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6625.4-2021 智慧城市 数据融合 第4部分:开放共享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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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可信级别宜考虑数据来源的可靠性、支撑技术的先进性、管理措施 善性。
6.5涉及时延敏感业务
智慧城市数据融合开放共享涉及重大灾害、灾难、应急等警示信息广场标准规范范本,这类时延敏感业务数据应及 送给相关方。
6.6涉及信息安全和隐私
7数据融合开放共享技术要求
7.1数据开放共享实施原则
智慧城市数据融合开放共享涉及多个相关方,实施原则如下
GB/T36625.42021
时效性是指数据从产生到可以查看的时间间隔,也称数据的延时时长。可对传感器设备采集 的原始数据和系统处理后的数据打上时间截,以对数据的时效性进行判断。 可追溯性是指对数据从产生到开放共享过程进行追踪的能力。对智慧城市开放共享数据的操 作应建立日志,包括记录数据来源、数据处理过程、供需对接情况,以实现数据来源和操作的可 追溯性。 真实性是指数据责任方提供的数据是否与其所申明的一致。应对智慧城市开放共享数据的来 源、时效、权责、类别(如原始数据、 次共享数据等)等内容进行申明
数据可移植是指当数据从数据源被共享给数据接收方后,接收方能够对数据进行解析和处理。为 实现数据可移植,应定义元数据、数据字典、领域数据模型、场景数据模型、通用消息格式,并满足以下条 件之一: 遵循相同的元数据、数据字典、领域数据模型、场景数据模型、通用消息格式; 如采用私有元数据、数据字典、数据模型和数据格式,应能够实现异构元数据、异构数据字典, 异构领域数据模型、异构场景数据模型、异构消息格式的转换
数据互操作要求如下: 根据数据特征(如数据量大小、交换频度、时延敏感性等)和使用需求,智慧城市数据开放共享 接口协议可遵循相适应的数据交换协议; 智慧城市数据开放共享应遵循智慧城市领域数据模型和场景数据模型; 可采用语义描述信息和语义技术促进对异构数据模型的翻译和对接; 对于涉及时延敏感业务的,应根据业务对时延的需求选择适合的网络承载技术
数据安全要求如下: 应对智慧城市开放共享数据分领域、分安全级别进行管理; 应分级分域分权限对智慧城市开放共享数据进行访问控制、读写控制; 应对涉及信息安全的数据进行加密存储; 在网络上传输智慧城市开放共享数据时,应对涉及信息安全的数据进行加密; 应建立日志生活垃圾标准规范范本,对涉及安全和隐私数据的操作进行记录
隐私保护要求如下: 应对智慧城市开放共享数据分级别进行脱敏处理; 应对不同级别隐私数据进行相应的安全处理,如获取授权、加密存储和加密传输等
7.9数据开放共享服务
体育标准者(如数据请求方、提供方、管理方等)对数据 获取流程、权利、义务及服务质量要求进行说明
GB/T36625.4—2021
2009信息技术元数据注册系统(MDR)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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