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查手册(单、多层公共建筑)(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3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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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 2.00h的防火隔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 4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且储油间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锅炉间分隔;确需在防 火隔墙上设置门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5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 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 6油浸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油品 流散的设施。油浸变庄器下面应设置能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 储油设施。 7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8应设置与锅炉、变压器、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的容量及建筑 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当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9锅炉的容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 的规定。油浸变压器的总容量不应大于1260kV·A,单台容量不应大 于630kV·A。 10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爆炸泄压设施。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应设置 独立的通风系统,并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的规定, 电机 5.4.13布置在民用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置要 关) 1宜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二层;(C类) 2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3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 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机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储油间应采 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发电机间分隔;确需在防火 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5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6应设置与柴油发电机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当 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机房内应设置自动喷水

    2室内有车道且有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 积应按表5.1.1的规定值减少35%。 3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符合本规范规定的防火 墙、防火卷帘等分隔。 5.1.2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汽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 面积不应大于本规范第5.1.1条规定的2.0倍。(即地下汽车库 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4000m。)(B类) 5.1.3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停车数量超过100辆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 为多个不大于100辆的区域,但当采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成多个停车单元,且停车单元内的停车数 量不大于3辆时,应分隔为大于300辆的区域; 2汽车库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 动喷水灭火系统应选用快速响应喷头; 3楼梯间及停车区的检修通道上应设置室内水火栓; 4汽车库内应设置排烟设施,排烟口应设置在运输车辆的通道 顶部。

    6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序号审查项目审查依据和内容6.1基本要求依据《建规》6.1.1防火分区和表5.3.1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的允许建筑高度或层数、防火分区层数(A类)最大允许建筑面积耐火允许建筑高度或层防火分区的最大允名称等级数许建筑面积(m)1.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二级2500单、多层民2.建筑高度不大于用建筑24m的其他公共建筑。三级5层1200四级2层600地下或半地下建筑一级500(室)地下或半地下设备一级1000用房注:1表中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倍;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2对游泳池、浴室建筑的浴区、储水池、消防水池、水箱间中的水箱部分、溜冰场的冰面、室内滑雪场的雪面面积、保龄球球道区,其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内。6.1.2建筑内设置5.3.2建筑内设置自动扶梯、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上、下层相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连通的开口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时,应划分时的防火分防火分区。区(A类)建筑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32

    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与周围连通空间应进行防火分隔:采用防火隔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采用防火玻璃墙时,其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0h,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墙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采用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与中庭相连通的门、窗,应采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2高层建筑内的中庭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注:多层公共建筑无此要求)3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4中庭内不应布置可燃物。(见图18和图19)会议室大教度为1.0h的肢火隔端图 18防火分区1D2d2中庭防火卷帘防火分区2图1933

    要求 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 藏间 方便面标准,严禁附设在民用建筑内。

    规范第5.5.21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的30%,建筑各层直通 室外的安全出口总净宽度不应小于按照本规范第5.5.21条规定计算 所需疏散总净宽度。 主:1当与相邻防火分区部分采用实体防火墙分隔、部分采用防火 卷帘分隔时,设在防火墙上的防火门,可参与疏散距离的计算,但 不得作为安全出口,其门宽不应计入防火分区的总疏散宽度内。 2公共建筑不应向汽车库借用安全出口,其与汽车库之间的防 火墙上的防火门,不应参与疏散距离的计算。

    6.2商店、展览建筑

    的总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室外开散空间的设计疏散总净宽 度。 3确需设置防风雨蓬时,防风雨蓬不应完全封闭,四周开口部位应均 匀布置,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该空间地面面积的25%,开口高度不应小 于1.0m;开口设置百叶时,百叶的有效排烟面积可按百叶通风口面积的 60%计算

    建筑的平 5.4.2除为满足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所设置的附属库房外,民用建筑内 面布置(A 设置生产车间和其他库房。 类) 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殖 严禁附设在民用建筑内。

