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国土空间规划局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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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一般按照以下程序编制: a)准备工作; b)规划评估评价; c)重要专题研究; d)规划方案编制; e)规划方案论证; f)规划成果报批; g)规划成果公告。 市县规划编制基本流程参见附录A。
3.9.1市县规划编制采用的基础数据应符合有关法律与保密 的规定。规划成果统一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 3.9.2各省可根据实际,在符合本指南的前提下,制定市县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细化补充要求。
立协作联动机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 4.1.3组建技术团队 注重专业化与综合性相结合,选择具有空间规划、土地管理、 城乡规划、生态环境等专业背景的技术单位,组建规划编制技术 团队,承担规划编制技术工作。同步建立和完善专家智库。 4.1.4制定工作方案 明确工作组织、责任分工、任务内容、阶段自标、进度安排、 决策机制、经费保障等内容,确保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4.1.5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建立健全多方协商机制,扩大公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程度,确 呆规划方案形成过程中以多种方式广纳民意、集中民智、凝聚共 识。
4.2.1编制技术方案 明确指导思想、编制原则、技术路线、主要任务和内容、专 题设置、方案论证、成果形式与要求等。 4.2.2整理分析基础资料 收集基础测绘、土地、水、海洋、林草、地质、矿产、生态、 环境、灾害、人口、经济、社会、文化、基础设施、城乡建设、 航运岸线等方面的基础数据和资料,以及相关部门规划成果、管 理数据等 纸箱包装标准,对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初步分析。 基础资料要求参见附录B。 4.2.3调研重点地区和部门 结合重要专题设置,开展专题调研,通过研讨座谈、问卷调
查、现场踏勘等方式,深入了解地区发展实际与合理诉求,掌握 各部门、行业的发展趋势和空间需求。
币县划编制应升展基础研究,主要包括:形成基期用地底数 底图;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进行 规划实施评估和国土空间风险评估;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等。
5.2形成基期用地底数底图
5.2.1在符合3.8.1的前提下,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 为基础,综合考虑规划基期用地、用海现状与空间规划管理需要, 参照《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本指南表附录表 1.1(市县用地现状表)分类要求,形成基期现状用地、用海底数 和底图。 5.2.2市县规划基期用地、用海数据和底图应符合以下要求: a)各类用地、用海数据加总应与行政辖区陆域及海域面积总 和一致; b)耕地、林地、草地、水面、建设用地等用地图斑不应重叠, 确保数据、图件、空间一致。
5.3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
5.3.1在省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重点深化评价结论、在市县规划中落实。 县可不再单独开展评价工作。 5.3.2通过评价识别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关键限制因素,分 析国土空间开发潜力;在“三条控制线”统筹划定、国土开发保
护格局确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安排等方 面,为规划方案提供技术与策略支撑。 (具体评价方法详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 宜性评价技术指南》)
5.4.1现状分析 结合基期用地、用海底数底图,分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趋 势变化、结构布局、程度效益,总结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特点和 可题,提出优化完善建议。 5.4.2规划实施评估 全面评估现行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海洋功能区划的 实施情况,总结成效、分析问题,明确本次规划的重点,提出国 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的建议。 5.4.3风险评估 科学评判国土安全、气候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粮食安全、 水安全、能源安全等对市县带来的潜在风险和隐患,提出规划应 对措施。
市县规划应结合实际,开展以下重大问题研究。主要包括: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产业布局、公共服务保障、自然资源保 护利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合理利用与配置、生态 呆护修复、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振兴、耕地和永 久基本农田保护、国土综合整治、地方治理与规划运行保障等。 有关重大问题研究要求参见附录C。
市县规划按照全域、城镇功能控制区两个层次,分别编制规 划方案。设区市、未设区的市(地、州、盟)和县级行政单元的 城镇功能区按照“管什么就批什么”的原则,与城市批次用地报 批范围保持一致,确定规划控制范围,具体规定参见附录D。
6.2.1总体定位 依据上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区域总体定位,遵循自然资源集约 高效利用、城镇化健康有序推进的原则,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 和制度,合理确定全域保护与发展的总体定位。 6.2.2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 贯彻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理念,落实国家、省重大战略部 著,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约束、国土空间保护、空间利用 效率、生态整治修复等方面提出近、远期规划目标。 6.2.3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 落实国家和区域空间战略,针对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存在 重大问题以及面临的形势,结合自然资源票赋和经济社会发展 段,协调保护和开发关系,提出本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战 路。 6.2.4城市性质 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和城市的资源票赋、区位条件、地方特 色和发展阶段,综合确定城币性质。 6.2.5指标体系
