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0526-2021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标准(完整清晰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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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广播系统向其服务区播送的、需要被全部或部分听众收 听的日常广播,包括发布通知、新闻、信息、语声文件、寻呼和报时 等。
oackgroundbroa
公共广播系统向其服务区播送染环境气氛的广播 矿产标准,包 景音乐和各种场合的背景音响(包括环境模拟声)等
2.0.7广播扬声器布点
在设计和施工中,将扬声器配置到公共广播服务区各个位置 过程。
transmission line
将公共广播信号从信号处理设备传输到广播服务区现场广播 器的线路,包括各种导电线缆、光纤网络等。
transmission distand
传输线路始端的额定电压,也即是传输线路配接的广播扬 器或其他终端器件的标称输入电压
2.0.13传声器优先
预先录制的语声广播词。
2. 0. 15 热备用
voice file
Hual function sy
指紧急广播系统的一种待机方式。系统平时作为业务广播 统或背景广播系统运行,在紧急警报信号触发下,能自动转换为 急广播系统。
寻人、寻物或寻求帮助的广播,或根据现场需要临时向指定 广播区发布的广播。
paging station
独立于广播主机以外的,可以进行分区寻呼操作的设备。
2. 0. 18 强插
强行用某些广播内容覆盖正在广播的其他信号,或强行唤醒 处于休眠状态的公共广播系统,发布紧急广播
2. 0. 19 分区管理
把公共广播服务区分割成若干个广播分区分别进行管理。各 个广播分区可分别选通、关闭或全部选通、关闭
以矩阵方式进行分区。各个广播分区不仅可以分别选通或关 而且可以同时在两个或多个分区播放不同的信号
zoning override
有选择地向某个或多个广播分区进行强插而不影响其他广播 分区的运行状态。
2. 0.22远程监控
remote control and monitor
在公共广播机房或公共广播系统本身的控制中心以外,监控 公共广播系统运行。
ensured soundpressurelevel
公共广播系统在广播服务区内,应能达到的稳态有效值 声压级的平均值。
2.0.25漏出声衰减
soundfieldirregularity
公共广播系统的应备声压级与服务区边界外30m处的声压 级之差。
2.0.26设备系统总噪声级
公共广播系统达到额定输出电压时,广播服务区内各测量点 公共广播设备系统所产生的噪声声压级(扣除环境背景噪声影 )的平均值,以NR曲线评价
为保证公共广播系统具备良好的运行工况,达到提高系统可 性、排除隐患、延长寿命期目的所进行的检查、检验、测量和保养 作
2.0.28语音传输指数
语言可懂度的客观参量
.0.29扩声系统语音传输指类
of public address(STIPA)
语音传输指数的一种简化形式,用于客观评价公共广播系统 的语言传输质量。
2.0.30传输频率特性
公共广播系统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服务区内各测量点稳态声 压级相对于公共广播设备信号输入电平的幅频响应特性,
不需要电源供给的终端
2. 0.32 有源终端
需要电源供给的终端。
passive termina
3公共厂播系统工程设计
的基础上满足用户的合理需求, 3.1.2公共广播应为单声道广播。 3.1.3公共广播系统应根据用途和等级要求进行设计。 3.1.4一个公共广播系统可同时具有多种广播用途,各种广播用 途的等级设置可互相不同。 3.1.5易燃易爆区域内的公共广播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和《爆炸性 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GB3836.2的有关 规定。
1.3公共广播系统应根据用途和等级要求进行设计。 1.4一个公共广播系统可同时具有多种广播用途,各种广播用 的等级设置可互相不同。
