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心城区基础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导则(济基教建办发[2018]1号 济南市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10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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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中心城区基础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导则(济基教建办发[2018]1号 济南市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10月)
济南市中心城区基础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导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济南市中
心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实施意见》和《济南市中心城基础教育
设施三年建设规划》,保障我市中心城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全过程的
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国家及山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结合济南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 本导则适用于《济南市中心城基础教育设施三年建
设规划》范围内基础教育设施项目的建设管理活动。
本导则所称中心城是指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
清区及高新区、南部山区辖区。章丘区、济阳区和各县政府可参
照本导则执行。
本导则所称基础教育设施是指幼儿园、中小学(含小学、初
中、普通高中)。
第三条 市城乡建设委负责市级投资教育设施的建设管理,
由市城乡建设委与市教育局组建专门工作班子负责实施建设管理
工作,并对代建的项目实施监督落实。专门工作班子同时还负责
对各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的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进行协
调、指导和督促。
各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全面负责属地幼儿园、小学、初中......
堂动力用电、太阳能集热系统负荷 宿舍应配备中央空调或分体空调增加集中控制系统便于后 期学生用电管理。宿舍内应配置学生壁橱、屋顶设置太阳能集热 系统等。 八、学校应设置传达室不小于20平方,同时设置家长接待 室。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应设置人流集散户场,以便于学生上放 学,有利于人流迅速疏散。校门外侧应设置减速装置、缓冲地带 和设置警示标志,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学校出 入口设置应避免与车辆流通主于线交叉,回避车库出入口。学校 出入口应按照《济南市人员密集场所防冲撞设施建设标准(试行》 (济反恐发【2017]4号)要求,建设防冲撞设施。 九、应考虑配备专家公寓、教工值班宿舍、超市、洗衣房、 公寓管理用房等配套用房。房间设计中应考虑学生集会需要,设 置满足一个年级学生集会所需集会场所。 十、旗杆、旗台应设置在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等显 要位置。升旗台、司令台、花坛、小品采用防滑花岗岩材质。宣 专橱窗、告示栏采用不锈钢材质。主席台要配备独立户播系统。 十一、校园应有围墙,沿主要街道的围墙宜有良好通透性。 围墙采用透空式围墙,不低于2米,上部有防盗措施。将监控控 制中心置于传达室,便于保安使用。校门正门采用电动伸缩门。 十二、设置教工、学生停车棚。地面:彩色透水砖;构架: 不锈钢或铝合金材质;顶棚:彩波瓦材质。自行车存放面积应按
1平米/辆计,预留空间,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关于停车场车位数量、餐厅餐位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 办学条件标准》有关要求执行。学生餐位数量应满足学生全部就 餐需求,并设置教工就餐区域。停车位设置总数应达到教职工人 数50%以上,并按不低于车位数15%的比例预留充电桩及电动车充 电口。 十三、所有门套采用实木材质:财务办公室采用金属防盗门。 所有低窗的地方必须根据安全要求加装不锈钢护栏。 十四、屋面进行防水检查,确保不漏水;落水管出水口应与 花坛连接,或按照海绵城市要求,做好雨水收集。 十五、教室严禁方形设计,应采用长方形设计(宽7.8、长 9.6米2,外开门敲开后不得挤占走廊疏散空间。教室内应预先设 置学生置物橱(根据实际情况可置于教室内侧或走廊教室窗下)。 设置前后磁性黑板,教室左前方墙面预留闭路电视、网络和电教 投影仪线路和接口位置。 十六、厕所跨位满足学生如厕需求,谭位采用独立冲水装置 偏断及隔断门使用适合儿童特点的材质和建设方案。 十七、防火门坚固耐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十八、单面教学楼二楼以上走廊、办公楼与教学楼走廊、连 郎采用封闭形式,应在施工竣工验收后进行封闭。 十九、阶梯教室应为后期装修预先设置电源及线路。 二十、学生宿舍应满足全部学生寄宿要求,房间(宽3.9长
7.2米),阳台宽度1.8米,设卫生间和2个洗手盆。 二十一、应按照相关要求设置消防系统。 二十二、各种实验室、功能教室设置符合使用要求。其中: 1、科学教室、理化生实验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多媒 体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通用技术教室、劳动技 术教室,前后墙面应安装磁性黑板,教室左前方墙面预留闭路电 视、网络和电教投影仪线路和接口位置。 2、舞蹈教室、音乐教室、心理咨询室、多功能教室、会议 室、接待室应安装高强耐磨复合木地板。 3、理化生实验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教师办公室)安 装洗手池,上下水系统。理化生教室按照要求做好排风系统。 4、舞蹈教室室内四周安装练功扶手和镜子。 二十三、采暖采用钢制暖气片,每组暖气片安装独立阀门, 二十四、各种立项、施工、监理、材料志,各种水电暖图 纸等资料要一并移交。 二十五、交付前应做坏保检测。 二十六、此交付标准为基本标准,未尽事宜按照设计任务书 执行。
济南市中小学校教室照明基本控制技术要求
新闻出版标准具效率不应低于如下标准
3、其他要求 3.1教室一般照明不应采用开式裸灯灯具,灯具保护角应 大于20度,应采用蝙蝠翼对称配光灯具, 3.2在满足教室照明质量和照明节能要求的前提下,宜采用 易维护的、光源可替换的半直接型、漫射型灯具
上的要求。 三、教室照明质量要求 1、教室课桌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不低于3001x,其照度均 习度不应低于0.7. 2、教室黑板应设局部照明灯,其维持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 5001x,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8。 3、教室不宜采用裸灯照明。灯具距课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 不应低于1.7m.灯管排列应采用其长轴垂直于黑板面布置, 4、在维持平均照度3001x的条件下,教室照明功率密度现 行值不应大于9w/m。黑板照明为局部照明,黑板灯功率不计入 照明功率密度值的计算
5、教室照明的质量(光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
备注:上述维持平均照度及眩光值是在混合照明(即教室照明与黑板照明同时开启后20分钟后) 测得的数据。
济南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程序
一、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 项目达到下列投资额标准之一的,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 所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 人民币以上的; 4、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 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 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低于本条规定投资限额的项目,由建设单位主决定发包方 式。 二、招标前招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进行勘察、设计招标,应当通过立项审批,办理建设用 也手续,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 已完备; 2、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应当通过立项审批,办理建设用 也手续,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
