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5060-2016 海绵城市设计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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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数据获取,通常用日降雨量(mm)表示。 2.1.9特殊污染源地区special pollutant sourcearea 地面易累积污染物的化工厂、制药厂、金属冶炼加工厂、传 染病医院、油气库、加油加气站等

    地面易累积污染物的化工厂、制药厂、金属冶炼加工厂、 染病医院、油气库、加油加气站等。

    在高出地面以上,与自然土层不相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 物的顶部以及天台、露台上由覆土层和疏水设施构建的绿化 体系。

    氏于周边地面标高风电场标准规范范本,可积蓄、下渗自身和周边雨水径流白 绿地。

    2.1.15生物滞留设施

    在地势较低的区域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蓄、净亻 雨水径流,由植物层、土壤层、过滤层(或排水层)、蓄水层 构成

    2.1.16植被缓冲带

    2.1.16植被缓冲带

    坡度较缓的植被区,经植被拦截及土壤下渗作用减缓地表行 流流速,并去除径流中的部分污染物

    可转输雨水,在地表浅沟中种植植被,利用沟内的植物和二 壤截留、净化雨水径流的措施

    2. 2.1 流量、水量、流速

    q 设计暴雨强度; W 设计控制径流总量; Wi 渗透设施承担的雨水入渗量; W2 收集利用设施承担的雨水利用量: W. 调蓄设施容积 Ws 渗透设施渗透量; W, 渗透设施的蓄积雨水量; V. 渗透设施的存储容积: Wa 下沉式绿地的有效存水容积: W 初期弃流量; Q 雨水系统设计流量; Qh 水体的水面蒸发量: Q: 水体的日渗透漏失量: Q; 调蓄设施设计进水流量; Qp 调蓄设施设计出水流量: Sm 单位面积日渗透量: V 平均流速; Umd 日平均风速。

    2.2.3计算系数及其他

    P 设计重现期; de 雨量径流系数; ym 流量径流系数; 山 各类下垫面的径流系数; y 综合径流系数; ac 雨量综合径流系数; am 流量综合径流系数; Pm 水面温度下的饱和蒸汽压: Pa 空气的蒸汽分压; α 综合安全系数; K 土壤渗透系数; J 水力坡度; nk 填料空隙率; A1, C, b, n 暴雨强度公式参数。 2.2.4时间 降雨历时; 渗透时间; tm 调蓄设施蓄水历时; Ti 水力停留时间。

    3.1.1降雨量应根据建设区或近区观测站20年以上降雨量资 料确定,当缺乏资料时可按附录A执行;不同年径流总量控制 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应按《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提供的方法 单独推求,缺乏资料时可按附录B执行。 3.1.2设计暴雨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167Ai(1+ClgP) (t +b)"

    式中:q一 设计暴雨强度[L/(s·hm)]; t一降雨历时(min); P一设计重现期(a); A,,C,b,n参数,根据统计方法进行计算确定。 具有20年以上自动雨量记录的地区,排水系统设计暴雨强 公式应采用年最大值法,并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执行。 3.1.3不同种类下垫面径流系数应以实测资料为准,缺乏资料 时可按表3.1.3 综合径流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z 综合径流系数; 汇水面上各类下垫面面积(hm) 小 各类下垫面的径流系数: F 一汇水面积(hm)。

    续表 3. 1. 4

    3.2.1设计控制径流总量应按下式计算:

    3.2.1设计控制径流总量应按下式计算:

    3.2.2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Q雨水系统设计流量 (L/s);

    W=10phyF W

    9 设计暴雨强度LL/( dm 流量综合径流系数

    3.2.3初期弃流量宜按下式计算,当有特殊要求时,可相

    3.2.3初期弃流量宜按下式计算,当有特殊要求时,可根据实 测雨水径流中污染物浓度确定。

    式中:W一 初期弃流量(m); 一初期径流厚度(mm),一般屋面取1mm~3mm, 小区路面取2mm~5mm,市政路面取7mm~ 15mm。 3.2.4景观水体的补水量应包括水面蒸发量和水体渗漏量,并 老虑雨水处理设施自用水量

