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SPSTC 37-2019 城市轨道交通BIM数据交付管理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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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各参建方应共同组建BIM数据交付组织机构,明确交付组织机构人员架构与 BIM数据交付职责。交付组织机构参见T/CSPSTC35一2019。 5.1.2各参建单位内部的数据质量检查和数据交付不宜由同一人实施,同时数据质量验收和数据交付 不应由同一机构实施。 6.1.3各参建方须加强数据的安全保密管理,确保BIM数据合法、有效地移交,杜绝数据泄密与非法使 用行为

    6.2.1全面负责BIM数据交付管理活动,组织制 付方案,确保数据满足业务和长期管理 的需求。 6.2.2建立轨道交通工程BIM工程数据中心。 6.2.3参与阶段性BIM数据验收会议,进行评价验收。 6.2.4接收来自各参建方的通过验收的BIM数据

    防水标准规范范本6.3BIM总体咨询单位

    6.3.1根据业主/运行方的需求,协助制定数据交付方案。 6.3.2协助业主/运行方建立轨道交通工程BIM工程数据中心,对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所移交的BIM 数据进行统一管理, 5.3.3负责协调硬件、软件、信息沟通和信息技术环境,以确保及时建立并交付格式和质量匹配的BIM 数据,确保使用的软件工具符合作业程序,并保证所有交付过程都应全程可追溯。 5.3.4协助各参建单位根据BIM数据交付流程及时处理数据交付过程中遇到的偏差(包括数据本身的 偏差、模棱两可的定义、解析规则的缺乏、编码缺陷等)。 6.3.5根据数据交付计划组织阶段性验收,审查各参建单位交付的BIM数据,根据阶段性验收成果偏 差表对数据交付方以及参与方进行整改和修正指导

    5.4.1负责根据相关标准和要求创建并及时交付职责范围内的BIM数据,提供相关的数据自检报告 对所提供的数据质量负责。 5.4.2配合BIM总体咨询单位对所交付的BIM数据进行审查。 6.4.3在数据交付执行过程中,应及时提供BIM数据交付工具的使用反馈与数据交付实施过程工作 报告。

    对所提供的数据质量负责。 5.4.2配合BIM总体咨询单位对所交付的BIM数据进行审查。 6.4.3在数据交付执行过程中,应及时提供BIM数据交付工具的使用反馈与数据交付实施过程工作 报告。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BIM交付数据应满足运行维护和优化提升中各参与方进行协作时数据共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BIM数据应以几何图形、属性信息、关联文档、数据库等可识别、检索的结

    化或非结构化形式存在

    T/CSPSTC372019

    应根据业主/运营方具体的应用需求考虑满足以下质量要求: a) 实用性。业务环境下数据的用途,数据保存的必要性,数据支持的业务活动范围。 清晰度。创建交付数据时,参与各方使用的定义、代码、术语等一致、明确的程度。 C) 可用性。数据可用的场合、方法、使用的人员,以及获得数据的便利性。 d) 兼容性。不同来源相同类型的数据之间的相容性 e) 一致性。不同来源同一对象的数据在名称、数值、关系等方面的一致程度。 ) 完整性。移交所要求数据的完备程度,以及全部强制性数据的提供情况。 时间性。数据在需要时的可用以及更新情况。 h) 准确性。交付数据与实际情况的接近程度。 i) 成本。从资产全生命周期维护费用最小化的角度去考虑,采集、处理数据并使其可用时花费的 代价。

    7.2.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BIM数据属于电子文件范畴,有以下三种类型: a)结构化数据:按照预先定义的公开结构格式而组织的数据,它既可以是数据库数据,也可以是 结构化文件、图形、逻辑模型或三维模型。结构化的数据有较高的信息互用性,可避免信息锁 定于某个具体的应用软件。 b 源文件:由具体应用软件创建的,没有明确或公开结构格式的数据。这种数据信息将被锁定 于某个具体的应用软件。 C 电子图片:通过扫描文档或者通过软件创建的位图,包括通过扫描纸质文件生成的文件等。尽 管这种形式适合读取,但难以对图片中的信息进行更新或内容管理。这种数据是允许对信息 进行受控访问的最简单的形式。 7.2.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BIM数据宜采用结构化数据进行交付,在没有相应的结构化数据时,可使用 原文件或电子图片格式。不同类别文件的交付格式要求如表2所示,表中为例举格式,不限于以下 格式

    表2BIM数据交付格式要求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BIM数据交付格式选择应

    1)数据用途; 2)数据级别:

    数据用途 数据级别:

    3)信息颗粒度; 4) 相应数据格式标准; 5 数据是否需要更新,或者只是为了存档; 6) 转换数据的成本和可能遇到的问题; 7) 参与各方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数据的能力: 8) 与组织外互用数据的需求; 9) 数据是动态数据还是静态数据; 10 数据使用和更新的频率; 11)数据保存期限。 7.2.4当使用源文件进行交付时,应持续跟踪源文件格式的变更,在产生数据的应用软件发布新版时 应对数据进行更新,当源文件格式面临过时风险时应进行格式的转换。 7.2.5专用软件产生的其他格式的电子文件,应转换成表1规定的文件格式。例如:某市城市轨道交 通X号线工程的BIM模型(图纸)文件创建统一采用的Bentley平台软件,并最终交付统一的DGN或 DGN格式的模型数据。由不同BIM软件创建的BIM模型需提供源文件及经转换获得的DGN或 .DGN格式的模型数据。 7.2.6无法转化格式的电子文件,应记录足够的技术环境元数据,详细说明电子文件的使用环境和 条件。 7.2.7无论BIM数据源于何种格式,除按上述要求移交外,还应按照档案的相关规定移交正式签署的 各类文件。

