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JJ 070-2020 城市设计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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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建筑物贴建筑后退线的长度与建筑后退线总长度的 比值。
2.0.13硬地率(%)
2.0.14建筑界面围合率(%
指建筑紧贴与广场边界相平行的建筑后退线的建筑面宽总和 与建筑后退线长度的比值螺丝标准,反映广场空间的封闭度和开敲度
指建筑紧贴与广场边界相平行的建筑后退线的建筑面宽 与建筑后退线长度的比值,反映广场空间的封闭度和开度。
3.1.1以人为本。以人的活动为中心,满足其对城市空间的审 美、体验和使用需求,营造高质量的人居环境。 3.1.2突出特色。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尊 重自然和人文特征,塑造富有地域特色的城市风貌。 3.1.3智慧创新。积极运用智慧城市、海绵城市、生态城市等 相关技术手段,创新城市设计编制方法,提高城市设计编制 平
重目然和人文特征,塑造富有地域特色的城币风貌。 3.1.3智慧创新。积极运用智慧城市、海绵城市、生态城市等 相关技术手段,创新城市设计编制方法,提高城市设计编制 水平。
3.1.4强化管控。公共空间为城市设计的重点管控
究和编制城市设计核心管控要素,突出城市设计管控和传导 功能。
3.1.5切实可行。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国土空 间规划的制定、实施充分衔接,提高城市设计的科学性和可实 施性。
根据城市设计的目的与作用,将城市设计分为总体城市设 计、区段城市设计、地块城市设计、专项城市设计。
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对应。
2区段城市设计。是针对城市、县重点地区和一般区段编
制的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对应,
设计,是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区段城市设计、补充和完善规划 条件的有效手段
3.2.4专项城市设计。是根据实际需要,针对特定问题、要素
3.2.4专项城市设计。是根据实际需要,针对特定问题、要素 或系统所编制的城市设计。
3.2.5各地开展城市设计编制工作,可根据城市规模、社会需 求、环境特点、风貌塑造等要求,合理确定城市设计层次、类型 和技术内容。
3.3.1尊重自然和城市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保护自然环 境,优化城市形态,节约集约用地,创造宜居公共空间,提升城 市魅力。
应自然山水格局,彰显时代特征,塑造城市风貌,传承历史文 化,突显地域特色
3.3.5针对不同类型的城市设计,拟订设计任务书、搜集基础
资料以及踏勘现场,做好城市设计各项准备工作。
3.4.1城市设计的编制应与同一层面的法定规划同步推进。经
提炼的城市设计核心成果应纳入相应法定规划,作为法定规划的 部分一并审批。 纳入法定规划的城市设计成果包括规定性和引导性内容。 3.4.2总体城市设计,其编制范围应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衔接。
提炼的城市设计核心成果应纳入相应法定规划,作为法定规划的 部分一并审批。 纳入法定规划的城市设计成果包括规定性和引导性内容。 3.4.2总体城市设计,其编制范围应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衔接 3.4.3城市设计的组织编制单位应为同一层面法定规划的组织 编制单位。具有开发实施意向的城市重点地区或重大项目地区, 其详细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经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 后,也可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编制
编制单位。具有开发实施意向的城市重点地区或重大项目地区, 其详细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经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 后,也可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编制
3.5.1城市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宜通过图、文、表、三维视频等形象易懂的方式展示,明确意图 和管控要求,便于规划管理和实施
