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4329-2021 人民防空工程绿色施工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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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按规定着装,并佩戴相应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5.1.2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 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应符合DB37/1922规定。 5.1.3施工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 定证。 5.1.4施工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接触具有刺激性气味并可被人体吸入的粉尘、纤维,以及进行 强噪声、强光作业的施工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器具。 5.1.5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或在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 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施工单位应设置 专人采取专门措施,保护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5.1.6在施工作业进行中,应监测施工场所空气中氧含量的变化并随时采取必要措施。在氧含量可能 发生变化的场所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监测。 5.1.7在进行存在缺氧危险的作业时,应安排监护人员密切监视作业情况,监护人员不应离岗,发现 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5.1.8在已确定为缺氧作业环境的作业场所,应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使该环境空气中氧含量在 作业过程中始终保持在19.5%以上。不应使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5.1.9施工过程中,在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应将灭火器放置牢固,禁止随便启动、防止二氧化碳
2.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地应进行围挡,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围挡的,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工程险要处采取隔离措施
水利水电标准规范范本工程险要处采取隔离措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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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树木、国防设施和文物保护
6.1.1施工前应识别场地内及周边现有的自然、文化和建(构)筑物特征,并对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6.1.2当涉及古树名木与文物保护时,应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 经批准不应施工。 6.1.3当施工现场发现文物及国防设施时,应立刻停止施工,安排专人负责看管并及时通知主管部门。 6.1.4对于无法避开的古建筑、古树,应按照相关部门的保护方案执行
6.2.1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每天巡视、清扫,保持清洁。 6.2.2 施工现场应配置抑尘设施。 6.2.3 应对裸露地面、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抑尘措施。 6.2.4 应对运送土方、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采取封闭或遮盖措施。 6.2.5 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冲洗池设施,保持进出现场车辆清洁。 6.2.6 易扬和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余料应及时回收。 5.2.7 施工现场进行机械凿除作业、拆除爆破作业时应采取降尘措施。 6.2.8施工现场非作业区应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
6.3.1应合理安排工作人员接触噪音的时间,或穿插安排高噪音和低噪音工作。对距噪音源较近的施 工人员,除戴防护耳塞等劳动保护用品外,应适当缩短劳动时间。 6.3.2应采用低噪音设备进行施工,机械设备应定期保养维护。 6.3.3产生噪音较大的机械设备,应尽量远离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和周边住宅区。 6.3.4施工期间,应合理分布施工场地的动力机械设备,减少在同一地点、施工现场集中分布或同时 运行多套动力机械设备。 6.3.5混凝土输送泵等应设有吸音降噪屏或其他降噪设施。 6.3.6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减少夜间施工,防止干扰附近居民的夜间休息。 6.3.7 应配备噪音监测设备并进行定期监测,发现噪音超标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 5.3.8 施工车辆进出现场应减速慢行,不宜鸣笛。 6.3.9 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音的排放昼间不应超过70dB(A),夜间不应超过55dB(A)
6.4水和土壤污染控制
4.1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 4.2化学品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应有严格的隔水层设计,对渗漏液进行收集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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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污水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水质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6.4.4施工现场管道应采用符合相关卫生和环保标准的管网。 6.4.5施工现场应划分责任区,并设立责任人。责任人应每天巡视,当发现水资源污染、土壤污染现 象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6.4.6应采取设置地表排水系统、稳定斜坡、植被覆盖等措施,减少因施工造成的土壤流失。 6.4.7施工现场排放污水pH值应达到排放要求
