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10/T 118-2020 威海市地下综合管廊人防设计规范.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表4.1.2综合管廊地面建筑倒塌范围
4.1.3综合管廊战时主要出入口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5m,净高不应小于2.2m,门洞净宽不应小于0.8m, 净高不应小于2.0m,楼梯净宽不应小于1.0m。防护密闭门的门前通道,其净宽和净高应满足门扇的开 启和安装要求。 4.1.4综合管廊平时逃生口、通风口战前宜采取门式封堵或水平封堵,当采取水平封堵措施时,应优先 先用具有防护密闭功能的设备 4.1.5综合管廊设备吊装口战前宜采取门式封堵或水平封堵,当采取水平封堵措施时,应优先选用具有 防护密闭功能的设备进行封堵,封堵构件在平时设备吊装完成后放置到位。 4.1.6综合管廊防护单元间连通口,应设置双向受力防护密闭门,战时关闭。 4.1.7综合管廊地下监控中心,战时应设干厕,配置1个防臭干马桶。
5.1.1综合管廊工程材料选择、材料强度设计值、弹性模量及泊松比应符合GB50225《人民防空工程设 计规范》的规定。 5.1.2综合管廊工程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 5.1.3综合管廊工程结构应根据设计使用年限和环境类别进行耐久性设计,并应符合GB/T50476《混凝 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5.1.4综合管廊工程的安全等级应为一级,结构中各类构件的安全等级应与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 5.1.5综合管廊的构件承载力,应按平时(包括施工期间)使用状况和战时使用状况进行计算,并取其 中不利结果进行设计。平时使用状况的荷载确定和荷载效应组合,应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5.1.6战时使用状况的结构设计荷载,包括规定的武器一次作用(动荷载)以及土(岩)体压力、水压 力、结构自重、战时堆放荷载、战时不拆迁的固定设备自重等静荷载。战时使用状况的荷载效应组合, 甲类人防工程分别按下列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进行: 1常规武器爆炸动荷载和静荷载作用:
2核武器炸动荷载和静荷载作用
合管廊在确定等效静荷载和静荷载后锅炉标准规范范本,可按静力计算方法进行结构内力计算。对于超静定的钢 结构可按由非弹性变形产生的塑性内力重分布计算内力。 时使用工况下的综合管廊人防工程结构或构件承载力计算,按下列表达式的要求:
0(YGSGK+YSOK)≤A R = R(fad, Jfid,ak,..)
5.2.1综合管廊人防工程主要材料应采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等。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 级不应低于C30。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40。防水混凝土底板的混凝土垫层, 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 5.2.2地下工程部分应采用自防水混凝土,设计抗渗等级应符合GB5010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的
5.2.3混凝土应根据工程抗裂及防水要求,掺入减水剂、膨胀剂、防水剂、密实剂、复合型外加剂及水 泥基渗透结晶材料等,其品种和用量应经试验确定,所用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 质量要求。 5.2.4承受动荷载作用的人防工程结构构件,除本标准特殊规定外,截面厚度应由计算确定,且不应小 于表5.2.4的规定。
表5.2.4结构构件截面的最小厚度(mm)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
2轴心受压墙体的全部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率可取0.40% 3受压构件全部纵向钢筋和一侧纵向钢筋配筋率以及轴心受拉构件和小偏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应 安构件全截面面积计算;受弯构件、大偏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应按全截面面积扣除受压翼缘面积后的截 面面积计算; 4对卧置于地基上的人防工程底板,当其内力由平时设计荷载控制时,板中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可适当降低 旦不应小于0.15%: 5当钢筋沿构件截面周边布置时,“一侧纵向钢筋”系指沿受力向两个对边中的一边布置的纵向钢筋。 5.2.6承受动荷载作用的钢筋混凝土梁、板、墙等构件应双面配筋。梁、板等受弯构件,应在受压区配 置构造钢筋,配筋率不宜小于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在连续梁和框架节点处,且不应小于受拉主 筋的1/3。整体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墙每面的非受力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15%,间距不应大于250mm 5.2.7连续梁及框架梁在距支座边缘1.5倍梁截面高度范围内,宜采用封闭式箍筋,箍筋配筋率不应低 于0.15%,间距不宜大于hs/4(h为梁截面计算高度),且不宜大于主筋直径的5倍。对受拉钢筋搭接处, 宜采用封闭式箍筋,箍筋间距不应大于主筋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5.2.8承受动荷载作用的钢筋混凝土板、墙,应设置梅花形排列的拉结筋,直径不应小于6mm,拉结筋 庭能息
