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27-2012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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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JJ 27-2012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3.4.1城镇中居住区内部公共活动区、城镇商业街、文化街、港 口客运站、汽车客运站、机场、轨道交通车站、公交首末站、文体 设施、市场、展览馆、开放式公园、旅游景点等人流聚集的公共场 所,必须设置配套公共厕所,并应满足流动人群如厕需求。 3.4.2公共厕所设置密度宜符合表3.4.2的规定

    3.4.2公共厕所设置密度宜符合表3.4.2的规定

    表3.4.2公共厕所设置密度指标

    续表3.4.2设置密度城市用地类别备注(座/km)交通设施用地(S)中的综合交通枢纽用地(S3)、公共交通设施用地(S41)、社会停车交通设施用地5~6场用地(S42)以及绿地(G)中的公园用地(S)、绿地(G)(G1)、广场用地(G3)的公共厕所设置以当地公共设施的布局情况而定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公1~2用设施用地(U)注:1城市用地类别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的规定。22公共厕所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和等级根据现场用地情况、人流量和区域重要性确定。32交通设施用地指标不含城市道路用地(S1)和轨道交通线路用地(S2)。3.4.3公共厕所设置间距宜符合表3.4.3的规定。表3.4.3公共厕所设置间距指标类别设置位置设置间距备注步行(5km/h)3min内进商业性路段<400m设1座入厕所城市400m~600m设步行(5km/h)4min内进生活性路段道路1座人厕所600m~1200m设宜设置在人群停留聚交通性路段1座集处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开放式公园≥2hm应设置准《公园设计规范》CJ48城市(公共绿地)的相关规定城市广场至少应设置1城市休座公共厕所,厕位数应满<200m服务半径憩场所城市广场足广场平时人流量需求;设1座最大人流量时可设置活动式公共厕所应急其他休憩600m~800m服务主要是旅游景区等场所半径设1座5

    注:1公共厕所沿城镇道路设置的工业标准,应根据道路性质选择公共厕所设置密度: 商业性路段:沿街的商业型建筑物占街道上建筑物总量的50%以上: ②生活性道路:沿街的商业型建筑物占街道上建筑物总量的15%~50% ③交通性道路:沿街商业型建筑物在15%以下。

    2路边公共厕所宜与加油站、停车场等设施合建

    放公共厕所、环卫公共厕所。配套公共厕所建设中有下列情况之 一的,应采用改建现有公共厕所、内部厕所对外开放、另建公共 则所等措施。 1各类公共场所未建设为室外人群服务的配套公共厕所的 2原有公共场所配套公共厕所规模不能满足室外人群如厕 需求的; 3已建公共场所配套公共厕所设施设备配置不能满足国家 现行标准要求的。 3.4.5城镇新建、改建区域的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的有关规 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共厕所建筑形式应以固定式公共厕所为主、活动式公 共厕所为辅;公共厕所建设形式应以附属式公共厕所为主、独立 式公共厕所为辅。 2大中型商场、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及其他公共建筑内的 则所,繁华道路及人流量较高地区单位内的厕所,应向路人 开放。

    独出入口及管理室。 4公共厕所均应设置公共厕所标志及相应的指引标志,并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CJ/T125的相 关规定。 5公共厕所内部应空气流通、光线充足、沟通路平;应有 防臭、防蛆、防蝇、防鼠等技术措施。

    3.4.6公共厕所的套便严禁直接排入雨水管、河道或水沟内。

    3.4.7有污水管网的地区,公共厕所的粪便宜排人污水管

    4.1.1环境卫生工程设施应根据安全、环保、经济的原则选址,

    1卫生填理设施、焚烧处理设施、堆肥处理设施、餐厨垃 圾处理设施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应小于10m并沿周边布置。 2粪便处理厂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应小于5m并沿周边 布置。

    4.2.2收集站的服务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4.6.1卫生填埋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卫生填埋设施污染源距居民居住区或人畜供水点等区域 应大于0.5km。 2卫生填理设施使用年限不应小于10年,库容利用系数不 应小于8m/m。 4.6.2卫生填理设施应位于地质情况较为稳定、取土条件方便 具备运输条件、人口密度低、地及地下水利用价值低的地区

