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6838-2021 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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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4低温(运行)试验严酷等级(续)

    持续时间2h适用于小件试验样品。 b持续时间16h适用于大件试验样品

    持续时间2h适用于小件试验样晶 持续时间16h适用于大件试验样品

    设备安装技术、工艺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1一2008的相关规定。

    5.4低温(耐久)试验

    确定消防电子产品长时间在低温环境下运输、放置或贮存的适应性

    5.4.2.1试验程序按GB/T2423.1一2008中规定进行。 5.4.2.2按照GB/T2423.1一2008的试验Ab要求,采用温度渐变方式进行试验。在试验过程中,试验 详品处于非通电状态。将试验样品放人温度为试验室温度的试验箱中,调节试验箱内温度至规定的严 酷等级温度,达到稳定后在该低温条件下保持至规定的持续时间。当规定的试验持续时间结束时,试验 详品应保留在试验箱内,然后将温度慢慢升至试验标准条件的温度偏差范围内。试验箱内温度变化应 不超过1℃/min(不超过5min时间的平均值)。恢复时间应足以使温度达到稳定,至少应持续1h。 5.4.2.3中间检测通常在条件试验结束时进行。 最后检测宜在恢复期结束后进行。对某些类型的产品 (例如感温、感烟火灾探测器等)允许其 的标准检验设备中进行

    低温(耐久)试验的严酷等级应满足表5的要求

    表5低温(耐久)试验严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1一2008的相关规定。 5.5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5.5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确定消防电子产品在高温度、高湿度环境下使用的

    确定消防电子产品在高温度、高湿度环境下使用的适应

    GB/T 168382021

    5.5.2.1试验方法按GB/T2423.3—2016中规定进行。 5.5.2.2将试验样品放人试验箱内,试验箱和试验样品均处于标准大气环境条件下。给试验样品通电 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调节试验箱内温度,使其达到所要求的严酷等级规定的温度值。调节温度时, 温度变化速率不应超过1℃/min,温度稳定的平均时间不超过5min,且在这一过程中不应产生试验样 品凝露现象(可以通过不提高试验箱内的绝对湿度来避免试验样品产生凝露)。温度稳定后的2h内, 通过调整试验箱内的湿度达到规定的试验严酷等级。待试验箱内温度和相对湿度达到规定值并稳定 后,开始计算试验持续时间 5.5.2.3试验后应进行恢复,恢复条件为在试验结束后0.5h内将相对湿度降到(75士2)%,在之后的 0.5h内将温度调节到试验室温度,且温度容差为士1℃。恢复时间应足以使温度达到稳定,至少应持续 5.5.2.4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应接通电源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中间检测通常在条件试验结束 时进行。最后检测宜在恢复期结束后进行

    恒定湿热(运行)试验的严酷等级应满足表6的要求

    表6恒定湿热(运行)试验严酷等级

    式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3—2016的相关规定 高定调盐(耐述验

    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3—2016的相关规定

    5.6恒定湿热(耐久)试验

    确定消防电子产品长时间在高温度、高湿度环境下运输、放置或贮存的适应性

    6.2.1试验方法按GB/T2423.3—2016中规定进行。 6.2.2将试验样品放人试验箱内,试验箱和试验样品均处于标准大气环境条件下,试验样品处于 状态。调节试验箱内温度,使其达到所要求的严酷等级规定的温度值。调节温度期间,温度变化白

    GB/T16838—2021

    温度稳定后的2h内,调整试验箱内相对湿度达到规定的试验严酷等级。待试验箱内温度和相对湿度 达到规定值并稳定后.开始计算试验持续时间

    5.6.2.4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应处于非通电状态。中间检测通常在条件试验结束时进行。最后 检测宜在恢复期结束后进行

