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道路路桥过渡段工程技术导则(试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2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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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镇道路路桥过渡段工程技术导则(试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2月)

    4.1.1路基设计应采用保证路基稳定和控制工后沉降的双控指标确保路基质量, 对于稳定性和工后沉降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的路段,应进行地基处理。 4.1.2路桥过渡段长度根据道路等级、设计车速、填土高度、地质情况等综合确定 可根据公式4.1.2计算,过渡段长度不应小于公式计算值,且不应小于3秒行程长 度。

    L=Yo(LI+L2)

    式中:L一一路桥过渡段长度(m); o一一重要性参数,快速路取1.2,主干路取1.0,次干路取0.9办公楼标准规范范本, 支路取0.8; Ll一一台背路基长度(m),设搭板时取搭板长度,不设搭板时可取8m; L2一一渐变段长度(m),L2=mXH+(20~80)m,地基承载力较低、软土层 较厚时括号内数值取高值: m一一台背回填坡率,宜取 1.5~2.0;

    4.1.3路桥过渡段地基处理方案应满足下列要求

    图4.1.2路桥过渡段长度示意图

    结合地形地貌、地层结构、土质条件、地下水特征、邻近建(构)筑物及管

    线的影响等因素综合分析,提出地基处理方案。 2路桥过渡段地基处理还需从加固原理、适用范围、预期处理效果、耗用材料、 施工机械、工期要求和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选择最佳处理方案。 4.1.4桥梁搭板应根据项目技术标准、地质条件、填土高度等条件合理设置,并做 好搭板与路基间的过渡衔接设计。 4.15道路扩建应做好拓宽路基与既有路基之间的衔接,采取措施减小拓宽路基

    与既有路基之间的差异沉降和变形。

    4.2.1 地基表层应碾压密实。在一般土质地段,快速路、主干路车行道基底的压实 度(重型)不应小于91%,次干路、支路、非机动车专用道和人行道基底的压实度 (重型)不应小于90%。 4.2.2 路基填土高度小于路面和路床总厚度时,应将地基表层土进行超挖并分层 回填压实。低填、挖方路段路床范围原状土符合要求时,可直接利用。 4.2.3 桥梁台背路基范围应采用轻质填料或渗水性良好的级配碎石、砂砾石等材 科填筑,软土地区宜优先采用整体性好的轻质填料。 4.2.4 桥梁台背路基范围填料粒径宜小于100mm,分层压实厚度不宜大于150mm 玉实度(重型)应不小于96%。 4.2.5渐变段范围填料要求同《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194,填料强度和压 实度要求按提高一个道路等级控制一快速路按原标准执行

    4.3扩建路桥过渡段路基设计

    4.3.1拓宽路基的地基处理、路基基底处理、路基填料的最小强度和压实度等应满 足扩建后相应等级道路的技术要求。

    4.3.2填方路基拓宽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路基填料宜选用与既有路基相同、且符合要求的填料,或较既有路基渗水性 更强的填料。当采用细粒土填筑时,应进行新老路基之间的排水设计,必要时可设 置横向排水盲沟。 2应对既有路基边坡开挖台阶,台阶宽度不宜小于1.0m,当加宽拼接宽度小于 0.75m时,可采取超宽填筑或翻挖既有路基等工程措施,

    4.3.3软土地基上路基拓宽除应符合填方路基拓宽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

    1原软土地基采用排水固结法处理时,路基拓宽不得降低既有路基下的地下 水位;对水塘、河流、水库等路段进行排水清淤时,必须采取防渗和隔水措施后方 可降水。 2拓宽路基与既有路基拼接时,路基拓宽范围的软土地基处理宜采用轻质填 料回填或复合地基,不宜采用排水固结法,

    4.3.4为减少差异沉降,新老路基搭接处可采用以下处理方式:

    1当老路基沉降未稳定或拓宽部分为软土路基时,宜采用气泡混合轻质土填

    2当老路路基土质为承载力较好的土层,新、老路间差异沉降满足规范要求时 可采用岩渣、级配碎石或砂碎石填筑处理

    4.4 软土地基处理设计

    4.4 软土地基处理设计

    4.4.1城镇道路软土地基处理设计包括承载力计算、稳定验算、工后沉降计算及相 应处治方法设计。

    作用在地基上的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Pmhm+yn(hn+ho) ≤fal

    式中:m 路面结构层自重,取路面结构各层平均重度的加权平均值, 可取24kN/m3; hm一 路面结构层厚度(m); 路基填方材料自重(m),可取18~19kN/m3; V hn 路基填方高度(m),无填方或挖方时此项取值为0; ho 车辆荷载等代均布土层厚度,一般取0.8~1.0m fak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

    浅层换填法适用于浅层软土厚度小于3m的软土地基处理。 换填材料可采用岩渣、碎石、砂砾石及石屑等。 3 换填分层厚度要求按《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194执行。 4分层换填压实度要求不小于96%

    1排水固结法适用于深度大于3m的软土地基处理。 2加载系统可采用堆载预压、真空预压、超载预压和真空堆载联合预压,并保 证有足够的预压期。 3竖向排水体可采用袋装砂井或塑料排水板。 4竖向排水体可按正方形或等边三角形布置,间距应根据地基土的固结特性 和预压期内所要求达到的固结度确定,但不宜大于1.5m。 5竖向排水体的深度应根据地基的稳定性、变形要求和工期确定,宜贯穿压缩 土层

    4.4.5轻质填料回填

    1轻质填料回填适用于含水率大、抗剪强度低的深厚软土地基,或需要较大幅 度减轻路堤重量的路段。 2轻质填料宜采用气泡混合轻质土,其设计项目包括性能设计、结构设计和附 属工程设计,主要设计内容与设计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

    表4.4.5主要设计内容与设计指标

    3气泡混合轻质土最小填筑高度不宜小于1m。 4当浇筑体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应进行抗浮稳定性验算,抗浮稳定系数不应 小于1.1。 5直立式路堤高度小于3m时,坡面可采用水泥混凝土预制块防护;当高度大 于3m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挡墙防护

    4.4.6水泥搅拌桩复合地基

    土(软塑和可塑)、粉土等土层。当有机质含量大于5%、塑性指数大于25或地下水 具有腐蚀性时,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2水泥搅拌桩宜穿透软土层到达承载力相对较高的土层。 3水泥搅拌桩桩径不宜小于0.5m,平面上可按正方形或等边三角形布置。 合t

    4.4.7高压旋喷桩复合地基

    1高压旋喷桩复合地基适用于: 1)处理淤泥、淤泥质土、黏性土(流塑、软塑和可塑)、粉土、素填土和碎 石土等地基。 2) 软土较深厚、填方较高的路段。 3)施工空间受限的路段。 2对土中含有较多的大直径块石、大量植物根茎和高含量的有机质,以及地下 水流速较大的工程,应根据现场试验结果确定适应性。 3高压旋喷桩的深度宜穿透软土层到达承载力相对较高的土层。 4高压旋喷桩桩径不宜小于0.5m,平面上可按正方形或等边三角形布置。 4.4.8 刚性桩 1 刚性桩适用于处理软土较深厚、填方较高的路桥过渡段。 2刚性桩可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薄壁管桩(PTC)、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PHC) 预制混凝土方桩、钻孔灌注桩等桩型。 3有挤土效应的刚性桩不宜用在临近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基坑边坡等产 生不利影响的路段。 4刚性桩桩径、间距、桩长应根据计算及成桩设备确定,平面上可按正方形或 等边三角形布置。

    4.5.1 位于软土地基上的桥梁,应设置桥头搭板。 4.5.2 搭板宽度宜与桥台侧墙内缘相齐,并用软性材料隔离,最小宽度不应小于行 车道宽度。

    4.5.3搭板长度根据道路等级、设计速度、容许工后沉降及桥头填土高度等综合确 定,可根据表4.5.3取值

    表4.5.3搭板长度取值表

    4.5.1 搭板厚度主要根据受力要求确定,可取长度的1/20,且不宜小于35cm, 4.5.2 搭板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C35。 4.5.3 搭板上铺装层宜与道路面层一致