和管控要求,便于规划管理和实施, 3.5.2编制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宜运用城市 设计的理念和方法,明确城市设计内容和要求,相关技术要求可 参照本规程
3.5.2编制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宜连
设计的理念和方法,明确城市设计内容和要求,相关技术要求可 参照本规程
3.7.1经批准的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国土空间总体规
5.7:1经批准的城币、县人民政府所任地镇国工空间息体规划、 详细规划未包含城市设计相关内容的,应由县市人民政府单独组 织编制城市设计。城市设计的主要内容,应经法定流程纳入同 层面的法定规划,也可作为指导性技术文件,指导下一层次规 划、城市设计或建筑设计方案的编制,
设计工作。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 域内城市设计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3.7.3与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编制的总体城市设计,与
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步编制的区段城市设计,其内容和要求应与 相应的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单独编制的总体城市设计和区段 城市设计应由城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本级 人民政府审批。地块城市设计和专项城市设计应通过相关部门 审查,由城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3.7.4修改城市设计应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其修改成果应重
审批。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时,应同步 研究、修改同层次的城市设计,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城市设计修 改与调整时,应当对已批准的城市设计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的城市设计方案进行技术审查
3.7.6在城市设计的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公众
鼓励相关利益主体、市民代表、非营利组织等共同参与城市
设计的编制审查工作,保证城市设计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审批 前应当依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城市设计成果 应当自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信息网站以及当地 主要新闻媒体予以公布。
4.1.1从宏观上研究提出城市总体形象定位,确定城市风貌特 色,把握城市空间形态格局,系统保护自然山水格局,构建城市 景观框架,组织城市公共空间体系,划定城市设计重点地区,提 出原则要求
针对城市的自然山水生态资源、历史人文风貌特色、城市现 伏物质空间特征、已编制的相关规划成果等方面进行调查与研 究,并通过公众参与的方式获得市民对于城市空间建设的感受和 发展愿景。
在系统研究城市自然条件、历史人文、城市建设、市民活 动、公众意愿等基础上,结合城市性质和功能布局,提出城市设 计的总体目标、原则和思路。
基于城市特色资源,总结城市文化特色和空间特征,把握城 市现状及发展趋势,结合城市性质、发展定位、功能布局、制 条件、公众意愿等,科学确定城市风貌与特色定位
4.2.4把握城市空间形态格局
1保持城市结构的延续性和完整性。分析城市历史沿革、 空间演变历程,把握城市空间总体脉络,延续既有的城市景观轴 线和空间脉络,保持城市空间的有机生长。 2创造城市与自然有机融合的空间形态。保护自然山水资 源,塑造良好的生态格局,建立宜人的绿色开放空间,保持生态 用地的完整性,防止城市无序蔓延。 3构筑具有地域特色的城市景观空间结构。通过对自然资 源、景观资源、人文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充分体现地方 特色和时代特色,引导形成具有鲜明特征的城市风貌和景观 格局。 4基于城市自然资源现状分布和对城市建成区的风环境 热环境、污染物环境等的生态分析,提出改善城市微气候的空间 布局基本原则
