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880-2021 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评价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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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原规划审批或不动产登记文件; 3 第三方评估检测报告;

    3.0.7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应包括:拆除违建、 居住安全、市政设施、配套服务、环境美化、节能工程、运维管 理、功能提升、适老宜居和性能提升等类别所涉及的不同改造 内容。

    3.0.8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评价运用评分制评价体系螺旋钢管标准,评价

    表3.0.10的规定,并按下列要求确定评价等级及累加分值: 1评价总体要求:在满足全部控制项改造内容要求的基础 上,每完成1项改造内容得1分;以本项目完成改造内容项累加 分值大于或等于全部应改造内容项累加分值的相应百分比值进行 评价; 2基本级评价:已完成改造内容项累加分值大于或等于基 本级全部应改造内容项累加分值的80%时,应为基本级合格; 3完善级评价:已完成改造内容项累加分值大于或等于完 善级全部应改造内容项累加分值的70%时,应为完善级合格; 4宜居级评价:已完成改造内容项累加分值大于或等于宜 居级全部应改造内容项累加分值的60%时,应为宜居级合格,

    表3.0.10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评价等级和累加分值合格要求

    0.11控制项内容是必须全部满足的要求,是涉及居民居住

    全和基本生活需求的改造内容,包括拆除违建、居住安全 设施3个类别。控制项的指标内容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白

    和生活便利性需求的指标,包括配套服务、环境美化、节能 程、运维管理4个类别。基本级的项目指标内容应符合本标准 录B的规定

    3.0.13完善级项目分值评价指标是涉及满足居民更进

    善型生活需求、生活便利性需求和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指标, 括配套服务、环境美化、运维管理、功能提升4个类别。完善 的项目指标内容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

    升适老宜居生活品质和高性能居住环境增值工程的指标,包括 老宜居、配套服务、性能提升3个类别。宜居级的项目指标内 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

    3.0.15基于我国不同地区的地域气候、环境资源、经深

    展水平和文化习俗的差异,不同等级的改造项目可根据不同地 的条件特征适当调整后再进行相关评价工作

    4.1.1小区存在私自搭建的棚亭、围墙、围栏等构筑

    物时,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拆除或恢复原设计: 1 拆除小区内违章建筑; 2 拆除首层自建房; 3 拆除顶层自建房; 4 拆除自建飘窗; 5 整治开墙打洞。 4.1.2 小区存在占用公共空间设置的地桩、地锁及其他摆放障 碍物等现象时,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拆除

    4.2.1经安全评估和鉴定,小区建筑地基基础、上部主体结构 和围护结构的损伤和缺陷不能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 有关规定时,应进行下列加固措施: 1地基基础加固; 2上部结构整体性缺陷加固; 3建筑物纠偏加固; 4安全性整体加固和抗震加固。 4.2.2经安全评估和鉴定,小区建筑的墙体、楼板、屋面板局 部损坏;阳台及栏板、雨篷、空调室外机悬挑板和固定支架、楼 梯踏步、公共走廊栏板及装饰、栏杆和扶手等局部构件和部件不 能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有关规定时,应进行下列维 修加固:

    1墙体、楼板、屋面板局部维修加固; 2阳台及栏板、单元入口雨篷、空调室外机悬挑板和固 支架维修加固; 3楼内外楼梯踏步、公共走廊栏板及装饰、栏杆和扶手 局部构件维修加固。

    伤和缺陷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时,应进行下列 改造: 1 消防通道疏通完善; 2 小区室外消防设施设备修: 3 小区室内消防设施设备修; 屋面防雷系统修缙。 4.2.4 小区出入口视频监控、救护通道等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标 准的有关规定时,应进行下列改造: 1小区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2救护通道疏通完善。 4.2.5地势低洼小区、地下车库和人防工程等各类地下空间出 人口、窗井和风井等处的防汛设施不能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和地 方标准的有关规定时,应进行下列改造: 1对不满足区域海绵城市建设指标要求和防汛措施配置的 小区进行整改; 2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小区地下车库、人防工程等各 类地下空间出入口、窗井和风井等处的防汛设施进行整改。 4.2.6小区人防工程的防护和防火设施设备不能满足国家现行 标准的有关规定时,应进行下列改造: 1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人防工程防护设施设备进行修 改造; 2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人防工程防火设施设备进行修 改造。

    伤和缺陷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时,应进行下 改造:

