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G 104-2021 建筑废弃物固定消纳场安全监测工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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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JG 104-2021  建筑废弃物固定消纳场安全监测工程技术规程

    包传输过程中,丢失数量占发送数量的比

    包传输过程中,丢失数量占发送数量的比率。 警earlywarning 验发生之前,根据安全监测、损伤诊断结果,发出预告和警示信号。 工巡查manuallyinspect 专业人员按照监测方案定时、定路线、定点观察并记录固定消纳场的宏观状态情况 全相关的异常现象的技术工作

    涂料标准规范范本2.0.12预警earlywarning

    2.0.13人工巡查manuallyinspect

    通过专业人员按照监测方案定时、定路线、定点观察并记录固定消纳场的宏观状态情况 以及与安全相关的异常现象的技术工作。

    2.0.14工程维护projectmaintenance

    为保持安全监测工程应有的性能而进行的检查、修复等活动

    .0.1建筑废弃物固定消纳场应建设安全监测工程,宜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 3.0.2固定消纳场应划分安全等级。安全等级宜符合表3.0.2规定。破坏后果应符合《建筑 力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的相关规定,

    表3.0.2安全等级

    续表3.0.2安全等级

    3.0.3固定消纳场应针对支挡结构和堆体进行安全监测。安全监测项目应符合表3.0.3的规 定。

    固定消纳场应针对支挡结构和堆体进行安全监测。安全监测项目应符合表3.0.3的

    表3.0.3安全监测项目

    3.0.4安全监测工程应包括自动化监测和人工监测。自动化监测应配置预警信息系统,可结 合BIM技术设置数字化界面。 3.0.5预警信息系统应设计对接智慧城市建设的数据接口。 3.0.6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固定消纳场,可结合工程特点设置星空地一体化监测。 3.0.7 开展安全监测工程建设前应编制监测方案,

    3.0.8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工程设计的修改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3.0.9 固定消纳场移交前,安全监测工程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固定消纳场移交后,应由 接收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监测

    4.1.1 固定消纳场安全监测工程设计应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的要求。 4.1.2 开展工程设计前应进行监测勘察。 4.1.3工程现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控制室。 4.1.4预警信息系统应进行功能设计,内容应包含场地基本信息、监测点管理、预警信息管 理、监测及预警数据图形化展示、用户权限控制、自动化监测数据接口和人工监测数据录入 接口等。

    4.2.1支挡结构安全监测内容应包括水平位移、沉降、倾斜、裂缝。 4.2.2堆体安全监测内容应包括水平位移、沉降、水位、降雨量 4.2.3安全监测精度宜符合表4.2.3的规定,

    表4.2.3安全监测精度

    传感器到现场主机或云端主机,数据通信链路中中继节点数不宜超过2个: 数据传输距离远、周围有强电磁干扰源或其他不适用无线电信号进行传输时,宜选择 有线传输方式连接传感器和采集终端;

    4.3监测设备选型与布设

    3.1 安全监测设备选型应符合下列要求: 宜满足表4.2.3安全监测精度; 2 宜达到运行可靠、性价比高、安装便捷、易于维护,可智能预警; 3 应适应现场环境,具备防雷及耐高温等基本性能; 4 室外安全监测设备IP等级不宜低于IP67。水中或埋地设备不宜低于IP68; 应可根据固定消纳场的预警等级动态调整采集、上传频率等参数,且具备双向控制 功能。 3.2支挡结构安全监测设备可参照表4.3.2选型

    4.3.2支挡结构安全监测设备可参照表4.

