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949-2021 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计算机辅助制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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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949-2021 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计算机辅助制图标准
3.1.1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中同一图层命名应保持结构一致,便于数据统 一管理。
3.1.1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中同一图层命名应保持结构一致,便于数据统 一管理。 3.1.2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中图层命名应按图 3.1.2使用字符、中文分段式结构,图层名称宜由“规划层级”“类别代码” “图层主题”三段式结构组成
探伤标准2GIS图层命名基本结构
3.1.3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图层命名应 按图3.1.3使用数字、字符与中文相混合的分段式结构,宜由“规划层级 “类别代码”“图层主题”“分类代码”和“中文说明”五段式结构组成。
CAD图层命名基本结构
3.1.4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与计算机辅助设 计软件(CAD)之间命名转换应遵循要素信息的对应关系。 3.1.5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中本标准图层的命名与乡镇规划数据库图层 成果图纸目录对应关系可参照表3.1.5。
表3.1.5本标准图层与乡镇规划数据库图层、成果图组
3.2基础数据图层命名
3.2.1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和计算机辅助设 计软件(CAD)中基础数据图层名称应按图3.2.1的结构命名。
图3.2.1基础图层命名结构图
计软件(CAD)中地形图和影像图等基础数据的图层命名和图层颜色设置宜 符合表3.2.2规定。
基础数据图层命名与颜色
3.3用地规划专题图图层命名
3.1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中规划分区图 名应按图3.3.1的结构命名
间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 结构命名。
图3.3.1GIS中规划分区图层命名结构图
3.3.2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中规划分区图层 命名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表3.3.2GIS中规划分区图层命名规定
3.3.3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规划分区线 框图层名称应按图3.3.3的结构命名
图3.3.3CAD中规划分区线框图层命名结构图
3.3.4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规划分区线 框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1、表A.2、表A.3、表A.4、表A.5 的规定。 3.3.5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规划分区填
3.5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规划分区 图层名称应按图3.3.5的结构命名
图3.3.5CAD中规划分区填充图层命名结构图
3.3.6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规划分区填 充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1、表A.2、表A.3、表A.4、表A.5 的规定。
3.3.7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中用地分类图层 命名应按图3.3.7的结构命名。
图3.3.7GIS中用地分类图层命名结构图
3.8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中用地分类图 名应符合表3.3.8的规定。
表3.3.8GIS中用地分类图层命名规定
3.3.9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用地分类线 框图层名称应按图3.3.9的结构命名
3.3.9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
图3.3.9CAD中用地分类线框图层命名结构图
3.3.10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用地分类线 框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中表B.1、表B.2、表B.3、表B.4、表B.5、 表B.6、表B.7的规定。 3.3.11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用地分类 填充图层名称应按图3.3.11的结构命名。
图3311CAD中用地分类填充图层命名结构图
3.3.12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用地分类均 充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中表B.1、表B.2、表B.3、表B.4、表B.5 表 B.6、表 B.7 的规定。
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中控制分区图 安图3.3.13的结构命名。
层命名应按图3.3.13的结构命名。
图3.3.13GIS中控制分区图层命名结构图
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中控制分区图 应符合表3.3.14的规定。
表3.3.14GIS中控制分区图层命名规
3.14GIS中控制分区图月
3.3.15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控制分区线 框图层名称应按图3.3.15的结构命名
3.3.15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控制分区线
D中控制分区线框图层命
3.3.16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控制分区线 框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中表C.1的规定。 3.3.17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控制分区填 充图层名称应按图3.3.17的结构命名。
图3.3.17CAD中控制分区填充图层命名结构图
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控制分区填 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中表C.1的规定。
3.4规划要素符号图层命名
3.4规划要素符号图层命名
3.4.1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中规划要素符号内容包括市政设施、交通设施 公共设施、景观与历史风貌保护、城市安全设施、绿地系统, 3.4.2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中规划要素符号图 层名称应按图3.4.2的结构命名。
图3.4.2GIS中规划要素符号图层命名结构图
3.4.3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中市政设施、交通 设施、公共设施、景观与历史风貌保护、城市安全设施和绿地系统规划要素 图层命名应符合表3.4.3的规定。
表3.4.3GIS中规划要素图层命名规定
4.4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规划要素 图层名称应按图3.4.4的结构命名
图3.4.4CAD中规划要素符号图层命名结构图
3.4.5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市政设施规 划要素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1的规定。 3.4.6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交通设施规 划要素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2的规定。 3.4.7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公共设施规 划要素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3的规定。 3.4.8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景观与历史 风貌保护规划要素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4的规定。 3.4.9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城市安全设 施规划要素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5的规定。 3.4.10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中绿地系统规 划要素图层命名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6的规定
4.1.1 村庄布局规划图例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1的规定。 4.1.2 两线三区图例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2的规定 4.1.3 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例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3 的规定。 4.1.4 用途管理复区规划图例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4的规 定。 4.1.5 乡镇管控单元划分图例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5的规 定。 4.1.6 国土用地分类图例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中表B.1的规定。 4.1.7 土地利用现状图例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中表B.2的规定。 4.1.8 现状限制要素图例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中表B.3的规定。 4.1.9 生态要素图例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中表B.4的规定 4.1.10 集中建设区外国有建设用地图例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中表 B.5的规定。
4.1.11集体产业用地图例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中表B.6的规定。
4.2.1 市政设施符号的绘制宜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1的规定。 4.2.2 交通设施符号的绘制宜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2的规定。 4.2.3 公共设施符号的绘制宜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3的规定。 4.2.4 景观与历史风貌保护符号的绘制宜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4的规 定。 4.2.5 城市安全设施符号的绘制宜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5的规定。 4.2.6 绿地系统符号的绘制宜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6的规定
4.2.6绿地系统符号的绘制宜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表D.6的表
附录A规划分区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则
表A.2两线三区的图层名称与图例绘制规则
表A.3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的图层名称与图例绘制规则
表A.4用途管理复区规划的图层名称与图例绘制规则
表A.5乡镇管控单元划分的图层名称与图例绘制规则
附录 B 用地分类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则
表B.2土地利用现状的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则
表B.3现状限制要素的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则
工程监理标准规范范本表B.4生态要素的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则
表B.5集中建设区外国有建设用地的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则
表B.6集体产业用地的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则
表B.7减量规划用地的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则
水利图纸、图集附录C控制分区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则
附录D规划要素符号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则
表D.2交通设施符号绘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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