    5.4.3商店建筑、展览建筑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 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营业厅、展览厅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 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 布置在首层。 营业厅、展览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地下或半地下营业 厅、展览厅不应经营、储存和展示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 注:商店、展览厅内的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主要有:香水、花露 水、定型发胶、白油、树脂和影写版油墨、火补胶、橡胶水、打字蜡纸、 改正液、染皮鞋水、照像红碘水、塑料印油、油漆及其稀料、酒精度大于 等于38度的白酒、煤油、乒乓球和眼镜架等赛璐珞制品、漆纸漆布、火 柴等。一次性打火机、打火机气体充装罐、卡式炉气体罐和杀虫剂气溶胶 罐等。 5.4.6....菜市场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 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或二层: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5.3.6餐饮、商店等商业设施通过有顶棚的步行街连接,且步行街两侧的 建筑需利用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步行街两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步行街两侧建筑相对面的最近距离均不应小于本规范对相应高度 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且不应小于9m。步行街的端部在各层均不宜封闭, 确需封团时,应在外墙上设置可开后的窗,且可开后窗的面积不应小 于该部位外墙面积的一半。步行街的长度不宜大于300m。 3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 隔墙,每间商铺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300m。 4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其面向步行街一侧的围护构件的耐火极限 不应低于1.00h,并宜采用实体墙,其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当 采用防火玻璃墙(包括门、窗)时,其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 1.00h;当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非耐火隔热性防火玻璃墙(包 括门、窗)时,应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相邻商铺之间面 向步行街一侧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 当步行街两侧的建筑为多个楼层时,每层面向步行街一侧的商铺均应 设置防止火灾竖向蔓延的措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2.5条的规定;设置 回廊或挑檐时,其出挑宽度不应小于1.2m;步行街两侧的商铺在上部各

    层需设置回廊和连接天桥时,应保证步行街上部各层楼板的开口面积不应 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37%,且开口宜均匀布置。 5步行街两侧建筑内的疏散楼梯应靠外墙设置并宜直通室外,确有困 难时,可在首层直接通至步行街;首层商铺的疏散门可直接通至步行街, 步行街内任一点到达最近室外安全地点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60m。步行 街两侧建筑二层及以上各层商铺的疏散至该层最近疏散楼梯口或其他 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7.5m。 6步行街的顶棚材料应来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 不应低于1.00h。步行街内不应布置可燃物。 7步行街的顶棚下檐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6.0m,顶棚应设置自然 排烟设施并宜采用常开式的排烟口,且自然排烟口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步 行街地面面积的25%。常闭式自然排烟设施应能在火灾时手动和自动开 启。 8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外应每隔30m设置DN65的消火栓,并应 配备消防软管卷盘或消防水龙,商铺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火火系统和火灾直 动报警系统;每层回廊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步行街内宜设置自动 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9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内外均应设置疏散照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3.3.3步行商业街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利用现有街道改造的步行商业街,其街道最窄处不宜小于6m;( 类) 2新建(室外)步行商业街应留有宽度不小于4m的消防车道: 3车辆限行的(室外)步行商业街长度不宜大于500m;(c类) 4当有顶棚的步行商业街上空设有悬挂物时,净高不应小于4.0m, 顶棚和悬挂物的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有关规定,且应采取确保安全的构造措施。 依据《建规》 安全疏散的基本要求见本手册第6.1节中的第6.1.5~6.1.10条,其他要求 应符合下列规定:

    3.3.3步行商业街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利用现有街道改造的步行商业街,其街道最窄处不宜小于6m;(c 类) 2新建(室外)步行商业街应留有宽度不小于4m的消防车道; 3车辆限行的(室外)步行商业街长度不宜大于500m;(c类) 4当有顶棚的步行商业街上空设有悬挂物时,净高不应小于4.0m, 顶棚和悬挂物的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有关规定,且应采取确保安全的构造措施。