    7.3.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BIM交付数据应遵循规范统一的规则进行命名。 7.3.2对于BIM模型文件,除了交付各专业底层BIM模型,还需交付按照工程区域、专业、部位等规则 进行组织组装的BIM模型,底层模型和总装模型的命名规则需协调统一。底层BIM模型文件及组装 3IM模型文件的命名规则命名参见T/CSPSTC36一2019中6.2.3、6.2.4。 7.3.3对于除BIM模型之外的交付数据,包括图纸、图像、图形、视频、音频、数据库与地理信息数据等 文件的命名可遵循企业相关规范执行,以清晰表述文件内容、方便其他人员识别为原则。 7.3.4BIM数据除了要有规范的命名外,还可以通过文件描述的方式对文件的内容做进一步说明和 述。

    .4.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BIM交付数据分类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a 科学性。宜选择事务或概念(即分类对象)最稳定的本质属性或特征作为分类的基础和依据。 b) 系统性。将选定的事务、概念的属性或特征按一定排列顺序予以系统化,并形成一个科学合 理的分类体系。 C 可扩延性。通常要设置收容类目,以保证增加新的事务或概念时,不打乱已建立的分类体系, 同时,还应为下级信息管理系统在本分类体系的基础上进行延拓细化创造条件。 d 兼容性。应与国标在内的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e) 综合实用性。分类要从系统工程角度出发,把局部问题放在系统整体中处理,达到系统最优, 即在满足系统总任务、总要求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系统内各相关单位的实际需要。 4.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BIM交付数据编码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a)唯一性。在一个分类编码标准中,每一个编码对象仅应有一个代码,一个代码只唯一表示一个 编码对象。

    b) 合理性。将选定的事务、概念的属性或特征按一定排列顺序予以系统化,并形成一个科学合 理的分类体系, 可扩充性。代码应留有适当的后备容量,以便适应不断扩充的需要。 d 简明性。代码结构应尽量简单,长度尽量短,以便节省机器存储空间和减少代码的差错率。 e 适用性。代码应尽可能反映编码对象的特点,适用于不同的相关应用领域,支持系统集成。 f)规范性。在一个分类编码标准中,代码的类型、代码的结构以及代码的编写格式应当统一。 .4.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各类交付BIM数据中,需要编码的对象包括项目对象、工点对象、位置对象 设备设施对象、组织机构对象、人员对象、文档对象和文档位置对象。各类交付对象的说明和编码的具 本要求参见GB/T51269—201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BIM数据交付方式包括线上交付和线下交付,线上交付和线下交付可同步进 行,也可采用线上和线下结合交付的形式,交接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类数据的交付方式

    8.2.1各参建方通过BIM协同管理平台向业主/运行方移交BIM数据,主要适用于移交建设过程中非 结构化的数据,包括过程文件和正式文件,需要根据设置的目录模板进行存放,具体参见《城市轨道交通 BIM协同管理指南》。 3.2.2各参建方通过BIM建设管理平台向业主/运行方移交BIM数据,主要适用于移交建设过程中结 构化的数据安全标准,包括项目、人员、组织机构等基础数据,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长期保存流程记录和配套 过程文件的业务数据

    8.3.1各参建方以止式签署的书面纸质的形式向业主/运行方移交BIM数据,如图纸、报表等。 8.3.2各参建方通过电子传输介质向业主/运行方移交BIM数据,按照优先顺序,可采用移动硬盘、闪 存盘、光盘、磁带等存储。存储媒体外表应粘贴标签,标签中应包含交付单位、交付日期、文件内容说 明等。

    4.1若无特殊说明,线下交付的所有纸质文件或电子传输介质均为两份,交付单位应确保两份 据的一致性。 4.2需要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BIM数据,应按照规定的交付方式向地方城市建设档案馆运 交。

    9.1.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交付物应满足使用需求且应充分表达专业交付信息集合。 9.1.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交付物内对象构件的交付有效性均应设置为共享数据或出版数据。 .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交付物以通用的数据格式传递工程模型信息。在保障信息安全的 前提下便于即时阅读与修改。不宜或不需使用三维模型输出的部分信息,可以图形或图表的形式导出 以供传递。 9.1.4当以第三方数据交换格式作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信息交付物时,交付人应保障信息的 完整性和正确性

    9.2.1当碰撞检测报告作为交付物时水电标准规范范本,应包含

    项目工程阶段; 被检测模型的精细度; 碰撞检测人、使用的软件及其版本、检测版本和检测日期; 碰撞检测范围; 碰撞检测规则和容错程度; 6) 交付物碰撞检测结果。对于未解决的碰撞发生点,交付方应说明未解决的理由。 9.2.2当模型工程视图或表格作为交付物时,应由项目工程信息模型全部导出或导出基础成果,否则 应注明“非BIM导出成果”。 9.2.3当工程量清单作为交付物时,工程量原始数据应全部由项目工程信息模型导出。清单内所包含 的非项目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导出的数据应注明“非BIM导出数据”。 9.2.4轨道交通信息模型交付物分为六类,考虑到目前的BIM发展水平和工程实践实际情况,允许有 不同种类的交付物作为工程交付成果。除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及工程视图图纸、表格外,碰撞 检测报告、BIM策略书、工程量清单、检视视频也是常见的交付物,能够为项目带来巨大的效益。

    房价: 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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