落实上级规划的管控要求和指标,按照生态优先、高质量发 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治理的要求,明确本级规划管控要求和 指标,并将主要要求和指标分解到下级行政区。(规划指标体系详 见附录E
落实国家及省域总体战略对区域协同发展的要求,提出跨区 域衔接策略,加强与周边市县在生态治理、自然与文化资源的开 发保护等方面的衔接,在重大产业发展、城镇功能布局、重要基 础设施特别是交通及邻避设施等方面的协调。 大城市、特大城市、超大城市要加强城镇圈、都市圈等跨行 政区域的规划研究,以强化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支撑。
6.4国土空间格局优化
6.4.1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总体格局 以规划评估、评价分析为基础,结合规划自标与战略,统 筹“山水林田湖草”等保护类要素和城乡、产业、交通等发展 类要素布局,体现全域分区差异化发展策略,构建全域体、 陆海一体、城乡一体,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集约型的国 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6.4.2规划分区和控制线 划定生态保护、自然保留、永久基本农保护、城镇发展、 农村农业发展、海洋发展等规划基本分区,明确各分区的管控 自标、政策导向和准入规则(详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基本分 区与用途分类指南》)。其中沿海地区应在市(地)级规划划分 陆海协同的海域国土空间分区。
严格落实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统筹优化“三条 控制线”等空间管控边界,明确“三条控制线”空间布局和管 控要求。 6.4.3绿色空间网络与山水格局 以生态保护为基础,以耕地保护为重点,强化城乡生态格局 有山水林田湖草的衔接,强化各类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构建完整 连续的生态网络体系;充分利用自然山水、历史文化等资源,形 成丰富的城乡景观序列和轮廓形态,体现城乡山水格局特色。 6.4.4城乡居民点格局 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和本地的资源环境条件,坚持 “以水定城”等原则,明确全域总人口和城镇化水平,确定各下 级行政单元的发展定位、职能分工、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明确 镇体系布局。市(地)级应明确市域城镇体系,县级应明确县 或镇村体系、村庄分类和村庄布点原则。确定重点规划管控地区 发展定位、人口用地规模、空间发展方向和规划控制范围。 6.4.5陆海一体化格局 沿海市县要统筹协调陆海空间,统筹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 提出陆海相邻及重叠区域的功能协调原则。做好海域、海岛和海 带保护利用,以海岸带为重点构建陆海一体化的生态格局、产 业车品和甘础认放网络提出陆海管的开发促护世放和第略
6.5城镇功能结构优化
6.5.1优化策略 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实现城镇空间格局与生态网 络格局的耦合和协同。综合考虑地形地貌、河湖水系、自然生态、
地质灾害防御、区域经济流向、重大设施廊道控制、空间布局演 进特征、区域协同等因素,确定规划期内城镇主要发展方向。 统筹考虑现状用地情况和人口集聚态势,遵循做优增量空间、 盘活存量空间、开发地下空间、预留弹性空间的原则,合理确定 中心城区范围和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弓引导城市从外延扩张转向内 函集约发展。 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统筹新区与旧区、生活区与生产区、建 设空间与生态空间的关系,促进产城融合和职住平衡,重塑城市 空间结构。鼓励用地功能混合使用,营造城市多样性。 6.5.2高质量产业体系布局 以科技驱动代替要素驱动,形成以创新为引领的产业结构, 提供以创新为主导的产业空间,配置围绕创新活动的公共服务空 间。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突出质 量效益,在产业空间供给上向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倾斜 以本地特色自然山水和历史人文资源为基础,大力发展旅游、 木闲、文创、教育、医疗、养老等三产服务业,培育生态和文化 魅力空间,创造新经济载体。 6.5.3高品质居住空间与公共服务 以人民为中心,优化区域职住关系,优化社区空间结构,提 出混合居住的布局基本要求与原则,明确保障性住房的选址要求、 布局原则和标准。 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学、宜养城市,按需确定教育、 卫生、社会福利、文化和体育等涉及民生的主要公共服务设施配 置标准,明确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要求。适应人口转移和结构
变化趋势,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因地制宜、城乡 一体、满足高品质生活需求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在社区层级统筹安排使用频率较高的公共服务设施,打造活 力与包容的“一刻钟社区服务圈”,按照步行5分钟、步行10分 钟、步行15分钟范围布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5分钟步行范围内 尤先布置老人、儿童和残障人士公共服务设施。 6.5.4高水准公共空间与游憩体系 保留、维护自然原生的河道、湿地生态系统,建设配置合理、 结构清晰、功能完善的城市蓝绿网络与开散空间体系。提出城市 结构性绿地、水体等开散空间的控制范围和均衡分布要求,明确 通风廊道的基本格局和控制要求。 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植当地树种,提高生物多样性。通 过带状、环状、楔状绿地提升系统连续性和完整性,推进老旧公 园改造、建设社区“口袋”公园,提升服务功能。 提升城市公共空间品质,塑造尺度宜人、富有活力和文化特 色的街道空间、广场空间、滨水空间等城市公共空间。推进公共 空间与各级公共设施、交通设施衔接,提高公共空间利用效率。
6.6.1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落实国家和省级战略部署,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探索城 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统筹安排城乡生态、生产、生活空间,缩 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要素流动。 促进二三产融合,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根据乡村地区发展 布局,合理优化用地等各类资源的配置,促进形成农村新产业新