    5.1.1 “桥头跳车”病害等级为C、D类的路桥过渡段,应进行整治提升设计。 5.1.2 整治提升设计应从地基处理、填料选择、路基强度与稳定性、排水与防护以 及施工技术等方面综合考虑。 5.1.3 整治提升设计应考虑施工对现状交通的不利影响,尽量采用工期短、稳定性 好、技术相对成熟的技术措施。

    .1“桥头跳车”病害排查 1桥头跳车病害等级分类 根据城市道路桥头行车舒适度,将“桥头跳车”病害程度分为以下四类: A类一一按照城市道路设计车速行驶,无“桥头跳车”现象; B类一一按照城市道路设计车速行驶,“桥头跳车”现象轻微; C类一一按照城市道路设计车速行驶,“桥头跳车”现象明显; D类一一按照城市道路设计车速行驶,“桥头跳车”现象严重。 2采用相邻最大纵坡差评价“桥头跳车”病害等级。

    5.2.1“桥头跳车”病害排查

    1)设桥头搭板时,纵坡测量断面如下图:

    2)不设桥头搭板时,纵坡测量断面如下

    面还应采用错台高差评价“桥头跳车”病害

    4桥梁伸缩缝排查 1)对桥梁伸缩缝装置进行排查,排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相对高差、翘曲、开 焊、断裂、脱落、振动、异响等引起跳车的病害。 2)对伸缩缝保护带混凝土进行排查,排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碎裂、松散、坑 洞等引起跳车的病害。 5桥头搭板排查 委托专业检测单位对既有道路路桥过渡段路面明显塌陷、开裂,沉降严重区域 的桥头搭板进行检测,以判定搭板是否断裂、脱空、下沉。 6桥头横穿管线排查 排查是否存在横穿管线埋深较浅导致路面起拱引起跳车现象。 5.2.2 对既有路基的分析评价 1 既有路基调查应采取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和勘探试验相结合的综合方法 2 路基整治提升设计前,应收集既有道路的地基及路基勘察、设计、施工、运 行和维护等方面的资料。 3既有路基现场调查与勘探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既有路基调查应采取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和勘探试验相结合的综合方法。 2 路基整治提升设计前,应收集既有道路的地基及路基勘察、设计、施工、运 行和维护等方面的资料。 3既有路基现场调查与勘探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进行弯沉或回弹模量、承载力的检测。

    2)缺少既有道路资料时,应进行相关勘

    5.2.3对既有路基下软土地基处理效果的分析评价

    软土地区既有路基评价与利用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析评价既有路基下地基已完成沉降值以及沉降变形发展规律,确定既有 路基的软土地基固结度和剩余沉降值。 2分析评价既有路基软土地基处理方法的效果。 3当软土地基剩余沉降值不满足工后沉降标准时,应按沉降控制标准确定地 基加固措施

    5.3既有道路整治提升设计

    5.3.1对“桥头跳车”病害等级为B类的路桥过渡段应采取路面处治措施;病害 等级为C类、D类的路桥过渡段应进行路基、路面综合处治。

    .3.2病害等级为B类的路桥过渡段处治

    1沥青路面宜采用铣刨罩面处治,处治长度不宜小于25m,且应满足相邻纵坡 差不低于A类的要求。 2水泥路面可采用特种砂浆处治, 处治长度不小于一个板块长度

    内香等级关时路人 固措施。 2病害等级为D类的路桥过渡段应对路面结构翻挖重建,根据路基病害成因及 对周围建(构)筑物的影响程度,对路基采取以下处治措施: 1)既有路基软土处治宜采用土工泡沫塑料(EPS块)、气泡混合轻质土等轻 质填料换填,沉降较大时可结合水泥搅拌桩复合地基进行处治。 2)不宜采用有挤土效应的预制桩、高压旋喷桩。条件受限确需采用时,应采 取消减孔隙水压力和挤土效应的措施,并应控制沉桩速率,减小挤土效应。 3)搭板脱空处、路基脱空处及路基密实度不符合要求时可采用注浆处理。 4)条件受限不适于翻挖重建时可采用注浆处理。

