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实施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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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排水管道的日益老化、城市人口增长和房地产业的快速 成长对管道的压力,以及施工和管材质量等原因,使很多排水管 首带病运行。带病的排水管道直接威胁附近的建(构)筑物的安 全,污染土质和地下水,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管道的病害造成地下水渗入量进入污水管道影响污水处理厂 运行,雨水井、雨水口发生漫溢的频率加大,严重影响环境卫 生。由手受管理体制及资金等因素影响,我国城市排水管道病害 生往在出现初期得不到发现和修理,等到发展为重大事故时才作 应急处置,并且由于受技术手段的限制,对于众多存在复杂问题 的管道缺之有效的维护方法。基于GIS的排水管网管理技术、 管道检测技术及非开挖技术等被用于排水管道管理和维护领域, 能有效地解决各种难题,丰富排水管网的管理和维护手段,并且 能大大降低排水管网管理和维护的时间和成本。 排水管道检测的目的主要是检查排水管道的安全使用状况, 验测的对象包括污水、雨水、合流管道及附属设施。管道检测按 王务可分为普查、紧急应对检测、竣工验收确认检测、交接确认 检测、来自其他工程的影响检测和其他检测。排水管道的缺陷分 为功能性缺陷和结构性缺陷,功能性缺陷检查主要是检查管道的 肠通情况,结构性检查主要是检查管道构造的完好程度。目前国 际上较先进的排水管道检测手段主要有两种:CCTV(Close CircuitTelevisionInspection)检测和声纳检测。 CCTV检测为管道团路电视内窥检测,在国外称管道 CCTV检测,此方法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引进我国用于管道内 部状况及排水管道安全使用状况检测,它是国际上自前用于管道 伏况检测最为先进和有效的手段。欧美等发达国家较早使用该方 法作为排水管道安全使用状况检查及新建排水管渠验收的有效 手段。 声纳是一种利用声音进行探测的工具,声纳检测是利用管道
成像声纳检测仪对管道内部结构进行检测。该技术无需排十排水 管道并可以对管道内部结构成像,提供准确的管道内部结构量化 数据,从而检测和鉴定管道的破损和堵塞情况。
1.3.1管道非开挖修复技术
3给水排水管网工程施工技术
体育标准给水排水管网工程施工技术
传统的管道修复方法只有开挖,进行部分更换或重新安装。 由于城市建设的发展,使部分管线位于建筑物下方,交通于道拓 宽,部分管段已完全被压在道路下方,使管道的更新改造相当困 雅。城市道路改扩建工程常伴有各种市政公用管道和设施建设 采用传统的“大开”作业方式,会对周围环境和人们的日常 生活产生极大的干扰,并需为恢复地表付出高昂的代价,在大 诚市里各种辅助工作量和费用将超过工程本身,而对处于其他 市政管网及道路和建筑物下方的部分管段,“大开挖”儿乎是 不可能的。 管线非开挖修复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已证明是一种方便和经 齐的理想选择。优点在于避开了维修的种种限制和麻烦;充分 利用了原有管线的路径,无需控制施工方向;免除了施工中的 大量噪声、废水和尘土的污染;强化了原管线的功能,延长了管 线的使用寿命。 管线非开挖修复技术主要有下列儿种: (1)CIPP一一软管内衬法,文可分为翻转法和牵引法 软管内衬修复管道技术(Cured一In一PlacePipe,CIPP) 在国际上是成熟的、符合ASTM标准的修复技术,自目前全世界 已经用此法修复管道的总长度达6600km之多。其技术原理是: 具有弹性柔软的毛钻管,以热固性树脂浸泡润湿后,套入受损的 日管道端口,利用水压(气压)推进使毛毡管向外翻转,或采用 牵拉方式将软管拖入旧管内,经过固化(常温、加热、蒸汽、 光)程序,在旧管内形成一条坚固光滑的新管,从而使已发生泄 隔或失去输送功能的地下管道在原地原位得到重建
.3.2共同沟(综合管廊)技术
共同沟(UtilityTunnel)是指设置于道路下,将两种或两 种以上的城市地下管线集中理设于同一人工空间中所形成的一种 现代集约化城市基础设施,它包括相应构造物及其附属设备。共 同沟,是沿用日本的称谓,我国文将其称为“总管道”、“市政管 郎”、“综合管道”、“综合管沟”或“综合管廊”。 共同沟一般可分为:干线(干管)共同沟,支线(供给管或配 给管)共同沟,电线、电缆专用共同沟和王、支线混合共同沟4种
采用共同沟技术进行管线的铺设自前已成为城市建设和城市 发展的趋势与潮流。在世界各国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1)共同沟技术的优越性主要有: ①能避免因埋设维修管线而导致道路反复开挖,确保交通 运输畅通。 ②能有效集约化地利用道路下的空间资源,为城市发展预 留宝贵空间。 ③根据远期规划容量设计建设共同沟,从而满足管线远期 发展需要。 ④由于管线增设、扩容较方便,管线可分阶段敷设,管线 资金可分期投资。 5沟内管由于不直接与土壤、地下水、道路结构层酸碱物 质接触,可减少腐蚀,延长管线使用寿命。 ③为各管线综合管理和利用先进监视系统进行综合管理提 共了可能,能及时维修管理,提高管线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提高 成市的安全度。 ②共同沟结构具有一定的坚固性,能抵御一定程度的冲击 荷载作用,具有较好的防灾性能。 8能减少管线故障对沿线地区工矿企业生产、商业营业及 居民生活出行的影响。 ③由于架空线进入共同沟,改善了城市景观并提高了城市 的安全性,文避免了架空线与绿化的矛盾,提高了城市的环境 质量。 1集中修建,避免了反复挖掘道路,避免了道路通车后文 干挖理设某种管线的浪费或中断交通,并且将电缆“入地”,使 络面空间得到有效的利用,而其他管线综合在共同的公用管道 内,不必单独占用空间,从而使城市的管线设施并然有序,提高 成市的环境质量。 (2)共同沟施工方法和要求: 自前,共同沟施工采用开槽或盾构等方法,敷设具体要求