    安全出口5.5.8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和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及设置1个梯的公共建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安全出口的条件1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A类)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2除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符合表5.5.8规定的公共建筑。表5.5.8可设置1部疏散楼梯的公共建筑最多每层最大建耐火等级人数层数筑面积(m)第二、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二级3层200人第二、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25三级3层200人四级2层200第二层人数不超过15人注:多层公共建筑中设于首层、二层或三层独立使用的房间,当与其它房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h且无门窗洞口的隔墙分隔时,可按本条的要求设置一部独立的疏散楼梯。是否采用5.5.13下列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敬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封闭楼梯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间(A类)3商店、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3疏散门的5.5.15公共建筑内房间的疏散门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除托数量及设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内位于走道尽端的置1个疏散房间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门的条件(A类)1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对于其他建筑或场所,建筑面积不大于120m。(注:其他建筑或场所包括营业厅、展厅等)2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小于50m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42

    于0.9m,或由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m、建筑面积不大子200m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0m。电梯厅的5.5.14公共建筑内的客、货电梯宜设置电梯候梯厅,不宜直接设置在营业要求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内。(B类)疏散距离5.5.17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的要求(A类)1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5.5.17的规定。表5.5.17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m)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的疏散门端的疏散门名称四一、二一、二级三级三级四级级级单、多层商店、展403525222015览、旅馆建筑注:1建筑内开向敬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5m。2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开楼梯间的直线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3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2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当层数不超过4层且未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15m处。3房间内任一点至房伺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5.5.17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4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43

    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当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m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距离可分别增加25%。观众厅、展厅营业厅、餐厅b1+b2≤3bm(37.5m)多功能厅观众厅,展厅多功能厅d1+a.2≤30m(37.5m)≤10m(1图 21疏散楼梯《商店规范》的要求梯段的净宽度表4.1.6楼梯梯段最小净宽、踏步最小宽度和最大高度(B类)楼梯类别梯段最小净宽踏步最小宽度踏步最大高度(m)(m)(m)营业区公用楼1. 400.280.16梯专用疏散楼梯1.200.260.17室外楼梯1.400. 300.15疏散宽度《建规》的要求要求(A类)5.5.21除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外的其他公共建筑,其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层的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44

    6.3旅馆、饮食建筑

    《建规》的要求 5.4.6教学建筑、食堂、菜市场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 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 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A类) 《旅馆规范》的要求 3.3.3当旅馆建筑与其他建筑共建在同一基地内或同一建筑内时,应满 足旅馆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旅馆建筑部分应单独分区,客人使用的主要出入口宜独立设 置; 2旅馆建筑部分宜集中设置;(B类)

    表5.5.8可设置1部疏散楼梯的公共建筑

    表5.5.17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m)

    规定增加5m。 2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敲开楼梯间的直线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 楼梯间之间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 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 3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的规定增 加25%。 2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 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当层数不超过4层且未采用扩大的封闭楼 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15m 处。 3房间内任一点至房伺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 于表5.5.17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 线距离。 4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的观众厅、 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 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当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 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m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当该 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 距离可分别增加25%。 5.5.21除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外的其他公共建筑,其房间疏散 门、安全出口、蔬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层的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

    的每100人最小疏散净宽度(m/百人)

    人的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 2除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 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符合表 5.5.8规定的公共建筑

    表5.5.8可设置1部疏散楼梯的公共建筑

    端。2中小学教室的疏散要求见《中小学规范》第8.8.1条4中小学教室的《中小学规范》的要求疏散要求(B8.8.1每间教学用房的疏散门均不应少于2个,疏散门的宽度应通过类)计算;同时,每疏散门的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当教室处于袋形走道尽端时,若教室内任一处距教室门不超过15.00m,且门的通过净宽度不小于1.50m时,可设1个门5疏散距离的要《建规》的要求求(A类)5.5.17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5.5.17的规定。表5.5.17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m)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间的疏散门尽端的疏散门名称三三四一、二级四级一、二级级级级教学建筑单、353025222010多宿舍建筑403525222015层注:1建筑内开向敬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5m。2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敞开楼梯间的直线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3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2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当层数不超过4层且未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54

    烟楼梯间前室时,可将直通室外的1设直在离楼梯间不天于15m处。 3房间内任一点至房伺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 5.5.17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4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的...多功能厅、 餐厅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当 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m的疏散走 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室内任一点至 最近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距离可分别增加25%。