3.2.1公共广播系统应能实时发布语声广播,并应有一个广播传 声器处于最高广播优先级。 3.2.2当有多个信号源对同一广播分区进行广播时,优先级别高 的信号应能自动覆盖优先级别低的信号。 3.2.3业务广播系统的应备功能除应符合本标准第3.2.1条的 规定外,尚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3.2.4背景广播系统的应备功能除应符合本标准第3.2.1条的 规定外,尚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3.2.5紧急广播系统的应备功能除应符合本标准第3.2.1条的 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3.2.3业务广播系统的其他应备功能
3.2.4背景广播系统的其他应备功食
1当公共厂播系统有多种用途时,紧急厂播应具有最高级别 的优先权。公共广播系统应能在手动或警报信号触发的10s内, 向相关广播区播放警示信号、警报语声文件或实时指挥语声。 2以现场环境噪声为基准,紧急广播的信噪比应大于或等于 12dB。 3紧急广播系统设备应处于热备用状态,或具有定时自检和 故障自动告警功能。 4紧急广播系统应具有应急备用电源,主电源与备用电源切 换时间不应大于1s;以蓄电池为备用电源时,系统应设置电池自 动充电装置。 5紧急广播音量应能自动调节至不小于应备声压级界定的 音量。 当需要手动发布紧急广播时,应设置一键到位功能 单台广播功率放大器失效不应导致整个广播系统失效。 8 单个广播扬声器失效不应导致整个广播分区失效。 9紧急广播系统的其他应备功能尚应符合表3.2.5的规定。
表3.2.5紧急广播系统的其他应备功能
3.1公共广播系统在各广播服务区内的电声性能指标应符合 表 3. 3. 1 的规定,
表 3. 3. 1 的规定
表3.3.1公共广播系统电声性能指
注:*紧急广播的应备声压级尚应符合本标准第3.2.5条第2款的规定
道可按结构分区; 3管理部门与公众场所宜分别设区; 4重要部门或广播扬声器音量需要由现场人员调节的场所 宜单独设区; 5每一个分区内广播扬声器的总功率不宜太大,并应同分区 器的容量相适应。
1三级公共广播系统的监控中心可由系统的厂播功率放大 器或广播前置放大器兼任; 2一级和二级公共广播系统的监控中心宜设在监控室或机 房内,监控主机的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第3.2节的规定; 3必要时,可设置主控中心和若干分控中心,分控中心可为 二级监控主机或寻呼台站。
.5.1公共广播信号可通过布设在广播服务区内的有线广播 览、同轴电缆或网线、光缆等网络传输,也可用无线传输,但不应 优其他系统运行。
额定传输电压宜选用70V、100V;当传输距离与传输功率的乘利 大于1km·kW时,额定传输电压可选用150V、200V、250V。 B.5.4公共广播系统室内广播功率传输线路,衰减不宜大于3d (1000Hz)。
3.5.5紧急广播传输线缆及其线槽、线管应采用阻燃材料。
3.6.1广播扬声器的性能指标应满足声场设计的要求。
1广播扬声器宜根据分片覆盖的原则,在广播服务区内分散 配置; 2广场以及面积较大且高度大于4m的厅堂等块状广播服 务区,也可根据具体条件选用集中式或集中分散相结合的方式配 置广播扬声器
3.6.3室外广播扬声器应满足使用环境要求
3.6.4广播扬声器的外形、色调、结构及其安装架设方式应
3.6.5当采用无源广播扬声器,且传输距离大于100m时,宜选 用定压式扬声器。定压式扬声器的额定工作电压应与广播线路额 定传输电压相同
3.6.5当采用无源广播扬声器,且传输距离大于100m时,宜选
3.6.6紧急广播扬声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6紧急广播扬声器应符合下列
1广播扬声器应使用阻燃材料,或具有阻燃外壳结构: 2广播扬声器的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 护等级(IP代码)》GB/T4208的有关规定。
3.7.1驱动无源终端的广播功率放大器宜选用定压式功率
.7.1驱动无源终端的广播功率放大器宜选用定压式功率放 器;定压式功率放大器的标称输出电压应与广播线路额定传输电 压相同。
3.7.2用于业务广播、背景广播的广播功率放大器,标称额
小于其所驱动的广播扬声器额定功率总和的1.5倍;全部紧急厂 番功率放大器的功率总容量,应满足所有广播分区同时发布紧
3.8公共广播信号源设备
3.8.1公共广播信号源设备应根据系统用途、等级和实际需要进 行配置。
1应符合语音传声特性; 2宜具有发送提示音的功能,当用作寻呼台站时,应具备分 区选通功能
4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施工
4.1.1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施工应符合施工安全和劳动保