    3.2.4景观水体的补水

    考虑雨水处理设施自用水量。 1月平均水面蒸发量应根据实测数据确定,缺芝资料时可 参照附录C的规定取值。 2日平均水面蒸发量应依据实测数据确定,缺之资料时可 按下式计算:

    式中:Qzh 水体的水面蒸发量(L/d); Fw 水体的表面积(m): Pm 水面温度下的饱和蒸汽压(Pa); 空气的蒸汽分压(Pa); Um+d 日平均风速(m/s)。 3水体日渗漏量可按下式计算,

    SmA Q. = 1000

    式中:Q.一一水体的日渗透漏失量(m/d); Sm一一单位面积日渗透量[L/(m?·d)],一般≤1L/(m?·d); A。一一有效渗透面积(m),指水体常水位水面面积及常 水位以下侧面渗水面积之和。

    3.2.5绿化灌溉年均用水定额可按表3.2.5的规定取值。绿化

    重溉最高日用水定额应根据气候条件、植物种类、土壤理化性 、浇灌方式和管理制度等因素综合确定,缺之资料时可按 L/ (m : d)~3L/ (m : d )计。

    3.2.6道路厂场浇酒用水定额根据路面性质按表3.2.6的规定 取值。道路及广场浇洒最高日用水定额可按2L/(m·d)~ 3L/ (m : d)计。

    6浇酒道路用水定额[L/m·次)

    及庭院浇酒用水定额可按下垫面类型参照表

    .2.7汽车冲洗用水定额,应根据冲洗方式、道路路面等级、 三辆类型及用途,按表3.2.7的规定取值

    表3.2.7汽车冲洗用水量定额[L/

    .2.8建筑物空调循环冷却水补水量应根据气象条件、冷却塔

    形式确定,一般可按平均日循环水量的1.0%~2.0%计算。

    形式确定,一般可按平均日循环水量的1.0%~2.0%计算。 3.2.9雨水用于冲厕的用水量按《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 50555的规定执行。

    3.3.1渗透设施的渗透量应按下式计算:

    3.3.1渗透设施的渗透量应按下式计算:

    3.3.3渗透设施的存储容积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V 渗透设施的存储容积(m); nk 填料空隙率,不应小于30%,无填料时取1.

    3.4.1调蓄设施容积可按下式计算,

    3.4.1调蓄设施容积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W 调蓄设施容积(m); tm 调蓄设施蓄水历时(min),不大于120min; Q 调蓄设施设计进水流量(L/s): 调蓄设施设计出水流量(L/s),应根据下游管渠 输水能力确定,调蓄设施排空时间宜为6h~12h。 3.4.2不同用途调蓄池有效容积的计算可按《室外排水设计规 #CD0a2

    3.4.2不同用途调蓄池有效容积的计算可按《室外排水

    3.5.1处理后的雨水水质应根据用途确定,指标应符合国家现

    ,5.1处理后的雨水水质应根据用途确定,指标应符合国家现 相关标准规定,当处理后的雨水同时用于多种用途时,其水质 立按最高水质标准确定,主要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

    注:括号外数字为河道指标,括号内数字为湖泊、水景指标。

    3.5.2为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内的城市水系水质不低于地表 水标准V类,排入水系的雨水应采取生态治理后入河

    4.1,1为统筹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应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海 绵城市专项规划经批准后,应将相关要求纳入法定城市规划中: 1应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径流污染去除率、雨水资源 化利用率等要求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提 出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空间开发管制要素之一。 2城市道路、绿地、水系统、排水防涝等专项规划的修编 应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充分衔接。 3应参考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确定的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 率、径流污染去除率、雨水资源化利用率等要求修编控制性详细 规划,因地制宜落实各控制率指标。 4修建性详细规划应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约束条件,落 实具体的海绵城市工程设施类型、布局、规模、建设时序、资金 安排等。 4.1.2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年限应与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规划 范围原则上应与城市规划区一致,同时兼顾雨水汇水区和山、 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要素的完整性。 4.1.3应依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针对现状问题,因地制宜确 定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路径。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城 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城市新区、各类 元区、成片开发区以自标为导向,优先保护自然生态本底,合理

    范围原则上应与城市规划区一致,同时兼顾雨水汇水区和山 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要素的完整性。

