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040.1-2021 政务大数据 数据元规范 第1部分:总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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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一定语境下数据元的名称应唯一; 中文名称由一个对象类词、一个特性词和一个表示词组成,其顺序为:中文名称=对象类词十 特性词十表示词; b)中文名称中应只有一个对象类词、特性词和表示词; c)当表示词与特性词有重复或部分重复时,可将名称中穴余词省略: d)中文名称尽量与权威名称保持一致。 备注:无。
4.3.3名称:中文全拼
定义:数据元中文名称的汉语拼音。 约束:必选。 出现次数:1:1。 类型:字符型。 规则:数据元的中文全拼是用“”连接中文名称中的每一个汉字的拼音,全部用小写 备注:无。
安全标准4.3.4 名称:中文首拼
定义:数据元中文名称的汉语拼音的首字母。 约束:必选。 出现次数:1:1。 类型:字符型。 规则:中文首拼全部使用大写字母。 备注:无。
4.3.5名称:英文名称
定义:赋予数据元的单个或多个英文字词的指称。 约束:可选。 出现次数:0:1。 类型:字符型。 规则:英文名称优先采用权威来源。 备注:无。
定义:用于本文件在正式发布后和下次修订发布期间,数据元应用部门和管理部门内部版本管理的 标识。 约束:可选。 出现次数:0:1。 类型:字符型。 规则: a)版本是由阿拉伯数字字符和小数点字符组成的字符型,本文件实施后,版本定为1.0。
定义:用于本文件在正式发布后和下次修订发布期间,数据元应用部门和管理部门内部版本管理 标识。 约束:可选。 出现次数:0:1。 类型:字符型。 规则:
b)版本号变更的原则为: 1) 数据元的必选属性发生变化时,无论非必选属性是否变化,则小数点字符前的数字字符加 1,小数点字符后的数字归0; 2 数据元的必选属性不变而非必选属性发生变化时,则小数点字符前的数字字符不变,小数 点字符后的数字加1。 示例:某数据元的版本号为1.0,当数据元第一次修订时,其必选属性发生变化而非必选属性不变,则该数据元的 版本为2.0;当该数据元第二次修订时,其必选属性不变而非必选属性发生变化,则该数据元的版本为2.1; 当数据元第三次修订时,其必选属性和非必选属性同时发生变化,则该数据元的版本为3.0。 备注:无。
备注:无。 .7名称:同义名称 定义:一个数据元在不同应用环境下的不同称谓。 约束:必选。 出现次数:o:n。 类型:字符型。 规则:无。 备注:一个数据元可以有多个同义名称。 数据元定义类属性 1.1名称:定义 定义:是用描述性的短语或句子对一个数据元所作的解释。 约束:必选。 出现次数:1:1。 类型:字符型。 规则:无。 备注:无。 .2名称:对象类词 定义:数据元名称成分之一,表达了该数据元所属事物或概念的集合。 约束:可选。 出现次数:0:1。 类型:字符型。 规则:无。
4.3.7名称:同义名称
定义:一个数据元在不同应用环境下的不同称谓。 约束:必选。 出现次数:o:n。 类型:字符型。 规则:无。
4.4数据元定义类属性
定义:是用描述性的短语或句子对一个数据元所作的解释。 约束:必选。 出现次数:1:1。 类型:字符型。 规则:无。 备注:无。
定义:是用描述性的短语或句子对一个数据元所作的解释 约束:必选。 出现次数:1:1。 类型:字符型。 规则:无。 备注:无。
4.4.2 名称:对象类词
定义:数据元名称成分之一,表达了该数据元所属事物或概念的集合。 约束:可选。 出现次数:0:1。 类型:字符型。 规则:无。 备注:标识出数据元的对象类词,有助于实现对数据元的规范化命名、分析、类比和查询等功能
4.4.3名称:特性词
定义:用以表达数据元所属的对象类的某个显著的、有区别的特征。 约束:可选。 出现次数:0:1。 类型:字符型。 规则:无。 备注:标识出数据元的特性词有助于对数据元的规范化命名、分析、类比和查询。 45数据元关系类属性
