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5013-2021 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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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磨材料制成,或涂有相应材料的涂层;地面防水等级不应低于 Ⅱ级。
Qp = Ks X Q
5.0.1城镇各类工作场所及人流聚集的公共场所应设置公共厕 所,公共厕所的服务半径不应大于300m。 5.0.2农村公共活动场所、村民委员会、无卫生设施的农户居 住区域应设置公共厕所。 5.0.3公共厕所的厕位数应根据开放时间段的如厕人数、峰值 系数确定。
纸箱标准5.0.3公共厕所的厕位数应根据开放时间段的如厕人数、峰值 系数确定。
所的化粪池和贮粪池与饮用水源的卫生防护距离不应小于30m, 与地埋式生活饮用水贮水池的卫生防护距离不应小于10m。
小便人数、如厕时间确定。
6.0.1户外厂告设施不应设置在下列位置: 1交通信号设施、交通标志、交通执勤岗设施、道路隔离 栏、人行天桥护栏、高架轨道隔音墙、道路及桥梁防撞墙与隔 音墙; 2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 各类地下管线、架空线及其他生命线工程保护范围内,消防通道 及消防场地内; 3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名胜风景区、中小学及幼儿 园等的建筑控制地带; 4危房或设置后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和设施安全的 位置。 6.0.2户外招牌设施不应设置在下列位置: 1 建筑物用地范围以外的区域; 2危房或设置后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和设施安全的 位置; 3影响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 施、消防安全标志、通信设施正常使用的位置。 6.0.3车身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不应影响行车安全,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车头及车身两侧车窗不应设置户外广告设施,车后窗设 置的广告不应影响安全驾驶: 2车身设置的电子显示装置类广告在行驶过程中不应播放 动态画面和声音。 6.0.4户外广告或招牌设施不应侵入道路建筑限界,下缘距车 行道路面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5m,距人行道路面的净空高度
行道路面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5m,距人行道路面
不应小于2.5m。 6.0.5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不应设置在隧道体及隧道两端 下沉地段两侧,不应设置在主桥、引桥和匝道上。 6.0.6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的喷绘材料不应采用易燃材料。位 于步行街、广场、商场、大型文体设施、车站、机场等人员聚集 密度高的公共场所设置的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的喷绘材料应采用 不燃或难燃材料。 6.0.7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的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基 本组合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标准组合进行设计。考虑地震作用 时,应按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进行设计。设 计工作年限超过20年的,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不应小于1.1; 设计工作年限10年的,%不应小于1.0;设计工作年限不超过5 年的,%。不应小于0.9。 6.0.8作用在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结构上的荷载以风荷载为主 控荷载,风荷载标准值应按基本风压取值。 6.0.9户外广告或招牌设施的结构应进行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验算。 6.0.10依附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或招牌设施的锚固支座 应与建(构)筑物的结构件连接,并应直接承担户外广告或招牌 设施传递的荷载。设施结构与墙面支座的连接应按不低于正常内 力的2.0倍验算支座连接安全性。 6.0.11在风荷载作用下,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钢结构的变形值 应符合下列规定:
注:H为顶点离地面(屋面)高度;L为横梁跨度(长度),悬臂梁为悬臂长度的 2倍。
注:H为结构顶点离屋面(地面)高度;L为两支承(受力)点距离。
.0.12设施的钢结构构件及连接表面的防腐措施应满足耐腐 衬候性的要求,
2住宝建筑居室窗户外表面的垂直
注:1环境区域划分详见本规范附录A; 2考虑对公共(道路)照明灯具会产生影响,E1区熄灯时段的垂直面照月 最大允许值可提高到11x。
注:1环境区域划分详见本规范附录A; 2考虑对公共(道路)照明灯具会产生影响,E1区熄灯时段的垂直面照月 最大允许值可提高到11x。
3应制定合理的景观照明开关灯时段和时间,严格控制关 灯时段后仍开启的灯具类型、数量和光照强度; 4在设置公共灯光艺术装置、激光表演装置、投影装置等 特殊景观照明设施前,应对可能受到干扰光影响的潜在受害对象 进行分析评估。 7.0.3景观照明设施设置应结合所处环境的自然生态特性,正 确选择照明参数,合理确定照明方式和照明时间,避免或减少人 工照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动物栖息地、沼泽、湿地等 动植物对人工照明敏感的区域,应限制景观照明设施的设置; 2不应对古树名木设置景观照明,且在其周边设置的景观 照明设施不应对古树名木造成影响。 7.0.4安装于建筑物顶端或高空外墙上,以及空旷的广场等有 可能遭受雷击的景观照明设施,应与避雷装置可靠连接,当不在 邻近的防雷装置的有效保护范围内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直击雷的 措施并采取相应的防闪电电涌侵入措施,支撑景观照明设施的金 属构件应接地。
室外安装的照明配电箱与控制箱等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
8.2道路、水域清洁维护
.2.3道路除雪、铲冰时应保证道路交通的可达性和功能性。
8.2.4融雪剂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3.2.8水域保洁应符合下列规定:
8.2.8水域保洁应符合下列规
8.3建(构)筑物、施工工地清洁维护
8.3.1 城市建(构)筑物应根据外墙立面材质确定清洗或粉饰 频次。 8.3.2 清洗或粉饰建(构)筑物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建(构)筑物外表面进行粉饰或者重新装饰、装修时