    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要素的完整性。 4.1.3应依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针对现状问题,因地制宜确 定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路径。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城 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城市新区、各类 元区、成片开发区以自标为导向,优先保护自然生态本底,合理 控制开发强度。

    4.2.1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满足以下规定:

    4.2.1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满足以下规定:

    1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坚持保护优先、生态为本、 自然循环、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小城市开 发建设对自然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2控制自标应根据城市降雨、土壤、地形地貌等因素和经 济社会发展条件,综合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 方面的现状问题和建设需求合理制定,山东省各设区市规划主次 控制自标可参考附录D执行,具体指标体系参照住房城乡建设 部发布的《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确定 并提出约束性和引导性指标。 3径流总量和径流污染控制自标应以开发建设后径流排放 量接近开发建设前自然地貌时的径流排放量为标准进行确定,山 东省各设区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其对应的设计降雨量见附录 B,总体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不小于75%。 4根据自然地形、地貌及现状问题划分汇水分区或控制单 元,分析汇水分区或控制单元存在的问题及下垫面特点,提出相 应的控制自标,综合各分区或控制单元的控制自标应满足城市总 本规划提出的控制要求。 5针对内涝积水、水体黑臭、河湖水系生态功能受损等问 题,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原则,制定积水点治 理、截污纳管、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控制和河湖水系生态修复等 错施,并提出与城市道路、排水防涝、绿地、水系统等相关规划 相衔接的建议。 6分期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明确到2020年海绵城市建 设重点区域。 7从规划衔接、建设施工、运行维护、监测评估以及组织 制度、资金等方面提出实施的保障措施和建议。 8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说明书、图集和专题 研究报告等。成果的表达应当清晰、准确、规范,成果文件应当 以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方式表达。 9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包括以下图纸:

    1)现状图(包括高程、坡度、下垫面、地质、土壤、地 下水、绿地、水系、排水系统等要素); 2)海绵城市自然生态空间格局图: 3)海绵城市建设分区图: 4)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图(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管控 指标的分解); 5)海绵城市相关涉水基础设施布局图(城市排水防涝、 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控制、雨水调蓄等设施); 6)海绵城市分期建设规划图。

    1)现状图(包括高程、坡度、下垫面、地质、土、地 下水、绿地、水系、排水系统等要素); 2)海绵城市自然生态空间格局图: 3)海绵城市建设分区图: 4)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图(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管控 指标的分解); 5)海绵城市相关涉水基础设施布局图(城市排水防涝、 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控制、雨水调蓄等设施); 6)海绵城市分期建设规划图。 4.2.2海绵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满足以下规定: 1通过土地利用空间优化等方法,分解、细化海绵城市专 项规划等上层级规划中提出的控制自标及要求,明确约束性指标 和引导性指标;约束性指标包括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径流污染控 制率、雨水资源利用率,引导性指标包括透水铺装率、下沉式绿 地率、绿色屋面率和其他调蓄容积。 2统筹协调发场地内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平面布 高和竖向高程,使地块及道路径流有组织地汇人周边绿地系统和 城市水系,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内涝治理系统相衔接,充分 发挥海绵城市工程设施的作用。 3根据各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控制指标,提出地块内的海绵 城市工程设施类型及规模,合理布局规划区内占地面积较大的海 绵城市工程设施

    4.2.2海绵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满足以下规定:

    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约束性或引导性指标,落实具体的海 绵城市工程设施类型、布局、规模、建设时序、资金安排等,保 证地块开发实现海绵城市建设控制自标。可通过水文、水力计算 或模型模拟,明确建设项目的主要控制模式、比例及量值(下 渗、储存、调节及弃流排放),以指导地块开发建设。

    5.1.1建设项且海绵城市工程设计应在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利

    1.1建设项白海绵城市工程设计应在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和 建性详细规划的指导下,落实并分解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污染 制率等规划控制指标,明确海绵城市工程设计内容。 1.2海绵城市系统组合形式、各系统设施规模,应根据降雨 、汇流面、径流控制目标、环境卫生状况及利用水量和水质要 交,进行经济技术比较后确定。

