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10T 234-2020 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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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地下管线探测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a) 地下管线资料现况调绘; b) 地下管线实地调查; c) 地下管线探查; d) 地下管线测量; e) 地下管线数据入库与更新; f) 地下管线图编绘与地下管线成果表编制; g) 成果检查验收与归档。 4.12地下管线探测的取舍原则宜按表1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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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地下管线探测取舍原贝
4.13地下管线探测的基本流程
4.13地下管线探测的基本流程:
接受任务、搜集资料、现场踏勘、仪器检验、方法试验、编写技术设计书、建立控制网、管线探查、 管线测量、数据处理、管线图编绘、技术总结报告编写、成果验收和归档。 4.14探测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实行“作业组自检、小组互检、公司级检查”三级质检制度,并 提交相应质量检查报告。 4.15地下管线探测成果资料应按档案管理统一的档案载体、装订规格和组卷要求,分为文字、表、图, 数据盘四大类进行整理组卷,成果验收后由探测单位移交给地下管线管理部门。 4.16地下管线管理部门应按DB1310/T233一2020数据格式要求,对提交的探测成果数据进行检查 合格后置入廊坊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对拆除或新建的地下管线进行动态管理。
5.1.1地下管线探测技术准备一般应包括资料搜集、现场踏勘、探查方法试验和仪器校验、编制技术 设计书。 5.1.2地下管线探测应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开展探查技术方法试验和仪器校验。 5.1.3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设计书应在地下管线现况调绘、现场踏勘、探查方法试验和仪器校验的基础 上编制。 5.1.4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设计书应经过审查确认,未经审查确认不得开工。
5.2地下管线现况调绘
5.2.1地下管线现况调绘应对已有地下管线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编绘地下管线现况调绘图, 作为地下管线探测作业的参考
d 已有地下管线探测成果、竣工测量成果; b) 各种管线设计图、施工图、竣工图及技术说明资料; c) 相应比例尺现状地形图; 测区及其邻近测量控制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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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现况调绘应根据已搜集的管线资料了解管线类别、平面位置、走向以及附属设施分布等情况, 同时还应了解管线规格、材质、传输物体特征、权属单位以及建设年代等属性信息,并在调绘图上注明 管线资料来源。 5.2.4现况调绘图应根据管线竣工图、竣工测量成果及成果表进行绘制;无竣工图和竣工测量成果的 管线,可根据其施工图及有关资料,按管线邻近的建(构)筑物、明显地物点、现有路边线等相互关系 展绘。 5.2.5现况调绘图应采用彩色笔按《地下管线数据规范》DB1310/XXXXX一XXXX相关规定转绘,注明 管线的权属单位、规格、材质、性质、建设年代等。
5.3.1现场踏勘主要内容包括
5.3.1现场踏勘主要内容包括: 核查地下管线现况调绘资料的完整性、可信度和可利用程度: b 核查控制点的位置和保存状况,并检验其精度; C 核查地形图的现势性; d 勘察测区的地物、地貌、交通和地下管线分布与理设情况,调查现场地球物理条件及各种可能 的干扰因素,以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5.3.2 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完成以下工作: a 标注现场管线埋设与调绘结果不一致的情况; b 记录控制点保存情况和点位变化情况; 判定地形图可用性; d 拟定探查方法试验场地: e) 制定安全生产措施。
5.4探查方法试验和仪器校验
5.4.1探查仪器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校验,仪器的校验包括稳定性校验及精度校验。 5.4.2探查方法试验应选择不同类型、不同材质、不同埋深的地下管线和不同地球物理条件分别进行: 试验场地和试验条件应具有代表性和针对性;试验应在测区范围内的已知管线段上进行;拟投入使用的 不同类型、不同型号的探查仪器均应参与试验。