业态,推动城乡产业的有机融合。 6.6.2耕地保护与现代农业 切实落实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控制自标和任务 要求。明确区域农业生产空间保护、开发和治理的方向和主要任 务,构建农业生产空间总体结构及景观格局。 落实上位规划与农业发展有关的重点项目区范围。提出高标 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工程指引,提高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质量。 提出相应的空间发展导引及管制规则。 6.6.3美丽乡村建设 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弓引导乡村地区有序发展。顺应村庄发展 规律和演变趋势,因地制宜优化村庄及农村人口的空间分布,按 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等不同类型,并留 有发展弹性,提出村庄分类发展、分步推进的原则和要求。 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促进乡村风貌改善。推进城乡基本公共 服务均等化,提高乡村地区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注意乡土味道, 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挖掘乡村历史文 化资源和传统,完善历史文化资源和风貌保护机制。
6.7土地利用控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6.7.1土地利用结构优化 围绕规划目标,制定全域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 市(地)级应当提出市域的土地利用的规模与结构,并对下层次 规划提出控制要求;县级应当在市级控制要求的基础上,提出市 区/县域土地利用的规模与结构,以及乡镇土地利用调控要求。编 制填写的表格要求见附录H。
制定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一般按照建设和非建设、合理 开发和有效保护两条主线,以优先满足和保障生态用地需求、保 章农业用地尤其是耕地资源、优化城镇工矿用地、协调基础设施 用地、提升国土景观风貌为原则,对全域内各类建设用地及山水 林由湖草等非建设用地进行统筹安排,确定农用地、建设用地和 生态用地以及耕地、城乡建设用地、基础设施用地等主要用地的 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明确规划导向,提出结构优化、布局调整 的重点和方向,以及时序安排等。 6.7.2山水林田湖草矿保护利用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矿治理,分类梳理各类生态要素,协调水 利、园林绿化、农村农业等部门的要素管理边界,明确规划导向, 提出结构优化、布局调整的重点和方向,以及时序安排等,形成 互为依托、良性循环的自然生态关系。各类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 布局配置应做到: a)山体。结合自然地形划定山体本体范围及保护范围,科学 有序推进植树造林和山体绿化,提高山体森林覆盖率,保护和重 塑生物多样性,恢复自然生态活力;保持山体自然地形地貌特征, 作为生态网络的基本骨架; b)水系和湿地。坚守水资源承载能力底线,明确取用水总量、 水质达标率等控制自标和配置方案;优化河湖水系格局,统筹重 点河湖岸线及周边土地保护利用:严格落实地表水源保护区、地 下水源涵养区、直然保护区等各类、各级水生态保护区,明确划 定河湖蓝线和湿地保护线,确定水体保护等级和要求,改善水体 生态功能;
c)林地。根据生态区位、生态脆弱性等研究生态公益林地保 护等级和措施,严格划定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等基本林地集中保 护区,对于尚未实现的规划林地,按照林地利用潜力和承载能力 提出造林绿化的时序计划安排; d)农由。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根据上级规划下达的耕地和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编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方案,确 定规划期间耕地保有量和增减数量,提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调 整的规模、范围,拟定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的实施措施。 充分发挥农田的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的综合功能,协调农用 地与建设用地的布局,在城市组团之间保留连片、大面积的农田 空间,防止城镇蔓延,促进生态功能完善和都市农业发展; f)矿产资源。统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资源开采布局, 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防治矿山地质灾害,推动清洁能源、绿 色矿山建设等转型升级,提出矿产资源开发格局、时序安排、总 量调控目标。 g)草地等其他陆地资源。对牧草地、自然保留地等其他各类 生态要素实施统一保护和监管,明确保护范围、保护数量,严格 划定基本草原边界,落实封禁土地沙化保护区管理要求,加强生 态系统整体保护。 h)海洋、海岛与岸线资源。涉海市县应单独编制海域、海岛 和海岸线资源保护与利用专章。以陆海统筹为原则,贯彻集约节 约用海和生态用海要求,统筹保护海洋资源和海陆生态环境,对 各类海洋保护利用分区提出差异化用途管制要求,严格禁止围填 每行为;分类管理、合理保护利用海岛自然资源,优化利用有居
民海岛,保护性利用无居民海岛,严格保护特殊用途海岛;分类 管控海岸线资源,强化自然岸线保护,合理安排海岸线旅游、渔 业、城镇、港口等功能。 i)自然资源转用管理。落实自然资源的统一国土空间规划许 可和用途转用审批制度,明确审查标准和要求。严格控制各类开 发利用活动对自然生态空间的占用和扰动:依据规划要求有序弓 导自然资源生态用途之间的相互转变,鼓励向有利于生态功能提 升的方向转变,禁止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或有损生态功能的相互 转换。 6.7.3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推进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与再利用。坚持节约集约优先,分析 评价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落实上级规划的有关安排,明 确全域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总体目标、策略路径、重点方向与区域。 按照“严格控制总量、优化配置增量、盘活利用存量、用好用活 流量、着力提升质量”的要求,围绕城市更新、农村建设用地盘 活、存量工矿用地再利用等,提出全域存量建设用地结构调整的 总体布局以及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及时序 安排。 强化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城市内部存量用地的 高效利用,提出城镇开发边界内部土地利用和城镇集中建设区的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要求。针对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明确实施 城市更新的标准,划定规划期内实施城市更新的范围,提出更新 改造的重点项目及时序安排。分析中心城区节约集约用地状况, 为中心城区开发强度、密度分区优化和改造提质提供支撑。