    恒定湿热(耐久)试验的严酷等级应满足表7的要求

    表7恒定湿热(耐久)试验严酷等级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32016的相关规定

    5.7交变湿热(运行)试验

    确定消防电子产品在高湿度与温度循 的适应性

    5.7.2.1试验方法按GB/T2423.4一2008中规定进行。 5.7.2.2将试验样品放入试验箱,将试验箱温度调至25℃土3℃,并保持到试验样品达到温度稳定为 止。达到温度稳定期间,其相对湿度应在规定的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的限值内。试验样品在试验箱内 稳定之后,箱内相对湿度应升到不小于95%,环境温度为25℃士3℃。如图B.1所示,本阶段温度和湿 度在图中阴影区域的界限内

    5.7.2.3连续进行2次如下24h的循环。

    1 箱内温度3h土0.5h之内升到规定的高温值,其升温速率应保持在图B.2a)和图B.2b)中阴 影区域的界限内。该阶段的相对湿度应不小于95%,最后15min内的相对湿度应不小 于90%。 b 温度应保持在规定的高温限值士2℃,直至从循环开始的12h士30min为止,本阶段最初和最 后15min内相对湿度应在90%~100%,其余时间的相对湿度应在(93士3)%。 c)温度可按照以下给定的两种方法的一种降低,

    )方法1[见图B.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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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方法1L见图B.2a) 温度应在3h~6h内降到25℃士3℃。在最初的1.5h的降温速率按图B.2a)所示,在 3h士15min内温度达到25℃士3℃。在最初的15min相对湿度应不小于90%外,其余 时间的相对湿度应不小于95%。 2)方法2[见图B.2 b)] 温度应在3h~6h内降到25℃士3℃,但没有方法1中最初1.5h的附加要求。相对湿 度应不小于80%。 温度应保持在25℃士3℃,同时相对湿度不小于95%,直至24h一个循环结束。 试验后的恢复应在受控恢复条件进行(见图B.3)。在试验结束1h内将试验箱内相对湿度降 土2)%,在随后的1h内将试验箱内温度调整到试验室温度士1℃;试验样品也可以在试验结 到另一个试验箱按照受控的恢复条件进行恢复,转移时间不应超过10min;恢复时间从符合 时开始计算,持续1h~2h。 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应接通电源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中间检测通常在条件试验结束 行。最后检测宜在恢复期结束后马上进行。

    交变湿热(运行)试验的严酷等级应满足表8的要求

    表8交变湿热(运行)试验严酷等级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4一2008的相关规定

    5.8交变湿热(耐久)试验

    确定消防电子产品在高湿度与温度循环变化组合且通常会在试验样品表面产生凝露的条件下运 输、放置或贮存的适应性

    5.8.2.1试验方法按GB/T2423.4一2008的规定进行, 5.8.2.2把试验样品放置在试验箱,将试验箱温度调至25℃土3℃,并保持至试验样品达到温度稳定 为止。达到温度稳定期间,其相对湿度应在规定的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的限值内。试验样品在试验箱 内稳定之后,箱内的相对湿度应升到不小于95%,环境温度为25℃士3℃。 5.8.2.3连续进行6次符合5.7.2.3规定的24h循环。 5.8.2.4试验后应按照5.7.2.4的规定进行恢复

    5.8.2.4试验后应按照5.7.2.4的规定进行恢

    5.10冲击(运行)试验

    电子产品承受实际使用环境中可能发生的机械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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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试验样品直接紧固或通过夹具紧固刚性安装在冲击试验台上,使试验样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启动冲击试验台,对质量为m(单位为kg)的试验样品,以峰值加速度为(100一20Xm)×10m/s,脉冲 持续时间为6ms的半正弦波脉冲,对试验样品3个相互垂直的轴线中每个方向连续冲击3次,总计 18次。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观察试验样品的状态。性能检测在条件试验后进行

    冲击试验的严酷等级应满足表11的要求 爱11中,m为试验样品的质量,单位为kg。本谨 用于质量m≤4.75kg的试验样品,当试验样品质量m>4.75kg时,不进行该项试验