6.5.1施工现场不应焚烧有毒物质。 6.5.2焊接宜采用无烟焊接工艺。 6.5.3宜设置空气净化装置,并定期进行保养。
6.5.1施工现场不应焚烧有毒物质。
应根据现场和周边环境采取限时施工 盘光和全封闭等措施,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 间室外照明灯应加设灯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 电焊作业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7.1.1应选用绿色、环保材料,不应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淘汰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7.1.2应利用粉煤灰、矿渣、外加剂等新材料降低混凝土和砂浆中的水泥用量,混凝土外加剂应符合 GB 8076、GB18588和GB50119的要求。
7.2.1应以节约自然资源为原则,使用新型模板材料。 7.2.2 宜选用可重复利用的模板体系,施工过程中宜运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模拟搭设过程。 7.2.3 工地临时用房、临时围挡材料等临建设施的可重复使用率宜达到70%以上。 7.2.4 施工现场围挡宜最大限度地利用已有围墙,或采用装配式可重复使用围挡封闭。 7.2.5 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地面和临时道路硬化宜采用可周转、可二次拆除重复利用的块材。 7.2.6 应对周转材料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的质量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7.2.7应优先采用管件合一的脚手架和支撑体系,宜使用插接式钢管脚手架支撑技术、扣件式脚手架 支撑技术等。
7.3材料消耗控制、回收与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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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应针对不同部位保温隔热特点,选用不同的保温隔热材料及系统,确保经济适用。 7.3.2应建立可回收再利用物资清单,提高废物利用率。 7.3.3材料进场前应编制材料使用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使用材料,在进行面材、块材镶贴时, 应预先进行总体排版,减少材料浪费。 7.3.4施工现场材料的包装物回收率应达到100%,有毒有害物质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回收 处理。 7.3.5在施工中宜采用钢筋工厂化加工和配送的施工工艺,降低裁割损耗。 7.3.6应精确计算混凝土用 科频次和供料数量,减少施工余料
7.4.1应根据施工进度、库存情况等合理安排材料的采购、进场时间和批次,减少库存。 7.4.2应根据现场平面布置情况就近卸载,减少或避免二次搬运。 7.4.3应按照相应的材料存放要求对需要进行临时保管的材料进行存放,避免因现场存放不合理而导 致的浪费。 7.4.4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应分类堆放,对露天堆放的材料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雨措施。
3.1.1施工现场应结合给排水点位置进行管线线路和阀门预设位置的设计,供水管网应根据用水量进 行设计布置,确保管径合理、管路简捷,并应采取管网和用水器具防渗漏措施, 8.1.2施工现场器具、设备、车辆的冲洗用水应设立循环用水装置。 .1.3施工现场应建立可再利用水的收集处理系统,使水资源得到梯级循环利用。 3.1.4应对生活用水与生产用水分别设定用水定额指标,并分别进行计量管理,以控制用水量,防止 长流水现象的发生。 3.1.5应配置施工降水及雨水收集设施,利用沉淀池或移动式储水容器等设备,对施工降水及雨水进 行收集和储存,优先采用施工降水作为混凝土养护用水、冲洗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
8.2.1施工现场临时用水应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型产品,节水型产品应符合CJ/T164和GB/T18870 的要求。 8.2.2施工中应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和养护工艺,提高用水效率。 8.2.3应及时收集施工现场的用水资料,并建立用水统计台帐,提高节水率。 8.2.4应对养护用水采取有效的节水措施并回收利用,宜采用覆膜或喷洒养护剂等方式养护混凝土。
8.3.1宜建立雨水、中水、降排水或其他可利用水资源的收集利用系统。 8.3.2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喷酒路面、绿化浇灌等用水应优先采用非传统水源。 8.3.3雨水入渗、积蓄、处理及利用的方案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8.3.4非传统水源的使用过程中,应对水质定期进行监测,并采取有效的卫生保障措施,避免对人体 健康、工程质量以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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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大型施工现场,尤其是雨量充沛地区的大型施工现场应建立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充分收集 水用于施工和生活。 4.2施工中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量宜达到30%以上,
9.1.1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和主要耗能施工设备应采取节能控制措施,对能源消耗量大的工 艺应采取专项降耗措施。 9.1.2施工单位应分别设定生产、生活、办公和施工设备的用电控制指标,建立用电统计台帐,定期 进行计量、核算。 9.1.3施工现场用电宜采用清洁能源。 9.1.4应合理配置用电设备的数量,合理分配使用时间,实行分段分时使用。 9.1.5宜对工人宿舍供电采取限时措施,不应出现长明灯现象,
9.2.1应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机械设备保持低耗、高效的状态。 9.2.2宜使用节能、高效、环保、能源利用效率高的施工机械设备。 9.2.3应使用功率与负荷相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机械设备不宜低负荷运行,不宜采用自备电源。 9.2.4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优化机具配置。 9.2.5应定期监控和核算重点耗能机械设备的能源利用情况,避免施工机械设备空载运行情况,确保 机械设备的高使用率和满载率。
9.3.1临时用房墙体、屋面应采用隔热性能良好的材料。 9.3.2应结合日照和风向等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办公及生活临时设施的体形、朝向、间距和窗墙面积 比,冬季宜利用日照并避开主导风向,夏季宜利用自然通风。
