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695-2020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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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36952020
6.4.2提示并引导乘客将携带物品按顺序正确摆放在安检仪传送带上过机安检,同时引导乘客有序通 过安全门接受人身安检 6.4.3对乘客携带超大超重的物品(体积大于X光机检测通道)、易碎物品、易损物品、金属类工具及 尖锐类等不宜机检的物品,应及时提醒乘客及手检员进行手检。 6.4.4客流集中时应适时控制客流,必要时隔断进站客流,防止发生拥堵。 6.4.5遇特殊群体应主动提供帮助。 6.4.6注意发现可疑人、可疑物。 6.4.7对可疑人、可疑物无法排除疑点的按6.7、6.8处置程序处理。
6.5.3被检人员经过通过式金属探测门时有报警显示的,应提示被检人员接受手持式金属探测仪或接 触式人身检查的进一步安检。人身安检时,应对被检人员由上至下、由前至后、由里至外进行安检:腋 下、胸(背)部、前后腰部、腿部、脚部(必要时脱鞋检查)、被检人员戴帽的,应提示其脱帽检查。 6.5.4人身安检时发现被检人员随身携带有危险物品的,应按6.7处置程序处理。 6.5.5实施人身检查时施工安全资料,被检人员是女性的,应由女性安检人员实施检查。 6.5.6被检人员携带的包裹等物品的,应提示其将包裹等物品置于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上接受 安检。
5.7.1稳住或控制危险物品持有人或可疑人,向值班主管报告或报警: 6.7.2安检员不要触摸或移动危险物品,并将危险物品置于自已控制的范围之内。负责图像识别与解 沂的安检员在扫描图像时发现危险物品时,应立即暂停机器,把可疑物品控制在机器内。 5.7.3协助民警疏散周围人员,维持现场秩序。 6.7.4向民警报告危险物品位置和情况,听从民警指挥,协助民警将人和物分离,控制好嫌疑人和危 险物品,按照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3.7.5配合警方做好取证等工作,并将应急处置情况作详细记录
属于限制携带物品的参照5.3.2限制携带物品目录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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