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228-2022 智慧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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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B4403/T 228-2022  智慧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

    智慧农贸市场应至少配备以下硬件设备: a) 智能溯源电子秤; b) 快速检测设备; c 巡检仪; d) 商户公示屏; e) 智慧公示屏: f) 广播设备; g 视频监控设备; h) 客流监测设备; i) 计算机网络; j) 计算机机房; k) 环境监控设备(扩展设备); 应急管理设备(扩展设备); m 无人接触售卖机(扩展设备)

    智慧农贸市场应至少配备以下硬件设备: a) 智能溯源电子秤; b) 快速检测设备; c) 巡检仪; d) 商户公示屏; e) 智慧公示屏: f) 广播设备; g) 视频监控设备; h) 客流监测设备; i) 计算机网络; j) 计算机机房; k) 环境监控设备(扩展设备); 应急管理设备(扩展设备); m) 无人接触售卖机(扩展设备)

    6. 2智能溯源电子秤

    6.2.1智能源电子秤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石油天然气标准规范范本,应符合SB/T11124一2015 的要求。 6.2.2智能溯源电子秤秤盘应为食用级不锈钢、碳钢或满足使用要求的材质。 6.2.3智能溯源电子秤秤体壳体结构应能防止蟑螂进入,内部结构应有防虫设计保证,避免线路板被 虫破坏。 6.2.4智能溯源电子秤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GB/T7722一2005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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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级不应低于GB/T4208一2017中规定的IP65。 6.2.6智能溯源电子秤备用电源的电源适应能力应符合SB/T11124一2015中4.4.6的要求。 6.2.7智能溯源电子秤的信息安全要求应符合GB4943.1一2011的规定;未经服务器授权,不应进行 校准操作。

    6.4.1智慧农贸市场内应配置移动平板设备,满足进出数据采集、查、核验等工作需要。结合一户 码进行日常巡检、异常情况拍照上传、巡检轨迹、巡检分析和绩效考核等。 6.4.2可根据智慧农贸市场摊位布局、位置、面积、基础设施等条件选取巡检仪,巡检仪的硬件参数应 符合下列要求:

    6.5.1可根据智慧农贸市场摊位布局、位置、面积、基础设施等条件选取公示屏,宜在商户摊位上方 设置公示屏,方便消费者了解相关信息或导引。

    a) 亮证亮照; b) 商品来源、价格、检测信息; c) 商品交易信息; d) 商户信用及消费者评价信息; e) 网络直播视频信息; f) 信用评价; g) 其他需要发布的信息。 6.5.3 商户公示屏硬件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基本要求:液晶显示高清LED; b)尺寸:18时≤屏幕大小≥55时:

    a) 亮证亮照; b) 商品来源、价格、检测信息; c) 商品交易信息: d 商户信用及消费者评价信息; e) 网络直播视频信息; f) 信用评价; g) 其他需要发布的信息。 .5.3 商户公示屏硬件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基本要求:液晶显示高清LED; b)尺寸:18时≤屏慕大小≥5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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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分辨率:≥1920×1080; d) 视频:具有VGA或HDMI接口; e)音频:数字音频或耳机输出; f)其他:具有操作系统,具有无线网络模块

    c)分辨率:≥1920×1080; d)视频:具有VGA或HDMI接口; e)音频:数字音频或耳机输出; f)其他:具有操作系统,具有无线网络模块

    .6.1智慧农贸市场宜在市场公共区域设置智慧公示屏,方便消费者了解相关信息或导引。智慧公示 屏应能滚动发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a. 智慧农贸市场布局(导视导购); b) 智慧农贸市场基本信息; C 商品价格、检测信息; d 商户信用及消费者评价信息;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通知性信息: g) 智慧农贸市场简讯; h) 智慧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知识; ) 宣传、广告等信息; k 电子巡更及智慧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公示; 1 其他需要发布的信息。 .6.2 价格信息公示屏放在本市场显眼位置,快速检测信息公示屏主要放在检测室门口周围;价格信 息公示屏应显示市场交易总体价格,实时抓取每个商户的交易数据,在市场轮动播放,体现公开、公平 公正;快速检测信息公示屏应实时显示快速检测数据。

    6.6.3智能信息显示终端为安装在智慧农贸市场的电子显示屏,电子显示屏的硬件参

    6.7.1智慧农贸市场应具备广播播放系统,覆盖主要经营区域,及时为商户和消费者提供市场导购、 通知通告、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等服务,

    6.7.1智慧农贸市场应具备广播播放系统,覆盖主要经营区域,及时为商户和消费者提供市 通知通告、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等服务。 6.7.2硬件参数应符合GB/T50526一2021要求。 6.7.3建立的广播播放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传输方式:采用有线定压传输方式; b) 扬声器设置:以均匀、分散的原则配置于农贸市场内,配置后确保农贸市场内的信噪比不小 于15dB; C 音源:可扩展MP3模块、收音机模块; d)定时播放:可实现音频信号定时播放、循环自动播放、音频信号自动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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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1应按GA/T367一2001的要求建立视频监控系统,每60m应安装1个数字式视频监控探头,满 足无死角视频监控。

