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646.1-2016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第1部分:通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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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独立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1.2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应符合GB50348第3章的规定。 1.3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程序应符合GA/T75的规定。 1.4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中选择使用的设备、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可的检验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检 验报告。 .5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在设计阶段应依照GB/T22240进行定级,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备案。 其建设、改造和验收应符合GB/T22239的规定。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由管理平台、汇聚平台和接入平台三级平台及功能设施构成,详见
5.2.1.1管理平台是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线网级的决策、指挥、控制和管理平台。 5.2.1.2 管理平台通过汇聚平台向路网安防指挥中心提供重要警情报告信息和系统联动请求信息。 5.2.1.3 管理平台提供的标准时间信息,用以校准向安全防范系统内提供时钟同步数据。 5.2.1.4 管理平台通过光纤和无线网络等通信链路,与市级指挥平台、路网安防指挥中心、汇聚平台 相连接。
2.1汇聚平台是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线路或区段级的指挥、控制和管理平台,同时承担本线 列车监控系统信息的接入,向管理平台报告本地系统运行状态与事件信息,接受、执行并转发管 的决策信息与控制信令。
有色金属标准DB11/T 646.12016
5.2.2.2汇聚平台应具有事件信息显示、功能子系统控制、事件信息查询、存储、设备在线管理、事 件信息共享和各功能子系统之间的联动信号转发等功能
5.2. 3 接入平台
5.2.3.1接入平台是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站、场、段区域内功能设施的现场信号采集、汇聚、 控制和转发的平台。 5.2.3.2接入平台由本地各功能子系统的信息接入、显示、控制、存储、转发、处置、系统联动和通 信等模块构成。 5.2.3.3接入平台向汇聚平台报告本地系统的运行状态、事件信息,接受并执行汇聚平台的控制信令。 5.2.3.4接入平台应具有接收由汇聚平台转发的车载接入平台上传信息的功能。
5.2.4车载接入平台
2.4.1车载接入平台具有轨道列车内功能设施的现场信号采集、汇聚、显示和转发的功能。 2.4.2轨道列车内功能设施至少应包括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系统、化学监测系统和车厢音 系统。
5.2.6 安防监管平台
路网安防指挥中心、线路安防监控中心和车站安防值班室等三级平台,在架构上是轨道交通安 防范系统的监管平台,在物理上是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的专用分控设施。该三级平台应具有安 信息全功能调用、信息调用控制优先级可设置为最高权限、对图像识别功能中的涉密部分可进行 理操作的功能与相应配置。
.1.1.1视频接入带宽配置应不低于管辖线路各接入平台上传图像、车载转发图像、相关汇聚平台转 发图像和上级平台转发图像路数的带宽合计的1.5倍, 5.1.1.2各接入平台上传的每路数字图像接入端口带宽宜按:标清图像MPEG2格式大于等于6M/路计 算,MPEG4、H.264、AVS格式按大于等于2M/路计算;高清图像MPEG2格式大于等于16M/路计算,MPEG4 1.264、AVS格式按大于等于8M/路计算;车载实时转发图像的接入端口带宽宜按大于等于512K/路计算 5.1.1.3现场监听音频的接入带宽配置应不低于接入带宽合计的1.5倍。每路数字音频接入端口带宽 宜按大于等于32K/路计算。 5.1.1.4入侵报警与出入口控制、武器与爆炸药危险物品检测、化学监测、放射性材料监测和智能视 频分析系统的运行、报警和事件数据,全部应以IP数据包的形式接入。