    2卫生填理设施应位于地质情况较为稳定、取土条件方便 运输条件、人口密度低、土地及地下水利用价值低的地区, 设置在水源保护区、地下蕴矿区内。

    4.6.3焚烧处理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焚烧处理设施污染源距离居民点等区域应大于0.3km。 2 焚烧处理设施综合用地指标采用(50~200)m/(t·d) 4.6.4 堆肥处理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堆肥处理设施污染源距离居民点等区域应大于0.5km。 2 堆肥处理设施综合用地指标采用(85~300)m/(td)

    表4.7.4粪便处理设施用地指标

    5.1基层环境卫生机构

    5.1.1基层环境卫生机构应按当地环境卫生管理体系(镇 道)的划分进行设置,其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应按行政区划 和服务人口确定。

    5.1.1基层环境卫生机构应按当地环境卫生管理体系(镇、街

    表5.1.2基层环境卫生机构用地指标

    5.2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

    5.2.2场内设施宜包括管理用房、修理工棚、清洗设施。 5.2.3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用地可按表5.2.3计算,环境卫生 车辆数可按2.5辆/万人估算。

    车辆数可按2.5辆/万人估算

    车辆数可按2.5辆/万人估算。

    5.3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人作息场所

    5.3.1在露天、流动作业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人工 内,应设置工人作息场所。

    表5.3.2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人作息场所设置指标

    注:1表中km系指环卫工人的清扫保洁服务半径。 2设置数量计算指标中,人口密度大的取下限

    5.4酒水(冲洗)车供水器

    5.4.1洒水车和冲洗道路专用车辆的给水,可利用市政给水管 网及地表水、地下水、中水作为水源,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的 规定。

    5.4.2供水器可利用消防栓等其他城镇供水设施资源

    水器宜设置在次干道和支路上,间距不宜大于1500m。

    Q DaveA3 Vmax = KVave

    EB Vmax A N EB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产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1.0.1本条款说明了本标准编制的指导思想,强调了环卫设施 的必要性和目的性。 1.0.2为加强农村地区环境卫生管理,将适用范围从城镇扩大 至农村地区。本标准中涉及的范围概念有城乡、城市、城镇、镇 乡)、镇(乡)建成区、农村、村庄等。其中城乡包括城市和镇 乡);镇(乡)包括镇(乡)建成区和农村;城镇包括城市和镇 (乡)建成区;农村的村民聚集区为村庄。

    1.0.3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应执行国家

    2.0.1该标准适用于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 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 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环 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不仅要与城市、村镇总体规划相协调,无其是 要与城市详细规划以及村镇建设规划相协调,以便于落实环境卫 生设施用地。

    2.0.3规定了各种环境卫生设施应统一进行规划和设置,并要 因地制宜。

    2.0.3规定了各种环境卫生设施应统一进行规划和设置,并要

    2.0.4在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过程中,环境卫生设施设置 与主体工程进度保持一致。

    2.0.4在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过程中,环境卫生设施

    2.0.7为确保项目实施,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应列人城乡建设 计划。

    设施还建不到位的现象,明确了在替代环境卫生设施未交付前不 得停止使用或拆除原有的环境卫生设施。

    3.2.1废物箱俗称果皮箱,是设置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等处

    村镇的相关规定,并且对道路和广场废物箱设置分别进行了 规定。

    路两侧废物箱设置密度应较城市低,因此本条规定参照城市 两侧的废物箱的设置间隔,乘以1.2~1.5的调整系数。

    于设置间隔约为20m~40m,但是广场上的废物箱一般大多沿广 场周边设置,若将广场按圆形来考虑,则300m~1000m设置 处即相当于沿周边约60m~110m设置一处废物箱。具体取值 需根据广场面积大小来确定,面积大的宜取上限,面积小的宜取 下限