    3处治长度可按降低一级设计速度的最小坡长控制,纵坡变化处应设置竖曲 线。

    1板块无破损仅出现错台的可采用聚合物细石混凝土修补,修补长度按不低 于A类最大相邻纵坡差的要求确定。 2板块破损严重的应挖除重建,根据路基病害成因及对周围建(构)筑物的影 响程度,对路基进行处治,处治措施同5.3.3条

    5.4桥头搭板处治设计

    5.4.1搭板脱空、断裂或枕梁下沉等引起“桥头跳车”时,应根据损坏程度修 更换搭板。

    .4.1 格仪 更换搭板。 5.4.2 因水土流失导致搭板脱空,应采取措施切断水土流失通道,再注浆加固地基 5.4.3 位于软土地基上且病害等级为C、D类的既有桥梁,未设搭板时应增设搭 板。

    6.1.1 路桥过渡段施工应有合理的工期。 6.1.2 路桥过渡段施工应具备下列资料: 1 路桥过渡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 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 3 桥位和邻近区域内构筑物及管线等调查资料。 4主要设备施工条件及对地质条件的适应性等资料。 5水泥、砂、石、钢筋等原材料及其制品的质检报告。 6 有关荷载、施工工艺的试验参考资料。 7 既有道路整治提升施工时应具备既有道路工资料, 6.1.3 专项施工方案应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施工平面图:应标明桩位、编号、施工顺序、水电线路和临时设施的位置。 2 确定成孔机械、配套设备以及合理施工工艺的有关资料。 3施工作业计划和劳动力组织计划。 4机械设备、工具、材料供应计划。 5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雨、防台风、爆破作业、文物、节能和环境保护 等方面的措施,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6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季节性施工的技术措施, 6.1.4 地基处理施工应考虑与桥台桩基施工的相互影响。施工中应合理布置排水 系统, 以有效解决积水、雨水等问题,确保路基结构稳定可靠。 6.1.5 施工时应留存各重要节点的影像资料。 6.1.6 路桥过渡段施工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 范》CIL1的要求。

    6.1.1 路桥过渡段施工应有合理的工期。 6.1.2 路桥过渡段施工应具备下列资料: 1 路桥过渡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 3 桥位和邻近区域内构筑物及管线等调查资料。 4主要设备施工条件及对地质条件的适应性等资料。 5水泥、砂、石、钢筋等原材料及其制品的质检报告。 有关荷载、施工工艺的试验参考资料。 既有道路整治提升施工时应具备既有道路竣工资料, 6.1.3 专项施工方案应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施工平面图:应标明桩位、编号、施工顺序、水电线路和临时设施的位置。 2 确定成孔机械、配套设备以及合理施工工艺的有关资料。 3施工作业计划和劳动力组织计划。 4机械设备、工具、材料供应计划。 5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雨、防台风、爆破作业、文物、节能和环境保护 等方面的措施,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6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季节性施工的技术措施, 6.1.4 地基处理施工应考虑与桥台桩基施工的相互影响。施工中应合理布置排水 系统, 以有效解决积水、雨水等问题,确保路基结构稳定可靠。 6.1.5 施工时应留存各重要节点的影像资料。 6.1.6 路桥过渡段施工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 范》CJ 1 的要求。

    6.2.1台背填筑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台背和锥坡的回填宜同步进行。 2台背路基应与渐变段路基同步填筑。 3采用不同填筑材料的路基结合面应设置台阶,做好衔接处置。 4台背回填应在结构物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85%以上时进行。 6.2.2 台背路基应采用不小于20吨的大型压路机进行碾压;大型压路机无法压实 或压不到位的部位,如紧邻盖梁、耳背墙、侧墙等构筑物2m范围内的台背路基, 应采取措施补足台背填料,并采用手扶振动压路机或平板振动压路机等小型压路机 进行补强压实。