    表11冲击试验严酷等级

    试验设备应符合表11中的规定

    试验设备应符合表11中的规定

    5.11.2.1试验采用两种不同的试验方法

    11.2.2方法A是利用一只摆动锤头对试验样品进行碰撞试验,对试验样品边缘产生瞬间的冲击 适用于安装在天棚或墙面小件试验样品(例如探测器、报警按钮等)。将试验样品按其正常的工 安装在试验设备的刚性水平安装板上(见图B.4),并使样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试验样品在试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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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少通电15min。 5.11.2.3调整碰撞试验设备,使锤头碰撞面的中心能够从水平方向碰撞试验样品,并对准试验样品最 易遭受破坏的部位进行碰撞。性能检测宜在条件试验后进行。 5.11.2.4方法B是利用一只半球形的锤子对试验样品各裸露面进行碰撞试验,适用于控制与显示类产 品(例如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火灾显示盘等)。 5.11.2.5按正常工作的要求,使试验样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对试验样品表面上每个易损部件(如指 示灯、显示器等)施加三次碰撞。在进行试验时要小心进行,以确保上一组(三次)碰撞结果不对后续各 组碰撞结果产生影响,在认为可能产生影响时,不考虑发现的缺陷,取一新的试验样品,在同一位置重新 进行试验。性能检测宜在条件试验后进行

    碰撞试验(试验方法A)的严酷等级应满足表12的要求。碰撞试验(试验方法B)的严酷等级应 13的要求

    表12碰撞试验(试验方法A)严酷等级

    表13碰撞试验(试验方法B)严酷等级

    5.11.4.1试验方法A

    5.11.4.1.1试验设备(见图B.4)主体是一个摆锤机构。摆锤的锤头由硬质铝合金A1CuSiMg(经固溶、 时效处理)制成,外形为具有一个斜碰撞面的六面体。锤头的摆杆固定在带球轴承的钢轮毂上,球轴承 装在硬钢架的固定钢轴上。硬钢架的结构应保证在未安装试验样品时能够使摆锤自由旋转。 5.11.4.1.2锤头的外形尺寸为长94mm、宽76mm、高50mm。锤头斜切面与锤头纵轴之间的夹角为 60°±1°,锤头的摆杆外径为(25±0.1)mm、壁厚为(1.6±0.1)mm。 5.11.4.1.3锤头的纵轴距旋转轴线的径向距离为305mm,锤头的摆杆轴线要保证与旋转轴线垂直 外径为102mm、长为200mm的钢轮毂同心组装在直径为25mm的钢轴上。钢轴直径的精度取决于 所用的轴承尺寸公差。 5.11.4.1.4在钢轮毂与摆杆相对的方向上装有两个外径为20mm、长为185mm的钢质配重臂,其伸 出长度为150mm。在两个配重臂上装一个位置可调的配重块,以便使锤头与配重臂平衡。在钢轮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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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一端上装一个厚为12mm、直径为150mm的铝合金滑轮,在滑轮上缠绕一条缆绳,缆绳的一端固定 在滑轮上,另一端系上工作重锤。 5.11.4.1.5安装试验样品的水平安装板由钢架支撑着。安装板可以上下调整,以便使锤头的碰撞面中 心从水平方向碰撞试验样品,如图B.4所示。在使用试验设备时,首先要按图B.4调整试验样品和安装 板的位置,调好后,把安装板固紧在钢架上,然后摘下工作重锤通过调整配重块平衡摆锤机构。调整平 衡后,把摆杆拉到水平位置上,系上工作重锤,当摆锤机构释放时,工作重锤将使锤头旋转(3元/2)rad碰 量试验样品。工作重锤的质量m为(0.388/3元r)kg,其中:r为滑轮的有效半径,当r为75mm时,工作 重锤质量约为0.55kg,锤头质量约为0.79kg