2轴心受压墙体的全部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率可取0.40% 3受压构件全部纵向钢筋和一侧纵向钢筋配筋率以及轴心受拉构件和小偏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应 按构件全截面面积计算;受弯构件、大偏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应按全截面面积扣除受压翼缘面积后的截 面面积计算; 4对卧置于地基上的人防工程底板,当其内力由平时设计荷载控制时,板中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可适当降低, 但不应小于0.15%; 5当钢筋沿构件截面周边布置时,“一侧纵向钢筋”系指沿受力向两个对边中的一边布置的级向钢筋,
置构造钢筋,配筋率不宜小于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在连续梁和框架节点处,且不应小于受拉主 筋的1/3。整体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墙每面的非受力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15%,间距不应大于250mm 5.2.7连续梁及框架梁在距支座边缘1.5倍截面高度范围内,宜采用封闭式箍筋,箍筋配筋率不应低 于0.15%,间距不宜大于h/4(h为梁截面计算高度),且不宜大于主筋直径的5倍。对受拉钢筋搭接处; 宜采用封闭式箍筋,箍筋间距不应大于主筋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5.2.8承受动荷载作用的钢筋混凝土板、墙,应设置梅花形排列的拉结筋,直径不应小于6mm,拉结筋 的长度应能拉住最外层受力钢筋,两端弯钩角度不应小于135。,弯钩的直线长度不应小于6倍箍筋的 直径,且不应小于50mm,间距不应大于500mm。当拉结筋兼作受力箍筋时,直径和间距应符合箍筋的计 算和构造要求。对卧置于地基上的人防工程底板,当其内力由平时设计荷载控制,且受拉主筋配筋率小 于表5.2.5时,可不设置拉结筋。
10当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管廊时,变形缝应采用防护型变形缝。
10当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管廊时,变形缝应采用防护型变形缝
1.1综合管廊廊道部分可不设战时防护通风系统。 1.2地下监控中心战时应设置清洁式通风和隔绝式防护。清洁式通风换气次数不宜小于4次/h, 防护时间不应小于2h。 1.3平时通风管道不允许穿越人防防护结构
7.1.1地下监控中心应考虑人员饮用水和口部洗消用水,不考虑人员生活用水。 7.1.2战时人员饮用水标准不应低于3L/(人·天),储水时间不应小于3天。饮用水应储藏在地下监 控中心内,宜采用桶装水或瓶装水。 7.1.3地下监控中心口部洗消用水应贮存在清洁区,冲洗水量宜按5~10L/m冲洗一次计算,冲洗水量 超过10m3时,可按10m3计算。洗消用水的供给,可采用气压给水装置、变频给水设备或高位水池(箱)。 7.1.4地下监控中心战时进风竖井、密闭通道及其防护密闭门外的通道应设置收集洗消废水的防爆波地 漏、清扫口或集水坑,并设置供墙面及地面冲洗用的冲洗栓或冲洗龙头,
8.1.1综合管廊内的电气设备、监控与报警系统设备应适应地下环境的使用要求,选用防水防潮性能好 的定型产品,电气设备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监控与报警系统设备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 8.1.2战时常用设备电力负荷分级可按表8.1.2确定,
表8.1.2战时常用设备电力负荷分级表
8.1.3综合管廊战时供配电应满足下列要求:
8.1.4内部电源的蓄电池组不得采用非封闭的蓄电池组。 8.1.5综合管廊内所有战时用金属构件、电缆金属护套、金属管道以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应与平时接 地网连通。
9.1.1压力管道在穿越综合管廊防护结构时,应在防护结构内侧设置公称压力不小于1.0MPa的防护阀 门。防护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9.1.2防护阀门应采用阀芯为不锈钢或铜材质的闸阀,宜采用手动电动两用闸阀;防护阀门应设在穿越 防护结构的直线管段上,并宜靠近防护结构。 当综合管廊内部空间尺寸不满足设置防护阀门时,可贴临管廊外壁设置阀门并,阀门井井体防护 等级应与管廊主体一致;井内空间尺寸应满足检修及阀门安装要求。 9.1.3压力管道穿越综合管廊防护结构处,应采用金属管材。 9.1.4压力管道穿越综合管廊防护结构处应采取防护密闭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径不大于200mm的管道,穿越综合管廊防护结构处应设置刚性防水套管; 2 管径大于200mm的管道,穿越综合管廊防护结构处应设置外侧加防护挡板的刚性防水套管。 9.1.5穿越综合管廊防护结构的各类管道,应具备2小时内可靠关闭或临时截止的措施。 9.1.6压力管道防护大样图。(见图1~图4)
图1管道穿管廊侧壁示意图
项目管理、论文图3管道穿不同防护区隔墙示意图
图2管道穿管廊顶示意图
图4管道穿不同防护区隔墙示意图
9.1.7穿越综合管廊防护结构的各种电缆(包括动力、照明、通信、网络等)管线和预埋备用管,应选 用管壁厚不小于2.5mm的热镀锌钢管,并应进行防护密闭处理。 9.1.8综合管廊战时供人员出入的口部门框墙上应预埋4~6根,管径50~80mm的符合防护要求的备 用热镀锌钢管。 9.1.9电气管线防护大样图。(见图5~图7、表9.1.9)
图6电缆穿防护墙体示意图(二
电气标准规范范本图7穿墙管密闭肋示意图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该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
GB5010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 50225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 GB/T50476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 GB 50838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GB 50981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T51274 城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 相关专题: 人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