    的每100人最小疏散净宽度(m/百人)

    2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的厅、室...·, 其房间疏散门、安全

    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确定。3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建筑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确定,不供其他楼层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的疏散人数计算确定。5有固定座位的场所,其疏散人数可按实际座位数的1.1倍计算;(注:有固定座位的场所指:会议厅、报告厅、阶梯教室等,不含体育场馆、影剧院和礼堂)7中小学校疏散《中小学规范》的要求通行宽度要求8.6.1教学用建筑的走道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B类)1应根据在该走道上各教学用房疏散的总人数,按照本规范珍8.2.3的规定计算走道的疏散宽度;(教学建筑某层疏散人数包括该层教室内人数和教职工人数)2走道疏散宽度内不得有壁柱、消火栓、教室开启的门窗扇等设施。8.2.1中小学校内,每股人流的宽度应按0.6m计算。8.2.2中小学校建筑的疏散通道宽度最少应为两股人流,并应按0.6m的整数倍增加疏散宽度。8.2.3中小学校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等处每100人的净宽度应按表8.2.3计算。同时,教学用房的内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2.4m,单侧走道及外廊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8m。表8.2.3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每100人的净宽度(m)所在楼层位置耐火极限一、二级三级四级地上一、二层0.700.801.05地上三层0.801.05地上四、五层1.051.30地下一、二层0.88中小学校教《中小学规范》的要求学、宿舍疏散8.7.2中小学校教学用房的楼梯梯段宽度应为人流股数的整数倍。梯楼梯的要求(B|段宽度不应小于1.2m,并应按0.6m的整数倍增加梯段宽度。每个56

    类) 梯段可增加不超过0.15m的摆幅宽度。 8.7.3中小学生校楼梯每个梯段的踏步数不应少于3级,且不应多 于18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类小学楼梯踏步的宽度不得小于0.26m,高度不得大于 0.15m; 2各类中学楼梯踏步的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得大于 0.16m。 《宿舍规范》的要求 4.5.2中小学校宿舍楼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的相关规定。 T 宿舍建筑的疏 《宿舍规范》的要求 散宽度(B类) 5.2.3宿舍建筑内疏散人员的数量应按设计最大床位数量及工作管 理人员之和计算。 5.2.4宿舍建筑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疏楼梯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 定: 1每层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 于1.00m计算,当各层人数不等时,蔬散楼梯的总宽度可分层计算, 下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本层及以上楼层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 算,梯段宽不应小于1.20m; 2首层直通室外疏散门的净宽度应按各层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 人数计算机,且净宽不应小于1.40m; 3通廊式宿舍走道的净宽度,当单面布置居室时不应小于 1.60m,当双面布置居室时不应小于2.2m;单元式宿舍公共走道净 宽不应1.40m。

    梯段可增加不超过0.15m的摆幅宽度。 8.7.3中小学生校楼梯每个梯段的踏步数不应少于3级,且不应多 于18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类小学楼梯踏步的宽度不得小于0.26m,高度不得大于 0.15m; 2各类中学楼梯踏步的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得大于 0.16m。

    《宿舍规范》的要求 5.2.3宿舍建筑内疏散人员的数量应按设计最大床位数量及工作管 理人员之和计算。 5.2.4宿舍建筑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疏楼梯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 定: 1每层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 于1.00m计算,当各层人数不等时,蔬散楼梯的总宽度可分层计算, 下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本层及以上楼层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 算,梯段宽不应小于1.20m 2首层直通室外疏散门的净宽度应按各层疏蔬散人数最多一层的 人数计算机,且净宽不应小于1.40m; 3通廊式宿舍走道的净宽度,当单面布置居室时不应小于 1.60m,当双面布置居室时不应小于2.2m;单元式宿舍公共走道净 宽不应1.40m。

