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5047-2020 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3.1.1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靠近车道边的一侧应留有宽度不小于1.2m的轮椅通道,宜在车位 后部留有宽度不小于1.2m的轮椅通道。轮椅通道应安全、直接、方便地连通车道边。 (条文说明】为行动不便的人特别是轮椅使用者快捷、便利上下车、提取后备厢行李,在停车位 靠近车道边一侧、停车位后部设置轮椅通道,如图3.1.1所示。
图3.1.1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示意图(单位:mm)
3.1.2停车楼(场)内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应在两侧留有宽度不小于1.2m的轮椅通道,宜在 车位后部留有宽度不小于1.2m的轮椅通道。 3.1.3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的地面应涂有停车线、轮椅通道线和无障碍标志,并在无障碍机动 车停车位相应位置设指示标志,应符合3.14的规定。 3.1.4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的地面应平整、 、坚固和不积水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
3.2.1行进盲道应采用耐用、防滑材料建筑施工组织设计,宽度应为250mm~500mm。
3.2.1行进盲道应采用耐用、防滑材料,宽度应为250mm~500mm,
3.4.1楼梯、台阶与坡道表面应平整、防滑、无反光。
弧形。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5m 【条文说明】避免直角形前缘对旅客造成伤害的潜在危险。 3.4.3坡道(不含登机桥)的最大高度和水平长度应符合表3.4.3规定,
无障碍设施设备设计要
表3.4.3坡度选用表
3.4.4楼梯、台阶及坡道两侧扶手的高度应为850mm~900mm。坡道应设置上、下两层扶手, 下层扶手的高度应为650mm~700mm。如图3.4.4所示
图3.4.4扶手尺寸示意图(单位:mm)
3.4.5扶手应保持连贯,在扶手的起点和终点处应水平延伸不小于300mm的长度,并应设盲 文提示。如图3.4.4所示。 3.4.6扶手末端应为圆弧形倒角向内延伸到墙面或向下延伸不小于100mm。如图3.4.4所示。 条文说明】扶手是通行的重要辅助设施和安全保障。3.4.4至3.4.6对扶手的技术要求作出规 定。3.4.4中坡道上层扶手主要满足老年人、视觉障碍者使用需求,坡道下层扶手主要满足轮椅 使用者、儿童使用需求。3.4.6中扶手末端圆弧形倒角可减轻人员磕碰造成的伤害。 3.4.7坡道的宽度应根据流量和坡道长度而定,一般室内坡道净宽不应小于2.0m。 3.4.8弧线形坡道的坡度及水平长度应以弧线内缘的坡度为准。 3.4.9坡道起点、终点和中间休息平台的长度不应小于1.5m。 3.4.10坡道凌空时,应在临空面采取防护设施。 3.4.11 1楼梯、台阶上行及下行的第一阶应设置警示色提示条
3.5.1旅客无障碍电梯入口应采用放大人口。 【条文说明】放大电梯口可快速疏解上下电梯旅客,并有助于提供轮椅使用者所需的转弯半径空 间。如图3.5.1 所示。
3.5.1旅客无障碍电梯入口应采用放大人口。
3.5.1旅客无障碍电梯入口应采用放大人口。 【条文说明】放大电梯口可快速疏解上下电梯旅客,并有助于提供轮椅使用者所需的转弯半径空 间。 如图 3. 5. 1 所示,
图3.5.1八字形入口示意图
3无障碍设施设备设计
3.5.6无障碍电梯轿厢的深度不应小于1.6m,宽度不应小于1.4m。 3.5.7轿厢内控制板上应设盲文按键,在控制面板旁宜设置楼层功能盲文提示。 3.5.8轿厢内应设横向控制板,按钮应设盲文提示,控制板高度为850mm~1100mm。 3.5.9轿厢内除开门一侧以外应设扶手,扶手高度为850mm~900mm 3.5.10轿厢内在上、下运行及到达楼层时应能清晰显示楼层信息并有报层语音提示。 3.5.11单向开门电梯的轿厢两侧的前壁,和双向开门电梯的轿厢两侧的前壁、后壁,应从距 地面900mm处至轿厢顶部安装镜子或采用镜面金属材料装饰。镜面应有适当倾斜,角度不宜大 于5°。 【条文说明】航站楼内电梯运行繁忙、人员密集,考虑轮椅使用者视线较低,不易观察电梯运行 状态、电梯门开启方向、突发紧急事件等情况,通过高处安装镜子或镜面材料帮助轮椅使用者 了解轿内情况
3.6.1自动步道的宽度和坡度应适应轮椅使用者的使用,步道速度不宜大于0.50m/s。斜向自 动步道坡度不应大于1:16,并应考虑安装防滑装置。 3.6.2扶梯及自动步道出人口应设置语音提示设施
3.7.1公共卫生间人口处应方便轮椅使用者出人 3.7.2公共卫生间如有门应易于开启,门扇开启净宽度不应小于1m。 3.7.3公共卫生间内通道宽度不应低于1.2m,应有直径不小于1.5m的轮椅回转空间, 3.7.4公共卫生间内应在靠近人口处设置1个低位洗手盆,低位洗手盆高度应为500mm 550mm 条文说明低位洗手盆如图3.7.4所示
