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1124-2016 城镇排水管道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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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B33/T 1124-2016  城镇排水管道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排水管道中连接上下游管道并供养护人员检查、维护或进入 管内的构筑物

    泉站水泵进口和出口集水的构筑物

    在管道与管道、泵站、河岸之间设置的闸门井,用于控制管 道排水的构筑物。

    inverted siphon

    管道遇到河流等障碍物不能按原有高程敷设时给排水标准规范范本,采用从障碍 物下面绕过的倒虹形管道

    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水的用户

    user of drainage facility

    push rod cleaning

    用人力将竹片和钢条等工具推入管道内清除堵塞的疏通方 法。

    采用高压射水清通管道的疏通

    jet cleaning

    采用闭路电视系统进行管道检测的方法,简称CCTV

    采用声波探测技术对管道内水面以下的状况进行检测的方 法。

    2.0.13管道潜望镜检测

    采用管道潜望镜在检查并内对管道进行检测的方法,简称 QV检测。

    人员在地面巡视检查、进人管内检查、反光镜检查、量泥斗 检查、量泥杆检查、潜水检查等检查方法的统称

    insidemanholeworks

    在排水管道、检查井、闸井、泵站集水池等市政排水设施内 进行的维护作业。

    2.0.16隔离式潜水防护服

    井下作业人员所穿戴的,全身封闭的潜水防护服

    3.0.5排水管道运行与维护单位应加强排水管道基础技术资料

    排水管道并网运行管理制度: 2 运行调度管理制度; 3 运行与维护操作规程; 4 排水管道水质管理制度; 5 排水管道日常运行操作和维护管理制度:

    排水管道的更新改造制度; 7 排水管道维修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监控制度: 8 排水管道应急管理制度; 9 排水管道信息和档案管理制度。 3.0.7 运行与维护单位应配备相应的作业安全防护设备和用品。 3.0.8 运行与维护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排水管道信息系统

    排水管道的更新改造制度: 7 排水管道维修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监控制度: 8 排水管道应急管理制度; 9 排水管道信息和档案管理制度。 0.7 运行与维护单位应配备相应的作业安全防护设备和用品。 0.8 运行与维护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排水管道信息系统。

    4.1.1排水管道运行应包括运行计划编制、运行调度和突 件处置。

    的调度人员、相关的监控系统和计算机辅助调度系统。 4.1.3运行单位负责日常排水管道运行调度工作,并应对 排水户进行调度监控。

    4.1.5运行单位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

    标准》CJ343及有关法规规定对排入城镇排水管道的污水 进行监控。

    4.2.1运行单位应根据排水管道的上一年度运行情况、使用年

    4.2.1运行单位应根据排水管道的上一年度运行情况、使用年 限等编制运行计划,运行计划宜包括年度运行计划和月度运行计 划。

    4.2.2年度运行计划应包

    4.2.2年度运行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运行人员、资金和物资计划; 2 运行制度和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与完善计划; 3 运行调度计划; 4 运行信息化系统维护计划。 4.2.3 月度运行计划应在年度运行计划的基础上,结合上月度 运行情况综合制定。

    4.3.1 排水管道运行调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调度指令发布; 2 调度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3 排水管道运行突发事件协助处理。 4.3.2 运行单位宜开展优化调度工作,优化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建立水量预测系统; 2 建立水力水位管道数学模型; 3 建立调度预案库; 4 建立调度辅助决策系统。 4.3.3 运行调度应根据水位、上下游水量、水质等情况将管道 排水流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4.3.1排水管道运行调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4.4.1运行人员应对排水管道运行状况、重点排水户排污状况 和影响区域进行模拟分析,提前预防,减少突发事件发生。 4.4.2运行人员发现突发爆管、污水外溢和大面积积水影响交 通等事件时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

    5.1.1排水管道维护应包括管道查、管道疏通、管道检测与 检查、管道维修等。

    1 应缩短巡香周期,进行重点巡香和观察,并建立管理台 账; 2应制订爆管处理应急预案; 3 宜根据高危管道状况提出改造方案。 5.1.4 维护项目应编制维护方案及实施计划,并经批准后实施 正工版开控纸板画工来