4.1.1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施工应符合施工安全和劳动保护的规 定。
.1.2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4.1.2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图纸应齐全,并 应通过审查和批准; 2施工区域具备进场条件,应能保证施工安全和用电安全; 3施工人员应熟识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4.1.3新建工程的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施工,应与土建施工协调进 行;预理埋线管、支撑件,预留孔洞、沟槽及其他预理件等均应满足设 计要求。 4.1.4施工前应按设计文件要求查勘现场情况,查勘现场应包括 下列内容: 1与传输线路有关的道路的情况: 2允许同杆架设传输线路或同杆架设广播扬声器的杆路及 自立杆路的情况; 3公共广播传输线缆预留管道及允许共用的线缆、管道的情 况
1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图纸应齐全,并 应通过审查和批准; 2施工区域具备进场条件,应能保证施工安全和用电安全; 3 施工人员应熟识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4.1.3 新建工程的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施工,应与土建施工协调进 行;预埋线管、支撑件,预留孔洞、沟槽及其他预理件等均应满足设 计要求。
1与传输线路有关的道路的情况; 2允许同杆架设传输线路或同杆架设广播扬声器的杆路及 自立杆路的情况; 3公共广播传输线缆预留管道及允许共用的线缆、管道的情 况。 4.1.5影响公共广播传输线缆及广播扬声器架设的障碍物应提 前处理。 4.1.6公共广播设备安装前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应按设备材料进场报验表对施工设备和材料进行清点、分 类,进场应按本标准表A.0.1进行填写;
2规格、型号、数量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3有源部件均应通电检查,广播功率放大器和广播扬声器性 能指标应与产品标称相符; 4进口产品应提供质量符合性证明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 书等文件资料; 5对不具备现场检测条件的产品,可要求制造商出具检测报 告。
1商业化软件应获得使用许可及进行使用范围的检查; 2由系统承包商编制的用户应用软件,除进行功能测试外, 还应进行容量、可靠性、安全性、可恢复性、兼容性、自诊断等多项 功能测试,以及软件的可维护性检查; 3所有自编的、在通用计算机上运行的应用软件应提供完整 的文档
4.1.8 隐蔽工程应进行随工验收,并应按本标准表A.0.2进行 填写。
4.2广播传输线路敷设
4.2.1传输线缆应经检测合格后再敷设。 4.2.2室外广播传输线缆应穿管埋地或在电缆沟内敷设;室内广 播传输线缆应穿管或用线槽敷设。 4.2.3公共广播的功率传输线路不应与通信线缆或数据线缆同 管或同槽。 4.2.4除用电力载波方式传输的公共广播线路外,其他公共广播 线路不应与电力线路同管或同槽。 4.2.5公共广播功率传输线缆接头不应裸露,电位不等的接头应 分别进行绝缘处理。 一# 拉这叶垃斗风美
4.2.6公共广播传输线缆宜减少接驳,需要接驳时,接
包扎并安置在检查盒内。
4.2.7公共广播传输线路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线电视网 络工程设计标准》GB/T50200的有关规定。 4.2.8公共广播室外传输线路的防雷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的有关规定。 4.2.9使用无线传输的广播系统,应按规范正确架设天线,电磁 波信号的场强应符合相关规定。
4.3广播扬声器安装架设