5.5.1地下管线探测前应编制技术设计
5.5.1地下管线探测前应编制技术设计书
探测工作的目的、任务、作业范围、作业内容和完成期限等情况
b 测区工作环境、管线理设状况及地球物理条件等: C 已有资料及其可利用情况: d 执行的标准、规范或其他技术文件; e 作业方法与技术措施要求; f 施工组织与进度计划; g 质量、安全和保密措施: h) 拟提交的成果资料。 注:探测任务较简单或工作量较小时,技术设计书可简化。 5.5.3技术设计书确定后若需更改,应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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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规格、载体特征、电缆根数、孔数及附属设施等信息,绘制探查草图并在地面上设置管线点 1.2地下管线探查实地须查明的 巩物、官线特征 点和附属物按表2执行。
表2地下管线探查须查明地面建(构)筑物、管线特征点和附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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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地下管线探查须查明地面建(构)筑物、管线特征点和附属物(续)
注1:部队、铁路、民航及其它专业管线探测项目参照本表规定执行,注明权属单位及用途。 注2:排水、电力、通信、综合管沟测注的平面位置为管沟几何中心位置。 注3:当管线特征既变径又变材时,管线特征点记录为变径。 注4:当管径在探测区变径后的管径小于取舍原则时,管线可终止于变径符号,在点表备注栏注“小管径”。 注5:附属物和特征点同时存在时以附属物为主。检修井内的三通、四通等应在特征栏如实填写,但直线点、变径 点则不予填写。 注6:给水管道小于100mm的分支需要设置三通点,并探测至第一个附属物。当附属物离主管较远,且在道路同一侧 可在分支管1m处定非普查;当分支过路时需追踪探测至道路另一侧。 注7:多个雨水麓时,以管道在地面投影中心设置管线点。
5.1.3管线点宜设置在管线特征点和附属物在地面的投影位置上。在没有特征点的直线段上,需加密 设置管线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管线直线点间距一般不应大于70m;如委托方有特殊要求,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b)缓慢变向的管线至少在其起止点和中点设置管线点,当弯曲弧度较大时还应加密设置管线点, 设置原则以反映地下管线的弯曲特征为原则,
6.2.1地下管线应实地查明地下管线属性信息,并应符合表3的规定
2.1地下管线应实地查明地下管线属性信息,并应符合表3的规定。
DB1310/T234—2020表3地下管线实地调查项目埋深规格载体特征埋废权电道理井井使偏构附宽材设弃孔路设盖盖用心管线类型外内外管筑属压流电X质年时单根数名方材规状点顶底底径物物力向压高代间位数称式质格况号给水△△△AV△排管道△△△水方沟△△△燃直埋气架空A热直埋△力架空△△直埋△△△△△电沟道△力管块△△V直埋△通△管块△A信沟道△△△工直埋△D△业架空V△△综合管沟△△6. 2.2实地调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给水管道可按给水的用途分输水、原水、消防水、绿化水、循环水、配水、直饮水和中水;b)排水管道可按排水的性质分为污水、雨水、雨污合流;c)燃气管道可按其所传输的燃气介质分为煤气、液化气和天然气;按燃气管道的压力P大小分为低压、中压、次高压和高压:低压P<0.01MPa;中压P≥0.01MPa,≤0.4MPa;次高压P>0.4MPa,≤1.5MPa高压P>1.5MPa,≤4.0MPacd)热力管道按流体性质分为热水和蒸汽:e)工业管道可按其所传输的材料性质分为废水、石油、消费泡沫等;按管内压力大小分为无压、低压、中压和高压:无压压力=0;低压P>0,≤1.6MPa;中压P>1.6MPa,≤10MPa;高压P>10MPa。f)电力电缆可按其功能分为供电、路灯、交通信号等;按电压的高低可分为低压、高压和超高压:低压V≤1kV;高压V>1kV,≤110kV超高压V>110kV。8
DB1310/T234—2020g)通信电缆可分为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铁通、有线电视、监控、广播、政府专网、军用、保密等。6.2.3地下管线的埋深可分为内底埋深,外顶埋深和外底埋深。量测何种埋深应根据管线类型按表3的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地下沟道或自流地下管道应量测其内底埋深;b)压力地下管道、直埋电缆和管块应量测其外顶埋深;c)架空管道应量测其外底至地面的距离,埋深为负值。6.2.4地下管线应量测其断面尺寸。其中,圆形断面应量测其内径、管沟应量测其内壁的宽和高、管块和管组量测其最大外包络尺寸,单位用mm表示。6.2.5地下管线应查明其材质,见表4。