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496-2019 智慧城市 电子证照应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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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34962019
授权时间段应少于或等于7天。
5.3. 2接口形式及编码
电子证照系统接口形式应符合GB/T30906的规定,电子证照系统接口编码应符合GB18030、GB/T 13000的规定。
接入方应用系统在使用电一 寸展示或者发送到客户端的敏感信息 进行脱敏,对存储的敏感信息要进 和脱敏展示规则见表1,
表1常见字段脱敏展示规则
螺钉标准5. 3. 4且志记录
请求电子证照服务时,应记录日志。请求服务日志信息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a)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申请人信息、窗口人员信息(线下窗口应用需要记录)、证照授权使用范 围、请求的证照类型、电子证照服务返回的请求唯一标识; b 电子证照信息获取服务:5.3.4a)的内容,以及证照信息获取服务返回的证照信息; c)电子证照文件下载服务:5.3.4b)的内容,以及证照文件下载接口返回的证照文件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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