    3采用不同填筑材料的路基结合面应设置台阶,做好衔接处置。 4台背回填应在结构物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85%以上时进行。 6.2.2台背路基应采用不小于20吨的大型压路机进行碾压;大型压路机无法压实 或压不到位的部位,如紧邻盖梁、耳背墙、侧墙等构筑物2m范围内的台背路基: 应采取措施补足台背填料,并采用手扶振动压路机或平板振动压路机等小型压路机 进行补强压实。 6.2.3台背路基填土保证锥坡填土同时进行,并按设计宽度一次填土,分层填筑, 每层的压实厚度不超过150mm,其施工顺序为汽车卸土、推土机平整、洒水或凉晒、 人工平整、压路机碾压、压实度检测。压路机碾压过程中,既要保证压实度,又要 防止损伤台身。土质路基应铺设防水层,路基回填区域应设置排水渗沟,渗水沟间 距在1~2m以内

    或压不到位的部位,如紧邻盖梁、耳背墙、侧墙等构筑物2m范围内的台背路基, 应采取措施补足台背填料,并采用手扶振动压路机或平板振动压路机等小型压路机 进行补强压实。

    每层的压实厚度不超过150mm,其施工顺序为汽车卸土、推土机平整、洒水或凉晒、 人工平整、压路机碾压、压实度检测。压路机碾压过程中,既要保证压实度,又要 防止损伤台身。土质路基应铺设防水层,路基回填区域应设置排水渗沟,渗水沟间 距在1~2m以内

    刚性桩在施工前应进行试桩试验,施工工艺应符合规范规定。 软土路基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

    6.2.5刚性桩在施工前应进行试桩试验,施工工艺应符合规范规定。

    6.3.1桥头搭板应在路基沉降稳定后施工。

    6.3.1桥头搭板应在路基沉降稳定后施工。 6.3.2台后地基如为软土,应按设计要求对地基进行处理并对台后填土进行预压 预压应在搭板施工前完成

    .3.3桥头搭板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搭板及枕梁宜采用就地浇筑的方式施工。

    应设置支撑,保证位置准确。 3浇筑搭板混凝土时应按搭板坡度由低处向高处进行,振捣时应避免碰撞钢 筋、模板。

    应设置支撑,保证位置准确。 3浇筑搭板混凝土时应按搭板坡度由低处向高处进行,振捣时应避免碰撞钢 筋、模板。

    1.0.1路价过波 护资料并了解施工工艺和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后,制定检验方案,选择检验方法 当采用一种检验方法的检测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时,应采用其他检验方法进行验证 7.0.2 检验数量应根据场地复杂程度、道路等级以及地基处理施工技术的可靠性 确定。检验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措施。对重要的部位 应增加检验数量

    7.0.3验收检验的抽检位置应按下列要求综合确定

    抽检点宜随机、均匀和有代表性分布。 2 设计人员认为的重要部位。 局部岩土特性复杂可能影响使用质量的部位。 4 施工出现异常情况的部位 7.0.4 路桥过渡段检验应在竖向增强体及其周围土体物理力学指标基本稳定后进 行,地基处理施工完毕至检验的间隔时间可按现行相关标准确定。 7.0.5 验收项目按现行国家标准执行

    7.0.5验收项目按现行国家标准执行。

    8.1.1软土地基路桥过渡段应进行施工期和运行期变形及沉降监测,设计应明确 监测断面、监测项目(内容)、监测点数量及其布设和监测控制标准。 8.1.2 应采用先进、成熟、科学的监测手段,真实、可靠、全面地反映路基变形及 沉降过程。 8.1.3 应对监测成果进行整理、分析和保存,监测结果超相关标准时,应进行专项 处治。 8.1.4 施工期间动态观测工作除由施工单位自行监测外,还应由有资质的第三方 专业单位进行监测。 8.1.5 既有路基改造工程施工期间应按新建路基选择监测项目,并应监测既有路 基的沉降及新老路基之间的差异沉降。 8.1.6 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有影响时,应进行邻近建(构)筑物竖向及水 平位移监测、邻近地下管线监测以及周围地面变形监测。

    8.2.1路桥过渡段应进行施工期路基稳定与变形监测设计,路基填土速率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填筑时间不应小于地基抗剪强度增长所需要的固结时间。 路基中心沉降量每昼夜不得大于10mm~15mm,边桩位移量每昼夜不得大于 5mm