    6.8.2视频监控系统硬件参数应符

    11.1 智慧农贸市场机房的等级应符合GB50174一2017的要求。 11.2 智慧农贸市场机房的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服务器:配置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数据对接服务器,实现数据收集与加工; ) 数据存储:做到数据保存3年,实现数据冷热备份; C 数据交换:配置三层及以上数据交换机,实现WLAN数据划分,配置足量两层交换机组网需要; d 信息安全:配置防火墙、数据审计等安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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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2环境监控设备(扩展设备)

    6.13应急管理设备(扩展设备)

    6.13.1在智慧农贸智慧农贸市场内应用物联网技术采集各类应急管理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火 号数据和消防设备状态数据。 5.13.2应急管理设备硬件参数应符合GB/T31540.4一2015要求,

    6.14无人接触售卖机(扩展设备)

    6.14.1方便快速选购

    智慧农贸市场宜在公共区域设置无人接触售卖机,方便消费者快速选购。无人接触售卖机 微超系列、智能格口销售柜、智能冷链格口柜等

    6.14.2智能微超系列

    6.14.2.1适用于交易量大,规格固定,形状规则的产品。 6.14.2.2智能微超系列需求规格应符合表1要求。

    6.14.2.1适用于交易量大,规格固定,形状规则的产品!

    表1智能微超系列需求规格

    6.14.3智能格口售卖柜

    3.14.3智能格口售卖相

    7.1.5 采购信息管理

    实现对智慧农贸市场所有商户报送的采购信息查询、分析与统计功能。

    7.1.6 交易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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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对智慧农贸市场所有商户报送的交易信息查询、分析与统计功能。在信息展示设备 实时交易信息。

    7.1.7价格信息管理

    7.1.8检测信息管理

    实现商户上市商品检验检测登记和检验检测信息分析与统计功能,同时建立预警预测模型,实 化地引导重点检测品种、重点检测商户、检测频次等功能,并提供应急事件上报与问题商品下架 能。

    7.1.9信息发布管理

    信息发布管理应能实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a 发布包括智慧农贸市场的价格指数、检测信息、商户信用及消费者评价信息、智慧农贸市场 简讯、公益广告等基本信息; 检测信息可查询每个菜品的检测结果,实现一品一码; 商户信用信息可查询每个商户的信息,如证照、进货台账和检测台账等,实现一户一码、每 个商户信息资料公示; d 可实时监控每个电子秤的运行情况; e)基本信息可查询智慧农贸市场相关信息介绍、策法规等,

    7.1.10设备监控管理

    设备监控管理应能实现对所有联网设

    7.1.11视频监控管理

    7.1.12客流分析管理

    7.1.13移动巡查管理

    移动巡查管理应对设备使用状态、上市票据、信息录入、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诚信经营等方面进 行巡查。

    投诉管理应能实现接受消费者投诉,记录投诉结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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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15消费者查询行为管理

    消费者查询行为管理应能实现对消费者查询行为记录信息的查询、分析与统计功能

    7.1.16电子商务(扩展功能)

    智慧农贸市场宜以市场为单位,开展电子商务工作,或引入第三方电子商务,开展线 线下物流或第三方物流。

    7.1.17应急管理与环境监控(扩展功能)

    乙.1.18数据传输和接入

    农贸市场管理系统的数据传输和接入应符合下列要求: 硬件设备与农贸市场管理系统数据接入、农贸市场管理系统与各区智慧农贸市场管理系统数 据接入、各区智慧农贸市场管理数据与深圳市智慧农贸市场管理系统数据接入、深圳市智慧 农贸市场管理系统与其他系统的数据交互,可通过专用网、虚拟专用网(VPN)、互联网等方 式进行; b 农贸市场管理系统的传输方式应采用消息传输中间件(信息同步设备)或HTTPs+WebService; 农贸市场管理系统的传输协议应使用HTTPS技术; d 农贸市场管理系统所有数据接入的传输通道应采用SSL加密,传输数据应采用统一的对称加 密算法; e 对于通过互联网传输的,要求对数据进行加密和签名,加密采用DES对称加密算法,密钥长 度为56位,并采用MD5算法进行签名; 在正常网络环境下,接口性能要求达到平均响应时间≤3秒; 在正常网络环境下,接口服务并发能力≥100次/秒; 在正常网络环境下,并发用户数≥100个; 在正常网络环境下,数据接入服务稳定工作时间占比≥99%,持续稳定工作时间≥30天

    7.2商户经营管理系统

    商户经营管理系统是通过移动客户端(包括APP、小程序等)、智能溯源电子秤、消费者看板等软 便件,为商户提供信息采集与报送、信息分析与查询、信息发布与展示等管理服务,可实现数据的有效、 及时传输,应至少包括以下功能模块: a) 消费者看板展示管理; b) 索证索票管理; c) 采购信息管理; d) 检测信息管理; e 电子交易; f) 电子结算与电子支付; g 数据传输;

    h)电子商务(扩展功能); i)无人接触销售(扩展功能)