    2采用封闭楼5.5.13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敲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梯间的多层间外,6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含托幼建筑),均应采用封闭楼梯公共建筑间。(A类)3疏散门的数5.5.15公共建筑内房间的疏散门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量及设置1个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疏散门的条件(A类)1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对于托儿所、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大于50m。注:对于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内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需要设置2个疏散门;当不能满足此要求时,不应将此类用途的房间布置在走道的尽端。4疏散距离的5.5.17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要求(A类)1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5.5.17的规定。表5.5.17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m)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位于袋形走道两侧间的疏散门或尽端的疏散门名称一、二三四一、二四三级级级级级级托儿所、幼儿园252015201510注:1建筑内开向敬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5m2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敬开楼梯间的直线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3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2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采用扩大的Sg

    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当层数不超过4层且未采用扩大的 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 间不大于15m处。 3房间内任一点至房伺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 大于表5.5.17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 的直线距离

    的每100人最小疏散净宽度(m/百人)

    的每100人最小疏散净宽度(m/百人)

    3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建筑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 算确定,不供其他楼层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的疏散人数计算 确定。

    5.4.4A老年人照料设施宜独立设置。当老年人照料设施与其他建筑 上、下组合时,老年人照料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的下部,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建筑层数、建筑高度或所在楼层位置 的高度应符合本规范第5.3.1A条的规定; 2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应与其他场所进行防火分隔,防火分隔 应符合本规范第6.2.2条的规定。(B类) 5.4.4B当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

    5.4.4A老年人照料设施宜独立设置。当老年人照料设施与其他建筑 上、下组合时,老年人照料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的下部,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建筑层数、建筑高度或所在楼层位置 的高度应符合本规范第5.3.1A条的规定; 2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应与其他场所进行防火分隔,防火分隔 应符合本规范第6.2.2条的规定。(B类) 5.4.4B当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

    的每100人最小疏散净宽度(m/百人)

    2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的厅、室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其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 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确定。 3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建筑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 算确定,不供其他楼层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的疏散人数计算 确定。

    6.7 医院、疗养院建筑

    6.2.2医疗建筑内的手术室或手术部、产房、重症监护室、贵重精 密医疗装备用房、储藏间、实验室、胶片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 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分隔,墙 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A类)

    5.24.2防火分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医院建筑的防火分区应结合建筑布局和功能分区划分。 2防火分区的面积除应按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建筑高度确定 外,病房部分每层防火分区内,尚应根据面积大小和疏散路线进行 再分隔。同层有二个及二个以上护理单元时,通向公共走道的单元 入口处,应设乙级防火门。 4医院建筑内的手术部,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 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 应为4000㎡。 5防火分区内的病房、产房、手术部、精密贵重医疗设备用房 等,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与其他部分隔开。 (B类)

    5.5.13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敬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 间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1医疗建筑、旅馆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包括疗养院建筑) (A类)

    间的疏散门 或尽端的疏散门 三 四 一、二 四 三级 级 级 级 级 级 医疗建筑 35 30 25 20 15 10 (单、多层)

    注:1建筑内开向敬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可按 本表的规定增加5m。 2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开楼梯间的直线距离,当房间位 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 或尽端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 3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的 规定增加25%。 2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采用扩大 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当层数不超过4层且未采用扩大 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 梯间不大于15m处。 3房间内任一点至房伺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 应大于表5.5.17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 出口的直线距离。 4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的观 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 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当疏散门不能直通室 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m的疏散走道通至最 近的安全出口。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室内任一点至 最近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距离可分别增加25%。

    的每100人最小疏散净宽度(m/百人)

    2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的厅、室,其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 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 不小于1.00m计算确定。 3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建筑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 计算确定,不供其他楼层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的疏散人数计 算确定。

    操(技巧)、武术、拳击、击剑、举重、摔、柔道等单项或多项室 内竞技比赛和训练的体育建筑。主要由比赛和练习场地、看台和辅助 用房及设施组成。体育馆根据比赛场地的功能可分为综合体育馆和专 项体育馆;不设观众看台及相应用房的体育馆也可称训练房。 体育建筑的防 依据《建规》 火分区(A类) 表5.3.1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的允许建筑高度或层数、防火分区