表4地下管线材质管类材质给水1、砼;2、PVC;3、玻璃钢;4、钢:5、铸铁;6、球墨铸铁;7、PE等1、砼;2、PVC;3、砖:4、钢;5、铸铁;6、石;7、陶排水瓷;8、球墨铸铁等热力1、钢;2、PE;3、PVC等燃气1、钢;2、PE;3、PVC等电力1、铜;2、铝等通信1、铜;2、光纤;3、铜/光纤等工业1、钢;2、铸铁;3、PE等注:当电力、通信以管块或套管埋设时,还应调查其套管材料:1、PVC;2、砼;3、橡胶;4、塑料等6.2.6电力箱变、一井多盖检查井等构筑物,当任一边长大于2m时,应实测构筑物范围线,在管线进出构筑物范围线处设置管线点。6.2.7在窖井上设置明显管线点时,管线点的位置应设在井盖的中心。当地下管线中心线的地面投影偏离井盖中心,其偏距大于0.2m时,应以管线在地面的投影位置设置管线点,窖井作为专业管线附属物处理。6.2.8各类沟道管线点应设置在沟中心,当沟道宽度大于等于2m时宜实测沟边线,分支管线设置沟边点,沟中心连线在图面上不显示。6.2.9电力、通信电缆应调查其电缆根数,当以管块和管组埋设时还应调查其总孔数和已用孔数。电力管线和电通管线共管埋设时,分别记录已用孔数和总孔数,并在备注注明。6.2.10地下管线埋设方式可分为直埋、管沟、管块、套管、顶管、地上管线、上架、架空、过河、井内连线等。6.2.11地下管线检查井应调查其井盖类型、规格、材质。其中井盖类型分为圆形、矩形;圆形井盖量测其直径、矩形井盖量测其长×宽,单位cm;井盖材质分为复合、砼、铸铁、钢等。6.2.12地下管线载体特征、埋设年代、权属单位等宜根据现况调绘图填写记录,权属单位可按照DB1310/T233一2020中8.5“地下管线权属单位编码”以代码填写。排水管道、工业管道应记录其流向;燃气管道根据压力等级记录低压、中压、高压;工业管道按压力等级记录无压、低压、中压、高压;电力电缆宜记录其电压值,单位kV。6.2.13工区内缺乏明显管线点或在已有明显管线点上尚不能查明实地调查中应查明的属性信息时,应邀请熟知本地区地下管线的人员参加或通过开挖进行实地调查和量测。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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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地下管线探查所采用的方法,应根据管线埋设情况并经方法试验验证有效。 针对不同的测区情况选择不同的探测方法。在管线密集地段,宜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进行 验证,以及在不同的地点采用不同的信号加载方法进行验证; b 管线信号的确定可利用两种探查方式,即扫描方式和追踪方式。扫描方式通常用于盲区管线探 测;追踪方式应用于某一根管线走向的跟踪探测,尽量利用后一种方式; C 在搜索到目标管线信号后,应确定管线平面位置并同时探测该点管线理深。所采用的平面位置 及测深方法应是经方法试验验证有效的方法; 测区探查过程中,对用电磁法或电磁波法不能确定管线空间位置的管线,应采用其它物探方法 或开挖探查; e) 由于明确的原因,无法准确探明的管线段用虚线表示走向,内业处理时虚拟连接,并在数据库 点表、线表备注栏中注明“未探”,管线图同样注记“未探”。 .3.2 地下管线探查应遵循以下原则: a 由简单到复杂; 由已知到未知再到已知; C 复杂条件下宜采用综合探查方法 .3.3地下管线探查所采用的方法除符合本规程要求,还应符合CI61、CII/T7的相关规定
3.4.1管线点应设置地面标志,并在点位附近注明管线点编号。 a 管线点的地面标志应保证在管线探测成果验收前不毁失、不移位和易于识别。不便做地面标志 的管线点应在实地栓点并绘制栓点图; b)管线点号的标注应以不影响市容市貌为原则。 .4.2地下管线探查应在作业现场记录探查结果,填写探查记录表。记录方式可为纸质记录或电子记 录。纸质记录表应使用墨水钢笔或铅笔填写,电子记录可按规定格式导出记录表。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更 改,确需更改时,应在纸质记录表上注记原因,或在电子记录手薄上经核对后修订。 6.4.3地下管线探查应现场绘制纸质或电子的探查草图,草图应详细标注管线点位置、走向、连接关 系及管线点编号。 a 探查草图应根据现场探查的结果在廊坊市不小于1:1000比例尺地形图上绘制; b 地下管线草图绘制内容应包括:管线点图示、管线连接关系、管线点编号、必要的管线注记及 必要的放大示意图等; 探查草图的管线图式按DB1310/T233一2020中8.4“地下管线附属物分类编码及符号图式 的要求绘制,管线点与周围地物、管线点的相对位置要准确; d 探查草图上的文字和数字注记应整齐、完整,图例、文字和数字注记内容应与探查记录一致: e 探查组内、组间和各测区间绘制的探查草图应进行接边,其内容包括管线空间位置和管线属性。 测区间接边采用重复线段无缝接边,各探测单位向外接一点,此点的相关数据由相邻测区提供, 相邻测区提供的点在点表备注栏中注明“接边点”,与相邻测区重复的管线在线表备注栏中注 明“接边线”。 .4.4管线点实地编号、探香记录、管线草图对应信息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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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检查独立进行,不能省略或代替,质量检查除按表格填写探查记录外,还应填写三级检查表,编写 检查报告。 6.5.2质量检查包括管线点的几何精度检查和属性调查结果检查。每个测区必须在隐蔽管线点和明显 管线点中分别随机抽取不少于各自总点数的5%,抽取的管线点应具代表性且在测区内分布均匀。通过 重复探查进行质量检查,在不同时间、由不同的操作员完成。 6.5.3管线点的几何精度检查包括隐蔽管线点和明显管线点的检查。对隐蔽管线点应复查地下管线的 水平位置和理深。对明显管线点应复查地下管线的理深。根据重复探查结果,分别计算隐蔽管线点平面 位置中误差 和8th的0.5倍,不得超过±25mr