    3.4.2为方便不同层次的预测公共厕所的数量,保留了设

    3.4.3根据近几年城镇公共厕所建设经验,公共厕所

    3.4.4公共厕所是为城乡公共人群服务的,根据人群所处地

    配套公共厕所是指在城镇中人流聚集的公共场所(居住区内 部公共活动区、城市商业街、文化街、火车客运站、汽车客运站 机场、港口客运站、轨交站、公交始末站、文体设施、集贸市场 展览馆、公园、旅游景点等)肉制品标准,按照公共场所的设计规定(规范 示准等)配套建造的公共厕所。城镇公共场所为所辖范围内的人 群提供如厕服务,是公共场所(管理者或业主)的义务。 对外开放公共厕所是指城市中的经营性场所(酒店、宾馆 餐馆、饭店、商场、茶馆、咖啡馆、网吧等)或公共写字楼、办

    公楼等的内部厕所向外部人群开放的厕所。各地环卫部门应当鼓 励经营性场所业主将内部厕所对外开放。 环卫公共厕所是指在城市道路、市政广场、公共绿地等人流 通行区域(周边一定范围内没有公共场所配套公共厕所和对外开 放公共厕所),由环卫部门主导建造的公共厕所。环卫公共厕所 以固定式为主(根据需要选择附属式公共厕所或者独立式公共厕 所),若建设固定式厕所比较困难时,可设置活动式公共厕所。 人群的如厕需求主要仍需由配套公共厕所及对外开放公共厕 所来满足,且依据公共厕所建设难度大、落点难等实际难题,本 条提出了加强城市公共场所配套公共厕所的配套服务功能的要 求。要提高城市公共厕所的服务水平,首先应该规范城市各类公 共场所配套公共厕所的设置,明确配套公共厕所设置要求,特别 是为室外流动人群提供服务的配套公共厕所的设置要求。 3.4.5本条对公共厕所建设提出了规范化要求。公共厕所的设 计、建造应该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 14的有关要求进行,厕位数、建设标准、配套设施等的设计应 该符合公共场所的人流量、公共场所所在区域的特点,以及其他 设计标准、规范的规定。村庄的公共活动区应该设置公共厕所: 建设形式可以参照城镇地区公共厕所的要求。 1本条对公共厕所的建筑形式和建设形式提出了要求。为 了减少公共厕所单独占用土地,应与主体建筑合建;同时为广提 高公共厕所的服务水平,应采用固定式公共厕所。 2本条提出了大中型商场、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及其他公 共建筑内的厕所,繁华道路及人流量较高地区单位内的厕所,应 由政府主管部门主导,各级单位配合,积极将内部厕所对外 开放。 3~5规定了公共厕所辅助设施的要求。

    是为室外流动人群提供服务的配套公共厕所的设置要求。 3.4.5本条对公共厕所建设提出了规范化要求。公共厕所的设 计、建造应该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 14的有关要求进行,厕位数、建设标准、配套设施等的设计应 该符合公共场所的人流量、公共场所所在区域的特点,以及其他 设计标准、规范的规定。村庄的公共活动区应该设置公共厕所 建设形式可以参照城镇地区公共厕所的要求。 1本条对公共厕所的建筑形式和建设形式提出了要求。为 了减少公共厕所单独占用土地,应与主体建筑合建;同时为了提 高公共厕所的服务水平,应采用固定式公共厕所。 2本条提出了大中型商场、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及其他公 共建筑内的厕所,繁华道路及人流量较高地区单位内的厕所,应

    3.4.5本条对公共厕所建设提出了规范化要求。公共顾

    3.4.6、3.4.7不允许公共厕所产生的粪便污水不经过处理 排人城镇市政雨水管道和河流水沟。没有污水处理厂的地区, 冲式公共厕所应设化粪池以便粪便污水排放

    4.1.1环境卫生工程设施指用于收集、运输、转运、处理和最

    4.1.2明确了卫生填埋、焚烧、堆肥等技术的选用原!

    行业分类标准4.2.2原标准中主要按人力收集方式确定的服务半径。近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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