推进农村节约集约用地。提出农村建设用地盘活的自标任务 与重点区域,引导土地要素的有效流动。 推进园区、工矿节约集约用地。以存量工业园区、工业用地 为重点,提出现状低效工业用地更新改造的思路和相关实施机制, 6.7.4城币地下空间复合利用 按照安全优先、集约高效、互联互通、平战结合、统筹规划、 分步实施的原则,系统、分层规划地下空间,科学合理推进城市 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划定地下空间集中建设区和管制区范围,在 城市重点地区确定地下空间规模、总体布局、功能布局和竖向分 会要求,积极发展公共服务、公共交通、市政设施等用途,积极、 急妥、有序地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6.7.5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范围与中心城区城镇功能控制区范围 呆持一致,应将中心城区拟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涉及的全部乡镇划 入。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应刚性和弹性有机结合,实施结构控制、 指标控制、底线控制和分区控制。 中心城区镇开发边界内的土地(或用海),应按照《城镇开 发边界划定指南》进行土地用途分区或分类,明确相应管制规则。 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应按照以下要 求开展土地利用控制:遵照有关标准规定,合理确定建设用地总 规模和和用地结构,用地标准规定另行要求:按照《市县国土空 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规定,编制规划分区方案;按照城 市总体空间结构、区位条件、集约用地水平等,综合确定城市开
发强度、密度分区,提出各级各类开发强度、密度分区的开发建 没等控制要求:根据需要开展的其他方式用地控制。 中心城区城镇开边界与城镇功能控制区之间的地区,应按照 县级规划分区深度编制土地利用控制方案。有条件的地区,应按 照乡镇级规划深度编制土地利用控制方案,乡镇级规划要求另行 规定。 明确划定城市黄线、蓝线、绿线、紫线,建立“城市四线” 管控体系,提出分级管控和规划传导要求。 城市重大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控制线,结构 生水域(4级及以上河流、其他具有历史文化等特殊价值的重要 水体)岸线,结构性防护绿地和大型公共绿地(面积>=2公) 控制线,历史文化街区及大型遗址、重要文物的保护控制线等应 纳入线控范围。 对于不能进行空间落位的“城市四线”,应因地制宜地提出定 性、定策、定量、定构等方面的管控要求。
6.8绿色高效综合交通体系
6.8.1综合交通发展战略 落实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交通系统布局要求,完善综合 交通体系发展目标和战略,建立区域一体、城乡协同的综合交通 本系,加强综合交通体系和空间布局的协同。 6.8.2城乡交通网络体系 加强区域衔接,合理确定市县综合交通体系,明确综合交通 网络和枢纽体系布局。确定公路、铁路、航运、轨道交通等重要 交通走廊走向,预控机场、港口等重要交通枢纽选址:提出物流
设施布局与主要货运通道控制要求。 6.8.3中心城区交通设施 在中心城区确定综合交通枢纽的功能、布局与用地规模确定 中心城区城市干线道路系统功能、等级与走向,确定道路红线宽 度、主要立交的功能和用地控制范围;落实城际轨道交通在中心 城区的走向、主要站点与场站规划布局,提出廊道和场站用地控 制要求,划定公共交通场站设施控制线。 6.8.4绿色交通出行方式 体现公交优先、慢行友好的交通政策导向,坚持窄马路、密 路网、完整街道理念,鼓励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集约化布局模式。 确定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布局与管控要求、以社区生活圈为基础 的慢行系统布局指引等,明确公交系统与慢行系统的衔接原则与 要求。
6.9城市文化与风貌保护
从中华文明传承和复兴的高度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总结国际国内成功经验,健全长效机制,保护和利用好城市历史 文化遗产,保存和城市无形的优良传统,让历史文脉更好地传承 下去。 6.9.1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全面保护市县历史文化遗产,明确市县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名录,确定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整体框架、保护自标、保护原则和 保护重点,明确各类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和要求。 保护城市山水形胜、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历史文化街区、 力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保护
各类遗产及其依存的历史环境和人文景观,提出具体的保护要求、 保护措施。 6.9.2文化展示与传承体系 强调历史文化遗产作为城乡发展转型的战略资源,提出各类 力史文化资源展示利用基本策略和要求,与自然景观资源、现代 功能和生活有机融合,改善人居环境,彰显城市历史文化特色。 在市县域空间中挖掘文化线路、文化景观等新遗产类型,识别国 家、区域等不同层次的文化、地理和精神标识,建立文化展示与 传承体系。 6.9.3城市风貌特色塑造 运用城市设计手法,确定城市总体风貌定位与城市特色塑造 要求;要善处理自然与城市、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综合确定城市 和山水林田湖草相协调的空间格局与形态:完善城市景观结构, 组织城市公共空间系统,确定风貌、视廊、天际轮廓线等控制要 求;划定城镇开发强度分区,提出容积率、密度等基准控制指标; 划定城市设计重点控制区;明确下位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的特殊 管控要求。
6.10安全韧性与基础设施
6.10.1安全韧性城币建设 按照提升城市安全和韧性的理念,发挥城乡蓝绿空间在水土 呆持、调蓄洪水、防风固沙和阻止灾害蔓延等方面的作用,系统 分析评估影响本地长远发展的重大灾害风险类型,提出减缓和适 应未来灾害的措施。 分析评估影响本地发展建设的主要灾害风险及存在的主要问
6.11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统筹确定陆海国土空 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的目标和任务。针对区域国土空间生态环
境问题,确定城乡低效用地利用、城市更新和乡村土地综合整治 的自标与布局安排,确定水土流失、水环境治理、海岸带海域修 复、矿山整治等各项生态修复任务目标与布局安排; 提出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重点工程的规模、布局和时序 具体包括:加快山体修复,在保障安全和生态功能的基础上,探 索多种山体修复利用模式;开展水体治理和修复,全面落实海绵 城市建设理念,系统开展江河、湖泊、湿地等水体生态修复:修 复利用废弃地,科学分析废弃地和污染土地的成因、受损程度、 场地现状及其周边环境,综合运用多种适宜技术改良土壤,消除 场地安全隐患;提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工程指引,提高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质量。