1加强对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自然景观资源地区之间宜 采用建立生态廊道、视线通廊或步行通道等方式加强联系,适度 呆证自然景观资源的公共性与开放性,提供优质的休闲活动空 间,明确各类城市自然景观资源的边界、连通方式、保护与利用 原则和要求。 2加强对历史人文资源的保护。历史人文资源一般包括: 古城、历史街区、特色风貌区、历史(优秀)建筑、名胜古迹 等,民俗活动及其它非物质文化要素,明确各类历史人文资源的 保护与利用原则和要求
1构建系统的城市景观风貌框架。在综合研究城市文脉、 功能、交通、发展意愿的基础上,对道路、边界、地区、节点、 地标等要素进行梳理,制定能够体现城市特色的整体结构框架, 分系统、分类、分片、分段制定引导要求。 2强化视廊控制,保护城市山水特色。结合城市特色资源 之间的通视分析,尤其是对城市中重要山体、公共空间、历史街 区、重要建筑之间的景观视线分析,确定主要景观视廊的位置与 范围,并提出控制引导要求。 3科学确定建筑高度分区,塑造优美的城市天际线。统 筹考虑城市土地价值、设施承载能力、视廊控制、风貌协调 等因素,划定建筑高度分区、确定控制要求和高层建筑布局 原则。 4根据城市的地域气候、环境特点和传统民俗,分析研究 城市基本色调,确定城市色彩分区及重点区域色彩设计原则
1重点保障城市公共空间的可达性、续性,综合考虑城 市道路系统、步行系统、公交系统,组织和优化公共活动 通道。 2以人的行为活动为纽带,将公共空间的各种要素整合起 来,塑造连续完整的公共空间体系。 3对公共空间体系提出框架性引导要求,对重要的绿地 广场、街道等公共开空间提出引导要求。
因地制宜划定各类重点地区,形成重点地区清单,明确其边 界范围,提出管控原则和引导要求
4.2.9提出实施措施与建议
不同城市需根据其自然地理、历史人文、社会经济等方面的 持色资源票赋,以问题或目标为导向,针对特定要素,提出需要 编制的重点地区城市设计、专项城市设计,提出实施总体城市设 计的时序安排、行动策略及措施,对重大建设项目提出城市设计 要求。
4.3不同地域城市的设计要求
4.3.1编制自治区不同地域城市的城市设计应符合新疆地方干 旱、寒冷、昼夜温差大等自然气候特点。应充分利用地形地貌条 牛,挖掘地域文化内涵,把握真正有别于其他地域的特点。城市 建筑、景观设计风格和植物栽植应符合地域特点,尽可能使用地 方材料和植物,构建与自然山体、河流等自然地理条件相协调的 城市空间。
4.3.1编制自治区不同地域城市的城市设计应符合新
体、水域、绿地、湿地的基础上,注重利用和保护自然景观,打 造一批引领全疆发展的中心城市和绿洲城镇组群。
发与建设,保护城市传统肌理,以地方特色和旅游引导为基石, 彰显地方风貌,建设一批带动南疆社会经济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 市和绿洲城镇组群。
建设城市生态屏障,在尊重多民族历史文化的基础上,积极挖掘 地域特色与自然资源的有机结合,推进嵌入式社区的建设,打造 对内对外开放新的桥头堡和门户城市
4.3.5北疆北部地区的城市,其城市设计应在保护自然景观基 础上,注重有关旅游开发的景观设计,推动国际合作交流,打造 批特色突出、魅力彰显的特色城市和小城镇。 4.3.6兵团城市的城市设计应突出军垦文化特色,注重兵地协 调,建设生态文明、特色军垦的城市
4.4.1单独编制的总体城市设计成果由文本、图纸、附件三部 分组成。 1文本 文本是对城市设计各项内容的条文性结论,文字宜简洁概 括。应对总体设计目标、风貌与特色定位、城市空间形态格局、 景观风貌体系、公共空间体系、城市重点地区等设计内容作出单 述,明确其控制或引导要求,并根据城市设计内容提炼具体的管 理条款,形成城市设计管理通则。 2图纸 图纸比例应与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致
图纸为核心图纸,图纸可根据需要情增加、
3附件 附件可包括说明书、审查和审议程序情况、征求意见及意见 采纳情况等。说明书可采取图文形式对城市设计内容做出详细阐 述。根据需要,可另行制作实体模型、数字可视化模型等。
4.4.2其他方式编制的总体城市设计成果
非单独编制的总体城市设计在参照单独编制的总体城市设计 成果外,也可采取以下形式或方式,编制最终成果。 1城市空间发展有关策略文件 2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城市设计专篇或附加图则
3通用性城市设计技术管理文件。 4 按立法程序确定为地方法规的城市设计。
3通用性城市设计技术管理文件。
4.5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持
4.5.1总体城市设计应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导
不得违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核心管控内容应纳人市 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核心管控内容包括:城市风貌与特色定位、城市空间形态格 高、特色资源保护、景观风貌体系、公共空间体系、重点地区管 控和其它需要特别控制的要素、系统等。