6. 1.2 显示与控制
6.1.2.1可进行切换显示的窗口配置数量,不宜低于接入平台数量。应配置与应用需求相适应数量的 智能视频分析系统和其他探测系统的专用显示器。 6.1.2.2实时和历史图像的显示质量应符合DB11/T384.5的规定;其他探测系统信息的屏幕显示分辨 率,不应低于1024×768。 5.1.2.3对入侵报警与出入口控制、武器与爆炸危险物品检测、化学监测、放射性材料监测和智能视 频分析等系统的报警和事件接入数据的处理,应分别配置工作站或服务器。 6.1.2.4应配置多路接入,可自动和手动切换输出的现场音频播放设备。
6.1.3.1汇聚平台应能向上级管理平台实时转发不低于所辖线路内站、场、段接入平台数量的模拟图 象或不低于4CF格式的数学图像、多路双声道现场监听音频和全部报警信息。 6.1.3.2各线汇聚平台向路网安防指挥中心转发实时图像和相对应音频的路数,依据该线路远期规划 的换乘站个数确定。线路具有10个以下换乘站,上传32路;10至20个换乘站,上传64路;20至30 个换乘站,上传80路;30个以上换乘站,上传100路。 5.1.3.3汇聚平台应能向线路安防监控中心实时转发不低于所辖线路内站、场、段接入平台数量的模 以图像或不低于4CIF格式的数字图像、多路双声道现场监听音频和全部报警信息。 6.1.3.4线路安防监控中心与路网安防指挥中心之间,应能互传30路不低于4CIF格式的数字图像; 线路安防监控中心应能向路网安防指挥中心转发全部报警信息。 5.1.3.5汇聚平台与管理平台之间,至少应配置4个千兆以太网络端口和2个可供备用的千兆以太网 络端口:4个可用于非压缩数字图像、模拟图像和双向低速数据传输的光纤通道接口。
6.1.4数据查询与存储
6.1.4.1应支持采用事件、时间、设备属性、位置属性,对所辖线区各接入平台的实时与历史信息的 访问和调用。 6.1.4.2应对所有接入信息、远程调用信息进行存储和数据备份,存储时间不低于90天,并具备光盘 刻录存储功能;系统管理日志的存储时间不低于180天;系统配置信息的各个版本应在设备生命周期内 保存。
管理系统的需求,确定信息访问与功能操作 的权限管理体系。
应采用物理介质或生物特征识别+密码双认证机制;线路安防监控中心和车站安防值班室的数据库 访问认证,应符合路网安防指挥中心确认的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规定。
6.1.8.1视频监控子系统设备的管理编码应符合DB11/T384.9的相关规定。其它子系统设备的管理编 马可参考DB11/T384.9的相关规定。 .1.8.2汇聚平台的设备管理范围应包括本平台系统、辖区范围内各接入平台,和本线路范围内全部 年载接入平台。 5.1.8.3设备的网络管理端口应支持SNMP协议。 5.1.8.4系统应具有对可网管设备进行自动和手动检测、故障报警自动弹出和手动确认、自动巡检周 期设定和巡检日志生成的功能;宜具有按照时间、类别等选定属性,进行故障数据统计和分析功能。 .1.8.5系统设备的在线率应大于等于可检测安装设备的90%。 .1.8.6应根据环境条件和设备维护要求,对所有固定式安装和便携式配置的探测器、监测器、传感 器的性能参数,进行周期性专业检查与标定。在运行设备性能完好的合格率,应高于等于安装和配置设 备的95%。
斤有现场设置的功能设施的采集信号应被接入平台所采集
5.2.2.1应实现全部接入图像的实时显示,单画面切换显示设备不宜低于1台。智能视频分析系统宜 配置专用显示器。 5.2.2.2入侵报警和出入口控制系统,可共用管理服务器;化学监测,放射性材料监测、武器与爆炸 危险物品检测可分别配备管理服务器。 5.2.2.3应配置多路接入,不低于1路可切换输出的现场音频播放设备,音视频应同时切换
6.2.3.1每个接入平台应能向汇聚平台转发不低于16路模拟图像或不低于4CIF格式的数字图像,多 路可切换选择的双声道现场监听音频,综控室与车站安防值班室之间互传不低于4路4CIF格式的数字 图像。 6.2.3.2接入平台与汇聚平台之间,至少应配置4个10/100/1000兆自适应以太网络端口,和2个可 用于模拟图像和双向低速数据传输的光通道接口
6.2.4.1视频监控系统应通过报警联动信号接入端口,与本地的其它功能子系统的报警输出端口相连 接。 6.2.4.2各功能子系统的报警信息,应能驱动相关视频监控子系统的相关高速云台摄像机自动指向预 设位置。 6.2.4.3图像显示系统应能实现对报警区域的图像以单画面或多画面成组自动切换的方式,自动切换 至当前显示屏幕;并提供屏幕报警标识和综控室内的声、光设备提示 6.2.4.4所有探测报警系统在接收到或确认警情时,应不采用自动触发的高音警号或高亮度频闪灯的 方式,向人群聚集的站或场区域发出告警信息 .2.4.5当侵害事件被检测到时,系统应能自动向汇聚平台转发相关图像和事件报警信息。报警信息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期时间、位置、报警触发种类等。 6.2.4.6在爆炸危险物品被检测并确认的情况下,系统应能切断本地公众移动通信设施电源。 5.2.4.7在化学毒气被监测并确认的情况下,系统应当能够向汇聚平台和车站安防值班室转发相关图 像和事件报警信息,以及可供选择的空气流动应急调整方案。