6.12.1 分区管制 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上位规划和主体功能区定位要求,在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基础上,划定国土空间规划基本分区, 并分别明确各分区的核心管控自标、政策导向与管制规则。 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开发建设,不得设立各类 开发区,严格控制边界外政府投资的城镇基础设施资金投入,仅 允许交通等线性工程、军事等特殊建设项目、以及直接服务乡村 振兴的建设项目等。 城镇开发边界内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规则;在 城镇开发边界内,建立完善与城市更新、功能转换、混合利用相 关的许可制度。 6.12.2规划传导
按照事权明晰、管控有效、面向实施的原则,有效指导下层 次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根据市县行 政等级、城镇规模、治理水平等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市县国土 空间规划体系。明确各层级规划的管控要素、管控重点与管控要 求,以及上下位规划刚性传导内容。制订下位规划编制计划。 a)对下层次国土空间规划的约束和指导 分类控制、分层落实,强化上下反馈机制。落实上级规划要 求,将耕地保有量、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 标等约束性指标分解至下层次国土空间规划。将“三条控制线” 及海洋保护利用等重要控制线、国土空间规划基本分区等的划定 和管控要求逐级深化细化并向下层次国土空间规划传导。提出下 次规划在发展定位、城镇体系(镇村体系)、综合交通、公共服 务设施、市政设施、综合防灾建设等方面的引导。 市(地)级总规可通过县(市)指引明确对下层次规划的传 导要求。县级总规应明确乡镇或片区规划的编制单元及编制组织 方式。乡镇或片区规划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及管控要求的前提下, 可对规划进行深化与细化。 b)对详细规划的约束性要求和编制指引 分解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绿地和水域等约束性指标。明确需 要传导的分区和用途管制规则、“城市四线”和道路红线等重要控 制线、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设施布局原则和标准、地下空间功能 分区、城币安全体系管控要求等。通过开展总体城市设计,提出 开发强度分区、密度等控制指标,高度、风貌等空间形态控制要 求。
大城市、特大城市、超大城市通过专项研究、专项规划和分 区规划,加强向详细规划的传导。 C)对相关专项规划的约束性要求和编制指引 明确交通、城市风貌、历史文化保护、蓝绿空间、地下空间 等应当编制的相关专项规划及有关要求。明确各专项规划应遵循 的约束性要求、深化细化的方向和重点。明确专项规划需要统筹 的重点,将目标、管控要求及指标等技术要求传导至专项规划。 建议市(地)级通过编制专项大纲,加强对专项规划的约束和指 导。 6.12.3分期实施与行动计划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分期实施要求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对国土空间的分期实施做出统筹安排,提出分期实施自标和重点 任务,明确分期约束性指标、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 对近期的国土开发、保护、整治项自及用地安排制定近期实 施规划,对近期实施项自库做出统筹安排和行动计划。分年度计 划的空间落实和各项分期实施项自的布局和时序,均应符合分期 实施规划。 6.12.4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围绕规划自标和方案,立足本级政府国土空间治理的职能和 权限,完善规划实施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a)建立健全从全域到中心城区,从总体规划到相关专项规划 详细规划,从地级市、县(市、区)到乡(镇)的规划实施传导 机制。 b)明确交通、市政、公共服务设施、历史文化保护、城市
貌、蓝绿空间、地下空间等应当编制的相关专项规划及有关要求, 强化总体规划对各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c)完善增减挂钩、增存挂钩、人地挂钩等政策工具,完善规 划实施措施和保障机制。 d)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健全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 古、预警、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 6.12.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规划方案实施后可能造成的 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说明、信息平台及 数据库、专题研究报告、其他材料等。
规划文本应当以法条化的格式表述规划结论,包括文本条文、 必要的表格。表述准确规范,简明扼要。
规划图件应包含全域、城镇功能控制区的现状图、规划图。 各地可结合实际,在满足深度要求的条件下,可将城镇功能控制 区与相关区域(市辖区、县市域)范围合并表达。 7.3.1现状图 a)以全域范围编制的包括: 区位图; 土地利用现状图(必备);
规划图件应包含全域、城镇功能控制区的现状图、规划图。 各地可结合实际,在满足深度要求的条件下,可将城镇功能控制 区与相关区域(市辖区、县市域)范围合并表达。
生态资源现状分布图(必备); 综合交通体系现状图(必备); “评价”图(套图)(必备); 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图(套图)(必备); 市域城镇体系现状图/市辖区镇村体系现状图; 海域、海岛开发利用现状图(沿海城市必备); 矿产资源现状分布图; 公共服务设施分布现状图; 市政基础设施分布现状图; 以城镇功能控制区范围编制的包括: 地利用现状图(必备); 道路交通体系现状图; 公共服务设施分布现状图; 市政基础设施分布现状图; 7.3.2规划图 a)以全域范围编制的包括: 区域空间协同规划图; 国土空间格局规划总图(必备);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必备); 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管控图(必备); 生态空间管控规划图: 农业空间管控规划图; 城镇体系(镇村体系)规划图(套图,必备); 国土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布局规划图(必备);