    表4.3.2支挡结构安全监测设备

    堆体安全监测设备可参照表4.3.3选型

    表4.3.3堆体安全监测设备

    4.3.4监测项目监测点位选择应合下列规定

    1 监测点位应布设在变形量较大、稳定性状态差处。监测点位应按监测部剖面组网进行 整体控制: 2 部面布设宜优先考虑“十”字型,即一条纵部面和一条横剖面。可根据监测需求扩 展为“开”字型、“卅”字型、“#”字型或“丰”字型或放射状等型式; 3 GNSS宜布设不少于2个监测剖面,每个监测剖面上原则上布设不少于2个监测点位, 且监测点位间距宜不大于50m。基准站应布设在监测体外稳定处,视场内障碍物的 高度角不宜超过15°,附近不应有强烈反射卫星信号的物件。远离大功率无线电发 射源,其距离不宜小于200m;远离高压输电线路和微波无线电信号传输通道,其距 离不宜小于50m; 4 倾角计监测点位应布置在支挡结构易倾斜变形位置; 5 裂缝计监测点位应布设在主要裂缝两侧或可能开裂位置两侧,且宜布设在裂缝较宽 的中点或转折部位; 6 测斜仪宜布设在不易被破坏、外部环境干扰小的地方。钻孔应穿过堆体进入原状土 层不少于1m; 7 水位计监测点位宜布置在堆体监测剖面; 8 雨量计监测点位宜选择相对平坦且空旷的场地,且使承雨器口至山顶的仰角不大于 30°,不宜设在陡坡上、峡谷内、有遮挡、或风口处。 5监测点位布设根据现场情况宜避开以下位置: 1 地势低洼,易于积水没之处: 埋设有地下管线处; 3位置隐蔽,信号不佳处:

    监测点位应布设在变形量较大、稳定性状态差处。监测点位应按监测部面组网进行 整体控制: 2 部面布设宜优先考虑“十”字型,即一条纵剖面和一条横剖面。可根据监测需求折 展为“开”字型、“卅”字型、“#”字型或“丰”字型或放射状等型式; 3 GNSS宜布设不少于2个监测剖面,每个监测部面上原则上布设不少于2个监测点位 且监测点位间距宜不大于50m。基准站应布设在监测体外稳定处,视场内障碍物的 高度角不宜超过15°,附近不应有强烈反射卫星信号的物件。远离大功率无线电发 射源,其距离不宜小于200m;远离高压输电线路和微波无线电信号传输通道,其距 离不宜小于50m; 4 倾角计监测点位应布置在支挡结构易倾斜变形位置; 5 裂缝计监测点位应布设在主要裂缝两侧或可能开裂位置两侧,且宜布设在裂缝较宽 的中点或转折部位; 测斜仪宜布设在不易被破坏、外部环境干扰小的地方。钻孔应穿过堆体进入原状土 层不少于1m; 7 水位计监测点位宜布置在堆体监测部面: 8 雨量计监测点位宜选择相对平坦且空旷的场地,且使承雨器口至山顶的仰角不大于 30°,不宜设在陡坡上、峡谷内、有遮挡、或风口处。 3.5监测点位布设根据现场情况宜避开以下位置: 1地势低洼,易于积水淹没之处: 2埋设有地下管线处; 3 位置隐蔽,信号不佳处:

    4人畜易扰动破坏处。

    4.4供电、防雷与接地

    4.4.1安全监测设备宜采用蓄电池、光伏、风能发电装置等方式供电,条件适宜的可采用市 电供电或自供电。 4.4.2 安全监测设备采用外部供电时,供电线路应设置过载、短路和接地故障保护装置。 4.4.3 安全监测设备额定工作电压不应超过36V。 4.4.4供电设施在连续阴雨天气情况下持续供电能力不应小于15天,监测设备自供电电池 持续供电时间不宜小于1年。 4.4.5 安全监测设备外部供电蓄电池可设于地理箱内。地埋箱不宜设在地势低洼处。 4.4.6安全监测工程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规 定执行。 4.4.7 安全监测工程用配电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PE线可靠连接并接地。 4.4.8 当设有控制室且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Q。 4.4.9 供电线路应采用铜芯线缆,宜为带护套的橡胶或者硅胶屏蔽线缆。线缆截面选择应符 合允许电压降和短路灵敏度等要求。 4.4.10室外供电线路应穿PVC管保护。当理地敷设时,理地深度宜大于0.7m。市电供电 线路不应与低电压线路同管敷设。