    7.2.2消费者看板展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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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动态管理商户摊位公示屏展示信息功能,包括展示商户基本信息、亮证亮照 信息、动态商品交易信息等。

    7.2.3 索证索票管理

    实现票据信息的登记(拍照)、查询、统计等功能

    7.2. 4 采购信息管理

    实现进货信息的登记、查询、统计等功能

    实现进货信息的登记、查询、统计等功能

    7.2.5检测信息管理

    7.2.7电子结算与电子支付

    户权限提供调取、查询检测室或第三方检测机构

    通过智能源电子秤生成电子 息明细、小计、汇总信息,开展客显 双文付、 支付宝支付、银联支付等。

    7.2.8电子商务(扩展功能)

    支持商户开展电子商务业务,自行引入第三方电子商务系统,实现直播、订单、包装、第三方 业务,同时鼓励开展线上订单,线下货物自提业务。

    7.2.9无人接触销售(扩展功能)

    支持智慧农贸市场设置无人接触售卖机,开展无人值守无人接触售卖业务,实现无人接触售卖 记、查询、统计等功能

    7.2. 10数据传输

    商户经营管理的相关数据应及时、完整地上传到智慧农贸市场管理信息系统。

    消费者互动系统是通过移动APP或小程序等智能设备应用程序,为消费者提供电子商务、线上 息查询、互动评价等服务,可实现数据的有效、及时传输,应至少包括以下功能模块: a)线上投诉; b)商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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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商户诚信评价; d) 消费记录查询; e)数据传输; f)电子商务(扩展功能)。

    商户诚信评价; d) 消费记录查询; e)数据传输; f)电子商务(扩展功能)

    实现对商户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线上投诉功能。

    7.3.4商户诚信评价

    实现商户诚信信息查询、评价功能

    7.3.5消费记录查询

    实现历史消费记录查询与统计功能。

    实现历史消费记录查询与统计功能

    7.3.6电子商务(扩展功能)

    浏览、线上下单、订单管理、订单跟踪、商品

    消费者互动的相关数据应及时、完整地上传到智慧农贸市场管理信息系统

    市场管理方应针对智慧农贸市场建设,组织成立专门机构,明细分工,确定专职(信息化 员,落实具体责任

    市场管理方应制定相关制度规范,保障智慧农贸市场信息系统及相关设备正常运行,数据及时、完 整上传;保障相关设备不被遗失、损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管理办法: 智慧农贸市场信息系统及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b 商户考核与奖惩机制; c) 设备管理办法; d)应急管理办法和应急处置预案

    市场管理人员应具备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相应从业资格,应按照职责分别参加有 组织的岗前培训或轮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佩戴统一印制的胸标。 应设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从业人员食品经营资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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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应持有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明。 智慧农贸市场应建立食品卫生及业务规范培训机制与培训制度,市场管理方应组织市场管理人 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应急管理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8.4.1智慧农贸市场应建立相关的信用管理制度,倡导经营户诚信经营、开展信用分类监管、做好市 场规范管理。 8.4.2智慧农贸市场宜建立从业人员证照、技能证明、商品进货信息及诚信记录等电子档案,作为服 务评价系统信用等级评价的依据。 8.4.3从业人员应培育良好的社会信誉与诚信经营意识,自觉抵制欺诈、违规经营、偷税、漏税、欠 税等情况的发生。 8.4.4信用评价指标应从主体资格、商品准入、经营行为、市场监管、群众反映等方面设定,具体结 合卫生秩序、物业管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市场准入、商品质量、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计量 等日常管理要求设定具体评价指标。 8.4.5智慧农贸市场依据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细则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并将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开在摊 位显示屏上。 3.4.6智慧农贸市场主管部门应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宜开展优秀或诚信从业人员的评选表彰活动。对 信誉差的从业人员进行曝光公布,情节严重的应清退出场

    8.4.1智慧农贸市场应建立相关的信用管理制度,倡导经营户诚信经营、开展信用分类监管、做好市 场规范管理。 3.4.2智慧农贸市场宜建立从业人员证照、技能证明、商品进货信息及诚信记录等电子档案,作为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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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1应对智慧农贸市场运营管理进行持续改进。

    9.2.1应对智慧农贸市场运营管理进行持续改进。 9.2.2应每年制定改进计划DB11标准规范范本,并对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9.2.3改进措施应形成记录。

    9.2.1应对智慧农贸市场运营管理进行持续改进。 9.2.2应每年制定改进计划,并对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9.2.3改进措施应形成记录。

    智慧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评价评分表见表A.1。

    DR4403/T2282022

    附录A (规范性) 智慧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评价评分表

    管接头标准表A.1智慧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评价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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