    4.2.6小区人防工程的防护和防火设施设备不能满足国家现行

    标准的有关规定时,应进行下列改造: 1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人防工程防护设施设备进行修 改造; 2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人防工程防火设施设备进行修 改造。

    4.2.7小区建筑屋顶女儿墙、外墙饰面或地下室窗井盖板及护

    4.2.7小区建筑屋顶女儿墙、外墙饰面或地下室窗井盖板及护

    栏破损、脱落或缺失,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时,应 进行下列改造: 1对屋顶女儿墙、外墙饰面等破损脱落的部位进行修 改造; 2对地下室窗井盖板及护栏破损、脱落或缺失的部位进行 修改造。

    能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且无法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进 行加固或内部功能调整时,应进行下列改造: 1对危旧房屋进行原拆原建改造; 2对非成套住宝进行原拆原建改造

    4.3.1小区给水设施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对于生活用水的水

    4.3.1小区给水设施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对于生活用水的水 质、水量、水压、安全给水和计量要求时,应进行下列改造: 1 替换限制使用的管材管件; 二次给水设施改造; ? 3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 4.3.2 小区排水设施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时,应 进行下列改造: 布设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实现雨污分流; 2 对需要整改的化粪池进行改造或重建。 4.3.31 供暖地区小区供暖管网设施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有 关规定时,应进行下列改造: 1改造供暖管网、管并和设施敷设方式,对需要扩径的管 网进行改造; 2对室外露明供暖管网进行规整美化。

    4.3.4小区供电设施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

    4.3.5小区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设置城镇燃气设方

    5.1.1小区楼牌、门牌、标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

    5.2.1小区室外活动场地的改造,评价总分值为3分

    5.2.1小区室外活动场地的改造,评价总分值为3分,每完成 下列1项改造内容,得1分: 1 增加室外活动场地和口袋公园; 2 对居民活动场所地面进行硬化,增设休息座椅; 3完善休闲健身、儿童活动场地。 5.2.2小区广告牌匾、围墙、大门及建筑外立面的改造,评价 总分值为3分,每完成下列1项改造内容,得1分:

    5.3.1小区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节能改造,评价总分值 为3分,每完成下列1项改造内容,得1分: 1修、改造建筑外墙以提高外墙的保温、隔热及防火、 防水性能; 2更换高性能保温、隔热外窗:

    3修鳝、改造建筑屋面的保温、隔热及防水。

    3修、改造建筑屋面的保温、隔热及防水。 5.3.2小区供暖系统节能性能的改造,评价总分值为2分,每 完成下列1项改造内容,得1分: 1锅炉房、换热站节能改造: 2户内供暖温控设施改造

    5.4.1小区物业管理的改进和设施改造,评价总分值为3分, 每完成下列1项改造内容,得1分: 清理群租房,恢复住宅原状; 2增设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3增设小区门卫值班设施。 5.4.2小区安全防范管理系统的改造,评价总分值为6分,每

    6.1.1增设文化体育配套设施,评价总分值为2分,每完成下 列1项改造内容,得1分: 1增设文化活动和体育运动设施: 2增设便民服务公示栏、文化宣传栏、信息栏等。 6.1.2增设老幼配套设施,评价总分值为4分,每完成下列 项改造内容,得1分: 1增设幼儿园、托儿所; 2结合室外活动场地增设老年人、儿童活动设施; 3 增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服务驿站; 4 配建公共厕所中增设无障碍厕所

    6.2.1改造小区人行系统,修复修补人行道路,评价总分值为 2分,每完成下列1项改造内容,得1分: 1蔬通和连贯小区人行流线和人行道路; 2对人行道路铺装破损部位进行修复修补。 6.2.2改造小区车行系统,消除安全隐患,评价总分值为2分 每完成下列1项改造内容,得1分: 1小区内增设车辆引导标识; 2小区内增设车行减速和人车分离设施 6.2.3补植和修整小区绿化绿植,增设和美化室外设备设施 评价总分值为3分,每完成下列1项改造内容,得1分:

    植; 2增设景观绿化草坪灯; 3美化遮蔽室外配电箱、燃气箱等设备设施

    6.4.1小区住宅楼户内设备管线的改造,评价总分值为5分, 每完成下列1项改造内容,得1分:

    6.4.1小区住宅楼户内设备管线的改造,评价总分值为5分,

    4.1小区住宅楼户内设备管线的改造,评价总分值为5分, 完成下列1项改造内容,得1分:

    1 户内给水管道改造; 2 户内排水管道改造; 3 户内供暖管道改造; 户内燃气管线改造;