式中:2α:一一明显管线点的埋深偏差(mm); 21一一明显管线点检查点数; 22一一隐蔽管线点检查点数;
8th一一隐蔽管线点的埋深探查限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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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对明显管线点的属性调查结果应对照记录表逐项实地核对,并应核对管线点间连接关系,必须 确保管线点属性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发现遗漏、错误应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正。 5.5.5隐蔽管线点的探查精度应采取开挖方式进行验证,当开挖困难时可增加重复探查点代替,并按 付录D的格式填写记录表。隐蔽管线的开挖验证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一个测区应在隐蔽管线点中均匀分布、随机抽取不应少于隐蔽管线点总数的1%且不少于3个 点进行开挖验证; b)平面位置偏差和埋深偏差超过4.9规定的限差点数,小于或等于开挖总点数的10%时,该测区 的探查工作质量合格; 超差点数大于开挖总点数的10%,但小于或等于20%时,应再抽取不少于隐蔽管线点总数的1% 开挖验证。两次抽取开挖验证点中超差点数小于或等于总点数的10%时,探查工作质量合格, 否则不合格; d 超差点数大于总点数的20%,且开挖点数大于10个时,该测区探查工作质量不合格; e 当超差点数大于总点数的20%,但开挖点数小于10个时,应增加开挖验证点数到10个以上, 按上述原则再进行质量验证。 5.5.6 探测单位各级检查完成后,应编制测区探查质量自我评定报告及相应的探查检查记录表。 5.5.7 探查精度评定的内容包括: a 隐蔽管线点的平面位置和埋深精度,超差率及中误差两个指标衡量; b 明显管线点的理埋深精度,超差率及中误差两个指标衡量; C 管线漏查率和连接关系正确率; d 管线属性调查正确率; e)开挖验证的精度,以超差率衡量
6.5.6探测单位各级检查完成后,
7.1.1地下管线测量可分为已有地下管线测量、新建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和放线测量。工作内容应包括 图根控制测量和管线点测量。 7.1.2地下管线测量前,应收集测区已有控制点和地形资料,基本控制网的建立以及对已有控制检测, 7.1.3探查作业完成并经评定合格后,应提供一份在不小于1:1000比例尺地形图上标有管线点、管线 走向、位置及连接关系的探查草图给测量作业组。探查与测量作业应密切配合,保证工序顺利衔接。 7.1.4各项测量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检验和校正。其检校方法及观测值的改正按CJJ/T8的有 关规定执行。
7.2.1图根控制测量应在高等级控制点基础上布设。当高等级控制点不满足管线点测量要求,应按 CJJ/T8和CJJ/T73的要求加密等级控制点。 7.2.2图根控制点精度:图根控制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和高程中误差应不大于50mm。 7.2.3图根平面控制测量采用导线测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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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图根导线应布设成附合导线或结点网,条件困难时也可布设成闭合导线,并应符合本规程表5 的规定; b) 当图根导线布设成结点网时,结点与高级点之间或结点与结点之间的长度不应大于附合导线规 定长度的0.7倍
表5图根导线测量的技术要求
利用GNSSRTK加密图根控制点时,有效的观测卫星数不应少于5颗;卫星高度角不应小于 15°;PDOP值不应大于6;并且持续显示固定解时,方可进行定位测量; b GNSSRTK测量图根控制点可采用单基站RTK或网络RTK的方式,应布设成不少于3个或不少 于2对相互通视的点,应采用三角支架方式架设天线进行作业,天线高应量测至mm,测前测 后各量取一次,两次较差不应大于3mm,取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 GNSSRTK测量图根控制点边长长度不应小于100m,边长相对中误差不应大于1/4000;困难 地区相邻点间距可缩短至2/3,边长较差不应大于20mm; d 单基站RTK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单基站RTK测量时,基准站宜选择在观测条件好、距离测区近的地方,起算点应选用 三级(含)以上高等级控制点: 2 对于使用不同等级的控制点,其作业半径应满足起算点等级四等及以上的不大于6km,起 算点等级一、二、三级的不大于3km; 3 作业前应使用同等级(或以上)的不同控制点进行校核,平面位置较差不应大于50mm; 每项工程不应少于3个均匀分布的已知点作为基准点; 应持续显示固定解后开始观测,每点均应独立初始化三次,每组采集的数据采样时间间隔 应不少于10s,测回间的时间间隔应超过60s,测回间的平面坐标分量较差不应超过20mm, 垂直分量较差不应超过30mm。