3、进行施工总承包招标,应当通过立项审批,取得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已完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 实; 4、进行监理招标,应当通过立项审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所需的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已完备: 5、进行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招标,设备、材料等货物 的使用与技术要求已确定; 6、进行专业工程施工招标,所需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已完 备。 三、自行招标 1、招标人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 组织招标。招标人自行办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事宜的: 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 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 (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2)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 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的招标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从事招标业 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单位专职人 员,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历,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
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3)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 项目招标的经验; (4)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四、委托招标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 开展招标代理业务,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关于招标人的 规定。 2、招标人委托工程建设项自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综合考虑 其业绩、信用评价状况、从业人员业务素质等因素,进行择优选 择,并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 关规定。 3、县区及以上政府确定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重点工程、民生 工程及其他实体经济项目,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时,应当优先选 用市场评价好、社会信誉高,诚信评价优的招标代理机构 五、招标备案 1、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5目前 登陆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注册、登记招标项 自,按格式上传招标条件资料,并携带招标条件资料原件到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即时办理 2、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5日前 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招标备案固定资产标准,并报送下列材料:
(1)第2条规定的招标条件中对应的相关材料; (2)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并确定招标项目负责人,招标项目 负责人需要具有相应执业能力;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招标公告与投标邀请书 1、发布媒介 (1)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进 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招标项目,应当通过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 投标管理信息网、济南建设网、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发布 (2)招标人采用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 担招标项自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 标邀请书。 2、内容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示范 文本,并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1)招标条件(项自名称、批文名称与编号、资金来源与 比例、项目法人、招标人等); (2)项自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及业绩要求、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及其要求、可投标段数) (4)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时间、费用等)
(7)投标报价要求; (8)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 (9)评标标准和方法; (10)投标有效期。 3、施工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 资格审查的标准、危大工程清单、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 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4、其他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主要条款: (4)投标文件格式; (5)报价要求(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 清单,其中包含危大工程清单): (6)技术条款; (7)设计图纸; (8)评标标准和方法; (9)投标辅助材料。 5、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 工程及公开招标的工程,其施工招标应当采用国家规范规定的工 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并设立招标控制价。 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
性由招标人负责。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对招标工程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当作废标处理 6、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起至投标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方案设计征集招 标文件根据工程情况予以延长。 八、开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 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九、评标方法 招标评标方法包含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 理低价法、合理区间法等:设计作品类招标项目也可采用记名投 票法。 十、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招标文件中可明确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也可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应遵照以下 原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 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十一、确定中标人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煤炭标准,招标人一般应当在评标委员
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10个工作日内 确定中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确定中标 人。 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 示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 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 十二、中标公示 招标项自中标公示需同时公布相关业绩。其中,施工招标项 目中标公示必须同时公布项目经理、安全员信息。监理招标项 中标公示必须同时公布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中标公示发布媒体应与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一致。 十三、中标项自班子成员证书和项自的关联与解除 1、中标公示自发出之目起,拟派项自班子成员与本项自进 行关联,关联期间拟派项自班子成员不得参与其他项自投标 2、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竣工验收 报告或相关验收证明,解除人员证书和项目的关联状态。 十四、中标通知书及书面报告 1、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 书起15目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 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含从招标备案开始到
中标公示结束所涉及所有材料,书面报告采用电子扫描件报送 十五、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 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 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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