    4.4.1安全监测设备宜采用蓄电池、光伏、风能发电装置等方式供电,条件适宜的可采用市 电供电或自供电。 4.4.2安全监测设备采用外部供电时,供电线路应设置过载、短路和接地故障保护装置。 4.4.3 安全监测设备额定工作电压不应超过36V。 4.4.4供电设施在连续阴雨天气情况下持续供电能力不应小于15天,监测设备自供电电池 持续供电时间不宜小于1年。 4.4.5 安全监测设备外部供电蓄电池可设于地埋箱内。地埋箱不宜设在地势低洼处 4.4.6安全监测工程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规 定执行。 4.4.7 安全监测工程用配电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PE线可靠连接并接地。 4.4.8 当设有控制室且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Q。 4.4.9 供电线路应采用铜芯线缆,宜为带护套的橡胶或者硅胶屏蔽线缆。线缆截面选择应符 合允许电压降和短路灵敏度等要求。 4.4.10室外供电线路应穿PVC管保护。当理地敷设时,埋地深度宜大于0.7m。市电供电 线路不应与低电压线路同管敷设

    4.5通讯线路选型及敷设

    4.5.1有线传输方式宜采用双绞线或光纤。采用双绞线时,有线传输方式宜采用超五类或以 上铜网屏蔽网线;采用光纤时,2km以内宜为多模光纤,超过2km宜为单模光纤, 4.5.2室外通讯线路应穿PVC管保护。当埋地敷设时,埋地深度宜大于0.7m。穿过道路时 应采用混凝土浇筑

    5.1.1施工阶段应组织监测设备进场验收,验收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阶段应组织监测设备进场验收,验收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5.1.2采用地埋件安装立杆的监测设备,宜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上端为地脚螺栓螺纹,下 端为防拨结构;在保障稳定性需求前提下,可采用预理箱、地插胀杆等新型安装方式。地理 件应保持水平,上端与监控立杆法兰盘应可靠配合。 5.1.3监测设备采用混凝土浇筑安装立杆时,立杆混凝土底座尺寸(长×宽×深)宜符合表5.1.3 的宝

    5.1.3监测设备采用混凝土浇筑安装立杆时,立杆混凝土底座尺寸(长×宽×深)宜符合表5.1.3 的规定。

    表5.1.3立杆混凝土底座尺寸

    5.1.4对于地插胀杆式的新型安装方法,钻孔直径不宜小于50mm,地插部分长度不宜小于 0.6m,地插深度不宜小于0.6m。并应采用原位土和泥浆填充空隙。 5.1.5监测基础地面平台长、宽不宜小于400mm,露出地面高度不宜小于200mm。 5.1.6采用悬挂安装的监测设备,应配备监测设备安装背板,并安装不宜少于3颗Φ6mm的 膨胀螺钉固定。 5.1.7测斜仪宜采用适宜钻进工艺成孔。测斜管埋设安装应保持平直,两端平整。测斜管内 导槽应畅通无阻。测斜管与钻孔之间应保持充实无空隙,以防塌孔。 5.1.8对需要采取避雷措施的监测设备,基础施工时应预先埋入接地电极。 5.1.9基坑开挖时应按施工流程做好影像记录以备查验

    5.1.10监测工作应在监测点的基础达到稳定状态后开展

    5.2.16监测点宜修建围栏和防护网,或采取其他防止破坏的措施

    5.3.1监测设备施工安装完毕应进行外接线路检查,必须检查电源线正负极连接是否正确。 5.3.2施工单位应检测太阳能电池板充电控制器负载端的输出电压。 5.3.3施工单位应检查数据采集、传输通讯情况,查看远程客户端是否收到测试数据及收到 的测试时间、数据量,并应检查分析测试数据的合理性。如数据异常,应依次检查传感器、 供电电源、传输天线,排除故障直至传输正常。

    5.4.1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固定消纳场名称、编号、经纬度、监测点布 置图、基础施工、安装调试步骤、过程影像记录、施工单位等内容。基础施工包括施工条件、 基础尺寸、施工时间等内容。 5.4.2监测设备进场安装前,应按照附录A填写监测设备验收记录表。 5.4.3安装过程应进行拍照记录,并应按照附录B填写监测设备安装记录表,照片宜包括施 工前(监测点位裂缝分布、地形地貌)、施工中(基础施工、监测设备安装、监测设备调试)、 安装完成后监测设备整体等。