    5.1.4维护项目应编制维护方案及实施计划,并经批准后实施。

    5.1.5排水管道维修方案分为非开挖维修和开挖维修

    维修方案的选择应根据管道的检测与评估报告并按本规 所列程序确定。

    5.2.1排水管道应定期进行巡查。巡查内容应包括:管道设施 缺损、污水冒溢、晴天雨水口积水、管道塌陷、违章占压、违章 排放、私自接管以及影响管道排水的工程施工等情况。 一水篮道业本国期应相据篮道本自的质县排水徳道的

    5.2.2排水管道巡查周期应根据管道本身的质量、排水管道的

    重要程度及周边干扰状况等确定,周期宜为3d~7d;对于 管段、管线周边出现施工工地或其他影响排水管道安全运行

    设活动时,巡查周期应缩短,必要时巡查任务可转交专职部门, 对该管段现场进行24h监管。 5.2.3管道、检香井和雨水口内不得留有石块等阻碍排水的杂 物,并应对管道、检查井和雨水口的积泥深度进行检查,其允许 积泥深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1管道内的积泥深度不应超过管径的1/5; 2有沉泥槽的检查井和雨水口的积泥深度应在管底以下 50mm; 3无沉泥槽的检查井的积泥深度不应超过主管径的1/5; 无沉泥槽的雨水口的积泥深度应在管底以上50mm。 5.2.4 检查井日常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并盖是否去失、破损或理没,并盖标识是否正确: 2井框是否破损,井盖、井框间隙与高差是否符合要求, 周边路面是否破损; 链条或锁具是否完好,爬梯是否松动、锈蚀或缺损; 井壁是否有裂缝或渗漏; 管口孔洞是否被堵塞,流槽是否破损: 6 井底积泥深度是否超标,水流是否通畅。 5.2.5 雨水口日常巡香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雨水算是否去失、破损,孔眼是否堵塞: 2 雨水口框是否破损、突出,并盖、井框间隙与高差是否 符合要求; 3 铰或链条是否损坏,井壁是否有裂缝或渗漏: 4 是否有私接连管,是否有异臭散发; 5积泥深度是否超标,水流是否通畅 5.2.6在巡查中发现并盖缺失或损坏后,必须及时安放护栏和 警示标志,并应在8h内恢复正常。

    设活动时,巡查周期应缩短,必要时巡查任务可转交专 对该管段现场进行24h监管。

    警示标志,并应在8h内恢复

    2透气井内是否有浮渣; 排气阀、压力井、透气井等附属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压力井盖板是否锈蚀、密封垫是否老化,井体有无裂缝。 5.2.8 闸阀门日常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闸阀门是否保持清洁,丝杆、齿轮等传动部件润滑是否 良好,启闭是否灵活: 2 闸阀门启闭过程中是否出现卡顿、突跳等现象; 3 暗杆阀门的填料密封是否有效; 手动阀门的全开、全闭、转向、启闭转数等标牌是否显 示清晰、完整; 电动装置齿轮油箱是否有渗油和异声。 5.2.9 集水池日常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集水池池面是否有大块浮渣: 2 水位标尺和液位计是否保持整洁: 池底沉积物是否超标,水流是否通畅: 4 池壁混凝土是否有严重剥落、裂缝和腐蚀等现象。 5.2.10 格栅的日常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格栅上是否有污物,操作平台是否保持清洁: 2 格栅片有无松动、变形、脱落。 5.2.11 雨水渗透、收集、储存、处理与回收利用系统应及时清 淤,确保各类设施安全运行。各种雨水设施维护的主要内容和周 期宜按表5.2.11进行。

    2 水位标尺和液位计是否保持整洁; 3 池底沉积物是否超标,水流是否通畅: 4 池壁混凝土是否有严重剥落、裂缝和腐蚀等现象。 2.10 格栅的日常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1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检查内容和

    5.2.12电气仪表的日常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仪表安装是否牢固,接线是否可靠,现场保护箱是否完 好; 2检测仪表的传感器表面是否清洁: 3仪表显示是否正常,显示值异常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并做 好记录; 4供电和过电压保护设备是否完好

    4供电和过电压保护设备是否完好

    持结构完好和字迹清晰。

    5.2.14应将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及时采取维

    5.3.1运行与维护单位应制订定期疏通管道的计划

    运行与维护单位应制订定期疏通管道的计划。 管道疏通清淤宜采用推杆蔬通、射水疏通、智能脉冲清 绞车疏通或人工铲挖等方法,各种蔬通方法的适用范围宜名 5. 3. 2 的规定