    1 户内给水管道改造; 2 户内排水管道改造: 3 户内供暖管道改造 户内燃气管线改造:

    5户内电气线路改造。 6.4.2增设小区无障碍及适老设施,评价总分值为3分,每完 成下列1项改造内容,得1分: 1既有多层住宅楼加装电梯或上下楼装置; 2小区内人行道和室外活动场地有台阶高差处进行坡地化 处理或设置缘石坡道; 3台阶及有高差处增设防跌倒提示标识

    5户内电气线路改造。 6.4.2增设小区无障碍及适老设施,评价总分值为3分,每完 成下列1项改造内容,得1分: 1既有多层住宅楼加装电梯或上下楼装置; 2小区内人行道和室外活动场地有台阶高差处进行坡地化 处理或设置缘石坡道; 3台阶及有高差处增设防跌倒提示标识

    7.1.1根据住户具体情况,增设户内适老求助、安全报警功能, 平价总分值为2分,每增设下列1项装置,得1分: 1增设老人呼叫求助装置; 2增设厨房可燃气体泄漏探测报警器和烟雾报警器。 7.1.2根据住户具体情况,对户内空间和设施进行适老改造: 平价总分值为4分,每完成下列1项改造内容,得1分: 1入户过渡空间安装助力扶手和坐凳: 2洗澡间安装安全扶手和助浴椅,厕所安装安全扶手,并 进行坐便器改造; 3改造地面高差,铺设防滑地面; 4 按照无障碍要求改造门体宽度和门把手。 7.1.3为提升生活品质及舒适度,可根据小区的具体情况,增 设公共管道生活热水功能设施,完成此项改造内容,得1分。 7.1.4利用小区内步行道和各类公共绿地改造成健身步道和小 型运动场地,评价总分值为2分,每完成下列1项改造内容,得 1分: 1 改造形成小区连续、安全的健身步道; 2增设小区多功能小型运动场地

    7.1.4利用小区内步行道和各类公共绿地改造成健身步道和小 型运动场地,评价总分值为2分,每完成下列1项改造内容,得 分: 1 改造形成小区连续、安全的健身步道; 2增设小区多功能小型运动场地

    7.2.1小区绿地和公共空间增设或改造下列功能设施,评价总

    .1小区绿地和公共空间增设或改造下列功能设施,评价总 直为2分,每完成下列1项改造内容,得1分: 1对原有绿地进行改造,增设景观小品、亭廊等景观设施:

    2增设电子宣传栏、触摸式显示屏等

    7.2.2增设或改造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功能,评价总分值为5 分,每完成下列1项改造内容,得1分: 利用地下空间增设公共服务设施; 通过扩建、加层改造增设公共服务设施; 利用小区闲置用房或室外公共空间增设公共服务设施; 4 增设立体停车设施; 增设小区通信基站、智慧机房 7.2.3 建立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提供社区信息化服务,评 价总分值为2分,每增设下列1项服务内容,得1分: 1增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区服务系统: 2 增设社区事务信息化网络办理系统

    7.3.1根据各地对于绿色住区和太阳能利用的有关规定,综合 利用建筑外墙、屋顶增设太阳能利用设施,评价总分值为2分, 每完成下列1项改造内容,得1分: 1增设太阳能光伏系统用于住宅公共空间照明; 2增设太阳能热水一体化利用设施。 7.3.2 采取技术措施对建筑进行近零能耗被动房改造,评价总 分值为3分,每完成下列1项改造内容,得1分: 1 更换符合近零能耗建筑性能的外窗、户门和单元门; 2 对外围护结构采取符合近零能耗建筑性能的保温、隔热 措施; 3增设高效新风热回收设备。