4.3.1广播扬声器安装架设地点应符合本工程布点设计的规 定。 4.3.2广播扬声器的安装架设高度及其水平指向和垂直指向,应 根据声场设计及现场情况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广播扬声器的声辐射应指向广播服务区; 2当周围有高大建筑物和高大地形地物时,应避免产生回 声; 3广播扬声器前面的装饰不能影响扬声器的特性,遮挡物应 低于正面投影面积的1/4以下,开口率应大于75%。 4.3.3广播扬声器与广播传输线路之间的接头应接触良好,不同 电位的接头应分别绝缘,接驳宜用压接套管和压接工具进行施工。 冷热端有区别的接头应正确予以区分。 4.3.4广播扬声器的安装固定应安全可靠。安装广播扬声器的 路杆、桁架、墙体、棚顶和紧固件应具有满足长时间负荷广播扬声 器自身重量的承载能力。 4.3.5广播扬声器安装完毕后,应逐个广播分区进行检测和 试听并做好记录。检测和试听完毕后,应对扬声器表面进行清
4.3.1广播扬声器安装架设地点应符合本工程布点设计的规
.3.5广播扬声器安装完毕后,应逐个广播分区进行检测利 试听并做好记录。检测和试听完毕后,应对扬声器表面进行润 洁。
当有监控室或机房时,应安装在其控制台、机柜或机架上;当无监 控室或机房时,应安装在安全和便于操控的场所。除广播扬声器 和传输线路外,公共广播系统的其他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的有关规 定。
4.4.2一级和二级公共广播系统的监控室或机房的电
用的空气开关或断路器,且宜由独立回路供电,不宜与动力或 共用同一供电回路。
4.4.3控制台或机柜、机架应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线不应与
4.4.3控制台或机柜、机架应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线不应与供电 系统的零线直接相接
进行。 4.5.2各个广播分区应分别进行音质试听,并应根据试听的结果 进行初步调整
应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调整,使系统的应备功能符合本标准第3.2 节的规定。
测量,测量项目应按本标准第3.3节的规定执行。
测量,测量项目应按本标准第3.3节的规定执行。 4.5.5系统调试应做好记录。
.6.1公共广播系统调试完毕后应进行试运行,并应按本标准表 .0.1填写试运行记录。
4.6.2试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有计划地模拟正常的运行操作时,操作结果应满 要求;
2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有计划地在系统操作界面上进行 “误操作”时,“误操作”结果不应危及设备安全,并不应导致不可逆 的程序混乱。
无损检测标准规范范本4.6.3试运行的加电持续时间不应少于24h
5公共广播系统电声性能测量
5.1.1 公共广播系统电声性能测量仪器应在计量有效期内使用 5.1.2 公共广播系统电声性能测量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1 系统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 测量点现场的信噪比应大于或等于12dB; 3 测量时,有关广播分区的广播扬声器应全部开启。 .1.3 测量结果应按本标准表B.0.4做好记录
5.4.1声场不均匀度测量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5.4.1声场不均度测量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共广播系统服务区内的每一个厅堂或每一个房间应分 别测量; 2应按本标准第5.3.1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输入测量信 号和调节系统增益; 3应在服务区内选定的测量点测量各点的宽带稳态有效值 声压级
1广播服务区内各测量点之间宽带稳态有效值声压级的最 大值和最小值之差,应为该广播服务区的声场不均匀度; 2声场不均匀度符合本标准表3.3.1中相应等级的规定时, 应判定该被测广播服务区的声场不均匀度符合规定
5.5.1应备声压级测量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本标准第5.3.1条第2款的规定输人测量信号; 2应调节公共广播系统增益使系统达到标称额定输出电压, 当调节系统增益控制器件至增益最大位置,系统仍不能达到标称 额定输出电压时,应使系统处于增益最大状态; 3应在广播服务区内选定的测量点测量各点的宽带稳态有 效值声压级
5.5.2应备声压级测量结
钢结构计算、软件各测量点稳态有效值声压级的平均值应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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