    5.1.3海绵城市工程设计应按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

    的原则,对源头控制系统、城市排水管渠系统和内涝治理系统 行统筹协调,做到功能完善、空间集约、维护便捷、经济可 其中城市排水管渠系统和内涝治理系统设计按照《室外排水设 规范》GB50014等要求执行。

    5.1.4工程设计前应核实下垫面组成及其比例,根据下垫面

    1.5建设项自用地竖向设计应引导雨水按规划汇流区域及高 星进入海绵城市工程设施。

    5.1.5建设项自用地竖向设计应引导雨水按规划汇流区域及

    5.1.6城市排水系统接入城市水系前宜设置污染物去除设施

    含水层的水质、室内环境卫生等造成不良影响

    家主山 透水铺装、渗透塘、渗井、渗管/沟、渗透排放一体设施等单 或组合设施。

    1可能造成陡坡塌、滑坡灾害的危险场所, 2自重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和高含盐土等特殊土壤地质 场所。

    5.2.4从特殊污染源地区收集的雨水不应进行渗透。

    5.2.5下沉式绿地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下沉式绿地的有效存水容积按下式计算:

    式中:wa 一下沉式绿地的有效存水容积(m); Fa一一下沉式绿地面积(hm); hi一一下沉式绿地平均下沉深度(mm),下沉深度小于 100mm的下沉式绿地面积不参与计算。 2下沉式绿地应低于周边铺砌地面或道路,下沉深度一般股 宜为100mm~200mm。 3雨水宜分散进入下沉式绿地,当集中进入时应在入口处 设置缓冲设施。 4下沉式绿地内一般应设置溢流口(如雨水口),保证暴雨 经流排放,溢流口顶部标高应高于绿地50mm以上。 5绿地内表层土壤人渗能力不足时,可增设渗管/渠、渗 等人工渗透设施。 6下沉式绿地植物应选择耐盐、耐旱、耐水湿的乡土植物 品种

    5.2.6绿色屋面设置应满足下列

    .2.6绿色屋面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绿色屋面工程结构设计时应计算种植荷载,屋面荷载取 直应符合现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相关规定,屋 顶花园有特殊要求的,应单独计算结构荷载;既有建筑屋面改造 为绿色屋面前,应对原结构进行鉴定。 2绿色屋面绝热层、找坡(找平)层、普通防水层和保护 层设计应符合现行《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及《地下工 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的相关规定,保温层设计应满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要求。 3绿色屋面坡度不宜大于15°,否则应采取防滑措施。 4绿色屋面应设置雨水排水口,排水口外宜包裹卵石、陶 粒等排水过滤层,保护排水口不被堵塞

    5绿色屋面工程材料、设计等应符合《种植屋面工程技才 规程》JGI155 的有关规定。

    5.2.7透水铺装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2.7透水铺装设置应满足下列

    1铺装面层厚度宜为60mm80mm,面层可采用透水混凝 土、透水面砖、草坪砖等;找平层厚度宜为20mm~40mm,垫 层厚度宜为100mm~300mm,垫层可采用无砂混凝土、砾石、 砂、砂砾料或其组合形式。 2铺装面层孔隙率不小于20%,透水垫层孔隙率不小 于30%。 3铺装结构应满足相应的承载力、抗冻要求。 4当对道路路基强度和稳定性的潜在风险较大时,可采用 半透水结构。 5当土壤透水能力有限时,应在透水基层内设置排水管或 排水板。 6当设置在地下室顶板上时,顶板覆土厚度不应小于 600mm,并应设置排水层。 5 28渗添塘渗共浚管/渠浚添排敬一体设施的设计应控

    5.2.9径流污染控制系统主要包括生物滞留设施、雨水湿地 湿式植草沟、植被缓冲带等生态处理设施及过滤设施、沉淀池 调蓄池等非生态处理设施

    5.2.10径流污染控制系统设计应满足下列一般规定

    1系统设施的选择应根据下垫面性质、水环境容量、径流 亏染程度、雨水用途、工程施工条件、经济性、公众接受度以及 每种设施的污染物去除效率等因素综合比较后确定。 2系统设计应结合景观设计、雨峰控制、雨水人渗等要求 统筹设计。 A