生态资源现状分布图(必备); 综合交通体系现状图(必备): “评价”图(套图)(必备); 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图(套图)(必备); 市域城镇体系现状图/市辖区镇村体系现状图; 海域、海岛开发利用现状图(沿海城市必备): 矿产资源现状分布图; 公共服务设施分布现状图; 市政基础设施分布现状图; 以城镇功能控制区范围编制的包括: 地利用现状图(必备); 道路交通体系现状图; 公共服务设施分布现状图; 市政基础设施分布现状图; 7.3.2规划图 a)以全域范围编制的包括: 区域空间协同规划图; 国土空间格局规划总图(必备);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必备); 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管控图(必备); 生态空间管控规划图: 农业空间管控规划图; 城镇体系(镇村体系)规划图(套图,必备); 国土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布局规划图(必备);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图(必备); 市政基础设施体系规划图(必备); 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图(必备); 综合防灾减灾体系规划图(必备); 重点协调空间指引图; 规划编制单元划分图; 海岸带规划图(沿海城市必备): )以城镇功能控制区范围编制的包括: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必备); 国土空间规划结构图: 绿地系统与水系规划图(必备):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必备); 通风廊道规划图(必备); 城镇开发强度分区规划图(必备); 景观风貌规划图;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图(必备): 市政基础设施体系规划图(必备): 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图(必备); 综合防灾减灾体系规划图(必备); 分期实施规划图
币县国土空间规划说明主要阐述规划决策的编制基础、技术 分析和编制内容,是规划实施中配合规划文本和图件使用的重要 参考。
7.5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篇制中研究形成的有关专题研究报
人大审议意见、部门意见、会议纪要、专家论证意见、公众 参与记录。
规划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违反规划的法律责任等内容,依法公 告。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市县规划成果实施 伏况进行动态评估、监测和预警,构建出市、县域国土空间开发 利用监测指标体系,评估市县规划主要目标、空间布局、重大工 程等执行情况,以及下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落实 情况。 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定期评估机制,健全资 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
8.3规划成果的调整修改
根据规划评估结果,依法对市县规划进行调整修改。 对规划战略目标、空间布局、功能分区等有重大修改的,须 按规定程序报原规划审批机关批准;对不涉及规划主要自标及强 制性内容修改的,可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并报原规划 审批机关备案。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市县规划编制流程
附录 B(资料性附录)基础数据要求
附 录 B(资料性附录)基础数技
表B.1基础资料收集分类表
附录C(资料性附录)重大问题研究要求
C.1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研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等 要求,落实上位规划战略要求,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趋势,明确全域国土空间开发 保护的总体战略和目标指标,确定国土空间保护、利用、开发、修复、整治的主要任务; 构建以城镇发展轴带、节点(或城镇圈)、重要保护地、生态环境分区、重要生态廊道 等为主的开发保护格局;提出实现规划战略目标的途径措施。 C.2面向高质量发展的产业布局研究 坚持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明确产业发展的重要原则和重点领域,结合城镇和重大基 础设施布局,提出产业园区的空间安排,有条件的地区应明确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 兴产业的发展方向和空间安排,给予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相应的空间保障。对于产 业集中发展区,可提出产业的资源消耗强度和产出指引。 县级规划应结合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的要求,提出农业发展的空间安排和重要支撑 C.3适应高品质生活的公共服务保障研究 坚持以人为本,提出政策性住房发展战略、目标与用地保障措施;坚持普惠共享, 提出教育、文化、医疗、体育、养老体系等的建设任务和设施配置标准,明确城乡基本 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实现路径:坚持公平公开,分类梳理邻避设施建设需求,明确建设管 理和空间管控措施。 C.4面向绿色发展的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研究 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尚,明确林地、草地、湿地、矿产、海洋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的任 务和目标。保护优先,提出各类自然资源的主要保护空间类型、位置及管控要求;节约 优先,协调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提出各类自然资源高效利用的要求。 C.5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研究 坚持节约集约优先,分类评价各级行政区、各类开发区、农村建设用地、工矿用地 等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明确全域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总体目标;分析中心城区节约集约用 地状况,为中心城区开发强度、密度分区优化和改造提质提供支撑:分析城乡存量用地 潜力类型、数量、分布等状况,提出城市更新、农村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工矿用地再利 用等的途径和重点工程。 C.6水资源合理利用与配置研究 分析全域水资源状况,包括:地表水资源的分布和年际年内变化情况、地下水资源 的分布和地下水补排关系、水平衡状况等;分析全域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包括:供水 量及其变化情况、用水量及其变化情况、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水资源利用效率等;科 学预测未来水资源需求,提出水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保障能力建设和配置方案。