图3.7.4低位洗手盆示意图(单位:mm)
3.7.5公共卫生间厕位内一侧宜安装高650mm~700mm的水平安全抓杆和高1400mm的垂直 抓杆,垂直抓杆应距离坐便器前沿150mm~250mm。 【条文说明】厕位设置L型抓杆可满足行动不便、老年人使用,如图3.7.5所示
图3.7.5厕位抓杆示意图(单位:mm)
3.7.6男卫生间内小便器区域应就近 小便器下沿距地面不应天 400mm 【条文说明】低位小便器可满足儿童使用,如图3.7.6所示。
障碍设施设备设计要求
图3.7.6低位小便器示意图(单位:mm)
障碍设施设备设计要求
3.8.1无障碍卫生间外侧应设置无障碍标志、声光报警装置,宜设置盲文地图。 3.8.2无障碍卫生间入口应为自动平移门,人口净宽度不应小于1m。内外侧均应设置开启关 闭按钮,并应提示使用状态。 3.8.3自动平移门应设置紧急通视窗及传声百叶,紧急通视窗底部距地面高度应大于1.8m 如图3.8.3所示。 【条文说明】当无障碍卫生间内发出异常或求教信号时,声音可通过自动门上的传声百叶传至室 外。往来旅客或工作人员可借助紧急通视窗及时了解内部情况进行教助
图3.8.3自动平移门示意图(单位:mm)
3.8.6无障碍卫生间内地面应平整防滑、不积水,墙面、地面色彩应有较强对比 3.8.7无障碍卫生间室内光线应柔和,避免直射或产生炫光。
3.8.7无障碍卫生间室内光线应柔和,避免直射或产生炫光
无障碍设施设备设计要
3.9母婴室及母婴候机室
3.9.1母婴室应为独立房间且面积不应小于6m,在有条件的前提下不宜小于10m。 3.9.2母婴室宜设置自动平移门或自动平开门。 3.9.3母婴室应设置换洗台、消毒设备、热水器、婴儿安全座椅、可折叠式婴儿护理台等设施 及功能。 3.9.4母婴室应结合家具、设备设置紧急呼叫按钮。 3.9.5结合候机区设置母婴候机室,候机室服务半径不应大于300m。 3.9.6母婴候机室应设置哺乳区、换洗台、消毒设备、热水器、婴儿安全座椅、可折叠式婴儿 护理台,宜设置儿童活动、儿童睡眠等设施及功能。 3.9.7母婴候机室应结合家具、设备设置紧急呼叫按钮
3.9.1母婴室应为独立房间且面积不应小于6m,在有条件的前提下不宜小于10m。 3.9.2母婴室宜设置自动平移门或自动平开门。 3.9.3母婴室应设置换洗台、消毒设备、热水器、婴儿安全座椅、可折叠式婴儿护理台等设施 及功能。 3.9.4母婴室应结合家具、设备设置紧急呼叫按钮。 3.9.5结合候机区设置母婴候机室,候机室服务半径不应大于300m。 3.9.6母婴候机室应设置哺乳区、换洗台、消毒设备、热水器、婴儿安全座椅、可折叠式婴儿 护理台,宜设置儿童活动、儿童睡眠等设施及功能。 3.9.7母婴候机室应结合家具、设备设置紧急呼叫按钮
3.10.1私密检查室应为独立房间且面积不宜小于6m,应有直径不小于1.5m的轮椅回转 空间。 3.10.2私密检查室应设置座椅、置物台(柜)等设施。 【条文说明】私密检查室如图3.10.2所示。
3.10.1私密检查室应为独立房间且面积不宜小于6m,应有直径不小于1.5m的轮椅回转 空间。 3.10.2私密检查室应设置座椅、置物台(柜)等设施。 条文说明私密检查室如图3.10.2所示
图3.10.2私密检查室示意图
图3.10.2私密检查室示意图
密检查室应有通风、照明、消防及紧急呼叫设施
3.12无障碍检查通道
3.12.1每个检查区域应设置不少于1个无障碍检查通道。 3.12.2无障碍检查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 3.12.3无障碍自助通道设置的低位身份证扫描、登机牌验证、指纹识别、面部识别等服务设 施高度应为850mm~1100mm。
3.12.1每个检查区域应设置不少于1个无障碍检查通道。 3.12.2无障碍检查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 3.12.3无障碍自助通道设置的低位身份证扫描、登机牌验证、指纹识别、面部识别等服务设 施高度应为850mm~1100mm。
3.13.1通道、走廊的地面应防滑,不应有高差, 3.13.2通道、走廊的墙面在距地面2.5m高度范围内应尽量避免有突出物体。若由于客观条件 限制,物体突出大于100mm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3.13.3通道、走廊的最小宽度不宜小于2m。 3.13.4通道、走廊两侧墙面应设置高度为150mm的护墙板或防护栏杆。 3.13.5通道、走廊光照度不应小于1201x
3.13.1通道、走廊的地面应防滑,不应有高差, 3.13.2通道、走廊的墙面在距地面2.5m高度范围内应尽量避免有突出物体。若由于客观条件 限制,物体突出大于100mm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3.13.3通道、走廊的最小宽度不宜小于2m。 3.13.4通道、走廊两侧墙面应设置高度为150mm的护墙板或防护栏杆。 3.13.5通道、走廊光照度不应小于120 1x
3.14.1机场应设置无障碍设施位置标志及导向标识。 3.14.2无障碍设施标识应采用GB/T10001.9规定的无障碍设施图形符号。 3.14.3无障碍设施标识的设计应符合GB/T20501的规定。 3.14.4无障碍设施标识的设置应符合GB/T15566.1的规定