    栗(技巧)、武术、拳击、击剑、举重、摔、柔道等单项或多项室 内竞技比赛和训练的体育建筑。主要由比赛和练习场地、看台和辅助 用房及设施组成。体育馆根据比赛场地的功能可分为综合体育馆和专 页体育馆;不设观众看台及相应用房的体育馆也可称训练房,

    注:1表中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充许建筑面积,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 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倍;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 积的1.0倍计算。 注:体育馆、剧场的观众厅等由于使用需要,往往要求较大面积 和较高的空间,建筑也多以单层或2层为主,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可 适当增加。但这涉及到建筑的综合防火设计问题,由于实际建筑的情 况差别也较大,设计不能单纯考虑防火分区。因此,为确保这类建筑 的防火安全、减少重大火灾隐惠、最大限度地提高建筑的消防安全水 平,当此类建筑内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为满足功能要求而需要扩大 时,要采取相关防火措施,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充分论证。

    表5.5.8可设置1部疏散楼梯的公共建筑

    注:多层公共建筑中设于首层、二层或三层独立使用的房间,当与其 它房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h且无 门窗洞口的隔墙分隔时,可按本条的要求设置一部独立的疏散楼梯。

    是否采用封闭 5.5.13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 楼梯间及疏楼 外,6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含体育建筑),均应采用封闭楼梯 梯的要求 (A类)

    8.2.5疏散楼梯应符合下列要求: 1踏步深度不应小于0.28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m,楼梯最 小宽度不得小于1.2m,转折楼梯平台深度不应小于楼梯宽度。直跑 楼梯的中间平台深度不应小于1.2m; 2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踏步上下两级形成的平面角度 不超过10°,且每级离扶手0.25m处踏步宽度超过0.22m时,可 不受此限。 (B类)

    连续排数和每排的连续座位数联系起来综合考虑。如图6所示一个观众席位区,观众通过两侧的2个出口进行疏散,其中共有可供4股人流通行的疏散走道。若规定出观众厅的疏散时间为3.5min,则该席位区最多容纳的观众席位数为4×37×3.5=518(人)。在这种情况下,疏散门的宽度就不应小于2.2m;而观众席位区的连续排数如定为20排,则每一排的连续座位就不宜大于518/20=26(个)。如果一定要增加连续座位数,就必须相应加大疏散走道和疏散门的宽度。否则,就会违反“来去相等”的设计原则。座位区图6席位区示意图疏散距离的要《建规》的要求求(A类)5.5.17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5.5.17的规定。表5.5.17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m)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位于袋形走道两侧间的疏散门或尽端的疏散门名称一、二三四一、二四三级级级级级级体育建筑403525222015(单、多层)注:1建筑内开向敬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5m。2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散开楼梯间的直线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73

    3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的规 定增加25%。 2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采用扩大的 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当层数不超过4层且未采用扩大的封 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 大于15m。 3房间内任一点至房伺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 大于表5.5.17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 的直线距离。 4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的观众 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 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当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 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m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 出口。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 口的安全疏散距离可分别增加25%。

    计算出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观众厅中每100人所露要的疏散宽 度分别为: 平坡地面:B,=0.55×100/(3×43)=0.426(m) 取0.43m; B2=0.55×100/(3.5×43)=0.365(m)取0.37m; B3=0.55×100/(4×43)=0.320(m) 取0.32m; 阶梯地面:B,=0.55×100/(3×37)=0.495(m) 取0.50m; B,=0.55×100/(3.5×37)=0.425(m) 取0.43m; B=0.55×100/((4×37)=0.372(m) 取0.37m