6.2.5数据存储与查询
6.2.5.1应支持采用事件、时间、设备属性、位置属性,对接入平台的实时与历史信息的访问和调用。 6.2.5.2应对所有接入信息和远程调用信息进行存储和数据备份,存储时间不低于90天,并宜具备光 盘刻录存储功能;系统管理日志的存储时间不低于180天;系统配置信息的各个版本应在设备生命周期 内保存。
车车厢视音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系统、化学监测系统的采集信号,应接入车载接入平台
6.3. 2 显示与控制
6.3.2.1宜在两端驾驶室内设置具有报警信号接入功能的数字视音频管理服务器,和能够同时或轮巡 显示本列车全部图像的单屏幕显示器,并配置1路输出的现场音频监听设备。 6.3.2.2化学监测系统,应配置专用管理服务器。 6.3.2.3车载报警触发信号应全部接入数字视音频管理服务器,并能够与相对应位置设置的视音频信 号同步显示。
6.3.3信息转发与带宽占用
3.3.1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列车应能利用不低于4M的无线通信链路带宽,向OCC转发报警信息 数字图像和现场监听音频。实时转发图像格式不低于CIF
6.3.3.2OCC在突发安全事件的情况下, 向车载接人平合提供应急扩展带宽。列车应能利用扩展后的 无线通信链路带宽,向OCC转发数量和图像质量倍增的报警信息、实时数字图像和现场监听音频。
6.3.4 存储与下载
6.3.4.1车载系统应具有系统信息的存储功能。列车接入图像、客车车厢手动报警、监听音频和化学 报警信息的本地存储时间不低于7天,本地图像应采用高于或等于4CIF的格式进行存储。 6.3.4.2车载系统应具备信息无丢失和损伤的停驶下载功能。 6.3.4.3车载系统信息存储时间不低于90天。
6.3.5环境适应特性
没备的抗冲击、振动与电磁环境适应性,应符合TB/T3021一2001的规定。
7.1.1设计边界按图1系统总体架构图虚线划分。虚线以内的安全防范系统部分,应在线路建设项目 的一次设计中统一完成。 7.1.2各OCC与TCC之间的双端信号与数据接口设计和通信链路设计。OCC至线路安防监控中心之间 线路安防监控中心与路网安防指挥中心的光缆连接设计,至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的公安网络干线汇接点 上。 7.1.3综控室与OCC之间的信号、数据接口设计和通信链路设计;综控室与车站安防值班室之间的信 号、数据接口设计和通信链路设计, 7.1.4轨道列车车载安全防范系统的设备配置与数据通信连接设计。
7.2.1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范围包括站、场、段功能设施、接入平台系统和汇聚平台系 统等三个部分的设备安装、系统连接链路和系统功能集成设计。 7.2.2设计深度应包括确定系统结构、系统功能、设备部署和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系统的可靠性设计要求,应符合GB50348中的相关规定。 .4风险等级划分方法
7.4风险等级划分方法
侵害分类被应用于重点控制站和可能发生化学毒气、爆炸危险物品、放射性材料攻击的设施场所的 确认。侵害种类分为: a)A类一一群体速杀性侵害; b)B类一一个体非杀伤性侵害。
7.4.2 伤害后果评估
7.4.2.1伤害后果评估包括站、场、段等区域的设计客流量和设施特征二个指标项。 7.4.2.2“设计客流量”应采用设计单位所采用的数据;如果所提供的是一个数据组,则应采用数据 组中的最大值。 7.4.2.3 “设施特征”评价包括在同类侵害事件发生的情况下,由于站、场、段等设施场所的结构限 制,可能引发更大规模的次生伤害时,该设施场所的伤害风险应当被确认为较高的级别。 7.4.2.4由于站、场、段等设施场所因所处地点,或在特定时期所承担的社会活动规模的不同,在同 类侵害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存在引发较大范围的社会生活秩序混乱时,该设施场所的伤害风险应当被确 认为较高的级别。
7.4.3风险等级划分与评价原则
7.4.3.1风险等级的划分,由高至低分为四级。风险等级评价见表1。
设施场所的 风险等级应按相对应的较高级别评价。 7.4.3.3对防范A类侵害的设施场所,其风险等级的评价不应低于二级。 7.4.3.4在特殊时期,直接服务或应用于相关活动的部分设施场所的风险级别,应以符合地方政府或 国家的相关要求为原则,依据本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随机性调整。