    5.2.11生物滞留设施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屋面雨水径流可由雨落水管接人设施,道路雨水径流可 通过开口路缘石进入,开口尺寸和数量应根据道路纵坡等经计算 确定。 2应用于道路绿化带时,当纵坡大于1%应设置挡水堰/台 坎,设施靠近路基部分应根据路基的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3宜分散布置且规模不宜过天,设施面积与汇水面面积之 比宜为 5%~10%。 4蓄水层深度宜在200mm~300mm,应设置溢流设施,并 设100mm超高。 5换土层介质类型及深度应满足出水水质要求,同时符合 植物种植及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要求。 6换土层底部宜设置透水土工布隔离层,也可采用厚度不 小于100mm的砂层(细砂和粗砂)替代。 7砾石排水层厚度宜为250mm~300mm,可在其底部理置 管径为100mm~150mm的穿孔排水管。 8复杂型生物滞留设施结构层外侧及底部应设置透水主工 布,当渗水对周围建构筑物有不利影响时,可在设施底部及周边 设置防渗膜

    5.2.12雨水湿地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进水口和溢流出水口应设置碎石、消能坎等消能设施, 防止水流冲刷和侵蚀。 2应设置前置塘对雨水径流进行预处理。 3调节容积应在24h内排空。 4沼泽区包括浅沼泽区和深沼泽区,其中浅沼泽区水深不 宜大于300mm,深沼泽区水深宜为300mm~500mm。 5出水池水深宜为800mm~1200mm,出水池容积宜为总 容积(不含调节容积)的10%。 6雨水湿地的工程设计应满足防洪要求。 7 应根据湿地水深不同种植不同类型的水生植物。 5.2.13湿式植草沟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植草沟长度宜按下式计算

    L= 60vT1 (5. 2. 13) 式中:L一一植草沟设计段长度(m),宜大于30m; 一平均流速(m/s); Ti一一水力停留时间(min),宜大于5min,当小于5min 时,宜设置档水设施。 2断面形式宜为梯形、抛物线形或三角形,当为梯形或三 角形时,边坡(竖直:水平)不宜大于1:3。 3纵坡宜为1%~4%,当纵坡较大时应设置为阶梯型或中 途设置消能台坎。 4最大流速应小于0.8m/s,曼宁系数宜为0.2~0.3,上 顶宽度宜为600mm~2400mm。 5沟内宜种植密集的草皮草,不宜种植乔木及灌木,植被 高度宜控制在100mm~200mm。

    (5. 2. 13]

    5.2.14收集利用系统主要包括雨水收集、雨水存储、雨水发 理、雨水利用等设施。

    5.2.14收集利用系统主要包括雨水收集、雨水存储、雨水处 理、雨水利用等设施。 5.2.15收集利用系统应优先收集绿化屋面和环保型材料屋面雨 水,不宜收集机动车道路等污染严重的下垫面上的雨水。 5.2.16收集利用系统设计应满足下列一般规定: 1系统处理后的雨水水质应满足本规程3.5.1条的要求。 2系统规模应经过水量平衡计算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3当系统设有清水池时,其有效容积应根据产水曲线、供 水曲线确定。缺乏资料时可按雨水利用系统最高日设计用水量的 25%~35%计算。

    (水质满定本规程3.5.1余的要求, 2系统规模应经过水量平衡计算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3当系统设有清水池时:其有效容积应根据产水曲线、供 水曲线确定。缺乏资料时可按雨水利用系统最高日设计用水量的 25%~35%计算。 4当需要消毒时应满足消毒接触时间要求,按《室外给水 设计规范》GB50013的规定执行。

    屋面雨水收集系统应独立设置,严禁与建筑污水管连接

    2屋面雨水收集系统和雨水存储设施之间的室外输水管道 可按雨水存诺设施的降雨重现期计算,若设计重现期比上游管道 小,应在连接点设检查并或溢流设施。 3建设用地内的平面及竖向设计应考虑地面雨水的收集要 求,硬化地面雨水应有组织地排向雨水收集设施。 4雨水收集系统的管道水力计算和设计应符合《室外排水 设计规范》GB50014的规定。 5雨水收集口可设置截污挂篮、旋流沉沙等设施截留污 染物。 6对屋面、场地雨水径流进行收集利用时,应将初期雨水 弃流。