    6.1.1预警信息系统所采用的各项技术应遵循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其各项技术应保证具有可 移植性、兼容性和可扩展性等,

    1系统设计应满足固定消纳场的监测预警要求; 2采集到的监测数据,可通过HTTP、MQTT、CoAP等通信协议将数据实时上传至监 测预警系统,并可对接智慧城市平台; 3系统应具备数据存储、处理、分析、展示、监测预警、监测设备管理等功能; 4系统可配套移动终端,辅助现场巡查协同办公; 5系统宜具有可控制监测设备远程指令收发的功能。 6.1.3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不应低于二级。 6.1.4监测预警阈值应在固定消纳场设计阶段,结合消纳场安全等级、周边环境、堆体材料 堆填工艺以及支挡结构形式等因素综合确定。 6.1.5人工巡查在固定消纳场建设期不宜低于一周一次,固定消纳场运维期不宜低于一月 次。在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下或数据异常时,应适当加密巡查频率。 6.1.6监测成果报告应由监测单位基于预警信息系统出具。 6.1.7安全监测工程应基于预警信息系统编制应急预案

    6.2.1安全监测工程应进行预警,预警内容可包含预警指标模型构建、预警确认、预警信息 发布、预警响应、预警消除

    6.2.2预警指标模型构建可符合下列要求:

    6.2.3预警确认灾害预警级别,应由低到高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依次用蓝色、黄 色、橙色、红色标示,分别对应注意级、警示级、警戒级和警报级,且应符合表6.2.3规定:

    表6.2.3灾害预警级别表

    6.2.4预警信息发布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遵循“政府主导,统一发布”的原则,预警信息发布范围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 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及威胁对象单位。信息对公众发布前,需要经过政府及 有关部门确认;

    6.2.5预警响应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6.2.6预警消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2黄色预警:数据连续3天稳定且趋于收敛,监测单位报审后可消除黄色预警; 3橙色预警:根据专家意见处置完毕后,监测单位报审后可消除橙色预警:

    4红色预警:根据三名及以上专家意见处置完毕后,监测单位报审后可消除红色预警。 6.2.7施工阶段应进行预警信息系统验收,可参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 电子政务项目检测验收规范的通知》(深府办【2008】122号)要求,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设备在线率应达90%以上; 2系统正常运行应达 15天以上。

    7.0.1安全监测工程建设完毕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竣工验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参加。 7.0.2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安全监测工程建设已按设计文件完成; 2历次验收发现的问题已处置完毕: 3归档资料符合工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 7.0.3竣工验收事项应包含表7.0.3内容:

    7.0.1安全监测工程建设完毕后,应由建设单 监理单位参加。 7.0.2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安全监测工程建设已按设计文件完成: 2历次验收发现的问题已处置完毕; 3归档资料符合工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 7.0.3峻工验收事项应包含表7.0.3内容:

    安全监测工程建设完毕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竣工验收,设计单位、施工单 单位参加

    表7.0.3竣工验收事项表

    3.1.1 维护单位应充分利用预警信息系统,及时发现故障监测设备并进行维护。 8.1.2 汛期内对监测点位每月应至少人工巡查一次,非汛期每季度应至少人工巡查一次。 8.1.3人工巡查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监测设备有无破坏情况,对已被破坏的监测点进行修复; 2太阳能电池板有无灰尘覆盖,若有则应进行清理;太阳能电池板有无被植被遮挡,若 有则应及时修剪; 3定期查看电池电量是否正常。对电量不足的监测设备,及时进行处理; 4检查监测设备机箱内部状态,对有异物的机箱进行清理,对锈蚀的接线端子进行更换; 5雨量计应检查传感器探头有无异物遮挡,并及时进行处理; 6裂缝计应检查出线口是否灰尘堵塞,并及时进行清理;检查钢丝绳绷紧程度,对过松 的裂缝计采取紧固措施。 3.1.4出现数据异常的监测设备,应在发现异常后48小时内响应,并采取相应措施。 8.1.5监测设备质保期不宜低于2年。后期年运行维护费不宜低于建设投资的15%,可根据 监测点数量、分布及维护难度等情况适当调整

