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2016.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2016
2.1汽车及挂车的单轴、二轴组及三轴组的最大允许轴荷不应超过该轴或轴组各轮胎负荷之和 应超过表3规定的限值
表3汽车及挂车单轴、二轴组及三轴组的最大允许轴荷限值
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25mm轮胎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限值为10000kg;驱动轴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 小于445mm轮胎,则最大允许轴荷限值为11500kg。 装备空气悬架时最大允许轴荷的最大限值为11500kg, 二轴挂车最大允许轴荷限值为11000kg。 汽车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范本,最大允许轴荷的最大限值为19000kg。
4.2.2对于其他类型的车轴,其最大允许轴荷不应超过该轴轮胎数乘以3000
2.2对于其他类型的车轴,其最大允许轴荷不应超过该轴轮胎数乘以3000kg。
4.3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且不应超过表4规定 的限值。
当采用方向盘转向、由传动轴传递动力、具有驾驶室且垫 限值为3000kg 低速货车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为4500kg。 当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增加1000kg。 。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25mm轮胎,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为18000kg。 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并装备空气悬架、且半挂车的两轴之间的距离大于或等于1800mm的铰接列车,与 大允许总质量限值为37000kg。
4.4.1汽车和汽车列车应在一个车辆通道圆内通过,车辆通道圆的外圆直径为25000mm,内圆直径 为10600mm,车辆最外侧任何部位(具有作业功能的专用装置的突出部分、A.3.3和A.4.2规定的装置 不计人)不应超出车辆通道圆的外圆垂直空间,车辆最内侧任何部位(具有作业功能的专用装置的突出 部分、A.3.3和A.4.2规定的装置不计入)不应超出车辆通道圆的内圆垂直空间,测量方法见附录B。 4.4.2汽车和汽车列车由直线行驶过渡到4.4.1所述圆周运动时,车辆外摆值T不应大于800mm(客 车的车辆外摆值T不应大于600mm),测量方法见附录B。 .4.3如果半挂车销轴距小于或等于下述公式计算得出的长度L,则可免做附录B的试验;如天于L 则应挂接半挂牵引车进行附录B的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4.4.1和4.4.2的要求
式中: 半挂车宽度,单位为毫米(mm)
L=(125002040)(5300+W/2)
客车及封闭式车厢(或罐体)的汽车及挂车后悬应小于或等于轴距的65%。专用作业车在保证安
全的情况下,后悬可按客车后悬要求核算,其他车辆后悬应小于或等于轴距的55%。车辆长度小于 16000mm的发动机后置的铰接客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后悬可不超过轴距的70%。汽车及挂车 的后悬均应小于或等于3500mm(中置轴车辆运输挂车除外)。 注:多轴机动车的轴距按第一轴至最后轴的距离计算(对铰接客车按第一轴至第二轴的距离计算),后悬从最后 轴的中心线往后计算,Λ3.3中所列不在车辆长度测量范围的装置在测量及计算后悬时不计入。
4.6.1汽车或汽车列车驱动轴的轴荷不应小于汽车或汽车列车最大总质量的25%。 4.6.2四轴汽车(自卸车除外)的最大允许总质量的数值(单位:1)不能超过其最前轴至最后轴的距离的 数值(单位:m)的5倍。 4.6.3挂车及二轴货车的货箱栏板(含盖)高度不应超过600mm,二轴自卸车、三轴及三轴以上货车的 货箱栏板(含盖)高度不应超过800mm,三轴及三轴以上自卸车的货箱栏板(含盖)高度不应超过 1500mm
.1低平板专用半挂车自
低平板专用半挂车应符合4.1~4.6的要求,但车辆宽度最大限值为3000mm。 4.7.2消防车、清障车、混凝土泵车、汽车起重机、油田专用作业车的要求 4.7.2.1车额长度应符合其他相关标准要求、车辆宽度和高度不应超过表5规定最大限值
低平板专用半挂车应符合4.1~4.6的要求,但车辆宽度最大限值为3000mm。
表5混凝土泵车、消防车、清障车、汽车起重机、油田专用作业车 宽度和高度最大限值
4.7.2.2客轴最大充许轴荷不超过13000kg。