4.5.1名称:分类方案
定义:根据数据元的来源、组成、结构、应用、功能等共同特性,将数据元排列或划分成组的模式。 约束:可选。 出现次数:0:n。 类型:字符型。 规则:本文件中的数据元的“分类方案”均遵照4.3.1给出的分类方案。 备注:数据元可使用多种分类方案进行描述,以便于使用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查询和使用。每种分 类方案有一个标识符,不同的标识符代表不同的分类方案;数据元的分类原则和方法见GB/T7027。
4.5.2名称:分类方案值
定义:某个数据元在一个分类方案中所处的位 约束:可选。 出现次数:o:n。 类型:字符型。 规则:本文件中的数据元的“分类方案值”均遵照4.3.1给出的分类方案值。 备注:分类方案和分类方案值之间存在一一对应关系,
4.5.3 名称:关系
定义:关系用以描述当前数据元与其他相关数据元之间的关系。 约束:必选。 出现次数::n。 类型:字符型, 规则:无。 备注:表3给出了数据元之间基本关系的数据格式,为更加通俗准确表示数据元的基本关系,其关 系数据格式采用中文描述和表3中的关系表示符共同表示
表3数据元基本关系的数据格式
4.6数据元表示类属性
4.6.1 名称:表示词
定义:表示词用于描述数据元值域的表示形式,表示词是数据元名称的组成成分之 约束:可选。 出现次数:0:1。 类型:字符型。 规则:无。 备注:标识出数据元的表示词有助于实现数据元的规范化命名、分析、类比和查询。国际范围内记 可的表示词见表4。
表4国际范围内认可的表示词
4.6.2名称:数据类型
定义:用于表示数据元的符号、字符或其他表示的类型。 约束:必选。 出现次数:1:1。 类型:字符型。 规则:无。 备注:表5包括了数据类型的可能取值列表,但不限于下表中所列
表5数据类型的取值(续)
4.6.3名称:数据格式
定义:从业务的角度规定的数据元值的格式需求,包括所允许的最大和/或最小字符长度,数据元 值的表示格式等。 约束:必选。 出现次数:1:1。 类型:字符型。 规则:无。 备注:政务数据元推荐使用的数据格式如表6,数据格式示例说明见表7。
表6数据格式字符和含义说明
表7数据格式示例说明
4.6.5名称:计量单位
定义:属于数值型的数据元值的计量单位, 约束:必选。 出现次数:0:1。 类型:字符型。 规则:无。 备注:计量单位的名称应符合GB/T17295《国际贸易用计量单位代码》中的计量单位名称 4.7数据元管理类属性
4.7数据元管理类属性
定义:状态指数据元在其注册的全生存期(即生命周期)内所处状态的标示。 约束:可选。 出现次数:0:1。 类型:字符型。 规则:本文件中的数据元的“状态”为其注册的全部生存期内所处的阶段。 备注:数据元在其注册的全部生存期内包括四种阶段: a)草案:该数据元的内容处在草案阶段,相关单位和部门可以广泛提出意见和建议; b)试用:该数据元的内容经过一定的技术程序,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试用,并反馈实验意见; c)标准:该数据元的所有内容已经成为各方应当遵守的标准; d)废止:该数据元的内容即将从标准中删去。
4.7.2名称:来源部门
4.7.3名称:管理部门
定义: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对政务数据元实施注册、维护和管理功能的组织。 约束:必选。 出现次数:1:1。 类型:字符型。 规则:管理部门应使用全称,本文件中的数据元的“管理部门”均为标准归口单位 备注:无。
4.7.4名称:批准日期
定义:批准日期指数据元进入“标准”状态的日期。 约束:必选。 出现次数:1:1。 类型:字符型。 规则:无。
4.8数据元附加类属性
名称:备注。 定义:备注用以描述数据元的附加注释。 约束:必选。 出现次数:0:1。 类型:字符型。 规则:无。 备注:即上述属性未能描述的其他注释。
名称:备注。 定义:备注用以描述数据元的附加注释。 约束:必选。 出现次数:0:1。 类型:字符型。 规则:无。 备注:即上述属性未能描述的其他注释。