取各测回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最终的观测成果。 e) 网络RTK图根测量应符合表6的规定; f)GNSSRTK布设图根控制点应采用常规的方法进行边长、角度或导线联测检核。RTK平面控制 点检核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RTK平面控制点检核测量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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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图根水准测量应起闭于不低于四等水准精度的控制点上,可沿图根控制点布设成附合路线、闭 合环或结点网。对起闭于一个水准点的闭合环,应先行检测该点高程的正确性。附合路线或闭合环线长 度应不大于8km,结点间路线长度应不天于6km,支线长度应不大于4km。应使用精度不低于DS10级的 k准仪(i角应小于30”)及普通水准标尺单程观测,估读至cm。水准路线闭合差不应超过土10mm或 土40mm(n为测站数,不应大于100;L为路线长度,单位为km) .2.7采用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时,其技术要求应按CJJ/T8规定执行,
7.3.1管线点测量分为平面位置测量和高程测量, .3.2管线点的平面坐标宜采用导线法、极坐标法或GNSSRTK方法测定;高程测量宜采用水准测量、 电磁波三角高程方法测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采用导线法测量管线点平面坐标的作业方法和要求应符合CJJ/T8规定; 使用全站仪采用极坐标法测量管线点平面坐标和高程时,水平角和垂直角可观测半测回,测距 长度不宜超过150m,定向边宜采用长边,仪器高和规牌高量至mm; C) 采用水准测量法测定管线点的高程时,管线点可作为转点;管线点密集时可采用中视法观测; d 采用GNSSRTK测量管线点平面坐标时,测量方法按7.2.4执行。 .3.3 管线点精度按4.10执行,平面坐标和高程均计算至mm,取至cm。 .3.4 道路横断面应垂直道路中心线布置。规划道路应测至两侧沿路建筑物或红线外,非规划道路可 根据需要确定。在横断面上应测出道路的特征点、管线点高程,地面高程变化点以及遇到的各种设施, 各高程点可按中视法实测,高程检测较差不应大于土4cm。 .3.5 管线点测量可使用电子手薄记录数据,经检查和处理生成数据文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数据应进行检查,删除错误数据,及时补测错、漏数据,超限的数据应重测;用经检查完整正 确的测量数据, 生成管线测量数据文件;数据文件应及时存盘、备份;
各高程点可按中视法实测,高程检测较差不应大于土4cm。 3.5管线点测量可使用电子手薄记录数据,经检查和处理生成数据文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数据应进行检查,删除错误数据,及时补测错、漏数据,超限的数据应重测;用经检查完整正 确的测量数据,生成管线测量数据文件;数据文件应及时存盘、备份; b 生成的数据文件应包含5.2所获得的管线属性数据: C 生成的数据文件应便于检索、修改、增删、通信与交换:数据文件的格式应符合任务规定
7.4.1随看城市建设不断发展,新建地下管线不断增加,不适应城市发展需要的部分管线也将被废弃 或更换。为此,必须建立地下管线动态管理机制,对地下管线数据库及时补充更新,保证地下管线信息 的延续性、准确性和现势性。 7.4.2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地下管线工程,在管线覆土前应进行竣工测量,内容包括测量管线点的实 际位置和高程、拍摄现场照片、编制成果表和工图。 7.4.3新建管线的竣工测量档案和废弃管线资料,必须按要求及时向管线管理部门报送, 7.4.4直埋管线如因急需覆土来不及施测时,可先用固定物或邻近控制点采用距离交汇法准确拴注点 应,测出管线点与固定地物点的高差,在实地标记和填写点位明细表,待以后还原点位再进行联测。 7.4.5管线竣工测量按照7.2、7.3规定进行。 7.4.6 竣工图的编绘和地下管线成果表的编制按照第8章的规定和要求进行。 7.4.7 管线竣工测量完成后,应向管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成果资料: a) 管线竣工平面图; b) 管线成果表; C 竣工图、成果表的电子数据、现场照片、数据库; d 竣工测量报告。 7.4.8 新建、改建、扩建的地下管线经管线管理部门质检合格后,及时进行管线数据库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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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探测单位必须在测量全过程中对测量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实施“三级”检 查。 7.5.2测量成果质量检查时,应随机抽查测区管线点总数的5%进行复查,并计算测量点位中误差cs 和高程中误差M,
