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4079.2-2021 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服务规范 第2部分:应用部署和数据迁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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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应提供以下基本应用部署服务: a 服务仓库服务:应具备所有候选服务的管理能力,至少包括服务的分类、服务的展现及统计分 析等。 b) 服务查询服务:应具备多种方式的服务查询能力。在查询结果中应显示服务的基本信息,至少 包括服务的名称、使用情况、服务提供机构等信息 c) 服务详情展现服务:应提供指定服务的使用说明、服务保障、使用记录、使用评价等具体信息 d 服务选择服务:应具备将指定服务加入服务清单并实现分类管理的能力 e 服务运行环境配置服务:应具备服务运行所需资源的配置能力,至少包括计算、存储、网络和安
全等资源的配置。 服务运行参数配置服务:应依据服务对运行参数的需求,提供运行参数配置界面。 服务数据配置服务:应依据服务对数据的依赖需求,提供数据源的配置界面。 h 服务互操作配置服务:应依据服务对其他服务的依赖需求,提供服务互操作的配置界面。 服务组合推荐服务:应具备不同服务间组合的推荐能力,提供服务组合模板及模板的管理 功能, j 图形化用户界面模板服务:应具备多种终端的图形化用户界面模板管理能力,至少包括电脑, 智能手机等终端。 k 图形化用户界面编辑服务:应具备服务在多种终端的图形化用户界面中的嵌入能力,支持图形 化用户界面样式、布局等的编辑,支持个性化定制。 图形化用户界面管理服务:应具备应用所需的多种终端的图形化用户界面的管理能力,至少包 括新建、编辑、删除、保存、备份等管理功能。 m)应用预览服务:应具备应用所需的图形化用户界面及服务临时运行的能力,提供运行出错的定 位功能。 n 发布准备服务:应具备检测或新建应用所需运行环境的能力。支持将应用所需的图形化用户 界面及服务拷人运行环境的指定位置,提供待发布应用间的边界控制和安全隔离等功能。 0 发布服务:应具备应用的发布管理能力,至少包括名称、发布人、发布时间等基本信息在电子政 务公共平台上的注册功能、应用的域名申请与使用功能、应用在多种终端上的访同地址生成功 能、应用的访问权限功能,以及对已发布应用的查找功能。 运行保障服务:应具备应用的运行监控和故障修复能力,至少包括应用的运行状态及资源使用 情况的监控管理、故障修复、日志记录、统计分析、灾备恢复和应急响应,具体见 GB/T34077.3。
数据迁移应包括数据迁人和数据迁出两个基本过程: 数据迁入过程:为实现数据从外部向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内部迁移,应至少包括数据迁移的评 估、设计、实施和保障等活动; 数据迁出过程:为实现数据从内部向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外部迁移,应至少包括数据迁移的评 估、设计、实施和保障等活动
数据迁移过程应包括以下数据迁移活动: a)评估活动:形成数据迁移评估报告。应完成对应用数据的评估工作轻工业标准,至少包括数据的现状及增 量的评价、估算、分析、审核等。 b)设计活动:形成数据迁移方案。应完成对数据迁移的设计和审核工作,至少包括数据迁移的策 略、步骤、方法、时间、环境、团队组织和应急措施等内容。 c)实施活动:形成可访问的数据资源。应建立数据迁移环境,完成数据的迁入或迁出工作。 d)保障活动:保障数据迁移的安全可靠。应保障数据迁移环境和过程的安全可靠
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应提供以下基本数据迁移服务
a 数据迁移评估报告生成服务:应提供数据迁移评估报告模板,至少包括数据库、日志和备份等 数据的类型、容量、增量频率和存储方法等情况评估,并生成数据迁移评估报告; 数据迁移方案生成服务:应提供数据迁移方案模板,至少包括数据迁移的策略、步骤、方法、时 间、环境配置、团队组织、保障设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并生成数据迁移方案; 数据迁移环境生成服务:应依据数据迁移环境配置方案,提供数据迁移的运行环境; 数据导入/导出服务:应具备文件系统和数据库之间的数据导入/导出(或装载/抽取)能力,至 少包括数据导人/导出的权限及数据范围等参数配置、数据同步、断点续传以及数据完整性 校验; 数据导入/导出监控服务:应具备数据导入/导出的实时监控能力,至少包括导入/导出的数据 类型、数据内容、地址、剩余时间以及异常信息等内容的显示; 数据检查服务:应具备对迁移的数据多方面检查能力,至少包括数据的格式、长度、区间范围、 默认值、关联完整性及一致性等检查项; g 数据清洗服务:应具备问题数据的纠正和删除能力,至少包括数据重复、数据残缺、违反业务或 逻辑错误等问题情况的应对; h) 数据转换服务:应具备异构数据库间的数据导人/导出能力,提供异构数据库间的命名、数据类 型和数据模型的转换功能; i 数据校验服务:应保障迁移过程中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至少提供MD5校验、循环完余校 验等校验方法; j 数据备份及恢复服务:应具备迁移过程中数据的备份和灾难恢复能力,至少提供全量、增量和 差分等备份方式,具体见GB/T34079.3一2017; K 数据迁移安全保障服务:应保障数据迁移的安全性,至少对数据迁移环境和迁移过程提供安全 保护,具体见GB/T34080.1—2017; 数据迁移报告生成服务:应提供数据迁移报告模板,至少包括数据迁移配置、数据迁移实施情 况以及数据迁移完成情况等内容,并生成数据迁移报告
双循迁 数据的类型、容量、增量频率和存储方法等情况评估, b 数据迁移方案生成服务:应提供数据迁移方案模板,至少包括数据迁移的策略、步骤、方法、时 间、环境配置、团队组织、保障设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并生成数据迁移方案; 数据迁移环境生成服务:应依据数据迁移环境配置方案,提供数据迁移的运行环境; d 数据导入/导出服务:应具备文件系统和数据库之间的数据导入/导出(或装载/抽取)能力,至 少包括数据导人/导出的权限及数据范围等参数配置、数据同步、断点续传以及数据完整性 校验; 数据导入/导出监控服务:应具备数据导入/导出的实时监控能力,至少包括导入/导出的数据 类型、数据内容、地址、剩余时间以及异常信息等内容的显示; 数据检查服务:应具备对迁移的数据多方面检查能力,至少包括数据的格式、长度、区间范围、 默认值、关联完整性及一致性等检查项; g 数据清洗服务:应具备问题数据的纠正和删除能力,至少包括数据重复、数据残缺、违反业务或 逻辑错误等问题情况的应对; h 数据转换服务:应具备异构数据库间的数据导人/导出能力,提供异构数据库间的命名、数据类 型和数据模型的转换功能; 1 数据校验服务:应保障迁移过程中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至少提供MD5校验、循环完余校 验等校验方法; j 数据备份及恢复服务:应具备迁移过程中数据的备份和灾难恢复能力,至少提供全量、增量和 差分等备份方式,具体见GB/T34079.3一2017; K 数据迁移安全保障服务:应保障数据迁移的安全性,至少对数据迁移环境和迁移过程提供安全 保护,具体见GB/T34080.1—2017; 1 数据迁移报告生成服务:应提供数据迁移报告模板,至少包括数据迁移配置、数据迁移实施情 况以及数据迁移完成情况等内容,并生成数据迁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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