在一定语境下数据元名称应该唯一,名称中一般包括对象类词、特性词、表示词和限定词。 示例:在数据元“资格状态代码”中,“资格”为对象词,“状态”是该数据元的特性词不锈钢板标准,“代码”是该数据元的
对象词表示数据元所属的事物或概念,它表示某一语境下一个活动或对象,它是数据元中占支配地 部分: a)数据元名称中应有一个且仅有一个对象词; 特性词是表示数据元的对象类的显著的、有区别的特征; C 数据元名称中应有一个且仅有一个特性词: d)表示词是数据元名称中描述数据元表示形成的一个成分,它描述了数据元有效值集合的格式; e 数据元名称中应有一个且仅有一个表示词; f)当需要描述一个数据元并使其在特定的语境中唯一时,可以使用限定词对对象类词、特性词或 表示词进行限定,限定词是可选的。 示例:数据元“资格状态代码”和“标准名称”中,“资格”和“标准”是对象词,“状态”和“名称”是特性词。
a)对象词应处于名称的第一(最左)位置; b) 特性词应处于第二位置: C)表示词应处于最后位置; 限定词可以附加到对象类词、特性词和表示词上,限定词应位于被限定成分的前面,限定词的 顺序的不同不能用于区别不同的数据元; e)当表示词与特定词有重复或部分重复时,可以从名称中将穴余词删除。 示例:数据元“资格状态代码”和“标准名称”中,“代码”是“资格状态代码”的表示词,“名称”是“标准名 称”的表示词,由于表示词“名称”与特性词“名称”语义重复,因此删去一个几余词“名称”
6数据元的维护和扩展方法
本文件兼容已经引用的国家和行业标 家和行业标准的最新版本。应用部门结合 实际的应用和数据需求引用本文件,并根据需求及时修订相应内容
将新获取的数据元与现有数据元进行比对,若没有对应的数据元,将新获取的数据元作为新增数据 元加入到数据元标准中,新增的方法和要求如下: 对于每一个新增加的数据元,应按照本文件第4章给出的属性规范方法和要求,至少规范其内 部标识符、中文名称、中文首拼、定义、数据类型、数据格式、值域(如有)、计量单位(如 有)、备注(如有)等属性; 6) 对于在原数据元上派生(具体解释见4.5.3)的新增加的数据元,除内部标识符、名称、定义、 来源部门外,其他属性应于其原数据元保持一致; C 对于在原数据元上组成(具体解释见4.5.3)的新增加的数据元,数据元的各属性应根据情况 编制并遵循6.2中a)的要求; d)发布新增后的数据元标准。
数据元标准宜定期或根据应用的需要对数据元各属性进行变更,变更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包括但不 于: a 当新获取的数据元在已有的数据元标准中,找到与其定义相同的数据元,但数据元的称谓不同 时,将新获取的数据元的中文名称作为与它定义相同的数据元的同义名称加到属性描述中; 6) 数据元的名称(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定义、来源部门等属性需定期根据权威的变更做 相应的调整; C 需定期根据业务的变更,对值域为代码表的数据元的值域进行修订或扩充; 对可建立代码表的数据元的值域建立代码表,代替值域为自由文本的内容,对于新建的代码表 应说明取值代码及其涵义; e 对现有数据元实施更严格的可选性限制; 示例:增加新的属性限制。 十 发布变更后的数据元标准。
当数据元发生变更时,将变更前的数据元定义为废止数据元桥梁工程,将废止数据元作为历史版本保存 元历史库中。
b)派生使用 不同政务部门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对数据元中的对象类词或特性词进行限定,生成新的数据元 示例1:对于公共数据元“年”,财政部门可以将其扩展为“财政年度”;对于公共数据元“姓名”,社会保障部门 可以将其扩展为“参保人姓名”。需要注意的是,派生后的数据元与原数据元相比,在定义、数据类型、 数据格式、值域等属性上不能出现矛盾的现象。
....- 数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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