9.4.1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进度,避免无序施工造成能源浪费。 9.4.2 应尽量减少夜间作业和冬季施工的时间。 2.4.3 应采用先进合理的模板体系,提高施工效率, 9.4.4应合理划分施工流水段,科学施工部署,节省人员、机械、材料的投入 9.4.5应加强对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的维修保养,延长使用寿命,提高周转率。
9.5.1应建立临时用电管理办法。 9.5.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计应符合JGJ46的规定。 9.5.3 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 9.5.4 临时用电宜选用节能灯具,临时用电线路应合理设计、布置。 9.5.5生活区、办公区灯具宜使用节能灯具
9.5.1应建立临时用电管理办法。 9.5.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计应符合JGJ46的规定。 2.5.3 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 2.5.4 临时用电宜选用节能灯具,临时用电线路应合理设计、布置 9.5.5生活区、办公区灯具宜使用节能灯具
9.5.1应建立临时用电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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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6施工现场使用的临电设备、中小型机具、照明灯具应采用带有国家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并具备 质量检测合格证书,入场前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 9.5.7不应使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空调系统的供暖热源和空气加湿热源。冷热源、输配系统和 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宜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10节地与士地资源保护
10.1.1施工场地布置应科学合理,并实施动态管理。 10.1.2当在城市交通中心、商业密集区域构筑人防工程时,宜地上、地下综合规划,统一施工。 10.1.3平面布置应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 弃地和死角。 10.1.4宜根据工程规模和施工周期,合理确定临时设施的规模及占地面积。 10.1.5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开挖作业前,应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地下管线资料及相 关设计文件,并在施工期间进行适时监测。
10.2.1应对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10.2.2应对施工范围内原有绿色植被进行保护。对施工周期较长的现场,可按中长期绿化的要求安排 场地绿化。 10.2.3红线外临时占地应尽量使用荒地、废地。 10.2.4在受污染的场地进行施工时,应对土质进行专项检测和治理。 10.2.5开挖原土的土质不适宜回填时,应采取土质改良措施后加以利用。 0.2.6工程渣主应分类堆放和运输,其再生利用应符合GB/T50743的规定 10.2.7施工单位宜对基坑降水方案进行优化,宜采取封闭式降水措施,防止超量降水引起工地周围地 面的沉降与扰动。 10.2.8施工场地临时通道应环通、路幅合理,临时道路宜与永久性道路相结合,
绿色施工培训实施记录表见表A.1
绿色施工培训实施记录表见表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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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 绿色施工培训实施记录表
表A.1绿色施工培训实施记录表
电气设备标准规范范本施工过程监督记录表见表B.1
工过程监督记录表见表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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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 施工过程监督记录表
表B.1施工过程监督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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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1绿色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分析表
[1]】GB8958—2006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2]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 GB 12523—201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 GB/T17216—2012 2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环境卫生要求 [5] GB50134—2004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 GB/T 50378—2014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7] GB 50411—2019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8] GB50555—2010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9] GB/T50640—2010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 [10] GB/T50905—2014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 [11] JGJ/T188—2009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 [12] JGJ/T229—2010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 [13] RFJ012008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 [14] DB37/T5086—2016 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施工管理标 [15] DB37/T5087—2016 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 [16] 《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07)223号)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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