式中:4sa 重复测量的点位平面位置较差
7.5.3测量点位中误差*5和高程中误差*不得超过4.10的规定,否则应返工重测 7.5.4各级检查工作应该做好检查记录,并在检查工作结束后编写地下管线测量检查报告,检查报告 应包括下列内容: 工程概况; b) 检查工作概述; ) 精度统计; d) 质量评价; )处理意见
8地下管线数据处理与成果编制
8.1.1地下管线数据处理与成果编制的内容应包括数据处理、管线数据检查、地下管线图编绘、地下 管线成果表编制、管线数据库建立、报告书编写。 3.1.2数据处理软件的基本功能应包括数据输入和导入、数据检查、图形编辑、属性编辑、管线图和 成果表生成、查询统计、成果输出等。 3.1.3地下管线图编绘应在地下管线数据处理并经检查合格的基础上,采用计算机完成。编绘工作应 包括:比例尺选定、地形图和管线图导入、注记编辑、图形检查、成果输出等。 8.1.4地下管线成果表编制应在地下管线数据处理并经检查合格的基础上,采用计算机完成,并与地 下管线图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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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管线数据库应在数据处理和管线图编绘的基础上建立,并应符合DB1310/T233—2020的规定。
3.2.1地下管线的分类可按管线大类或小类分别表示,管线代号应采用管线类别汉语拼音中文首字母 表示,管线代码应符合DB1310/T233一2020中8.3的规定。 3.2.2管线点编号宜采用6位进行编号,第一、第二位为管线小类代号,第三至第六位为标识管线点 的顺序号,用四位数字标识,位数不足时在数字前补“0”代替。辅助点编号规则与管线点相同,但应 确保顺序号与管线点顺序号不重复。管线点编码名称应符合DB1310/T233一2020中8.4的规定。 3.2.3管线数据宜按管线小类,以管线点、管线线、管点注记、管线注记、辅助点、辅助线区分不同 数据类型分别设计数据结构并符合DB1310/T233一2020中第7章“属性结构”的规定,其中地下管线 材质、套管材料应符合表4的规定。 8.2.4管线属性数据库要素编码应符合DB1310/T233—2020中第8章“要素编码”的相关规定。
8.3.1管线数据检查内容应包括图形和数据库检查。图形检查主要包括管线成图规范性、完整性、 致性检查;数据库检查包括数据结构、数据逻辑和接边检查。 3.3.2管线成图检查要求:成图规格比例尺规范性检查;管点、管线、注记、辅助线等绘制正确性、 完整性检查;图层、颜色、线型、符号、注记整饰、图形规范性检查以及图形与数据库一致性检查。 8.3.3数据结构检查要求:数据表名、字段结构、格式规范性检查;数据唯一性检查;数值范围、非 空字段合理性检查:管线编码正确性检查等
8.3.4数据逻辑检查要求:
a)点线、线点的对应检查,管材与管径接口方式对应检查,边界线中心点对应检查; b) 特征、附属物、建(构)筑物一致性检查;注记一致性检查等; 管段超长、排水流向、埋设方式、直通点、变径变材变坡、多通分支检查、管线连通性、通信 电力孔数检查;检修井各属性不能为空检查。 3.3.5 接边检查要求:数据库中接边点和接边线无缝接边检查。 8.3.6管线数据经检查发现问题,应核验修改后,重新提交数据
8.4.1管线图应包括综合管线图、专业管线图、断面图、局部放大图。 8.4.2管线图使用的符号、颜色、线型等符合DB1310/T233一2020的要求外,可对重要地段及管线凸 出显示及相应文字说明,但应单独设立图层和单独存储文件。管线图注记标准见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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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管线图注记标准(续)
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a) 专业管线图编绘应根据专业管线特点和工程要求进行编绘,原则上对管线进行详细注记,不宜 采用选择注记; b 预埋、非开挖、疑难重点管线应重点凸显,加粗加重颜色编制; 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管线还应标注相邻管线水平和垂直距离,以及与周边固定物距离; 隐患排查的专业管线按等级分段标注相关信息。 8.4.5 管线断面图编绘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管线横断面图应垂直城市道路,比例尺的选定应按图上不作取舍和移位能清楚表示上述内容为 原则,图上应标注比例尺: 一般情况下,断面图的水平比例为1:200,垂直比例为1:100; 管线横断面图应采用数据处理软件自动生成或在数据库中提取,样图可参照CJJ61相关要求。