    8.1.1 维护单位应充分利用预警信息系统,及时发现故障监测设备并进行维护。 8.1.2 汛期内对监测点位每月应至少人工巡查一次,非汛期每季度应至少人工巡查一次。 8.1.3人工巡查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监测设备有无破坏情况,对已被破坏的监测点进行修复; 2太阳能电池板有无灰尘覆盖,若有则应进行清理;太阳能电池板有无被植被遮挡,若 有则应及时修剪; 3定期查看电池电量是否正常。对电量不足的监测设备,及时进行处理; 4检查监测设备机箱内部状态,对有异物的机箱进行清理,对锈蚀的接线端子进行更换 5雨量计应检查传感器探头有无异物遮挡,并及时进行处理; 6裂缝计应检查出线口是否灰尘堵塞,并及时进行清理;检查钢丝绳绷紧程度,对过松 的裂缝计采取紧固措施。 8.1.4 出现数据异常的监测设备,应在发现异常后48小时内响应,并采取相应措施。 8.1.5监测设备质保期不宜低于2年。后期年运行维护费不宜低于建设投资的15%,可根据 监测点数量、分布及维护难度等情况适当调整

    8.2.1 系统服务器应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并及时修复, 8.2.2 系统维护单位应制定并执行数据备份方案,确保监测数据的完整性和存储安全。 8.2.3 系统故障恢复时间不宜大于4小时

    系统服务器应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并及时修复。 系统维护单位应制定并执行数据备份方案,确保监测数据的完整性和存储安全 系统故障恢复时间不宜大于4小时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可参照....."

    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建筑废弃物固定消纳场安全监测工程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safetymonitoringengineeringofconstructionwaste fixed storagevard

    见程规定的建筑废弃物是根据2020年7月1日发布实施的《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330号)进行定义。

    6 监测点布置及安装方法: 监测频率、预警值、监测期限; 8监测数据精度等级要求及评定情况: 9监测成果; 10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及其他管理制度。 3.0.8本规程规定的施工要求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0.9 本规程规定的固定消纳场移交工作主要指安全监测工程相关资料、成果交接。移交后 的监测期限宜结合固定消纳场实际情况和其影响时间跨度确定。

    4.1.2本规程规定的勘察如有勘察资料高速标准规范范本,收集已有的勘察报告、设计文件等资料。如没有勘 察资料,应进行勘察并出具勘察报告

    速率的等级, 4.3.2本规程规定的GNSS是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lobalNavigationSatelliteSystem)的简称 指采用卫星导航系统及定位技术进行监测的设备(如GNSS接收机)

    指采用卫星导航系统及定位技术进行监测的设备(如GNSS接收机)

    5.1.3本规程规定的立杆混凝土底座深度是指地面至混凝土底座底部的距离

    5.1.3本规程规定的立杆混凝土

    5.2.2本规程规定的雨量计安装要求是用于保持历年降雨量观测高度的一致性和险 的可比性。

    口包括RS232、485、I2C等。 6.1.2本规程规定的http是指超文本传输协议(HyperTextTransferProtocol); 本规程规定的MQTT是指消息队列遥测传输(MessageQueuingTelemetryTransport) 是IBM开发的一个即时通讯协议; 本规程规定的COAP是指受限应用协议(ConstrainedApplicationProtocol),是一种 在物联网世界的类web协议。 本规程规定的数据存储、数据处理、数据展示以及监测预警及处置、监测成果输出 存储时长应根据固定消纳场建设及运维时间综合确定。监测成果包含但不限于监测快报、周 报、月报以及总结报告等。 6.1.6本规程规定监测成果报告在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下排水管道标准规范范本,应出具监测快报,监测成果报 告频率应结合固定消纳场现场堆体情况确定。 6.1.7应急预案包含但不限于应急机构的组成及职责;应急处理的原则;报警与报告程序: 生产和技术处理;灾害控制与扑救、伤员的救护、警戒疏散与交通管制方面的要求;应急物 盗准上供应一放摇上放助一生立恢气和应色滨统的求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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