如下: ①管沟内相互无十扰的工程管线可设置在管沟的同一个小 室;相互有十扰的工程管线应分别设在管沟的不同小室。 ②电信电缆管线与高压输电电缆管线必须分开设置;给水 管线与排水管线可在综合管沟一侧布置,排水管线应布置在综合 管沟的底部,也可不设在共同沟内 ③工程管线干线综合管沟的敷设,应设置在机动车道下面 其覆土深度应根据道路施工、行车荷载和综合管沟的结构强度以 及当地的冰冻深度等因素综合确定;敷设工程管线支线的综合管 沟,应设置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其埋设深度应根据综合管 勾的结构强度以及当地的冰冻深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④共同沟设计的主要技术关键有:断面模式及内空尺寸确 定,最小埋置深度,主体结构计算,防水设计,共同沟交叉口设 计,各类孔口布置,附属设备设计,防火设计,各类管线技术设 计等。
第2章《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
2.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修订背景与意义
2.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修订背景与意义
(以下简称原规范)颁布执行已有十余年之久,对我国给水排水 管道工程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近些年来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增长 和城市建设的发展,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技术的提高,施工机械与 没备的更新,管材品种及结构的发展;原规范的内容已不能满足 当前给水排水管道工程建设与施工的需要
:2城市建设伴随道路改扩建工程和大城市边缘区域的中小
2.1.2城市建设伴随道路改扩建工程和大城市边缘区域
城镇兴起,带动了给水排水管网建设,给水排水管网建设与管理 正呈现新的发展态势。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的管网(含综 合廊道)建设工程模式大部分已采取BOT、BT模式,由承包商 进行全部设计、施工和管理,向政府提供一个配备完善的设施, 由政府回购。给水排水管网建设已由政府投资建设单一方式进入 多元投资市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必须在体系方面适应工程建 设模式的需要。
的颁布执行,推动了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实施“验评分离、强化验 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的进程;各行业工程施工 和质量验收规范纷纷进行修订,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正在向统一、规范的新高度迈进
2.1.4《给水排水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布执
为原规范的修订奠定了基础,也促使原规范修订工作进入计 日程。
综上所述原规范在内容和体系上已不能满足当前给水排水工 程建设的需要,必须进行修订、填平补齐,以满足建设市场 需要。
2.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定位与特点
2.2.2体现行业特点
(1)充分体现给水排水管道工程行业与专业特点,将具有本 行业与专业工程技术特征的、独特的内容,作为修编重点,体现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结构安全、耐久可靠、水力性能好、符合卫
2.3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术语第18条;基本规定,两节;沉管和桥管施工主体结构 4节;附录A给水排水构筑物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戈
分表;附录B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录E闭 气法试验;附录F混凝土构筑物渗漏水程度评定方法;附录G 钢筋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缺陷评定方法;附录H聚氨酯(PU) 涂层。
第4章增加了第4.4节地基处理;第5章增加了第5.5节球 墨铸铁管安装、第5.7节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安装、第5.8节玻 璃钢管安装、第5.9节增写了聚乙烯管(HDPE)及其复合管安 装等内容。第6章增加了第6.5节浅埋暗挖、第6.6节定向钻及 夯管内容;第6.3节引用了顶管顶力新的计算公式
2.3.3管道功能性试验引用了国内外新标准
压力管道水压试验,分为预试验和主试验阶段,采用充许压 力降和充许渗水量作为试验合格的判定依据。无压管道严密性试 验,引入闭气法试验和内渗法试验作为判定合格的试验方法。大 型压力管道试验引用了单口试验作为判定合格的试验方法。
淘汰了强度低、抗地基变形能力差的混凝土平口管、陶土 管、灰口铸铁管的内容;删除了落后的灌铅接口等管道施工 工艺。
2.3.5两本规范协调
将原《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中涉及现浇钢筋混凝 土施工的“管渠”部分并入《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范》中“进、出水管渠”章节中。
2.4本次修订成熟度与水平评价
和建议。 (2)此次修订保留了原规范基本内容,新增部分来自近年来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实践;重点修订内容、条文,特别是功能性试 验标准都是经过反复讨论和论证的。 (3)在体系、结构组成方面,本规范对施工工艺、技术规定 详细,质量验收项目准确具体,且参照了国外先进标准,如对开 槽施工管道铺设高程的充许偏差,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NSI)、 日本(JIS)等国家或欧洲(EN)相应的施工标准中都没有具体 现定;但是基于我国的国情,考虑到无压管道重力流对高程控制 的要求,本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较高。 (4)本规范修订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与国内相关规 范协调一致,保持较高水准。 (5)原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和城建司组织的业内专家组成的评 审会议,对本规范给予了很高评价;专家评审认为:本规范的管 首功能试验采用的试验方法具有创新之处,符合《绿色施工导 则》的要求,规范总体已达到了国外先进水平