    7.3.3对计量设备进行改造,评价总分值为2分,4

    1项改造内容,得1分: 1更新智能水表和电表; 2安装分项分类计量装置。

    改造内容,得1分: 1 更新智能水表和电表; 2 安装分项分类计量装置

    7.3.4根据各地对于海绵社区的有关规定,对小区雨水收集及

    7.3.4根据各地对于海绵社区的有关规定,对小区雨水收集及

    利用设施进行改造,评价总分值为3分,每完成下列1项改造内 容,得1分: 1引导屋面雨水进人地面生态设施; 2设置屋面雨水收集装置; 3道路和场地采用透水铺装

    附录A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控制项要求

    表A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控制项要求

    续表A前评估后评价改造是否存在该是否合格完改造项目改造内容类别项改造内容成改造内容是否是否消防通道疏通完善防火、小区室外消防设施设备修防雷小区室内消防设施设备修安全屋面防雷系统修安防与小区出人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救护救护通道疏通完善对不满足区域海绵城市建设指标要求和防汛措施配置的小区进行整改防汛安全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小区地下车库、人防工程等各类地下空间居住出入口、窗井和风井等处的防汛设安全施进行整改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人防工程防护设施设备进行修改造人防安全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人防工程防火设施设备进行修改造对屋顶女儿墙、外墙饰面等破损脱落的部位进行修改造防护安全对地下室窗井盖板及护栏破损、脱落或缺失的部位进行修改造危楼和非对危旧房屋进行原拆原建改造成套住宅对非成套住宅进行原拆原建改造.20:

    附录C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完善级评价表C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完善级评价前评估后评价改造是否缺少或是否合格完改造项目改造内容类别不能满足要求成改造内容是否是否增设文化活动和体育运动设施文体配套增设便民服务公示栏、文化宣传设施栏、信息栏等完善增设幼儿园、托儿所级配结合室外活动场地增设老年人、套服老幼配套儿童活动设施务设施增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服务驿站配建公共厕所中增设无障碍厕所疏通和连贯小区人行流线和人行道路人行系统对人行道路铺装破损部位进行修复修补完善小区内增设车辆引导标识级环车行系统小区内增设车行减速和人车分离境美设施化补植和修整乔木、灌木、花卉、绿篱、地被、草坪等绿化绿植公共绿地增设景观绿化草坪灯美化遮蔽室外配电箱、燃气箱等设备设施.26

    附录 D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宜居级评价表D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宜居级评价前评估后评价改造是否缺少或是否合格完改造项目改造内容类别不能满足要求成改造内容是否是否增设老人呼叫求助装置呼叫报警增设厨房可燃气体泄漏探测报警器和烟雾报警器入户过渡空间安装助力扶手和坐凳洗澡间安装安全扶手和助浴椅,宜居厕所安装安全扶手,并进行坐便器级适户内适老改造老宜居改造地面高差,铺设防滑地面按照无障碍要求改造门体宽度和门把手宜居功能增设公共管道生活热水功能设施改造形成小区连续、安全的健身健身场地步道增设小区多功能小型运动场地宜居对原有绿地进行改造,增设景观级配小品、亭廊等景观设施空间设施套服增设电子宣传栏、触摸式显示务屏等:28: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评价标准

    总则 (34) 3 基本规定 (35) 4 控制项要求 (37) 4.1拆除违建 (37) 4.2居住安全 (38) 4. 3 市政设施 (44) 5 基本级评价 (48) 5. 1 配套服务 (48) 5. 2 环境美化 (49) . 5.3 节能工程 (52) 5. 4 运维管理 (54) 完善级评价 (57) 6.1 配套服务 (57) 6.2环境美化 (58) 6.3运维管理 (59) 6.4功能提升 (61) 7 宜居级评价 (64) 7. 1 适老宜居 (64) 7. 2 配套服务 (65) 7. 3 性能提升 (66)

    1.0.1本条规定了制定本标准的目的

    老旧小区普遍存在着建设年代久远、小区性能不高、使用功 能不全、市政公建配套不齐、设施设备缺损、小区环境脏乱、房 屋年久失修、物业长效管理缺乏、不能较好地满足居民生活基本 需求或较高需求的问题,居民迫切希望进行老旧小区综合改造 为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持续健康发展,提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 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本条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在总结多年来全国各地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成功经验的基础 上,结合国情以及各地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了老旧小区 综合改造评价的基本原则。坚持将居住安全和满足居民基本生活 需求贯穿于评价的始终,同时兼顾功能完善、品质提升等更高标 准的需求,从而使本标准的制定在兼顾可操作性的同时,更具前 瞻性。 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评价还要符合各地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 细规划和相关规定要求,与城市规划功能定位、经济发展水平和 文化习俗相适应,有序推进老旧小区的改造

    3.0.1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评价采取“事前评估、事后评价”的 方法,即在改造前对拟改造的老旧小区根据现状情况、改造内容 和改造依据(政策文件、执行标准等)进行评估,以便确定老旧 小区需要改造的内容项;同时在老旧小区改造竣工完成后进行后 评价,以确定改造是否达标。

    小区在建造初期缺乏详细的规范引导和建设标准要求,往往造成 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分散或缺少,导致使用不 更。因此在对单幢房屋进行评价时,应当结合片区统筹规划,从 而有利于周边空间资源的调配