3.14.1机场应设置无障碍设施位置标志及导向标识。 3.14.2无障碍设施标识应采用GB/T10001.9规定的无障碍设施图形符号。 3.14.3无障碍设施标识的设计应符合GB/T20501的规定。 3.14.4无障碍设施标识的设置应符合GB/T15566.1的规定
无障碍设施设备设计要
4.1停车场(停车楼)
4.2.5室外墙面不应有低于2.5m的突出物体伸入人行步道盲道范围内
5.1.1旅客出发厅应设置为残障者服务的低位问讯柜台,柜台应符合3.10.1的规定。柜台应配 置为听觉残障者服务的写字板、笔、纸等书写工具,宜配置听力辅助设备。 5.1.2旅客出发厅应从航站楼出人口起设置连续盲道引导至就近服务柜台,柜台前应设置提示 盲道。 5.1.3旅客出发厅应设置至少1个无障碍卫生间。 5.1.4旅客出发厅供旅客休息、等待的座位中应设置爱心座位和轮椅停放区,在相应位置应设 置无障碍标志。 5.1.5值机区在就近通道处应设置低位值机柜台,柜台应符合3.10.1的规定。
5.1.7自助值机设备操控区域高度应为850mm~1100mm
5.1.7直助值机设备操控区域高度应为850mm~1100mm
旅客出发厅如有楼层转换,应设置无障碍电梯,电梯应符合3.5的规定
图5.1.6无高差行季托运设备示意图
5.6商店、银行、邮政和餐厅等区
5.6.1旅客航站楼内商店、银行、邮政和餐厅等区域应设置低位柜台 方便面标准,柜台应符合3.11.1的 规定。
6.1.1旅客登机桥固定端坡度不应大于1:10,在有条件的前提下不宜大于1:12。 6.1.2旅客登机桥地面应防滑。 6.1.3旅客登机桥人口、中部转折处、坡度转换处应铺设提示盲道,提示盲道宽度应与登机桥 同宽。 6.1.4旅客登机桥固定端、活动端通道两侧应设置扶手,扶手高度应为850mm~900mm。宜设 上、下层扶手,下层扶手高度应为650mm~700mm。 【条文说明】旅客登机桥由于受飞机舱门高度、服务车道净高约束,坡度要求与航站楼内坡道不 同。通过地面材质、双层扶手、坡度转折处提示等设计提高坡道的安全性
6.1.1旅客登机桥固定端坡度不应大于1:10,在有条件的前提下不宜大于1:12。 6.1.2旅客登机桥地面应防滑。 6.1.3旅客登机桥人口、中部转折处、坡度转换处应铺设提示盲道,提示盲道宽度应与登机桥 同宽。 6.1.4旅客登机桥固定端、活动端通道两侧应设置扶手,扶手高度应为850mm~900mm。宜设 上、下层扶手,下层扶手高度应为650mm~700mm。 【条文说明】旅客登机桥由于受飞机舱门高度、服务车道净高约束,坡度要求与航站楼内坡道不 同。通过地面材质、双层扶手、坡度转折处提示等设计提高坡道的安全性
6.2.1旅客摆渡车及捷运设施内在靠近车门处应设置供轮椅使用者使用的轮椅车位,轮椅车位 应设置固定轮椅设施。 6.2.2旅客摆渡车应具备无障碍功能,或在摆渡车车门处应设置供轮椅使用者上、下车且坡度 不应大于1:12的活动斜板。 6.2.3机场应配置不少于1台供残障者旅客和老、弱、伤、病者上、下飞机的升降车或升降 设备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本规范中指定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 定”或“应按.…·的规定执行”。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规范和其他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可 参照.”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本规范中指定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 或“应按·.··的规定执行”。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规范和其他规定执行时,写法为 ···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城镇建设标准,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GB/T10001.9) [3]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GB/T15566.1) [4]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GB/T20501)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道 用于本文。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GB/T10001.9) [3]】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GB/T15566.1) 41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GB/T20501)
机场建设工程行业标准出
....- 设备标准
- 相关专题: 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