.4.2修订参考的主要规范标
(1)国家规范标准 《给水排水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建筑工程质量 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范》GB50235、《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范》GB50236、《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厂107、《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5020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建筑防腐蚀工程质 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4。 (2)行业规范标准 《盾构法隧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GJ08一223、《市政排 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
术规范》JGJ/T111、《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 01、《石油天然气管道穿越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T4079、 石油化工混凝土水池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T3135、《水 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176。 (3)协会标准 《理地高密度聚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64、 理地硬聚氯乙烯给水管道技术规程》CECS17、《理地硬聚乙烯 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22。 (4)地方标准 大津市工程建设标准《混凝土排水管道工程检验标准》备案 号J10454一2004、北京市工程建设标准《高密度聚乙烯管道排 水管道工程施工与验收技术规程》备案号J10578一2005和《 水管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备案号J10387一2004、武汉市 工程建设标准《理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定》WJG 2022005
本章编号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50268—2008的编排顺序
1.0。1本规范定位于指导全国各地区进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 工与验收工作的通用性标准。为满足目前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 与验收的需要,明确施工(含技术、质量、安全)要求,对检 与验收的工程项目划分、检验与验收合格标准及组织程序作出 体规定
1.0.2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
1.0.2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外部的给水排水管道工程
要针对城镇和工业区常用的开槽施工的管道、不开槽施工的 道、桥管、沉管管道及附属构筑物等工程的施工要求及验收标 进行规定
1.0.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建设与施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
当工程有具体要求而本规范文无规定时,应执行国家相关规范 标准,或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本规范所引用的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均为现行且有效 的,条文中给出编号,以便于使用时查找
本部分给出的23个术语(专用名词),均为本规范有关章节 中所引用的。
2.0.1压力管道沿用了原规范的术语,定义为管道内输送
2.0.1压力管道用了原规范的术语,定义为管道内输送的介 质是在压力状态下运行,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的给水排 水管道:并以此来界定压力管道和无压管道。给水工程中配水管 网的工作压力多数为大于0.1MPa的压力管道,而长距离输水管 道时常以无压力管道形式出现。排水工程中污水管道大多数为无 压力管道,个别情况下也有工作压力0.1MPa的压力管道。 为此,本规范根据钢筋混凝土管工厂检验压力的级别以及给 水排水工程中管道工作压力的分布,划定0.1MPa为管道水压试 验的界限,即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的管道按压力管道试 验,工作压力小于0.1MPa的管道,除设计另有规定外,应按无 压管道试验,
2.0.3~2.0.6F
语参考了《管道工程结构常用术语》CECS83:96和《给水排水 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一2002 本规范引入刚性管道、柔性管道的概念是鉴于自前工程实践 经验与教训。在结构设计上,柔性管道需考虑管道承受荷载发生 变形时管周土体产生足够的抗力,抗力约束管道的变形,起到与 管道共同承担荷载的作用;柔性管道失效通常由管道的环向变形 过大造成;而刚性管道则不考管道和弹性抗力共同承担荷载。 《顶管技术规程》中柔性管道定义:管道结构刚度与管周王