附录D(资料性附录)城镇功能控制区划定要求表D.1市、县规划城镇功能控制区划定要求说明规划层级可选择城镇功能控制区范围可选择规划编制方式a)市辖区如果城镇功能控如果城镇功市辖区内可能划定城镇开发边制区已经覆盖全能控制区已b界所涉及的乡镇部市域,城镇功能经覆盖全部中心城区、新城、新区、市及以控制区规划不再市辖区,规划编制。对应的全域编制深度应上级别政府派出机构管理的重规划:①如达到县依照县级规C)要开发区、工矿区和县(市、区)级规划编制深度,划规定执行,人民政府驻地可能划定城镇开各市辖区的总体各市辖区的发边界所涉及的乡镇规划不再编制,按总体规划不设区市中心城区、新城、新区、市及以照统一的全域规再单独编制,上级别政府派出机构管理的重d)划执行:②如达到按照统一的要开发区、工矿区可能划定城镇市级规划编制深市辖区规划开发边界所涉及的乡镇度,各市辖区的总执行中心城区可能划定城镇开发边体规划应依照县el界地域和市政府认为需要重点级规划编制深度市管理的地区所涉及的乡镇单独编制级中心城区可能划定城镇开发边规f)界所涉及的乡镇划a)全域如城镇功能控制如城镇功能全域内可能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区下级管辖单元控制区下级b)所涉及的乡镇为乡镇级单元,总管辖单元为体规划内容至少县级单元,总中心城区、新城、新区、市及以应达到县级规划体规划内容上级别政府派出机构管理的重未设区编制深度;城镇功应达到市级CI要开发区、工矿区和县(市、区)的市能控制区为全域规划编制深人民政府驻地可能划定城镇开(地、且编制深度达到发边界所涉及的乡镇州、盟)乡镇级规划要求中心城区、新城、新区、市及以时,各乡镇级单元上级别政府派出机构管理的重规划不再单独编要开发区、工矿区可能划定城镇制,按照统一的全开发边界所涉及的乡镇域规划执行,乡镇中心城区可能划定城镇开发边级规划编制要求界地域和市政府认为需要重点35
管理的地区所涉及的乡镇另行规定中心城区可能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所涉及的乡镇a)全域如果确定的城镇如果确定的中心城区、新城、新区、县(区、功能控制区已经城镇功能控市)政府派出机构管理的重要开覆盖全域,全域规制区未覆盖发区、工矿区和重要城镇可能划划和城镇功能控全域,编制城定城镇开发边界所涉及的乡镇制区规划合并编镇功能控制县级规划制区规划中心城区可能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地域及县(区、市)政府认为需要重点管理的地区所涉及的乡镇中心城区可能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地域所涉及的乡镇D.2市、县规划城镇功能控制区划定要求示意国规划层级可选择城镇功能控制区范围示意图市辖区国树a)城镇开发边界市辖区内可能划定城镇开发市边界所涉及的乡镇级中心城区集中建设设区市b)规区划中心城区、新城、新区、市中心城区城镇功能挖制区(接乡镇级及以上级别政府派出机构管单元划定)理的重要开发区、工矿区和CJ县(市、区)人民政府驻地可能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所涉及的乡镇市辖区36
中心城区、新城、新区、市及以上级别政府派出机构管新城新区城镇功能区控制区(按乡镇理的重要开发区、工矿区和级单元划定)县(市、区)人民政府驻地可能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所涉及的乡镇市及以上级别政府中心城区、新城、新区、市派出机构管理的重要开发区、工矿区及以上级别政府派出机构管城镇功能区控制区理的重要开发区、工矿区可(接乡镇级单元划di能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所涉及定)的乡镇中心城区可能划定城镇开发县(市、区)人民政府驻地可能到定边界地域和市政府认为需要城镇开发边界城镇重点管理的地区所涉及的乡功能挖制区(接乡e)镇镇级单元划定)市政府认为需要重中心城区可能划定城镇开发点管理的地区所涉边界所涉及的乡镇及的乡镇f全域图例a.城镇开发边界县级规划中心城区、新城、新区、县(区、市)政府派出机构管理的重要开发区、工矿区和中心城区城镇功能b)重要城镇可能划定城镇开发区挖制区(按乡镇边界所涉及的乡镇级单元到定)38
附录E(规范性附录)规划指标体系
表E.1规划指标体系表
E.2主要指标的确定 E.2.1落实上级规划要求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必须严格落实上级规划明确的约束性指标。 E.2.2体现地方特色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期性指标进行调整,可增加与地方特点相适应的指标;有 条件的地区可选择部分预期性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
按指标性质分为约束性指标、预期性指标。 a)约束性指标是为实现规划目标,在规划期内不得突破或必须实现的指标。 b)预期性指标是指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预期,规划期内要努力实现或不突破的指标。
1)国土开发强度:建设用地总量占行政区域面积的比例。 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用地面积之和。 3)中心城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中心城区城镇集中建设区用地面积与中心城 区常住总人口的比值。 4)用水总量:国家确定的规划水平年流域、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性约束指标。 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用水量:用水总量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 6)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总规模。 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建设用地面积:建设用地总面积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 值。 8)耕地保有量:在一定区域内的耕地总数量,等于上一年结转的耕地数量,扣除 年内各项建设占用耕地的数量和农业结构调整占用及生态退耕的数量,加上年内土地升 发、复和土地整理增加的耕地数量。 9)永久基本农由保护面积: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 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法确定不得占用,实施永久特殊保护的耕地面积。 10)生态保护红线控制面积: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 性严格保护的区域面积。 11)自然岸线保有率:没有经过人为干扰的水体与陆地的分界线与全部水体与陆地 的分界线的比率。 12)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面积: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 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 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面积和依靠自然能力形成的森林面积之和。 13)基本草原面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划定进行保护的 7类草原的总面积。 14)自然保护地面积:保护和维护生物多样性、自然及文化资源的主地或海洋的面 积。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天然林部分的国家森林公园以及世界自然与文化遗 产地等。 15)森林覆盖率:森林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率。 16)湿地保有量:指湿地保有面积; 17)重要江河湖泊水质达标率: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程度。 18)常住人口规模:规划期限内常住人口发展的数量。 19)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常住城镇人口占常住总人口的比值。 20)中心城区人均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面积与
