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566.4-2020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4部分:公共交通车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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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区导向图应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口为中心,提供车站周边半径不小于500m范围内各类主要 共信息(如图3、图4所示),包括:主要道路,车站各出口外公共汽电车(含无轨电车)车站的种类、站 、位置及具体线路号、公共设施的分布等。其中: 主图还应标注当前站以及当前站所有已开通的出入口、与当前站相关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 走向; 图例还应说明当前站相关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及其线路标志色、主图中公共汽电车线路信息 (宜独立制作以便更换); 概览图还应标注主图覆盖区域在市区的所在位置
6.3.10便携印刷品
便携印刷品应包含的主要内容为: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图、本站运营时间等;宜包含的主要内容为:本 站所处街区的街区导向图、车站示意图等
标线用于引导乘客排队候车、排队购票,以及保持闸机刷卡安全距离、保持通道通畅。标线的颜色 应醒目玻璃钢管标准,宜为安全色的黄色
6.3.12乘车导向线
乘车导向线由信息单元和导向色带构成,向乘客提供乘车信息,主要用于换乘。其中: a)信息单元:应由方向符号和文字组成,文字应包括线路编号,可包括距离信息、站名、出人口 编号; b)导向色带:单条线路的导向色带的最小宽度宜为100mm底色宜为线路标志色
进站导向系统是引导乘客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导向系统,其设置范围应从车站周边主要道 口、公共汽电车(含无轨电车)车站等处至车站人口
5.4.2.1邻近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主要道路交叉口、公共汽电车车站等处,应设置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 导向标志。导向标志宜至少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500m左右的范围设置,并增加距离信息。
2.1邻近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主要道路交叉口、公共汽电车车站等处,应设置城市轨道交通车站 I标志。导向标志宜至少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500m左右的范围设置,并增加距离信息。
6.4.2.2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入口附近设有停车场时,应在邻近道路设置停车场的导向标志,在停车场入 口处设置位置标志,在停车场行人出口处设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导向标志。 6.4.2.3上盖式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地面设施顶部,应设置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位置标志,并在昼夜条 件下均应可见。车站的位置标志宜多处设置或一处设置多面显示(如图1所示)。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入 口附属于其他建筑时,宜设置单面的位置标志(如图2所示)。位置标志的文字应含站名,宜包括城市轨 道交通制式,如地铁北土城站”。 6.4.2.4口式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应在地下通道的出人口处设置车站的位置标志,并宜设置街区导向 图(如图3所示)。 6.4.2.5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入口处的适当位置,应设置入口的位置标志,并提供人口编号信息(如图 3所示)。 6.4.2.6车站入口处宜设置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盲文位置标志及相应的入口编号。 6.4.2.7如车站出人口分散分布时,应在进站时提供车站示意图。 6.4.2.8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在各入口之外设置独立的无障碍电梯时,应在各人口附近或邻近道路设置 无障碍电梯的导向标志,在车站入口处设置无障碍电梯的导向标志或车站示意图,并在无障碍电梯人口 处设置位置标志,以方便有无障碍需求的人员寻找。 注:有无障碍需求的人员包括肢体不便的乘客、带婴儿或婴儿车的乘客以及携带大件物品的乘客。 6.4.2.9如配置了爬楼机,应在各人口附近或邻近道路设置爬楼机的导向标志,在车站口处设置爬楼 机的导向标志或车站示意图。 6.4.2.10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各人口处应设置本站的运营时间
乘车导向系统是引导乘客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内乘车的导向系统,其设置范围应为从车站 站台。
6.5.2.1在进出站共用的楼梯、上下行共用的通道地面或墙壁等处,宜设置导向标志使乘客有序进 出站。 6.5.2.2应在无障碍电梯的乘梯处、自动扶梯设施的上下行起始处设置位置标志。并在站内的适当位 置设置无障碍电梯、自动扶梯的导向标志。 6.5.2.3安全检查(安检)、售票处、售票设施、检票闸机处(口)应设置相应的位置标志,并宜示意设备设 施的状态。如果在站厅层的人口处无法直接看到上述位置标志,则应设置相应的导向标志。 6.5.2.4站厅层应设置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图,宜设置车站示意图、便携印刷品。 6.5.2.5站台应设置:
5.2.4站厅层应设置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图,宜设置车站示意图、便携印刷品。 5.2.5站台应设置: a)列车运行方向标志,其中岛式站台应设置双方向,如图5所示:
6.5.2.5站台应设置!
水泥标准规范范本GB/T 15566.42020
7.3.1车站应有明显的站名标志。 7.3.2各车站宜设置车辆运行线路图、街区导向图。 7.3.3多条公共汽车(或无轨电车)线路共用的交通枢纽站,周边应设置导向标志;交通枢纽站建筑设 施的顶部,应设置该枢纽站的名称;入口处应设该枢纽站的名称以及人口标志;人口及站内的适当位置 应设置车站平面示意图、相应线路候车导向标志;在候车廊边应设置相应线路站牌及发车显示装置。 7.3.4交通枢纽站在地下或建筑物内时,应保证所设导向要素的照明, .3.5多条公共汽车(或无轨电车)线路共用的非交通枢纽站,如采用区域候车的方式形成若干候车站 台,在每个候车区域内除应按规定设置相应站牌外,还应设置明显的车辆线路位置标志。 7.3.6车站无引导乘客乘降护栏的,宜 车标线,确保有序上下车,
8.1.1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设置的街区导向图中,应用图形符号标示在该车站地面出口附近所有公共 汽车(或无轨电车)车站的位置及线路号。 8.1.2如果从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站后无法看到邻近公共汽车(或无轨电车)车站,那么地面出口附近 应设置指示邻近公共汽车(或无轨电车)的线路和方向的导向标志。 8.1.3公共汽车(或无轨电车)车站设置的街区导向图,应标明覆盖范围内所有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并 在相应位置标示出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名及线路。 8.1.4在邻近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公共汽车(或无轨电车)车站附近,应设置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导向标 志,以方便从公共汽车(或无轨电车)下车的乘客换乘城市轨道交通
8.2交通枢纽站导向系统的衔接
1除应多处设置枢纽站平面示意图外,还应设置服务设施的导向标志及位置标志,并视情况设 息索引标志。 2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层、公共汽车专用层、出租汽车专用区的出口处、通道内等处,应设置换 交通工具的导向标志,
8.3公共交通车站导向系统与其他导向系统的衔接
道)站附近的公共交通车站,应设置
车辆导向系统的设置要求见附录A
钢管标准[1]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2]GB/T38654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规划设计指南 31GB50157地铁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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