5.1.1落实总体城市设计要求,根据区段特点,确定区段特色 定位,完善功能结构,构建景观风貌系统,营建公共空间体系, 加强对街区、界面、建筑群体关系、建筑高度、环境景观设施等 的控制和引导,增强区段的整体性与可识别性,塑造高品质空间 环境。
5.1.1落实总体城市设计要求,根据区段特点,确定
5.2.1区段城市设计包括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和一般区段城市设 计。重点地区范围应依据总体城市设计确定的重点地区边界划 定,重点地区以外地区为一般区段,范围可与控制性详细规划 协调。
5.3.1基础研究重点
针对城市特定区段的自然景观资源、历史人文资源、现状空 间形态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对上位规划、相关规划以及重大项 自信息等进行解读,并通过公众参与调查居民的公共活动特征以 及对城市建设的意见与建议
5.3.2确定特色定位
在现状资源调查和评价的基础上,发掘区段在历史演变过程
中形成的山水特征、地方习俗、空间肌理、景观资源等,落实总 本城市设计的要求,明确区段特色定位。
5.3.3构建景观风貌系统
1景观风貌分区:在总体城市设计确定的景观风貌分区基 础上,根据区段特点细化风貌控制内容,明确特色资源保护和升 发利用方式,提出风貌特色控制引导要求。 2景观风貌轴线:明确景观风貌轴线的位置与影响范围 提出景观风貌轴线的保护和建设要求,对影响范围内建(构) 筑物的高度、界面等要素进行引导。 3景观风貌节点:明确各类景观风貌节点的作用、位置与 影响范围,提出对景观风貌节点的保护和建设要求,对影响范围 内建(构)筑物的高度、风貌等要素进行引导。 4标志点:确定重要标志点(建筑),对标志点(建筑) 的位置、高度、体量、形式等提出控制引导要求,突出标志性建 筑的可识别性。 5重要路径:确定重要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和步行通道 对通道的环境设计以及通道两侧的用地功能、开发强度、建筑形 式、后退距离、街廓比、面廓比、界面密度、退道路红线等提出 控制引导要求。 6视线廊道:划定和保护景点与观景点之间的视线廊道 对视线廊道内的建(构)筑物提出高度、风貌、色彩等控制弓引 导要求。
根据区段功能和特色定位,结合主要人群的空间分布和活动 范围,科学划分街区,对街区用地功能进行深化细分,引导形成
功能多样、具有活力的街区。 1划定适宜尺度的街区。在城市中心地区,宜采用小街坊 密路网的街区划定方式;在城市的一般地区,尽量避免大面积出 让建设用地,应设置小区道路适当划分,保证其通过性和开 放性。 2规划功能适度混合的街区。提出街区的主导功能、兼容 功能,宜在满足主导功能的前提下,鼓励功能混合使用。 3引导形成街区中心。将主要的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集中 于街区中心,增强街区的特色与活力。对街区中心的位置提出弓 导性建议。 4优化街区的开发强度。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 详细规划,结合城市景观风貌塑造的需要,优化街区的开发强 度,对街区的总体开发强度,地块建筑高度、容积率、地下空间 利用等提出控制和引导要求
结合自然山水、历史人文、公共设施等资源,考虑活动人群 的行为规律,统筹布局公共空间,结合海绵城市设计方法,采用 下渗、滞留、净化的策略,发挥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 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明确广场、绿地、滨水地区等重 要开敬空间的位置、范围和功能,并提出详细的控制引导要求。 1广场:根据广场功能、规模、使用者活动方式等,提出 产场的外部交通组织、设施配套、地面停车场、绿地率、硬地 率、建筑界面围合率等控制要求,并对广场风格、绿化景观等进 行引导。 2绿地:根据绿地的用途、使用者活动方式等,提出对绿
地率的控制要求,并对植物配置、绿化景观等进行引导。 3滨水地区:根据水体尺度、用途、水体沿岸功能、使用 者的活动方式等,对岸线形式、防洪设施、生态保护、游憩空 间、绿线和蓝线等提出控制要求,并对植物配置、绿化景观、滨 水设施等进行引导
5.3.6细化界面控制
根据要素的不同,可分为街道界面、滨水界面、沿山界 面等。 1街道界面:根据街道尺度、功能特点对沿线建筑的建筑 形式、后退距离、街廓比、界面密度、贴线率等进行控制引导。 2滨水界面:研究水体与岸线、滨水建筑、绿化之间的相 互关系,对岸线形式、亲水设施、滨水建筑的高度、体量进行控 制引导。 3沿山界面:保护山体的自然形态,对沿山建筑高度、第 五立面和绿化景观等进行控制引导
5.3.7协调建筑群体风貌
