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4/T 014-2018 镇村公交场、站设置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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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1停车区、候车区应符合本标准5.1.4.7的要求。 5.2.4.2候车亭、站台、站牌的设计应按本标准5.1.4.4~5.1.4.6的规定执行。 5.2.4.3中途站宜设置停靠区,停靠区的长度可按所停主要车辆类型确定。通过该站的车型在两种以 上时,应按最大一种车型的车长加安全间距计算停靠区的长度。停靠区的宽度不宜小于3.25m。 5.2.4.4港湾式停靠站沿路缘向人行道侧呈的凹进不宜小于3.25m。
5.2.4.1停车区、候车区应符合本标准5.1.4.7的要求。 5.2.4.2候车亭、站台、站牌的设计应按本标准5.1.4.4~5.1.4.6的规定执行。 5.2.4.3中途站宜设置停靠区,停靠区的长度可按所停主要车辆类型确定。通过该站的车型在两种以 上时,应按最大一种车型的车长加安全间距计算停靠区的长度。停靠区的宽度不宜小于3.25m。 5.2.4.4港湾式停靠站沿路缘向人行道侧呈的凹进不宜小于3.25m。
DB3304/T0142018
镇区建成区人流聚集、便于衔接的区域应设置枢纽站,承担镇域内公交线路的衔接功能。枢纽站可 按到达和始发线路条数分类,2条~4条线为小型枢纽站,5条~7条线为中型枢纽站,8条线以上为大型 板纽站。
5.3.2.1多条公交线路共用首末站时应设置枢纽站。枢纽站应设置在城区与镇区连线的延伸 5.3.2.2枢纽站宜靠近停车场、乡镇客运站等。 5.3.2.3枢纽站的设计应人车分流、方便换乘。
5.3.3.1枢纽站的设施要求见表1。
DB3304/T 014—2018表1枢纽站设施(续)配置设施大型枢纽站中、小型枢纽站清洁用具杂务间停车坪运营管理回车道小修和低保注:“√”表示应有的设施,“O”表示可选择的设施。5.3.3.2枢纽站应设置有修车地沟、工具间等小修和低保所需设施。采用纯电动公交车的,应设置或预留充电桩等设施用地。5.3.3.3设置交通导流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警示标志与防护设施等。5.3.3.4可结合候车廊及站内用房设置零售超市等便民设施。5.3.4建设要求5.3.4.1枢纽站进出车道应分离,车辆宜右进右出。站内宜按停车区、小修区、发车区等功能分区设置,分区之间应有明显的标识和安全通道,回车道宽度不宜小于9m。5.3.4.2发车区不宜少于4个发车位,站台、站牌、候车亭的设计应按本标准5.1.4.4~5.1.4.6的规定执行。5.3.4.3枢纽站应设置适量的停车坪,其规模应根据用地条件确定,应按照5.1.1的要求计算。宜增加设置与换乘基本匹配的小汽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用地。5.3.4.4办公用地应根据枢纽站规模确定。小型枢纽站不宜小于45m;中型枢纽站不宜小于90m;大型枢纽站和综合枢纽站不宜小于120m。5.3.4.5绿化用地应结合绿化建设进行生态化设计,面积不宜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0%。5.3.4.6当枢纽站配置有场站管理室、线路调度室、智能监控室、司机休息室、卫生间、餐饮间、清洁用具杂务间或小修和低保等设施时,必要的生活保障设施应配套齐全,如:水、电的连通等。6停车场6.1功能具有车辆停放、小修、车辆清洗和运营管理等6.2规模与选址6.2.1停车场的规模按照停放车辆的总数来确定,停车场用地面积应根据公交车辆在停放饱和的情况下,每辆车仍可自由出入而不受周边所停车辆的影响确定。停车场用地面积宜按每辆标准车150m计算。首末站与停车场合建的,其综合利用面积宜按每辆标准车200m计算。6.2.2停车场用地应安排在水、电供应齐备的地区,可与公交枢纽站、首末站联合建设。6.3设置要求6.3.1应在镇域内设置1个中心停车场以及若干个小型夜间停车场,停车场宜分散布局。5
DB3304/T 01420186.3.2中心停车场宜设置1个修车地沟,以及工具间等小修和低保所需设施。6.3.3靠近办公、生活、医院、学校、休闲区域的停车场,应结合实际用地形态和吸声隔声减噪设施布置绿化带。6.3.4停车场内应有良好的场区环境和安全视距。6.4建设内容6.4.1停车场应具备为线路运营车辆下线后提供合理的停放空间、场地和必要设施等主要功能。停车场设施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停车场设施配置设施中心停车场夜间停车场停车坪(库)停车设施洗车台(间)00场区道路调度00车队管理0行政办公低保车库及附属运营管理设施00工间库房00配电室0劳保后勤库00单身宿舍00生活服务设施医务室00卫生间0照明监控安全环保设施消防绿化注:“√”表示应有的设施,“O”表示可选择的设施。6.4.2设置交通导流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警示标志与防护设施等。停车场的进出口处应安装限速、引导、警告、禁行和单行等交通标志。6.4.3可根据需要预留充电桩和充换电站的设施用地,6.5建设要求6.5.1防火要求应符合GB50067的规定。6
道路标准规范范本DB3304/T0142018
5.5.2停车场内宜建室内洗车间或室外洗车台,洗车间或洗车台的用地面积宜为停车场用地面积的
1%~1.5%,也可单独计算。 6.5.3生活用建筑中应配置职工生活服务设施 6.5.4停车场应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特殊情况可采用沥青路面。 6.5.5通道式修车地沟的长度不应小于2倍车长;独立式修车地沟的长度不应小于1辆车长。修车地 沟净宽不应小于0.85m,有效深度不应小于1m。地沟内墙应镶嵌瓷砖等光洁的饰面材料,墙内应设有 照明灯具洞口和低压安全灯电源,
6.5.6进出口的建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6进出口的建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停车场的进出口宜设置在停车坪一侧。 一停车场内的交通路线应采用与进出口行驶方向一致的单向行驶路线。 车辆进出口和人员进出口应分开。人员进出口可设置在车辆进出口的一侧或两侧,其使用宽度 应大于1.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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