常住总人口的比值。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文化、教育、医疗、体育、托老所、老年活动中 心,可根据需要分项设置人均用地指标。 2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中心城区公园绿地总面积与常住人口数量的比值。 22)中心城区400平方米以上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 中心城区400平方米以上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周边400米范围占全部规划范围的 比例。 23)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全方式出行比例: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方式与全部出行 方式的比值。 24)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人均避难面积: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总面积与常住总 入口的比值
(资料性附录)人口预测的内容
F.1人口预测的内容 在充分研究人口特征与问题、历史变化规律,深入分析人口变动影响因素及变化趋 势的基础上,分析人口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并测算规划期内市县常住人口总量及结构。 人口流动性较高的市县宜同时测算居住半年以下的流动人口总量及结构。 人口预测成果是校核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以及确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各类设 施配置标准的依据。 F.2人口预测的技术流程 人口预测的技术流程主要包括以下4个步骤: 第一步,校准基础数据。收集统计、公安及其他涉及人口统计的行政管理部门的人 口基础数据并进行统计口径、统计范围校准。常住人口一般应以市县统计部门公布的统 计数据为主,城乡人口划分应与《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国函【2008)60号)》 保持一致。 第二步:研判发展形势。在识别市县人口发展的自然演变规律的基础之上,研判市 县人口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如剧烈的人口季节性变化、人口收缩、老龄化、人才结构失 衡等。 第三步,生成情景方案。依据市县入口变动的影响因素及变化趋势,征对性地选择 人口预测方法并形成情景方案。人口变动平稳的市县,可以趋势推断类预测方法为主: 社会经济发展环境较前期有较大变化并可能对人口总量及结构带来重大影响的市县,可 在趋势推断预测的基础上增加社会经济相关的预测方法:资源环境对人口发展形成底线 约束的市县,应在人口预测基础上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关校核。 第四步,形成综合判断。在人口预测基础之上,进行政策背景、城镇化宏观态势 经济增长、人口结构等多视角的综合分析,形成各类因素制约下符合人口自然变化规律 并有利于市县可持续发展的人口总量及结构的最优方案建议。 F.3人口预测的主要方法 F.3.1趋势推断类预测方法 指以历史人口变化为基础,设定相关计算参数,采用趋势推断方式进行人口预测的 方法,主要预测模型包括增长率模型、一元回归模型、生命表人口预测模型、年龄移算 模型、GM(1,1)灰色模型等。 F.3.2社会经济相关预测方法 指强调社会经济发展对人口规模的影响,并通过在预测模型中引入社会经济变量直 接表现该种影响的预测方法,主要预测模型包括经济相关分析模型、劳动力需求预测模 型、就业弹性系数预测方法、区域平衡预测模型等。 F.3.3其他预测方法 指以系统工程学相关模型为基础的可反映人口系统与其他系统之间相互影响关系 的其他预测方法,主要包括PS多目标决策模型、系统动力学模型等。虽为较理想的人
口预测模型但因计算方法较为复杂且模型计算需由专业软件予以实现,供有条件市县选 用。 F.3.4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校核方法 指强调资源环境对人口发展的限制作用,测算一定技术经济条件下资源环境条件所 能承载的“最大人口规模”,并作为“门槛因素”对预测人口规模进行资源环境承载能 力进行校核的方法。主要包括土地资源承载力法、水资源承载力法及生态足迹法等。
附录G(资料性附录)规划文本参考框架
1.总则。规划定位、范围和期限,编制原则。 2.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与目标。城市发展定位、战略和规划目标;国土空间开发 保护战略设想, 3.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国土空间总体结构和格局的确定依据、思路与方法;国 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规则。城乡居民点体系安排;农业发展布局;自然保护地体 系规划;历史人文体系设想;能源矿产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减灾防灾设施 配置要求。 4.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结构、数量,山水林田湖草等在土地上的安排,存量建 没用地再开发安排: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等。 5.陆海统筹。统筹协调陆海空间,合理安排功能分区与用途分类。 6.城镇功能结构(原名称中心城区布局)。城镇开发边界内部功能布局,公共服务 设施建设标准和布局要求,构建社区生活圈,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标准和布局要求。 7.乡村振兴。分类引导乡村地区发展。 8.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各类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的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制定的依据。 9.综合交通体系。交通发展目标和模式,对外交通设施,道路交通体系。 10.城市历史文化与凤貌保护。城市历史文化城市开发强度分区,景观风貌架构和 设计策略。 11.城市安全与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布局要求。 12.区域统筹。强化全域统筹协同发展,市级规划应明确下位行政单元的主体功能 定位,对下位行政单元分解约束性指标;加强与周边市县的广域协同;加强全域城乡融 合发展。 13.规划实施运行保障。分区管制规划传导,分期实施与行动计划,规划实施措施。
垫圈标准附录H(规范性附录)规划文本附表
附录H(规范性附录)规划文本附表
录H(规范性附录)规划文本
表H.1市县用地用海现状表
注1:在市县规划编制中,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二级类进行细化和归并。
注2:管理海域是指大陆海岸基准分界线向海一侧的管理海域范围
H.2主要调控指标表
电力弱电技术、方案表H.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表H.4国土用途结构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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