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127-2021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管理规范.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4.6收集容器组合分类标志见表4。
表4收集容器组合分类标志
表4收集容器组合分类标志(续)
不锈钢标准表4收集容器组合分类标志(续)
表4收集容器组合分类标志(续)
DB31/T11272021
表4收集容器组合分类标志(续)
4.7收集容器简易分类标志见表5
DB31/T11272021
表5收集容器简易分类标志
DB31/T11272021
表5收集容器简易分类标志(续)
4.8收运车辆分类标志见表6
表6收运车辆分类标志
表6收运车辆分类标志(续)
4.9收集区域分类标志见表7和表8
表7收集区域分类标志(横幅)
DB31/T11272021
表7收集区域分类标志(横幅)(续)
表8收集区域分类标志(竖幅)
DB31/T 11272021
5.2.1不应对分类标志加以修改、修饰,可对分类标志进行等比例放大或缩小。 5.2.2分类标志应保持完整、整洁,有污损和褪色的标志应及时更换。 5.2.3分类标志应张贴于收集容器的正面。
5.3.1图形标志的尺寸和文字的尺寸应符合GB/T20501.1和GB/T20501.2的要求。 5.3.2分类标志元素尺寸α(见图1)的选择应根据标志传递的信息所要保证的最大观察距离L确定, 分类标志的尺寸与最大观察距离的关系见式1。
式中: —分类标志元素尺寸,单位为毫米(mm); 一最大观察距离,单位为米(m)。
分类标志元素尺寸,单位为毫米(mm 最大观察距离,单位为米(m)。
图1分类标志元素尺寸
表9标志尺寸系列(续)
暖通空调管理DB31/T11272021
附录A (资料性) 分类清运(转运)车辆涂装
分类清运(转运)车辆涂装示意图见图A.1。示意图以推荐性车型作样板,可参照执行。
)可回收物清运车辆涂装
线材标准类清运(转运)车辆涂装示
类清运(转运)车辆涂装
....- 相关专题: 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