7.4.4局部风险级别确认
在设施场所的风险等级划分后,还应进行区域内不同部位、设施的细分风险确认。 设施配置的一般要求
7.5.1 基研设施配置
7.5.2 功能设施配置
.5.2.1现场功能设施应具有信号 件管理两类功能。在设计中,应根据场所设施风险 等级的划分和现场防范需求和环境条件,确定采用功能设施的种类与设计安装或配置的密度。 .5.2.2现场信号的采集、报警功能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视音频监控、入侵报警(含紧急报警)、出 人口控制、武器和爆炸危险物品检测、化学监测、放射性材料监测等功能子系统。 .5.2.3现场事件管理功能设施包括信号接入、信号显示、数据存储与转发、预案管理,现场处置类 广播分控端、危险物品现场处置装置等六项功能设施, .5.2.4武器、爆炸、化学、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现场处置装置的功能与性能,应能满足对指定的安 验目标物进行现场处置的应用要求;应具有相应的隔爆、消音、消烟、电磁屏蔽、气密、放射线衰减等 能。 .5.3线路安防监控中心的设备配置,应满足本线路安防系统的信号接入、显示、控制、处理、存储 和转发等各项应用,对系统功能与性能的需求。
DB11/T 646.12016 7.5.4 安全防范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确定和实施,应不低于GB/T22239和GB/T22240标准规定的第 级 7.5.5设施场所重要部位安全防范技术设施的配置应符合表2的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确定和实施,应不低于GB/T22239和GB/T22240标准规定的1 设施场所重要部位安全防范技术设施的配置应符合表2的要求。
注2:设置 在设施场所的主要位置有固定装置或手持装置的设置,但设置的多重性和相关指标低于上一级要求, 注3:应 在指定的设施场所均应设置, 注4:宜 在指定的设施场所建议配置 根据设施场所风险等级的不同,功能系练的设置选择可以是部分,也可以是全部
8系统资源的编码与管理
,1 编码管理的资源对
应进行编码管理的资源对象包括: a)作为安全防范对象的轨道交通线路、车站和列车等防范场所 b)系统内可以管理的设备; C) 系统所存储或记录,且需要并可以访问的历史事件信息。
8.2系统资源编码规定
8.2.1 线路代码的编码规则与定义
8.2.1.1每条线路在系统内具有唯一的编码。 8.2.1.2对于以数字命名的线路,编码尽量与实际线路号保持一致;对于非数字命名的线路,编码采 取从最大编码开始,以1递减的原则。 8.2.1.3线路代码用2位十进制数表示。 8.2.1.4编码取值范围:0099。
8.2.2车站编码规则与定义
8.2.2.1每个车站在系统内具有唯一的编码。 8.2.2.2车站编码为线路编码+车站编码。 8.2.2.3车站编码取值范围:0099。 8.2.2.4一号、二号、八通等三条既有线路的车站,按照顺序递增方式编排;其后建设线路的车站, 按照单数递增方式编排,所有双号为预留编号。
8.2.3列车编码规则与定义
8.2.3.1每一列车在系统内具有唯一的编码。
2.3.1每一列车在系统内具有唯一的编码。 2.3.2列车编码为线路编码+列车顺序代码+车厢位置代码。 2.3.3列车顺序代码采用二位固定的列车顺序编号。 2.3.4车厢位置代码采用一位固定的车厢顺序编号。该编号序列由A、1、2一N、B等二个英 和N个阿拉伯数字组成。A和B表示两个机车车首;1—N,表示客厢位置号。
8.2.4类别码与流水号
用户应根据系统设备和图像资源的管理需求,对新增加的系统资源依据本规范规定的相关编码 成初始编码,最迟于设备并网前的一周内,提交给管理平台的注册管理部门审核。
8.3.3编码的注册、审核及发布
管理平台应根据本标准,审查给定编码内容的规范性、满足性和唯一性等相关因素,确定编码的合 法性后,最迟于设备并网后的三日内,发布实施。
表4报文功能码定义列表
9.2.3.3各报文内容格式见表5~表13
一登录信息报文格式见表5
表5登录信息报文格式
一握手信息报文格式见表6。
表6握手信息报文格式
放障告警及故障修复信息报文格式见表7。
表7故障告警及故障修复信息报文格式
注销信息报文格式见表
表8注销信息报文格式
登陆确认信息报文格式见表9。
表9登录确认信息报文格式
工字钢标准表10握手确认信息报文格式
告警及故障修复信息接收确认报文格式见表11.
最11故障告警及故障修复信息接收确认报文格
工程监理标准规范范本一故障告警查询报文格式见表12。
表12故障告警查询报文格式
表13注销确认信息报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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