    片 便。因此在对单幢房屋进行评价时,应当结合片区统筹规划,从 而有利于周边空间资源的调配 3.0.3本条规定了对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进行评价的时间节点。 3.0.4申请评价方应对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进行全过程参与、控 制,以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电请评价方可 以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产权单位、改造实施单位或责任主体, 在改造过程中,申请评价方需对改造进行全程跟进,并及时提交 真实、完整、客观的项目相关分析报告、测试报告及其他相关资 料,为评价机构在后评价工作中提供科学依据, 3.0.5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评价的责任主体为第三方评价机构 且委托方为改造实施单位。第三方评价机构在出具后评价报告前

    3.0.3本条规定了对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进行评价的时间节点

    制,以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申请评价方可 以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产权单位、改造实施单位或责任主体。 在改造过程中,申请评价方需对改造进行全程跟进,并及时提交 真实、完整、客观的项目相关分析报告、测试报告及其他相关资 料,为评价机构在后评价工作中提供科学依据

    3.0.5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评价的责任主体为第三方评位

    且委托方为改造实施单位。第三方评价机构在出具后评价报告前 需要通过书面审查及现场踏勘两种形式对老旧小区改造进行等级 确定,即审查申请评价方提交的各项资料及对老旧小区改造进行 现场踏勘,从而帮助提升决策的合理性,确保达到结构安全、完 善基本功能、传承历史风貌等要求,全面提高老旧小区综合改造 水平,提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

    3.0.9老旧小区的评价等级为逐级递进,强调标准的可操作性 和可实施性。同时规定了要进行较高等级的评价前提是低等级的 评价结果为合格。 3.0.10本条规定了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评价中确定评价等级的分 值要求以及评价分值计算方法。 3.0.11控制项内容是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评价的基础条件,是必 须全部满足的要求。

    持征,因地制宜地对评价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以符合不同地区的 改造要求。

    4.1.1本条规定了对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评价时

    4.1.1本条规定了对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评价时主要考核是 否符合原规划审批或产权登记,依法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并对 整改结果进行验收。 拆除违法建筑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有关 违法建筑处理方法的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 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 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 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 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人,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 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 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 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 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 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 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4.1.2本条评价时,主要考核小区是否依法对私设地

    进行拆除。拆除违法设施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的相关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二条 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 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 復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 并依法作出处理。”

    4.2.1本条规定了小区建筑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损伤和缺陷的 加固原则。 1地基基础加固是指当建筑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发生地基不 均匀沉降引起的基础破坏,或因地基基础承载力不足导致的基础 破坏,对建筑地基和基础进行的加固。设计和施工依据国家现行 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建筑结构加固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702、《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既有建筑地基基础 加固技术规范》JGJ123的相关规定,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适宜 的方法加固。 2上部结构整体性缺陷加固是指当建筑在正常使用条件下 发生地基不均匀沉降或因地基基础承载力不足,导致上部结构产 生整体性缺陷(如墙体和楼板裂缝等),对结构进行的加固。设 计和施工依据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砌 本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702、《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IGJ116的相关规定,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适宜的方法加固 3建筑物纠偏加固是指因地基不均匀沉降导致建筑物整体 项斜,其倾斜达到一定量值时所采取的纠正加固。设计和施工依 居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民用建 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

    116、《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的相关规定,选择适宜的方 法加固。 4安全性整体加固和抗震加固是指下列情况的加固: (1)正常使用条件下进行安全性鉴定,建筑整体达到需加固 处理的评定等级,需要进行整体安全性加固; (2)建筑在建设时其抗震设防烈度低于现行抗震设计标准规 定的本地区设防烈度,经鉴定不符合现行抗震鉴定标准的要求, 需要进行抗震加固; (3)在符合(2)关于抗震设防标准条件下,使用期间虽经 过抗震加固改造,但经鉴定不符合现行抗震鉴定标准的要求,需 要进行抗震加固: (4)受地震影响建筑发生倾斜和结构构件损坏,经鉴定可以 加固后继续使用,需要进行抗震加固。 安全性整体加固与抗震加固同步实施。设计和施工依据国家 现行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民用建筑可靠性鉴 定标准》GB50292、《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砌体结构 加固设计规范》GB50702、《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的相关规定,选择适宜的方法 加固。 4.2.2本条规定了小区建筑局部构件和部件缺陷的加固原则。 1墙体、楼板、屋面板局部维修加固主要针对墙、板类构 件的非结构性受力引起的裂缝(如温度变形引起的裂缝、施工期 间材料收缩产生的裂缝等),少量梁板类构件是受力裂缝,需要 进行恢复性能的修复加固,一般选择在裂缝内注浆(胶)填充修 复。加固设计和施工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 范》GB50367、《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F 50550、《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702的相关规定,选择