洗蚁粉饰建 对建(构)筑物外表面进行粉饰或者重新装饰、装修时
对建(构)筑物外表面进行粉饰或者重新装饰、装
应保持原建(构)筑物的色调、造型和建筑设计风格; 2清洗维护作业不应损伤被清洗饰面、密封材料或嵌缝 材料。
2清洗维护作业不应损伤被清洗饰面、密封材料或嵌缝 材料。 8.3.3城市临街施工工地现场应设置围挡、围墙等遮挡措施。 8.3.4城市施工工地应净车出场,车辆无抛洒滴漏。
8.3.3城市临街施工工地现场应设置围挡、围墙等遮挡措施 8.3.4城市施工工地应净车出场,车辆无抛洒滴漏。
8.3.3城市临街施工工地现场应设置围挡、围墙等遮挡措施。
8.5清洁维护保障设施
.5.1清洁维护保障设施应满足市容环境清洁维护人员休息
8.5.1清洁维护保障设施应满足市容环境清洁维护
车辆及船舶停放或停靠的要求
洗、常规维修及维护的功能,确保环境卫生车辆日常作业 放电动新能源车时,应具备车辆充电功能
β.5.4城市道路人工清扫保洁工作区域内应设置环卫工人 息点。
洁和监察船舶停靠的要求
1E0区为天然暗环境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天文台 所在地区等; 2E1区为暗环境区,无人居住的乡村地区等; 3E2区为低亮度环境区,低密度乡村居住区等; 4 E3区为中等亮度环境区,城乡居住区等; 5E4区为高亮度环境区,城镇中心和商业区等
、本规范编制单位、起草人员及审查人
(一)编制单位 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中科技大学 上海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建设结构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北京市城市管理研究院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启菲特环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环总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耐德新明和工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 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 奕斐环境规划设计(上海)有限公司 (二)起草人员 吴冰思冯蒂 谭和平 余毅 史昕龙 郭祥信 黄慧 陈海滨 赵军 沈之容 蒲敏 陈兆林 齐志强 刘茹飞 毕敏娜万云峰余婕刘勇 李乃丹 莫小华 傅碧天许雯佳 陈朱琦 崔华胜 张鑫泽 王 旭 方一 陈玮炜 伍琳瑛 杜梅 郭菲曹德标 齐长青莫予凡 陈爱芳 段勇
管道标准规范范本(三)审查人员 徐文龙吴文伟刘晶昊 赵爱华何品晶 王生坤 刘建国史东晓戴文涛
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 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1.0.3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建设原则。有效发挥服务
容环卫工程及市容环境清洁维护能保障对公共服务的基本功能; 安全生产指在建设及服务过程中保障工程运行安全、人身安全、 公共卫生安全等;环境保护指采取合理技术措施,以防止二次污 染和光污染、节约能源及减少对动植物的影响等。 1.0.4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是以工程建设活动结果为导向的技 术规定,突出了建设工程的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 措施,但是,规范中关键技术措施不能涵盖工程规划建设管理采 用的全部技术方法和措施,仅仅是保障工程性能的“关键点”, 很多关键技术措施具有“指令性”特点,即要求工程技术人员去 做什么”,规范要求的结果是要保障建设工程的性能。因此,能 否达到规范中性能的要求,以及工程技术人员所采用的技术方法 和措施是否按照规范的要求去执行,需要进行全面的判定,其 中,重点是能否保证工程性能符合规范的规定。 进行这种判定的主体应为工程建设的相关责任主体,这是我 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强 调了工程监管、建设、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 造价、咨询等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既规定了首要责任,也确定 了主体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执行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是各 方主体落实责任的必要条件,是基本的、底线的条件,有义务对 工程规划建设管理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规定进 行判定。 同时,为了支持创新、鼓励创新成果在建设工程中应用, 当拟采用的新技术在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或推荐性标准中没有 相关规定时,应当对拟采用的工程技术或措施进行论证,确保 建设工程达到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规定的工程性能要求,确保 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并应满足国家对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卫 生健康、经济社会管理、能源资源节约与合理利用等相关基本 要求。
.U· 件东优企门 程的服务保障功能主要依托其相应的布局及规模来实现,在布局 方面应考虑给水排水、用电等市政配套需求以便于工程正常运行 维护,同时还应考虑污染控制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实地 调研中,多地发生过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建设完成,但因其外部道 路限制或回转场地不足等造成该设施无法有效运转的情况,无法 实现其市政服务保障功能,因此,市容环境卫生工程应按既有利 于环境卫生作业,也有利于减少对周边交通影响的原则进行 布局。
2.0.3本条规定了环境卫生设施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灾害
0.3本条规定了环境卫生设施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灾害性气
辆也需要日常维护保养。根据上海及各地的管理要求及经验,加 强对户外广告及招牌、景观照明设施的安全检查,是管理工作的 个重要环节,为了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外墙外保温标准规范范本,设置者必须定期加强 对设施的日常检查、安全检测及维护保养,以杜绝设施坠落、倒 塌和触电事故的发生。
3.2.5本条规定了高层写字楼、商贸综合体、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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