本刚度的比值αs<1的管道。
其他术语从工程实践实际应用的角度,参照《给水排水设计 基本术语标准》GBJ125、《管道工程结构常用术语》CECS83: 96及有关标准、规程中的术语赋予其含义,但含义不一定是术 语的定义。同时还分别给出了相应的推荐性英文术语,该英文术 语也不一定是国际通用的标准术语,仅供参考
3.1.1本条规定从事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单位应
的施工资质,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1.2施工单位应推行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的全过程质量控制: 应有健全的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的质量管理体系,这里不仅包括 原材料、管及管件和管道设备、工艺流程、施工操作、每道工序 质量检查、相关工序间的交接检验的质量管理和控制要求,还应 包括满足施工图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的抽样检验制度等。 施工单位应通过内部的审核与管理者的评审,找出质量管理 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制订改进的措施和跟踪检香落 实等措施,使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成为不 新提高管道工程施工质量的保证。 施工单位还应重视综合质量控制水平,从施工技术、管理制 度、工程质量控制和工程质量等方面,制订综合质量控制水平的 指标,以提高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 3.1.3本条根据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的特点,强调施工准备 中对现场沿线及周围环境进行调查,以便了解并掌握地下管线等 建(构)筑物真实资料;是基于近年来的工程实践经验与教训而
3.1.3本条根据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的特点,强调施工
中对现场沿线及周围环境进行调查,以便了解并掌握地下管 建(构)筑物真实资料;是基于近年来的工程实践经验与教 作出的规定
这是工程施工准备中重要环节;发现施工图有疑问、差错时,应
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需变更设计,应按照相应程序报审,经 相关单位签证认定后实施。
施工方案编写要求和审批的程序。施工组织设计核心是施工方 案,本规范重点对施工方案作出具体规定;对于施工组织设计和 施工方案审批程序,各地、各行业均有不同的规定,本规范不宜 对此进行统一,而是强调其内容要求和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执 行和变更审批的要求。
或勘察测绘单位交桩后,施工单位应复核,监理单位应复测,并 应由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规划验线和竣工测量;这些都是目 前建筑市场形成的规则。
或勘察测绘单位交桩后,施工单位应复核,监理单位应复测,并 应由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规划验线和竣工测量;这些都是目 前建筑市场形成的规则 3。1.8本条保留了原规范内容,没有增补;主要考虑新修订的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已有详细的规定,新修订的《城市 则量规范》CJJ8已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测量的具体规定,本 湖共位山德
3.1.8本条保留了原规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已有详细的规定,新修订的《城市 则量规范》CJJ8已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测量的具体规定,本 规范仅列出行业或专业的基本规定如施工测量作为分项工程验 收,本条可作为合格判定的依据。 本规范表3.1.8(表2)给出了施工测量的允许偏差,和原 规范(表1)相比,有所改变,保持了较高的精度控制
注:1.L为水准测量闭合线路的长度(km) 2.n为水准或导线测量的测站数。
:1.L为水准测量闭合线路的长度(km) 2.n为水准或导线测量的测站数。
(本规范表3.1.8)施工测量允许偏差
1.L为水准测量闭合线路的长度(km)
L为水雅测重线路的长度 2.n为水准或导线测量的测站数,
2.n为水准或导线测量的测站数
3。1.9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规定工程所 用的管材、管件、构(配)件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必须执行进场 验收制,并于使用前妥善保管。二是,规定进场验收的主要技术 质量文件应按照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即执行复验制,
3.1.10施工现场配制的混凝土、砂浆、防水涂料等应经检测合
3.1.11本条规定管节、半成品、构(配)件在运输、保管和施 工过程中,要妥善保管,防止影响使用其质量和功能 3.1.12施工单位应贯彻《绿色施工导则》,文明施工,保护 环境。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对安全风险较高的分项工程和特种作业 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即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控制;每分项 工程在完成后必须进行检验(主要指是施工单位自检),以便把 不合格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2款,有三层含义:强调各分项工程之间必须进行交接检 验(施工单位内部互检),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必须进行隐蔽验收, 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和工序在概念上是有所不同的,一项分项工程由 道或若十工序组成,不应等同使用