    注:1表中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 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倍;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 积的1.0倍计算。 注:体育馆、剧场的观众厅等由于使用需要,往往要求较大面积 和较高的空间,建筑也多以单层或2层为主,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可 适当增加。但这涉及到建筑的综合防火设计问题,由于实际建筑的情 况差别也较大,设计不能单纯考虑防火分区。因此,为确保这类建筑 的防火安全、减少重大火灾隐惠、最大限度地提高建筑的消防安全水 平,当此类建筑内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为满足功能要求而需要扩大 时,要采取相关防火措施,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充分论证。 《影院规范》的要求 6.1.2当电影院建在综合建筑内时,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 (注:设于综合建筑内的电影院一般为小型电影院,其防火分区面积 不需增加。) 《剧场规范》的要求 3.1.12当剧场建筑与其他建筑合建或毗连时,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 区,并应采用防火墙隔开,且防火墙不得开窗洞;当设门时,应采用 甲级防火门。防火分区上下楼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A、B类) 依据《建规》、《剧场规范》、《影院规范》 基本要求见本手册第5.1节中第5.1.4条,其他要求应符合下列规 定: 5.4.7剧场、电影院、礼堂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采用三级耐火等 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至少应设 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 区域分隔; 3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建筑内时,观众厅宜布置在首 层、二层或三层;确需布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蔬散

    注:1表中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充许建筑面积,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火火系统时, 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倍;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 积的1.0倍计算。 注:体育馆、剧场的观众厅等由于使用需要,往往要求较大面积 和较高的空间,建筑也多以单层或2层为主,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可 适当增加。但这涉及到建筑的综合防火设计问题,由于实际建筑的情 况差别也较大,设计不能单纯考虑防火分区。因此,为确保这类建筑 的防火安全、减少重大火灾隐惠、最大限度地提高建筑的消防安全水 平,当此类建筑内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为满足功能要求而需要扩大 时,要采取相关防火措施,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充分论证。

    《影院规范》的要求 6.1.2当电影院建在综合建筑内时,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 (注:设于综合建筑内的电影院一般为小型电影院,其防火分区面积 不需增加。)

    4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上楼 层; 5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设置在地下一层,不应设置在地下 三层及以下楼层,防火分区的最大充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m; 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该面积不得增加 6.2.1剧场等建筑的舞台与观众厅之间的隔墙应来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的防火隔墙。 舞台上部与观众厅闷顶之间的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 的防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舞台下部的灯光操作室和可燃物储藏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 电影放映室、卷片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防火隔墙与 其他部位分隔,观察孔和放映孔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6.2.3建筑内的下列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 其他部位分隔,墙上的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确有困难时 可采用防火卷帘,但应符合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 4民用建筑内的附属库房,剧场后台的辅助用房:

    耐火极限不低于3.Oh的隔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且不应靠近服装室、 道具间。(A类) 3 《影院规范》 6.1.7放映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不低于1.5h的楼 的规定(B类) 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顶棚装修材料不应低于A级,墙面、地面材料不 应低于BI级。 6.9.4 影剧院建筑的 依据《建规》、《剧场规范》、《影院规范》 安全疏散 安全疏散的基本要求见本手册第5.1节中第5.1.5~5.1.10条,其 他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出口的数 《建规》的要求 量(A类) 5.5.8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 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 疏散楼梯的公共建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且人数不超过50 人的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 2除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 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符合表 5.5.8规定的公共建筑,

    表5.5.8可设置1部疏散楼梯的公共建年

    注:多层公共建筑中设于首层、二层或三层独立使用的房间,当 与其它房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h 且无门窗洞口的隔墙分隔时上海标准规范范本,可按本条的要求设置一部独立的疏散楼 梯。

    注:多层公共建筑中设于首层、二层或三层独立使用的房间,当 与其它房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h 且无门窗洞口的隔墙分隔时,可按本条的要求设置一部独立的疏散楼 梯。

    8.2.1观众厅出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出口应均匀布置,主要出口不宜靠近舞台。 2楼座与池座应分别布置安全出口,且楼座宜至少有2个独立的 安全出口,面积不超过200m且不超过50座时,可设1个安全出口。 楼座不应穿越池座蔬散。(B类) 8.2.6后台应设置不少于2个直接通向室外的安全出口。(B类) 8.2.7舞台区宜设有直接通向室外的疏散通道,当有困难时,可通过 后台的疏散通道进行疏散,且疏散通道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B类) 《建规》的要求 5.5.13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 外,6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含影剧院建筑),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A类)