    5.11.4.2试验方法B

    5.11.4.2.1由弹簧操纵的碰撞试验仪器如图B.5所示。该仪器由三个主要部分组成:主体、碰撞件及 装卸和释放弹簧的圆锥体。主体包括机壳、碰撞件导引器、释放机构和所有刚性固定部分。碰撞件包括 锤头、锤轴和球形旋塞捏手。 5.11.4.2.2锤头形状为半球形,半径为10mm,采用聚酰胺材料制成。锤头被固定在锤轴上,当碰撞件 在释放点时,从锤头顶到圆锥体碰撞面的距离的近似值为表14中弹簧的压缩值

    5.11.4.2.3当释放片在释放碰撞件的点上时,圆锥体弹簧受力约为5N。调节释放机构弹簧以便它 们具有刚好足够的压力来保持释放夹片在预定的位置上。释放碰撞件所需的压力不能超过10N。 5.11.4.2.4锤轴、锤头的结构及锤弹簧的调节应达到如下效果,在锤头顶经过碰撞面前约1mm时,锤 弹簧已经释放了它的所有势能。 5.11.4.2.5在其碰撞前的最后1mm的运行中,碰撞件只有动能,没有势能。此外,锤头顶经过碰撞面 之后,若没有其他干扰,碰撞件至少再自由运行8mm

    5.12振动(正弦)(运行)试验

    确定消防电子产品在使用环境中对振动的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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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力影响可忽略时除外),其中的一个轴线应垂直于试验样品的止常安装平面。试验样品在上述安装 方式下可放于任何高度。 5.12.2.2振动应在试验样品的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依次进行。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应接通 电源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对每个规定的功能方式(例如正常工作状态、火灾报警状态或故障状态施 加给定频率范围(最小一最大一最小)的扫描循环,性能检测在条件试验结束之后进行。 5.12.2.3对于需要在使用场所现场组装的试验样品,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进行试验 5.12.2.4振动(正弦)(运行)试验可与振动(正弦)(耐久)试验结合进行,以使试验样品在每一轴线进行 运行试验后进行耐久试验,然后进行性能检测

    试验的严酷等级应满足表15的要求。试验样品 求)的幅值。

    表15振动(正弦)(运行)试验严酷等级

    试验设备应符合5.12.2和表15的规定。

    试验设备应符合5.12.2和表15的规定。

    5.13振动(正弦)(耐久)试验

    确定消防电子产品长时间承受振动影响的能力

    产品长时间承受振动影

    咯时除外),其中的一个轴线应垂直于试验样品的正常安装平面。试验样品在上述安装方式下可放于任 何高度。 5.13.2.2振动将在试验样品三个相互垂直的轴线上依次进行。 5.13.2.3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处于非通电状态。性能检测在条件试验结束后进行。 5.13.2.4振动(正弦)(耐久)试验可与振动(正弦)(运行)试验结合进行,以使试验样品在每一轴线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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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行试验后进人耐久试验,然后进行性能检测

    振动(正弦)(耐久)试验的严酷等级应满足表16的要求。试验样品可根据产品特性选取定位移或 定加速度(或两者都要求)的幅值

    表16振动(正弦)(耐久)试验严酷等级

    验设备应符合5.13.2和表16的规定,

    确定消防电子产品承受自由跌落的能力

    5.14.2.1试验方法按照GB/T2423.7一2018中自由跌落(方法1)的规定进行。 5.14.2.2在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应处于非通电工作状态,试验表面应是混凝土或钢制成的平滑、坚硬 且保持水平的刚性表面 5.14.2.3跌落高度是指试验样品在跌落前悬挂着的时候,试验表面与离它最近的样品部位之间的 高度。 5.14.2.4释放试验样品的方法是使试验样品从悬挂着的位置自由跌落。 5.14.2.5试验后进行试验样品的外观、机械性能和功能检测

    5.14.3严酷等级(见表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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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7自由跌落试验严酷等级

    确定消防电子产品在潮湿的长需条件下贮存及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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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8试验菌种(续)