第2款,有三层含义:强调各分项工程之间必须进行交接检 验(施工单位内部互检),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必须进行隐蔽验收 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和工序在概念上是有所不同的,一项分项工程由 道或若十工序组成,不应等同使用。 3.1.17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和质量管理应具有相应的施工技 术标准;这些都是工程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规定。据《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建设单位、设 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及相关人员)对工程 质量应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并要求对每个工程进行质量 的全过程控制。对未实行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应指派有关质量 管理人员,履行本应由监理单位承担的过程控制相应的职责。
3.1.17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和质量管理应具有相应的方
术标准;这些都是工程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规定。据《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建设单位、设 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及相关人员)对工程 质量应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并要求对每个工程进行质量 的全过程控制。对未实行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应指派有关质量 管理人员,履行本应由监理单位承担的过程控制相应的职责。
3.1.18规定给水排水管
3.2质量验收基本规定
3.2.1本条含有三层意思:一是规定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基础条件是施工单位自检合格;二是规定验收按验收批、 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依序进 行;三是验收的基本规定。 本规范规定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工程、分 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验收批的划分原则;并要求在工 程开工前施工、监理、设计、建设等单位共同确定工程验收项 自;有利于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也有利于工程技术和 管理资料的及时检查、分析、汇总和整理。 第7款,规定验收批是工程项目验收的基础,验收分为主控 项目和一般项目。主控项目,即在管道工程中的对结构安全和使
一坝白,郊陈主控坝以 的检验项目,通常为现场实测实量的检验项目文称为充许偏差项 目。检查方法和检查数量在相关条文中规定,检查数量未规定 者,即为全数检查。 第10款,强调工程的外观质量应由质量验收人员通过现场 检查共同确认,这是考虑外观(观感)质量通常是定性的结论 3.2.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特点是线形构筑物工程,通常采用分 期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时将一条管线分成若千单位工程;工程规 模大小决定了工程项自的划分,规模较小的工程通常不划分验收批。 本规范引进了管道工程的分项工程验收批概念,主要考虑下 列因素:①管道工程往往较长,有些单位工程(或合同标)甚至 达十儿公里;②城市管道工程施工由于客观因素,无法连续施 工,一个路段往往要分数次进场,时间跨度长,而每次进场施工 周期短;③地下管道施工本身就是分段流水施工,不可能等一个 单位工程中某一分项工程(如沟槽开挖)或工序全部完成后,待 检查验收通过,再做下个分项工程(如管道铺设)或工序施工。 因此将某个分项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为若干个验收批,该 分项的一个验收批完成后,就能及时进行验收,既不影响后续分 项(或工序)施工,也达到了质量过程控制的要求。 增设“子分部”、“子单位”工程主要是针对一些大型的、综合 、多专业施工队伍、多工种的给水排水管道工程,这类工程可能 司时包含了多种施工方式和部位(如有开槽敷设、顶管、沉管、泵 站工程等),为了便于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和质量管理而提出的 本规范附录A给出了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 工程、分项工程和验收批的划分原则,以供使用时参考。应强调 的是在工程具体应用时应按照工程施工合同或有关规定,在工程 施工前由有关方共同确认。附录B在总结给水排水管道工程多年 来实践的基础上,列出了有关的质量验收记录表样式及填写要求。