    8.2.5疏散楼梯应符合下列要求: 1踏步深度不应小于0.28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m,连续踏 步不宜超过18级,当超过18级时,应加设中间休息平台,且平台宽 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应小于1.2m。 2不宜采用螺旋楼梯。当采用扇形梯段时,离踏步窄端扶手水平 距离0.25m处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2m,离踏步宽端扶手水平距 离0.25m处的踏步宽度不应大于0.50m。休息平台窄端不应小于 1.20。(B 类)

    6.2.5疏散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有候场需要的门厅,门厅内供入场使用的主楼梯不应作为 疏散楼梯; 2疏散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8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 0.16m,楼梯最小宽度不得小于1.20m,转折楼梯平台深度不应小于 楼梯宽度;直跑楼梯的中间平台深度不应小于1.20m; 3疏散楼梯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当踏步上下两级形成 的平面角度不超过10。,且每级离扶手0.25m处踏步宽度超过0.22m

    时,可不受此限; 4室外疏散梯净宽不应小于1.10m;下行人流不应妨碍地面人 流。(B类) 《建规》的要求 5.5.15公共建筑内房间的疏散门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内位于走 道尽端的房间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 1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对于其他建筑 (含影剧院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120m。 2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小于50m且疏散门的净宽度 不小于0.9m,或由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m、建 筑面积不大子200m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0m。 5.5.16剧场、电影院、礼堂和体育馆的观众厅或多功能厅,其疏散门 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剧场、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或多功能厅,每个疏散门的平 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当容纳人数超过2000人时,其超过2000 人的部分,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400人。 注:本条有关疏散门数量的规定,是以人员从一、二级耐火等级 建筑的观众厅疏散出去的时间不大于2min,从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观 众厅疏散出去的时间不大于1.5min为原则确定的。据调查,剧场、电 影院等观众厅的疏散门宽度多在1.65m以上,即可通过3股疏散人流。 这样,一座容纳人数不大于2000人的剧场或电影院,如果池座和楼 座的每股人流通过能力按40人/min计算(池座平坡地面按43人,楼 座阶梯地面按37人),则250人需要的疏散时间为250/(3×40)=2.08 (min),与规定的控制疏散时间基本吻合。同理,如果剧场或电影 院的容纳人数大于2000人,则大于2000人的部分,每个疏散门的平 均人数按不大于400人考虑。这样,对于整个观众厅,每个疏散门的 平均疏散人数就大于250人。因此,也要相应调整每个疏散门的宽度。 在这里,设计仍要注意掌握和合理确定每个疏散门的人流通行股数和 控制疏散时间的协调关系。如一座容纳人数为2400人的剧场,按规 定需要的疏散门数量为:2000/250+400/400=9(个),则每个疏散门

    注:1建筑内开向敬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可按本 表的规定增加5m。 2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开楼梯间的直线距离,当房间位于 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 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 3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的规 定增加25%。 2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采用扩大的 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当层数不超过4层且未采用扩大的封 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 大于15m处。 3房间内任一点至房伺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 大于表5.5.17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 的直线距离。

    【条文说明】本条第2款规定的疏散宽度指标是根据人员疏散出 观众厅的疏散时间,按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控制为2min、三级耐火 等级建筑控制为1.5min这一原则确定的。据此,按照疏散净宽度指标 公式计算出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观众厅中每100人所需疏散宽度 为: 门和平坡地面:B=100X0.55/(2×43)=0.64(m) 取0.65m; 阶梯地面和楼梯:B=100×0.55/(2×37)=0.74(m)取0.75m。 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观众厅中每100人所需要的疏散宽度为: 门和平坡地面:B=100×0.55/(1.5×43)=0.85(m) 取0.85m; 阶梯地面和楼梯:B=100×0.55(1.5×37)=0.99(m)取1.00m。 (注:0.55为1股人流的宽度,43为平坡地每分钟疏散的距离管材标准, 37为阶梯地面每分钟疏散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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