    洗、绞车疏通或人工铲挖等方法,各种疏通方法的适用范围宜符 合表5.3.2的规定。

    .3.2管道疏通清淤方法及适用范

    注:表中“V”表示适用,“一”表示

    5.3.3当采用推杆疏通时,应编制推杆疏通操作规程,并应符 合以下规定: 1疏通时竹片与沟棍连接应牢固,并应有防脱节措施,操 作人员应戴好防护手套。 2打竹片与拨竹片时,竹片尾部应有专人看护。 3竹片必须选用刨平竹心的青竹,截面尺寸不应小于 40mm×10mm,长度不应小于3m。 5.3.4当采用高压射水疏通时,应编制射水疏通操作规程,并 应符合以下规定: 1作业机械应由专人操作,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并通过考 核,持证上岗。 2射水车应停放在平稳安全处,射水车周围及冲洗现场必 须设置防护栏。 3射水疏通作业前应检查高压喷管、高压喷头是否完好 高压喷管如有扭结、外皮破损、起泡、膨胀或压坏等现象应立即 更换,高压喷头如有堵塞现象应及时进行处理。 4疏通作业前应了解管道的基本情况,对管道长度、壁厚、 积淤厚度等参数做出详细的了解。 5高压喷头在移位时必须停止工作。 6将喷头送入管内并准备要当高压喷管后,操作人员方可

    开应付口众下 1作业设备应由专人操作,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并通过考 核,持证上岗:清洗过程中设备操作人员严禁脱岗 2脉冲清洗系统的输出管和输入管应选用耐高温、耐腐蚀 时高压的橡胶管,各连接部位应紧固。 3清洗前应考虑被清洗管道材质、投入运行时间、管径 管道堵塞、结垢、腐蚀情况以及水质情况等因素,为设定合适水 压、气压和气量提供依据,避免管道爆裂。 4检查脉冲清洗系统中的油气分离器中润滑油的容量,正 常运行后,油位计中油面应在中线偏上位置。 5脉冲接入口处的地面应平整,排污口处接人预置污水池 或其他污物接收设施,在脉冲接入口处和排污口处应设置安全防 护设施和警示标识。 6清洗期间禁正开启放水阀门,以免气压外泄影响清洗效 果和清洗出的污水进入下游管道中。 7夜间清洗作业时,应在作业现场配置足够的照明并配置 警示灯。 5.3.6当采用绞车疏通时,应编制绞车疏通安全操作规程,并 应符合以下规定: 1机动绞车应由专人操作,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并通过考

    2绞车移动时应低速行驶,注意来在行人和作业人员的安 全,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禁止载人行驶。 3绞车的钢丝绳应确保合格,每次使用绞车前均应进行检 查,以避免钢丝绳绞断酿成事故。 4绞车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遇到障碍应立即停止作业 清除障碍物后方可继续作业。 5绞车工作时,作业人员应注意人身安全,不得用手触摸 与轮、轴头、钢丝绳,不得倚靠绞车。 5.3.7当采用人工铲挖疏通时,应编制并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对人工进入排水管道内进行铲挖疏通的管道,其直径不 得小于800mm,流速不得大于0.5m/s,水深不得大于0.5m。 2下并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具备 下并作业资格,并应掌握人工急救技能和防护用品、照明及通计 工具的使用方法。作业单位应为下并作业人员建立个人培训档 案。 3下并作业应做到先检测后监护再进入的原则。 4并下作业前,作业单位应至少提前30min对管道通风后 再检测管道内有害气体浓度。并下有害气体浓度应符合现行行业 示准《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的有关规定 5井下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审批手续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的规定。 6作业前30min,应再次对管道内有害气体浓度采样,分 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7并下作业时,必须连续进行气体检测,且并上监护人员 不得少于2人。进入排水管道内作业时,并室内应设置专人呼应 和监护,监护人员严禁擅离职守。 8下井人员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1h。 9当发现有中毒危险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组织作业

    人员迅速离开作业现场。 10人工进入排水管道内进行铲挖疏通作业尚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的规定。 5.3.8压力管的疏通可采取满负荷开泵的方式进行水力冲洗。