    电力标准5.2.18雨水存储设施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室内雨水存储设施必须设有溢流装置,且溢流装置必须 设在室外。 2存储池应设检查口或人孔,有效内径不小于700mm,检 香口下方的池底设集泥坑。 3当不具备设置排泥设施或排泥确有困难时,应设搅拌冲 洗管道,搅拌冲洗水源宜采用池水,并与自动控制系统联动。 4雨水存储池溢流管和通气管应设防虫措施。 5雨水存储池可兼作沉淀池,进水和吸水应避免扰动池底 沉积物,池体设计可参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中平 流沉淀池的规定执行。 6雨水存储池可采用塑料模块水池、硅砂砌块水池、混凝 土水池、钢筋混凝土水池。 7雨水存诺池设计应考虑周边荷载的影响,其竖向承载能 力及侧向承载能力应大于上层铺装和道路荷载及施工要求,塑料 模块使用期限的安全系数应大于2.0。 8塑料模块水池内应具有良好的水流流动性,水池内的流 通直径应不小于50mm。 5.2.19雨水处理设施应满足下列要求:

    1雨水处理工艺流程应根据收集雨水的水量、水质,以及 雨水利用的水质要求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1)回用于景观水体时宜优先选用生态处理设施: 2)回用于一般用途时,可采用沉淀、过滤、消毒等措施: 3)当出水水质要求较高时,可采用混凝、深度过滤等 设施。 2雨水净化设施前处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雨水存储设施进水口前应设置拦污格栅设施; 2)利用天然绿地、屋面、广场等汇流面收集雨水时,应 在收集池进水口前设置沉泥或沉砂井。 3雨水处理过滤设施宜采用石英砂、无烟煤、重质矿石等 滤料。 5.2.20雨水利用设施应满足下列要求: 1利用供水系统的水量、水压、管道及设备的选择计算等 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执行。 2供水管网应采取防止回流污染猎施,水质标准低的水不 得进入水质标准高的水系统。 3供水管道上不得装设取水龙头,并采取以下防止误接 误用的措施

    1)雨水存储设施进水口前应设置拦污格栅设施: 2)利用天然绿地、屋面、广场等汇流面收集雨水时,应 在收集池进水口前设置沉泥或沉砂井。 3雨水处理过滤设施宜采用石英砂、无烟煤、重质矿石等 虑料。

    1利用供水系统的水量、水压、管道及设备的选择计算等 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执行。 2供水管网应采取防止回流污染措施,水质标准低的水不 得进人水质标准高的水系统, 3供水管道上不得装设取水龙头,并采取以下防止误接、 误用的措施: 1)供水管道外壁应按照设计规定涂色或标识: 2)当设有取水口时,应设锁具或专门开启工具: 3)水池(箱)、阀门、水表、给水栓、取水口均应有明显 的“雨水”标识。 4供水管材可采用塑钢复合管、PE管或其他内壁防腐性 能好的给水管材,且管材及接口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水、提高雨水利用程度时,宜设置雨水调蓄设施。雨水调蓄可采 用人工调蓄池、天然洼地、池塘、景观水体等有调蓄容积的设施

    5.2.22调蓄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一般规定:

    1优先利用区域内的天然洼地、湿地、池塘、景观水体, 必要时可建人工调蓄设施或利用雨水管渠进行调蓄。 2根据调蓄的、挂排水体制、管网布置、溢流管下游水位 高程和周围环境等综合考虑后确定调蓄池位置。 3与周围地形、地貌和景观相协调布线标准,并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5.2.23调蓄容积需按汇水面积、设计暴雨强度、地表径流系 数、用途及周边雨水系统排放能力综合确定。 5.2.24调蓄设施应设置自动控制或人工控制的调蓄排放装置, 出水管管径应根据下游管网排水能力及放空时间确定

    数、用途及周边雨水系统排放能力综合确定。 5.2.24调蓄设施应设置自动控制或人工控制的调蓄排放装置, 出水管管径应根据下游管网排水能力及放空时间确定。 5.2.25用于控制径流污染的雨水调蓄池出水应接入污水管网或 设置出水处理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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