    4.2.2本条规定了小区建筑局部构件和部件缺陷的加固原则。

    2阳台及栏板、雨篷、空调室外机悬挑板和固定支架这类 构件往往处于室外环境条件下工作,出现构件材料老化、工作性 能下降(如混凝土保护层开裂脱落、钢筋锈蚀、栏板与阳台间的 焊接失效等)、构件的耐久性降低以及实际使用中经常发生改变 使用用途情况,更易造成安全事故,甚至影响公共安全。加固 般采用去除松散保护层、钢筋或理件除锈、表面封闭等方法。力 固设计和施工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367、《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 《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702的相关规定,选择适宜的方 法维护加固。 3楼内外楼梯踏步、公共走廊、栏板(栏杆)的损坏主要 是非结构受力性损坏,如非封闭式楼梯间或室外楼梯受自然环境 和气候影响,构件中钢筋锈蚀引起表面开裂、保护层脱落、理件 焊接失效、结构耐久性降低,损坏发展到一定程度直接影响到公 共安全。维修加固一般采用去除松散保护层、钢筋或埋件除锈 表面封闭方法。设计和施工主要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 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550的相关规定,选择适宜的方法维修加固。 4.2.3本条规定了小区建筑防火系统、防雷系统等损伤和缺陷 的改造原则。 1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有 关室内外消防通道路径、疏散口、宽度设置等要求,核查改造小 区室外和各建筑(含住宅及配套建筑)室内的消防通道、消防疏 散口、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的设置和日常维护情况,若不符 合消防部门相关要求,需要根据相关标准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 果进行验收。 2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有 关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要求,核查改造小区的室外消火栓、消防 合水排水、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设备配置,若不符合消防部门相

    关要求,需要统一标示后,进行集中整改;并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 规范》GB50974等相关标准,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 3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消防应急照明和蔬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中有关消防设 施设备的配置要求,核查改造小区的室内消火栓、消防电梯、消 防给水排水、消防卷盘、消防水箱、消防水泵房、高层住宅楼梯 间的应急疏散照明等消防设施设备配置,若不符合消防部门相关 要求,统一标示后进行集中整改;并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GB50016、《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室内消火栓》GB3445、《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 规范》GB26465等相关标准,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 4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对屋面防雷系统进行核查,对不 符合标准要求的部位进行集中整改;并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屋面 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 准》GB50300等相关标准特种设备标准,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

    1按照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 求》GB/T21741核查待整改小区出入口的安全防范系统设置现 伏,如需整改,参照现行国家标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 规范》GB50395、《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智能硬件技 术要求》GB/T38319开展相应技术方案确定与设计工作,整改 后要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的规定进行验收 2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50180“道路”部分的要求,核查小区路网密度、道路间距

    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情况提出整改方案,整改后要按现行国家标 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的规定进行验收

    4.2.5本条规定了小区各类地下空间出入口、窗井和风井等处

    防汛设施的改造原则, 1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城市防洪规划规范》GB51079以及 各地的海绵城市建设指标要求,对小区的绿地、雨水储存设施 污水井、集水坑、化粪池、雨水井及其附属管线等防汛设施进行 核查,对于不满足区域海绵城市建设指标要求或防汛措施配置不 达标的部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 GB/T51345的规定进行整改并验收。 2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城市防洪规 划规范》GB51079、《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的有关规定 核查小区地下车库出入口、窗井、风井处的防汛措施和排水泵等 防汛设备的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确定方案进行整改,并 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地下工 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 准》GB50300、《城市防洪规划规范》GB51079、《车库建筑设 计规范》JGI100的规定进行验收

    4.2.6本条规定了小区人防工程的防护和防火设施设备的改造

    1参照国家现行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B50038、《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计规范》RFJ013的相关规定 对人防工程防护和防化设施设备进行核查,如不满足现行国家标 隹的有关规定,要进行修改造。 2人防工程设置防火设施可有效保证人防工程内人员和物 资的安全电气装置标准规范范本,保证人防工程战时的防护功能正常使用。参照现行国 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对防火设施设 备进行核查,如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要进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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