    10人工进入排水管道内进行铲挖疏通作业尚应符合现行行

    1检查井应定期进行巡视,井内积泥深度超过规定日 进行水力机械疏通或挖养护作业。 2排水管道系统宜与检查井一起进行疏通养护。当关 经小于或等于800mm时,宜采用水冲养护作业,当并壁直 于800mm时,可采用水冲、掏挖等养护作业。

    5.3.10调蓄池应在汛前集中进行设施设备的全面检香

    4当清掏设备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并 排除故障,严禁带病作业。当故障无法排除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直至设备修复。 5清掏设备在移动前,排水管道和作业区必须恢复到原有 工况,不得留有安全隐惠。 6清掏设备严禁超载,并不得作为运输车辆使用

    1淤泥采用罐车、自卸卡车或污泥拖斗运输时,运输车辆 应加盖,确保在运输过程中淤泥不落地,沿途无酒落 2若淤泥需要长距离运输,淤泥装载前宜进行脱水处理。 5。3.13淤泥盛器和车辆在街道临时停放时,应设置安全标志 夜间停放尚应悬挂警示灯。疏通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撤离现场。 53.14淤泥处置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沈

    5.3.13淤泥盛器和车辆在街道临时停放时,应设置安全标志, 夜间停放尚应悬挂警示灯。疏通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撤离现场 5.3.14淤泥处置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5.4.2从事排水管道检测的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持证 上岗。 5.4.3排水管道检测方法应根据管道的具体情况和检测设备的 适应性进行比选。当一种检测方法不能全面反映管道状况时,应 采用多种方法联合检测。 5.4.4检测单位应按照要求,收集待检测排水管道区域内的相 关资料,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掌握现场情况,制定检测 方案,做好检测准备工作。 5.4.5排水管道检测时现场使用的检测设备,其安全性能应符 合现得国家坛准/腺能性气体环培用油气设多CP2826的右关

    应性进行比选。当一种检测方法不能全面反映管道状况时 用多种方法联合检测。

    4.4检测单位应按照要求,收集待检测排水管道区域内 资料,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掌握现场情况,制定 案,做好检测准备工作。

    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的有关 规定。现场检测人员的数量不应少于3人。

    5.4.6管道检测可采用电视检测、声纳检测、管道潜

    注:表中“V”表示适用, 表示不适用。

    :表中“V”表示适用、“一”表示不

    方法检查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 技术规程》CJJ181的有关规定。

    规程》CJJ181的有天规定。 8排水管道检测的数据,应作为管道评估与维修的依据 工作结束后应编写检测报告。

    5.5.1敷设于交通繁忙、新建道路、环境敏感等地区的排水管 道的维修宜优先选用非开挖维修。 5.5.2非开挖维修工程所用的管材、管件、构(配)件等材料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 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等,并按国家有关标 准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5.5.3非开挖维修工程施工

    应符合以下规定: 1当原有管道承载负荷不满足要求时,应进行处理,修复 后结构应满足管道满排受力要求: 2修复后管道的过流能力应满足要求; 3修复后管道应满足清淤技术对管道的要求。 5.5.4非开挖修复更新方法的工法特征可按表5.5.4的规定选 取。

    5.5.4非开挖修复更新方法的工法特征可按表5.5.4的规定选 取。

    4非开挖修复更新方法及适用范

    5.5.5当排水管道内需采取临时排水措施时竣工资料,应按现行行业标

    准《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68的有关规定对 原有排水管道进行封堵,临时排水设施的排水能力应能确保各修 复工艺的施工要求。

    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

    5.5.9开挖维修工程设计前应详细调查原有排水管道的基本概 况、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现场施工环境。 5.5.10开挖维修工程所用的管材、管件、构(配)件等材料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 则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等施工质量标准规范范本,并按国家有关标 维机宝进德有检有检合救三主可伟用

    5.5.11施工前的封堵排水管道必须经排水管道管理部门批准,

    5.5.12封堵排水管道应先封上游管口,再封下游管口;拆除封 堵时,应先拆下游封堵,再拆上游封堵。 5.5.13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 程》CJJ68的有关规定对原有排水管道进行封堵。 5.5.14排水管道开挖维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 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规定。 5.5.15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错挖或超挖。施工 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装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5.5.16开挖维修时,坑边上2m范围不得堆积弃土,不得堆放 建筑材料、存放机械及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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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技术标准 管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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