    有关菌种相应的中国微生物研究所菌种保藏号:黑曲霉AS3.3928、土曲霉AS3.3935、球毛壳霉AS3.963、宛 氏拟青霉AS3.4253、绳状青霉AS3.3875、短帚霉AS3.3985、绿色木霉AS3.2942。

    5.15.2.4试验方法1的准备:选用下列溶液稀释孢子沉淀物:如果试验样品要求外观检查,用表19中 的无机盐溶液,但不含蔗糖;如果试验样品要求检查性能或测量电性能,则选用无菌蒸馏水 5.15.2.5用显微计数法或浊度法将抱子浓度稀释到1×10°/mL~2×10°/mL之间。按照相关接种规 程,将相同体积的单一孢子溶液混合制备成最终抱子接种悬浊液。采用无机盐溶液配制的要在45h内 使用,无菌蒸馏水配制的要求在6h内使用。喷洒接种要制备100mL;浸渍或涂刷接种要制备 500mL 5.15.2.6试验方法2的准备:根据对照条(见5.15.2.7)用营养溶液稀释孢子沉淀物,调整孢子浓度到 1×10°/mL~2×10°/mL。接照相关接种规程,将相同体积的单一抱子溶液混合制备成最终孢子接种 悬浮液。孢子接种悬浮液要求在6h内使用。 5.15.2.7对照条:对照条由白色滤纸或未经处理棉织品制成。制备对照条的营养液成分见表19。在 20℃下营养液pH值应为6.0~6.5,如果有需要可以用0.01mo1的NaOH溶液调节,然后放在高压蒸 汽锅中(120士1)℃下灭菌20min。对照条用营养液浸泡,接种前.从营养液中取出、滴干。

    表19制备对照条的营养液成分

    5.15.2.8喷洒接种应使用医疗护理用超声雾化器,并与接种箱安全柜连接。 5.15.2.9给小件试验样品接种时,应采用带盖子的、能够放置或悬挂样品及对照装置的玻璃或者塑料 容器。容器的大小和形状应保证底部有足够散露的水表面积,以保持容器内的相对湿度大于90%。悬 挂放置应保证放置的试验样品不浸在水中或溅到水滴。将容器放入试验箱中以培养样品和对照条,试 验箱内整个工作空间温度应均匀保持在28℃~30℃范围内。控温器运作引起的温度周期循环变化不 应超过1℃/h。 5.15.2.10给大件试验样品接种时,应采用具有良好密封门的湿度试验箱,以防止箱内和试验室之间的 空气交换。整个工作空间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到大于90%,不应有冷凝水从试验箱顶部或壁上滴到样品 和对照条上。整个工作空间温度应均匀保持在28C~30C范围内。控温器运行引起的温度周期循环 变化不应超过1℃/h。为了使整个工作空间达到规定的均匀的温度和湿度,可以使箱内空气强迫循 环,样品表面的空气流速不应超过1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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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20长霉试验严酷等级(试验方法1

    长霉试验方法2的严酷等级应满足表21的要求

    长霉试验方法2的严酷等级应满足表21的要求

    表21长霉试验严酷等级(试验方法2)

    可根据产品的使用环境确定是否进行试验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16—2008的规定