局部放大图编绘内容和要求与管线图编绘的有关规定相同。按比例尺放大后图面内容不做任何 移位,能表示清楚的原则进行选定,
8.5地下管线成果表编制
8.5.1地下管线成果表的编制应以绘图数据文件及地下管线调查记录、地下管线探测成果为依据进行, 其管线点号应与图上点号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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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编制成果表时,对各种箸并只标注并中心点坐标,但对并内各个方向的管线情况均应按要求填 写清楚,并以连接管线点号说明连接方向。 8.5.4成果表宜以图幅为单位,按管线类型分装成册。成果表分装成册后应在封面标注图号、主要道 路名称;特殊工程可按工程项目为单位,并在封面标注工程名称、工作区域名称。 8.5.5管线成果表应经过100%检查合格,相关信息应与地下管线探测原始记录一致。管线成果表中的 数据项内容应完整、正确。
8.6.1数据库文件在经过100%检查合格的基础上,利用专业软件自动生成,并符合DB1310/T233—2020 有关要求。 a)各专业管线专题数据库应相对独立; b 数据结构应包括管线点、管线段、附属物边界线、其他数据表等内容; C 数据空间参考系应符合平面坐标系和高程系统的规定: d)几何数据和属性数据内容应完整、全面,精度应符合本文件中4.9和4.10要求。 3.6.2在管线数据库建立的同时应建立管线元数据库,元数据应符合DB1310/T233一2020中第9章“元 数据规定”的相关要求。 8.6.3图形数据文件包括分幅图数据文件和总图数据文件,且内容保持完全一致。 3.6.4地下管线探测时,数据文件宜以测区为单位;专项探测、特殊工程探测、竣工测量,数据文件 宜以任务区域为单位。
8.7.1地下管线探测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7.1 地下管线探测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a) 工程概况;工程依据、目的和要求,地理位置、地球物理和地形条件、开竣工日期、投入的人 力资源和仪器设备、实际完成工作量等: b) 作业技术依据 C 已有资料利用情况; d 使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 e 各级质量检查情况与评价、精度统计与评定: f 存在问题的处理措施; S 结论与建议; h 成果资料清单; i 有关附图、附表。 .7.2 报告书中质量评定结论应以各工序质量检验报告为依据
9成果检查、验收与提交
9.1.1项目委托单位应组织成果检查与验收:成果验收应在探测单位检查合格的基础上实施。经检查 不合格的探测成果,不得组织验收。 9.1.2成果验收应依据项目任务书或合同、技术设计书、本规程及有关技术标准进行。 9.1.3成果通过验收后按任务要求提交。 9.1.4采用精细化探测手段取得的成果,应在成果报告中明确所采用的探测手段
9.1.5探测工程量较小时,探测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可根据实际情况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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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质量检查的样本抽取、检查内容应符合GB/T24356的相关规定。 9.2.2质量检查应重点检查管线探查的准确性和精度,应采用开挖、钻孔触探等方式进行验证,或采 用高精度或同精度的其他物探方法进行检验。 9.2.3当质量检查发现不符合项时,应立即提出处理意见,返回探测单位进行纠正。纠正后的成果应 重新进行质量检查,直至符合要求。 9.2.4质量检查完成后,应编制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内容应包括检查工作概况、项目成果概 况、检查依据、检查内容及方法、主要质量问题及处理情况、质量评价结论等。
9.3.1提交验收的资料应包括:
a 任务书或合同书、技术设计书: b 所利用的已有成果资料、坐标和高程的起算数据文件以及仪器的检验、校准记录 C 探查草图、外业调查记录表、控制点和管线测量的观测记录和计算资料、各种检查和照片及权 属单位审图记录、现场验证记录等: d 项目技术总结、管线探测平面图、管线探测成果表、管线剖面图、数据文件、数据库等; e 质量检查报告。 9.3.2 验收合格的成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提交的成果资料齐全,符合归档要求; b 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成果经质量检查符合质量要求; C 各项记录和计算资料完整、清晰、正确; d 采用的技术方法与技术措施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e 成果精度指标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技术设计书的要求; f) 问题描述清晰、处理方式合理; 8 总结报告内容齐全,能反映工程的全貌,结论明确, 9.3.3 验收后应提交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 验收目的; b 验收组织:组织验收部门、参加单位、验收组成员; ) 验收时间及地点; d 成果验收意见; e 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f) 验收结论; 8) 验收组成员签名表。