    为预测工后沉降差异,沉降观测断面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设桥头搭板时:搭板起、终点,搭板后间隔10m设置。 2)不设桥头搭板时:台后5m、10m处设置,之后间隔10m设置

    3)视情况可增设观测断面

    2表面沉降监测点应设置在车道中线、车道边线和人行道边线处

    1水平位移观测应与沉降观测同步进行。 2路基填筑期间,每填筑一层后立即观测一次;填筑间歇期间,重点路段每3 天观测一次,若填筑间隔时间较长,宜每7天观测一次。 3路面施工期间,每层加载后应至少观测一次。若间隔时间较长,第1个月每 15天观测一次,第2个月起每30天观测一次。 8.2.4路面铺筑应在沉降稳定后进行,采用双标准控制,即要求推算的工后沉降量

    8.2.4路面铺筑应在沉降稳定后进行,采用双标准控制,即要求推算的

    1尚能继续监测且能实现运行期监控目的的施工期监控项目,运行期宜继续监 测。 2运行期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1)表面沉降量;2)相邻纵坡差;3)相邻横 坡差;4)错台高差;5)裂缝宽度、长度和深度;6)既有防护及支挡结构的位移和 裂缝宽度、长度及深度。

    8.3.2监测断面及监测点布置

    1运行期沉降观测断面设置同8.2.2要求。 2监测点布置要求: 1)表面沉降观测点宜设置在车道边线处。自动监测时,宜设置在车道中心线处, 2)变形观测点应设置在路基坡脚附近

    9.1.1当路桥过渡段出现B类病害时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并由具备相应专业能 力的养护单位实施。 9.1.2 当路桥过渡段出现C、D类病害等级时应进行专项处治,并建立养护档案资 料进行信息化管理。 9.1.3 除本导则要求外,城镇道路路桥过渡段养护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 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等相关标准 规定。

    9.2.1路桥过渡段巡查包括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日常巡查按现行规范标准执行 日常巡查初排发现“桥头跳车”病害时,应进行“桥头跳车”病害专项检查。 9.2.2“桥头跳车”日常巡查采用桥头跳车法,排查车辆轴距为2.5m~2.85m,以 城镇道路设计车速行驶,对路桥过渡段内各车道桥头行车舒适度进行初排。 9.2.3 “桥头跳车”专项病害检查方式: 1坡度测量法:取“桥头跳车”最明显的车道,进行坡度测量,得出相邻最大 纵坡差,详见本导则设计部分。 2高差测量法:取错台最大处进行高差测量,得出错台高差。 3监测项目、监测断面及点位布置详见8.3节。

    日常巡查初排发现“桥头跳车”病害时,应进行“桥头跳车”病害专项检查。

    城镇道路设计车速行驶,对路桥过渡段内各车道桥头行车舒适度进行初排

    1坡度测量法:取“桥头跳车”最明显的车道,进行坡度测量,得出相邻最大 纵坡差,详见本导则设计部分。 2高差测量法:取错台最大处进行高差测量,得出错台高差。 3监测项目、监测断面及点位布置详见8.3节。

    食用盐标准9.3.1路面处治措施

    9.3路面日常养护与病害处治

    1对“桥头跳车”病害等级为A类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对“桥头跳车”病害等 级为B类区域进行路面处治。

    2“桥头跳车”病害等级B类区域处治措施: 沥青路面宜采用铣刨罩面处治,处治长度不宜小于25m,且应满足相邻纵坡差 不低于A类的要求;水泥路面可采用特种砂浆处治,处治长度不小于一个板块长度。 3对横穿管线引起路面起拱处,应调查原管线资料,根据管线埋深情况采用沥 青铣刨罩面处理或对管线整体改造以保证路面坡度顺畅。 工

    .3.2对价仲缩缝 9.3.3路桥过渡段养护完成后应达到无桥头跳车现象

    9.3.3路桥过渡段养护完成后应达到无桥头跳车现象

    密封圈标准9.3.3路桥过渡段养护完成后应达到无桥头跳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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