第1款,主控项目,抽样检验或全数检查100%合格;主控 项自是对验收批的基本质量起决定性影响的检查项目,检查必须 全部符合规范的规定,不充许有不符合要求的检验结果。 第2款,一般项目即非主要检查项目,可以允许有少量的不 合格点或轻微缺陷,但对其不合格的数量和程度均加以限定。一 般项目,抽样检验的合格率应达到80%,且超差点的最大偏差 值应在允许偏差值的1.5倍范围内; “合格率”的计算公式为: 同一实测项目的应检点(组)数 抽样检验必须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依据本规范所给出的检 查数量),随机地从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工程检验项 自中,按验收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第3款,在实物工程的检查时,还应包括工程材质的检验 主要工程材料的进场验收和复验合格,试块、试件检验合格: 第4款,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实际是对过程控制的确认 是验收批合格的前提;主要工程材料的质量保证资料以及相关试验 检测资料齐全、正确;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3.2.4分项工程验收在验收批验收结果的基础上进行,一般情 况下由多个相关的验收批汇集构成一个分项工程,这些验收批的 检查项目内容和性质均同。分项工程合格条件是各验收批的验 收资料完整和正确,并且各验收批均验收合格。 当工程不设验收批时,分项工程即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基
合格率”的计算公式为: 同一实测项目的应检点(组)数
抽样检验必须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依据本规范所给出的检 查数量),随机地从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验收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第3款,在实物工程的检查时,还应包括工程材质的检验 主要工程材料的进场验收和复验合格,试块、试件检验合格: 第4款,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实际是对过程控制的确认 是验收批合格的前提;主要工程材料的质量保证资料以及相关试验
3.2.4分项工程验收在验收批验收结果的基础上进行,一般
况下由多个相关的验收批汇集构成一个分项工程,这些验收批 验查项目内容和性质均相同。分项工程合格条件是各验收批的 收资料完整和正确,并且各验收批均验收合格。 当工程不设验收批时,分项工程即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础:其验收合格条件应按本规范第3.2.3条规定执行
行,由于各分项工程的检查项目和性质各不相同,因此,分部工 程的合格条件除了各分项工程的资料必须完整和正确、各分项工 程检查项目合格以外,还应对该分部工程进行外观质量评价、以 及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进行施工检测和试验
工程需要时,可考虑设置子分部工程,其质量验收的合格条 件同分部工程
3.2.6工程规模较大时,可考虑设置子单位工程,其质量验收 的合格条件同单位工程。单位工程验收也称质量竣工验收,是在 其所含的各分部工程验收结果的基础上进行,是给水排水管道工 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也是最重要的验收。单位工程的 合格条件共有五个方面:工程竣工资料文件应完整和正确,该单 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检查项目均合格,涉及有关结构安全及使用 功能的整体性检测资料齐全、结果正确,主要使用功能抽查符合 要求,以及外观质量检查符合要求
3.2.7本条规定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品处理
第4款,递进关系。返修,系指对工程不符合标准的部位采 取整修等措施;返工,系指对不符合标准的部位采取的重新制 作、重新施工等措施。返工或返修的验收批或分项工程可以重新 验收和评定质量合格。正常情况下,不合格品应在验收批检验或 验收时发现,并应及时得到处理,否则将影响后续验收批和相关 的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 本规范从“强化验收”促进“过程控制”原则出发,规定施 工中所有质量隐患必须消灭在萌芽状态。但是,由于特定原因在 验收批检验或验收时未能及时发现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且未能 及时处理或为了避免经济的更大损失时,在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 用功能条件下,可根据不符合标准的程度按本条规定进行处理。 第4款含义是很清楚的,那就是:分项工程、分部(子分 部)工程可返工返修,重新验收合格,最好不采取退步验收。采 用本条第4款验收,其验收结论必须说明原因并附相关单位出具 的书面文件资料,并且该单位工程不应评定质量合格,只能写明 通过验收”,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足结构安全或使用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
3.2.9验收批和分项工程是给水排水管道质量的基础,
所有验收批和分项工程均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未实行监
3.2.10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实行总监理工程师(未实行