GB1589—2016附录A(规范性附录)外廓尺寸测量规定A.1测量条件A.1.1测量场地应为有水平坚硬覆盖层的支承表面。A.1.2车辆转向车轮应以直线前进状态置于测量场地上。A.1.3车辆处于整车整备质量状态A.1.4车辆轮胎气压应符合车辆制造商技术要求A.1.5具备空气悬挂车辆空气气囊状态应符合车辆制造商技术要求。A.1.6车辆的活动天线应处于折叠或收回状态,可拆卸天线应拆下。A.1.7电力车辆的集电装置处于非工作状态A.1.8不包括汽车和挂车号牌,但包括汽车和挂车牌照板(架)。A.2一般规定A.2.1车辆支承平面(简称X平面)测量车辆尺寸参数时,用于支承车轮的平坦、坚实的水平面。A.2.22车轮中心平面对于单式车轮,车轮中心平面为与车轮轮辋的两侧内边缘等距的平面。对于双式车轮,车轮中心平面为与外车轮轮辋内缘和内车轮轮鞘辋外缘等距的平面。A.2.33车辆纵向对称平面(简称Y平面)线段AB的垂直平分平面。A和B两点为通过同一轴上两端车轮轴线的X平面的垂面同车轮中心平面的交线△与X平面的交点(见图A.1)。Y41AB图A.1车辆纵向对称平面00
A.3.1汽车、半挂车、汽车列车长
分别过汽车、半挂车、汽车列车前后最外端点且垂直于Y和X平面的两平面间的距离。
A.3.2牵引杆挂车、中置轴挂车长
过挂车牵引杆最前端点和挂车车身最后端点且垂直于Y和X平面的两平面之间的距离,测量时牵 引杆应处于水平状态。
A.3.3不在测量范围的装置
3.3.1不具备载货功能,且超出车辆前或后端不大于50mm、边和角的圆角半径不小于5mm 装置不在车辆长度测量范围
刮水器和洗涤器; 外部标识,包括注册商品商标、生产企业名称、商品产地、车型名称及型号、发动机排 型式、驱动型式及反映车辆特征的其他标识; 灯光和光信号装置; 一防撞胶块及类似装置; 外部遮阳装置; 海关密封装置及其防护装置; 用于栓固防雨布的装置及其防护装置 锁止装置、铰链、手柄、控制器、开关; 出入口踏步(或爬梯)、保险杠上端用于风窗擦拭的上车踏步及把手; 后标志板含LOGO标志; 可拆卸的车辆用的挂接或拖电装置; 排气尾管。 .3.3.2不具备载货功能的以下装置不在车辆长度测量范围: 空气进气管; 在半挂车前回转半径内的冷藏半挂车的冷机、半挂车的工具箱框、爬梯、前端气/电 防护罩; 间接视野装置; 电力车辆的集电装置(含其固定装置); 展开长度不超过2000mm,收起状态不超过200mm,可拆卸或折登的车辆后部导 收起状态的水平长度不超过300mm的尾板、上下坡道及类似装置; 后尾梯。
刮水器和洗涤器; 外部标识,包括注册商品商标、生产企业名称、商品产地、车型名称及 型式、驱动型式及反映车辆特征的其他标识; 灯光和光信号装置; 一防撞胶块及类似装置; 外部遮阳装置; 海关密封装置及其防护装置; 用于栓固防雨布的装置及其防护装置 锁止装置、铰链、手柄、控制器、开关; 出入口踏步(或爬梯)、保险杠上端用于风窗擦拭的上车踏步及把手; 后标志板含LOGO标志; 可拆卸的车辆用的挂接或拖曳装置; 排气尾管。
仿古建筑A.4.2不在测量范围的
装置不在车辆宽度测量范围: 外部标识,包括注册商品商标、生产企业名称、商品产地、车型名称及型号、发动机排量、变速箱 型式、驱动型式及反映车辆特征的其他标识; 灯光和光信号装置; 海关密封装置及其防护装置: 防撞胶块及类似装置; 用于栓固防雨布的装置及其防护装置; 局部的流水槽;指用于引导驾驶员门(或窗)上方雨水流、乘客门上方和位于前风挡玻璃两侧引 导雨水流向的流水槽; 一防飞溅系统的柔性突出部分; 在收起位置时的可伸缩踏步、客车的出入坡道、举升平台及类似装置; 锁止装置、铰链、手柄、控制器、开关; 轮胎失效信号装置; 轮胎压力指示器; 位于轮胎接地点正上方的轮胎壁的变形部分; 倒车辅助装置; 排气尾管
A.4.2.2以下装置不在车辆宽度测量范
密封圈标准车辆最高点至X平面的距离。
A.5.2不在测量范围的装置
GB1589—2016附录B(规范性附录)车辆通道圆与外摆值测量方法B.1车辆通道圆B.1.1汽车或汽车列车处于空载状态,停于平整地面上。B.1.2汽车或汽车列车起步,进入一个外圆直径Dl为25000mm,内圆直径D2为10600mm的水平同心圆周内行驶,至少在圆周内行驶1周(360°)。B.1.3过水平同心圆周的外圆曲线,做一个垂直于地面且向上无限延伸的圆柱形空间,即为车辆通道圆的外圆垂直空间。B.1.4过水平同心圆周的内圆曲线,做一个垂直于地面且向上无限延伸的圆柱形空间,即为车辆通道圆的内圆垂直空间。B.1.5上述过程顺时针及逆时针各进行一次。B.2车辆外摆值B.2.1汽车或汽车列车处于空载状态,以直线行驶状态停于平整地面上。B.2.2沿车辆最外侧部位向地面做投影,并做与车辆纵向中心线平行的投影线。B.2.3汽车或汽车列车起步,由直线行驶过渡到B.1.2所述的圆周内运动,至少车辆尾部进入25000mm的圆周内(参见图B.1及图B.2)。B.2.4上述过程中车辆外侧任何部位在地面上的投影形成外摆轨迹,该轨迹与车辆静止时车辆最外侧部位形成的投影线的最大距离即为车辆外摆值T。B.2.5上述过程顺时针及逆时针各进行一次。L)g=10 600 mmD=25 000 mm口图B.1车辆外摆值示意图(汽车)
....- 汽车标准
-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