4.1项目成果应按任务书或合同约定向项目委托单位提交经验收合格的最终成果资料,并按有 归档。 4.2成果移交应列出清单或目录,逐项清点,并办理交接手续
9.4.2成果移交应列出清单或目录,逐项清点,并办理交接手续,
9.4.2成果移交应列出清单或目录, 逐项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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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地下管线探测安全保护规定
1)从事地下管线探测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工作岗位的安全保护规定,做到安全生产; 2) 在市区或道路上进行地下管线探测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安全标志服,遵守城市交通法规; 3 进入企业厂区进行地下管线探测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该厂安全保护规定,遵守该企业工 厂的厂规: 4 对规模较大的排污管道,在下并调查或施放探头、电极、导线时,严禁明火,并进行有害 及可燃气体的浓度测定,超标的地下管线要采用安全保护措施后才能作业; 5 严禁在氧、煤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管道上作充电、进行直接法或充电作业;严禁在直埋 电缆、塑料管和燃气管使用钎探; 夜间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打开箸并时,在并口应有安全照明标志: 使用大功率仪器时,作业人员应具备安全用电和触电急救基础知识;工作电压超36V时, 电力作业人员应使用绝缘防护用品,接地电极附近应设置明显警告标志并委派专人看管; 雷电天气严禁使用大功率仪器设备施工;井下作业的所有电气设备外壳必须接地; 8 当打开窖井盖作实地调查时,井口必须有专人看管,或用设有明显标志的栅栏围起来;调 查完毕必须立即盖好箸井并盖:打开井盖后严禁作业人员离开现场: 9 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时,除立即将受害者送到附近医院急救外,还必须保护现场,组织有关 人员进行调查,明确事故责任,并做妥善处理; 10)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运行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病毒侵入和数据流失,确保数据安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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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地下管线探查记录表
DB1310/T2342020附录 C(资料性附录)地下管线成果表图幅编号:管线种类:权属单位:附坐标 (m)管径或压力管孔图上连接特属地面物探埋深断面尺材或数/X坐X坐高程线点号点号征物电压井盖井盖道路点号(cm)寸质已用型备点名标标(m)材质规格孔数名称(mm)(kv)注称探测者:校核者:日期: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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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标准规范范本附录D (资料性附录) 地下管线开挖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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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 (资料性附录) 巡视检查记录表
附录E (资料性附录) 巡视检查记录表
光伏发电标准规范范本DB1310/T23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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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G (资料性附录) 资料审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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