    确定消防电子产品在含盐大气条件下使用的适应

    试验方法按照GB/T2423.18一2012中规定进行

    冶金标准GB/T 168382021

    5.16.2.2盐溶液:试验所用的盐应是高品质的氯化钠(NaC1),干燥时,碘化钠的含量不超过0.1%,杂 质的总含量不超过0.3%。盐溶液的质量分数应为(5士1)%。溶液应通过以下的方法制备,将质量为 (5士1)份的盐溶解在质量为95份的蒸馏水或者去离子水中。盐溶液的pH值在温度为(20士2)℃时应 在6.5~7.2之间。条件试验时,PH值应维持在该范围内。在保证氯化钠浓度的前提下,可以使用稀盐 酸或者氢氧化钠溶液调节pH值。每一批新配置的溶液都应测量pH值。喷雾用过的盐溶液不应重复 使用。 5.16.2.3气源:进入喷雾装置的压缩空气应不含任何杂质,如油、灰尘等。要采取措施使压缩空气的湿 蔓满足试验条件的要求。空气的压力应适用于产生细小、潮湿、密集的雾。为了防止盐沉积堵塞喷雾装 置,推荐喷嘴处的空气相对湿度应不低于85%。一种可行的方法是让气流以非常小的气泡形式通过 个自动保持水位的水塔,水温不应低于试验箱的温度。空气压力应能调节,以保证试验对溶液收集率的 要求。 5.16.2.4预处理:要规定试验前对试验样品所采用的清洁程序,清洁方法不应影响盐雾对试验样品的 作用,且不能引入任何的二次腐蚀。同时规定是否需要移除临时性表面保护层。试验前尽量避免用手 接触试验样品表面。 5.16.2.5条件试验:将试验样品放人盐雾箱,按照正常使用状态进行试验。试验样品之间不应有接触, 也不能与其他金属部件接触。在试验箱温度为15℃~35℃下喷盐雾2h。所有的暴露区域都应维持 盐雾条件,用水平收集面积为80cm的洁净器皿放置在暴露区域的任意一点,在收集周期内平均每小 时收集量应在1.0mL~2.0mL溶液。至少应采用两个收集器,收集器应放置不受试验样品遮挡的位 置,并避免搜集到各类冷凝水。为了得到精确的测量结果,在校准试验箱的喷雾速率时,喷雾周期不应 少于8h。每次喷雾周期结束后,将试验样品转移到湿热箱中贮存,贮存条件是:温度为(40士2)℃,相 对度为(93土3)%,贮存时间接照表22中严酷等级的规定执行。 5.16.2.6恢复:试验结束后,试验样品应在自来水下冲洗5min,然后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冲洗,然后 晃动或者用气流十燥去掉水滴。清洗用水的温度不应超过35℃。试验样品应在标准恢复条件下放置 不少于1h,且不超过2h。 5.16.2.7条件试验期间.试验样品处于非通电状态,条件试验后进行试验样品的外观和性能检测

    盐雾试验的严酷等级应满足表22的要求。对于在海洋环境或在近海地区使用的产品宜选择168h 的湿热贮存周期时间进行试验,对于在含盐大气与干燥大气之间频繁交替使用的产品宜选择22h的湿 热贮存周期时间进行试验。选择22h的湿热贮存周期时间进行试验时,试验循环周期结束后,有一个 在试验用标准大气(温度23℃士2℃,相对湿度为45%~55%)下为期3d的贮存周期,可以根据产品 的特点选择该循环周期的重复次数为1、2、4或8

    表22盐雾试验严酷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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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饲养标准GB/T 168382021

    确定消防电子产品的抵御灰尘的密封性能

    5.17.2.1试验方法按照GB/T2423.37一2006中规定的方法La2进行。 5.17.2.2试验用尘是干燥的非磨蚀性的细粉尘,能够通过筛孔为75um,金属丝直径为50μm的平面 网状筛。本试验中可以使用滑石粉。试验用尘使用次数不应超过20次,应注意维持干燥以保持尘粉细 度。使用前应在80℃下烘干2h。试验用尘的数量至少为2kg/m"×V(试验箱体积)。 5.17.2.3试验箱内的气流主要是自上而下的垂直气流,而非层流。气流速度应使尘在箱内均匀分布。 5.17.2.4试验箱内的相对湿度应小于25%,可以通过提高试验箱温度获得, 5.17.2.5将试验样品放人试验箱,并按正常使用位置安装。所有开放的孔保持开放。如果包含多个样 品,要注意样品间不接触,不互相遮挡尘。条件试验结束后,试验样品仍然保留在试验箱内直至尘全部 沉降。 5.17.2.6 条件试验期间,试验样品处于非通电状态,条件试验后进行试验样品的目视检查和性能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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