼层装修或楼层局部装修,装修设计未改变原有使用用 途,且消防设计未改变原有主消防系统,仅对消火栓或喷头等点位进行调整 时,管径等应计算确定,但可不出计算书
5.6.1消火栓系统:消防管道管径计算,水泵流量和扬程计算。
5.7设备及主要材料表
列出设备及主要材料的名称、性能参数、计数单位、数量、图例、备注使用 运转说明;
1工程概况 (1)说明工程概况,内容应包括建设单位、建筑名称、建设地点、使用用途 规模(面积、建筑高度、层数)、主体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备案时间(或主体建筑 竣工验收时间)、主体结构形式等; (2)建筑防火分类; (3)建筑物装修范围; (4)建筑物装修范围内的原防烟排烟系统设计及改动情况。 2设计依据 设计依据按2.2节要求 3防烟设计内容 1)自然通风:采用自然通风的区域及可开启外窗(口)的面积、高度、手 动开启装置等; 2)机械防烟:设置机械防烟的区域及方式;加压送风量;控制方式;固定 窗的设置等; 3)列表说明机械防烟系统设置情况,包括系统编号、设备参数(风量及 风压)、服务区域、风机安装位置等。 4排烟设计内容 1)自然排烟:采用自然排烟的区域及自然排烟窗(口)的面积、高度、手 动开启装置、自动开启装置等; 2)机械排烟:设置机械排烟的区域及方式;排烟量、补风量;控制方式 固定窗的设置等; 3)列表说明机械排烟系统设置情况,包括系统编号、设备参数(风量及 风压)、补风情况、服务区域、风机安装位置等。 5防烟排烟系统抗震设计技术措施 说明防排烟系统抗震设计技术措施
6. 1. 2 施工说明
设计中使用的风机等设备及风道、防火阀、隔热等材料的选型及要求; 设备、管材及附件等施工安装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设计采用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
防烟排烟系统设计应绘制: 防烟排烟系统原理图; 防烟排烟系统平面图; 防烟排烟系统剖面图和详图; 其他设计图纸
6.2防烟排烟系统设计图纸要求
6.3防烟排烟系统原理图
对于层数较多、分段加压、分段排烟或中途竖并转换的防烟排烟系统,平 面表达不清竖向关系的防烟排烟系统,应绘制系统示意或竖向风道图。 注:防烟排烟等系统跨越楼层不多,系统简单,且在平面图中可较完整的 表示系统时,可只绘制平面图,不绘制系统原理图
6.4防烟排烟系统平面图
6.4.1防烟排烟风道平面用双线绘制风道,复杂的平面应标出气流方向;标 注风道尺寸(圆形风道注管径、矩形风道注宽×高)、主要风道定位尺寸、标高 及风口尺寸、设备及风口安装的定位尺寸和编号、消声器、调节阀、排烟防火阀 等各种部件位置;标注风口设计风量(当区域内各风口设计风量相同时也可按 区域标注设计风量)。 5.4.2大型复杂工程还应标注风道的主要标高,管道交叉复杂处需绘制局部 面图。
6.4.3风道平面应表达防火分区,排烟风道平面还应表达防烟
6.5防烟排烟系统面图和详图
6.5.1风道与设备连接交叉复杂的部位,应绘制局部剖面图, 6.5.2绘制风道、阀门、风口、设备等与建筑梁、板、柱及地面的尺寸关系。 5.5.3注明风道、风口等的尺寸和标高。 5.5.4防烟排烟系统各种设备及零部件施工安装,应注明采用的标准图、通 用图的图名图号;凡无标准图、通用图可选,且需要交待设计意图的,均需绘制 详图;简单的详图,可就图引出,绘制局部详图
5.6.1防烟排烟系统风量、系统阻力计算;防烟排烟系统、补风系统等必要的 设备选型和自然排烟窗(口)的有效面积计算。 .6.2采用计算程序计算时,计算书应注明软件名称、版本及鉴定情况,打印 出相应的简图、输入数据和计算结果
列出设备及主要材料的名称、性能参数、计数单位、数量、图例、备注使用 运转说明
7. 1. 1设计说明
工程概况 1)说明工程概况,内容应包括建设单位、建筑名称、建设地点、使用用途、 规模(面积、建筑高度、层数)、主体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备案时间(或主体建筑 竣工验收时间)、主体结构形式等; 2)建筑防火分类; 3)建筑物装修范围; 4)建筑物装修范围内的原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设计及改动情况。 2设计依据 设计依据按2.2节要求。 3设计内容 说明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的防火、防爆措施。 7.1.2施工说明 1设计中使用的风机、除尘器、过滤器、导除静电等设备及风道、防火阀 保温等材料的选型及要求; 2设备、管材及附件等施工安装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3设计采用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
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7.1. 2 施工说明
1设计中使用的风机、除尘器、过滤器、导除静电等设备及风道、防火阀、 保温等材料的选型及要求; 2设备、管材及附件等施工安装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3设计采用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
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风道平面用双线绘制风道,复杂的平面应标出气流 方向;标注风道尺寸(圆形风道注管径、矩形风道注宽×高)、主要风道定位尺 寸、标高及风口尺寸,设备及风口安装的定位尺寸和编号,消声器、调节阀、防 火阀等各种部件位置;标注风口设计风量(当区域内各风口设计风量相同时也 可按区域标注设计风量)
灭火器配置设计应说明以下内容: 设计依据; 2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 3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灭火器的类型、规格、设置数量、保护距离等。
8.2灭火器平面配置图
螺栓标准在每层灭火器平面配置图上用灭火器图例和文字标明每个设置点的灭 类型、规格、数量及位置
灭火器配置计算书内容应包括: 划分计算单元,计算各计算单元的保护面积。 2计算各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 3根据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确定各计算单元中的灭火器设置点的位 置和数量。 4计算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灭火器的类型、规格与数量
灭火器配置计算书内容应包括: 划分计算单元,计算各计算单元的保护面积。 2计算各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 3根据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确定各计算单元中的灭火器设置点的 和数量。 4计算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灭火器的类型、规格与数量
....- 相关专题: 消防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