理的应由建设单位有关人员)负责制,由总监理工程师(未实 监理的应由建设单位有关人员)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自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监理的应由建设单位有关人员)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 自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3.2.11本条含三层意思:一是单位工程验收,应由施工单位自 验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二是单位工程含有分包工程时: 施工单位(指施工承包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 验收,并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由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双 方主体是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承包合同的 权利义务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对总承包单位负责,亦应对 建设单位负责。因此,分包单位对承建的项目进行检验时,总包 单位应参加,这也体现了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要求。三是 工程检验合格后,分包单位应将工程的有关资料移交总包单位,待 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参加验收。
3.2.11本条含三层意思:
3.2。12规定了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
可考虑邀请该工程的管理或使用单位有关人员参加验
条例》及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各地方的有关法规规章等规 定,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办理竣工备 案手续。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加强政府监督管理,防止不合格工 程流向社会的一个重要手段。 备案提供的资料应按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文件《房屋建 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等的规定执行。 2215工拍
4.1.1本条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条“建设 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的规定制定的。 4.1.2本条保留了对撑板、钢板桩沟槽施工的支撑有关内容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土方施工,大型给水排水管道工程还涉及至 围堰、深基(槽)坑开挖与围护、地基处理等工程,应执行现行 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建筑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规定。 4。1.3沟槽的开挖、支护方式应依据工程地质土、砂土、有 无)地下水等条件、沟槽周边有无建筑物、行车道等施工环境 制定合理的施工方安,进行经济技术选择、达到施工安全和环境
4.1.1本条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条“建设 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的规定制定的。
(无)地下水等条件、沟槽周边有无建筑物、行车道等施工环 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进行经济技术选择,达到施工安全和环 保护要求
材)深埋管道和综合管道应采取分层(步)开挖、分层放坡,并
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管道沟槽 遇砂层、地下水等不良地质条件时,除按本规范4.3.3沟槽边坡 最陡坡度规定外,还应依据沟槽的土质、地下水位、施工周边环 境等条件,确定大断面深沟槽分层开挖的高度,各层边坡及层间 留台宽度,方便管道结构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50202一2002附录A.1.1条“所有建(构)筑物均应进行施工验 槽”的规定,基(槽)坑开挖中发现岩、土质与建设单位提供的 设计勘测资料不符或有其他异常情况时,应由建设单位会同建 设、设计、勘察、监理等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处理,由设计单位提 出变更设计。
4.1.6沟槽支护应根据沟槽的土质、地下水位、沟槽断面、荷 载条件等因素进行设计。
4.1.6沟槽支护应根据沟槽的土质、地下水位、沟槽断面、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设计单位应当考施工安 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要部位和环节在设计 牛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施工单位 按设计要求进行支护,有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 事故的安全措施。
7土石方爆破施工必须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由有相应 的单位进行施工。
4.1.7土石方爆破施工必须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由有相
施工单位应当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规定,开 实行施工许可制度,“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 津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 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4.1.8给水排水管道施工时,经常与已建的或同时施工白
排水、煤气、热力、电缆等地下管道交叉;这些交叉的处理应由 设计单位作出具体设计,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比如柔性 管道与其他管道的最小水平距离如何规定,也就是已敷设管道两 则管道的最小距离,对柔性管必须距离多少才能开槽挖土。从理 论上讲,柔性管道两侧要求达到土体弹性抗力的宽度为2倍管