1合理组织建筑群体,强化空间秩序与特征。根据不同的 景观风貌分区,确定区段建筑肌理与组合模式、建筑高度、体 量、色彩、密度、风格等建筑风貌特征,提出引导要求。 2协调沿重要界面的建筑风貌,突出韵律感、连续感。对 重要街道、滨水地区、近山地区等重要城市界面的建筑高度、风 说特色、建筑退界、第五立面、建筑底层功能与形式、界面连续 生等提出控制引导要求。 3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保护区内建筑的高度、体量、 肌理、风格、色彩、材质等,提出控制要求;并对其相邻地块的 20
建筑提出整体协调要求。
5.3.8优化天际轮廓线
综合分析区段区位条件、空间结构、视线廊道、周边区域协 调、经济性等因素,选择重要观景点、观景路径,根据近景、中 景、远景等不同景观层次要求,对特定视野的整体轮廓进行控 制。结合天际线控制要求对制高点的位置、高度、形式及周边环 境等提出控制引导要求,特殊地段可对绿化植物高度提出引导 要求。
5.3.9提升环境景观设施质量
以城市公共环境中的环境景观设施为重点,提升城市公共环 境的艺术性。 1对重要街区、节点的景观小品、城市家具、标识系统等 环境景观设施的主题、风格、材质等提出引导要求。 2对重要滨水空间、广场、公园、街道的室外硬质铺装色 彩、材质等提出引导要求。 3确定景观照明的重点区域、街道、界面和对象,对其照 明效果提出引导要求。
1不同区段可根据自然地理、历史人文、社会经济等方面 的特点,针对特定要素、空间或问题,提出需要编制的专项城市 设计。 2根据公众发展意愿、实施条件和影响程度,确定循序渐 进的实施步骤和实施措施。 3针对设计对象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适 宜的改造或开发模式。
5.4重点地区城市设计要求
根据不同的城市空间类型,以下七类区域应当编制重点地区 城市设计。
5.4.1城市核心区和中心地区
5.4.2体现城市历史风貌地区
落实保护规划要求和相关标准,保护文物古迹、历史(优 秀)建筑、古树名木,研究现有城市历史格局和空间肌理,延续 力史文脉;按照有机更新理念,提出新建和改扩建建筑的布局 高度、体量、色彩等控制要求,延续历史风貌、塑造特色景观 提升城市空间设计品质。
贯彻落实绿色城市、人文城市的建设理念,根据城市新功 能、新标准,整体安排新城新区空间形态和建筑布局;塑造特色 景观环境,营造具有认同感、归属感和安全感的城市空间:重点 对生态环境、特色景观、公共空间、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等提 出具体的控制与引导要求,营造现代宜居的城市环境
根据城市生产、生活和公共活动需要,确定街道特色定位, 统筹公共活动和交通组织,强化街道空间的整体性、连续性和韵 律感房地产标准规范范本,对道路断面、慢行空间、景观绿化、街道家具、标识系 统、市政设施,以及沿街建筑的风貌、高度、退线、首层功能等 内容提出具体的控制与引导要求,提升街道活力和特色
5. 4. 5 滨水地区
综合考虑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五方面 要求,运用生态修复理念,保护自然生态资源,体现环境特色 落实公共开放空间;重点对滨水地区的生态保护、岸线功能与形 式、开放空间与活动场所、滨水道路交通、天际线、滨水设施 防洪设施、绿化景观、绿线、蓝线以及滨水建筑高度、风格、色 彩等内容提出具体的控制与引导要求。
综合考虑山脉、山体的滑坡、泥石流等安全因素,协调建筑 高度与山体高度的关系,秉承生态修复的理念,对沿山地区的空 间轮廓线、市民游憩空间、景观视廊、交通组织、场地竖向、绿 化植被以及建筑的布局、高度、第五立面等提出具体的控制和弓 导要求。 4#仙
5.4.7其他能够集中体现和塑造城市文化、风貌特色、 有特 殊价值的地区。 对于其他能够集中体现和塑造城市文化、风貌特色、具有特 殊价值的地区,应结合区域自身特点,合理确定功能定位,明确 规划区的风貌特点,划定风貌分区,针对不同分区提出风貌控制 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规范范本5.5一般区段城市设计要求
5.5.1城市设计重点地区范围以外地区,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条 件,依据总体城市设计,单独或者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开展城 市设计,明确建筑特色、公共空间和景观风貌等方面的要求。
5.6.1单独编制的区段城市设计成果由文本、图纸、图则和附 件四部分组成。 1文本 对区段特色定位、空间结构、景观风貌系统、公共空间系 统、街区、界面、建城市设计重点地区范围以外地区,可以根据 当地实际条件,依据总体城市设计,单独或者结合控制性详细规 划等开展城市设计,明确建筑特色、公共空间和景观风貌等方面 的要求。筑布局与建筑风貌、建筑高度、环境景观设施等内容作 出阐述,明确控制和引导要求。 2图纸 图纸比例参照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比例为1:500 :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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