径;但在工程实践中,管径有大小,管道有深浅等各种因素,如 可规定,有必要进一步探讨。 本规范修编征求设计单位意见时,设计人员认为这类管道交 叉处理问题,是在设计中应当考虑的。本规范中应规定施工中掌 握交叉处理和地基处理的要求和方法,这对管道工程的质量和安 全是有必要的。但是,已建管道尤其是管径较小的管道通常在升 挖沟槽时才发现;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应征得设计单位同 意,按照本条规定进行管道交叉处理施工。
槽。回填前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 形成验收文件”。 (2)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规定:给水排水管道安装完成后 应经管道功能性试验合格。 (3)化学建材管在北方夏季高温季节施工中,管道连接后 宜检查井段间管道较为明显的存在白天高温热胀、夜间冷缩现 象,发生管道热胀拱起、影响管道与检查并井壁结合部的固接稳 定。《理地聚乙烯排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64:2004 第8.1.1条规定“管道敷设后应立即进行沟槽回填。在密闭性检 验前,除接头部位可外露外,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的回填高度不 宜小于0.5m;密闭性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其余部分。” (4)压力管钢管道,球墨铸铁管等柔性管道,原规范 3.5.2.1规定“水压试验前,除接口外,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回 填高度不应小于0.5m;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其余部 分。”在施工中仍沿用。 (5)在雨期,管道安装后,当管道内尚未充满水,雨水灌入 勾槽或地下水位上升,就可能发生管道漂浮,故需采取防止管道 票浮措施。按《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设 计“对埋设在地表水或地下水以下的管道,应根据设计条件计算
管道结构的抗浮稳定。计算时各项作用均应取标准值,并应满足 抗浮稳定性抗力系数不低于1.10”
4.2。1本条对施工降排水方案主要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城市施工中降排水应对沿线地下和地上管线、建(构)筑物进行 保护,以确保施工安全;降排水方案应经过技术经济比选,必要 时应经过专家论证。 参照《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降水工程 施工应备有工程抢救辅助措施,保证降水工程顺利进行。保证基 坑(槽)的稳定。
111“降水井的深度应根据设计降水深度、含水层的理藏分布 降水井的出水能力确定。设计降水深度在基坑范围内不宜小于 坑底面以下0.5m。”执行。
铁路图纸4.2.3本条按照《建筑与
对管道沟槽降水并的平面布置作出具体规定。通常,降水井应 管道沟槽的两侧布置。 明排井(坑)布置原则:基坑周围或管沟边侧设置明排关 排水管沟,应与侧壁保持足够距离;明排井、排水管沟不应影 基坑和管沟施工。
4.2.4降水试验应包括试验设计和试验成果,以及水文地质参
数与工程参数的选取。降水试验一般在降水勘察中进行,也可在 施工前进行,是降水设计的主要依据之一。 (1)降水勘察的抽水试验需要解决井间地下水分水岭等于或 低于设计降水深度和定降深条件的参数,此时参数具有模拟性、 实用性、接近实际的特点。 因此必须通过群井抽水试验使水位降深值接近设计要求时, 解决井深、并距、并数问题才是合理的。 (2)单孔降水试验至少进行2次降深,其中一次最大降深值
应接近设计降水深度。 (3)对于复杂工程,为使所求水文地质参数对整个降水场区 更具代表性,要求不得少于2个以上单孔抽水和二次群井抽水 这能验证预测的水位下降值与实测水位下降值是否一致或接近 为降水设计方案提供合理依据。 (4)降水监测与维护期的降水观测孔数量,简单工程不得少 于1个,中等工程应为2~3个,复杂工程不得少于3个。 4.2.5本条规定来源于原规范3.1.6条。因管道是线状构筑物 故本条规定“采取明沟排水施工时,排水井宜布置在沟槽范围以 外,其间距不宜大于150m。 4。2.6本条强调施工降排水终止抽水后,应及时用砂、石等材 料填充排水并及拔除井点管所留的孔洞;以防正人、物不慎坠 落,酿成事故。 4.2.7控制施工降排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工程环境包括工程 环境预测、监测、水土资源保护三个方面。 (1)对降水工程区及邻近已有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预测其 工程环境影响。主要有:地下沉降、塌陷、淘空、地裂;建、构 筑物、地下管线开裂、位移及沉降变形;基坑(槽)边坡失稳 产生流砂、流土、管渗、潜蚀;水质变化。当预测工程环境影响 超出有关标准或充许范围时,进行判断预测计算,采取有效工程 措施。 (2)按《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TJ/T8的有关规定建立时空 监测系统,查明工程降水对邻近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影响 在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受降水影响范围的不同部位设置固定变 形观测点。降水开始后,在水位未达到设计降水深度以前,对观 则点应每天观测1次,达到降水深度以后可每2~5d观测1次, 直至变形影响稳定或降水结束为止;对重要建构筑物,在降水结 束后15d内,应继续观测3次,查明回弹量。降水过程中食用油标准,特别 在基坑(槽)开挖时,应随时观察基坑(槽)边坡的稳定性,防
4.2.5本条规定来源于原规范3.1.6条。因管道是线状
4.2.6本条强调施工降排水终止抽水后,应及时用砂、石等 料填充排水并及拔除井点管所留的孔洞;以防正人、物不慎 落,酿成事故
....- 管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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