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3085-2022 黑龙江省住宅物业服务规范.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DB23/T 3085-2022 黑龙江省住宅物业服务规范
物业服务人依法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对突发 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进行具体规定,并加强对员工及业主和物业使用 人的日常宣传和培训演练,在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突发事件时按规
定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按规定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同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的活动
业主和物业服务人在保证物业服务质量等法定和约定要求的前 提下,通过科学管理、技术改造和行为引导,有效降低物业运行能 耗,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致力构建低碳环保、健康和 谐生产、生活社区的物业服务活动,
工程施工数据2. 0. 9 智慧物业服务 smart property service
物业服务人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 等技术,通过建设智慧物业服务平台、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等信息化 没施,为满足智慧社区建设要求及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安全、环保、 舒适等服务要求,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及其配套设备设 施实施智能化运行维护与经营管理的物业服务活动
3.0.1住宅物业服务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五级。 3.0.2本标准的条款分为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第4章和第11章 的所有条款为通用条款,第5章~第10章的条款为专用条款。所有 的物业管理服务应符合第4章和第11章通用条款的规定。一级~五 级的物业服务还应符合第5章~第10章中对应条款的规定
所有条款为通用条款,第5章~第10章的条款为专用条款。所 I物业管理服务应符合第4章和第11章通用条款的规定。一级~ 的物业服务还应符合第5章~第10章中对应条款的规定
4. 1. 1 合同签订
物业服务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包括前期物 业服务合同)。
合同的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无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内 容。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 收取办法、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 更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纠纷解决方 式、双方违约责任、解除合同条件等条款。
4. 1.3 合同备案
物业服务人应依法依规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4.1.4专项服务外包
4.1.4专项服务外包
物业服务人采取部分服务事项外包的,外包单位的资质条件应 符合相关规定;专项服务合同应符合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 人对外包单位管理应有合同、有监管、有考核、有评审。
4.2物业承接查验和交接
4.2.1物业服务人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落实物业承接查验和交 接责任。
4.3.1 物业服务人应设立物业服务中心,配置满足办公需求的设备 和器具。
4.4.1物业服务人应建立培训体系,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制定开落实 员工分类培训。物业服务人应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覆盖率100%。 岗前培训、安全生产培训覆盖率100%。
4.5.2物业服务人应每年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
6.1物业服务人应依法依规使用维修资金,及时向业主公布使 青况。
4.6.1物业服务人应依法依规使用维修资金,及时向业主公布使用 情况。 4.6.2物业服务人应建立维修资金使用台帐,并有相应的预算、列 支、备案、施工及竣工验收的书面记录,
4.6.3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时,物业服务人应按照
定组织应急维修,并做好应急维修资金的使用和费用公示工作。
4.7.1物业服务人应建立物业建设档案,包括在物业建设过程中形 戎的文字、图像、声音等原始记录以及其他形式的信息和载体的文 件,如物业权属资料、技术资料、验收资料等。
戎的文字、图像、声音等原始记录以及其他形式的信息和载体的文 件,如物业权属资料、技术资料、验收资料等。 4.7.2物业服务人应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包括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形 成的文字、图像、声音等原始记录以及其他形式的信息和载体的文 生,如业主清册、物业交接资料、物业运行、维修、服务记录和物 业服务相关合同资料等。
的文字、图像、声音等原始记录以及其他形式的信息和载体的 ,如业主清册、物业交接资料、物业运行、维修、服务记录和 之服务相关合同资料等。
4.7.3档案管理制度健全,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及时更新。严禁 泄露业主信息。
4.8.1物业服务人应对公共区域内各类标识进行维护管理 新损毁的标识。
4.8.2物业服务人应需进行业主文明行为引导、存在安全隐
0. 生危险的部位及物业服务必要的地方,应设置说明、提示、警示、 禁止、劝导等标识,包括但不限于: 1物业管理区域及专用作业区域内设置指示性标识,包括:电 梯、楼梯、出入口通道、残疾人通道、楼栋号、门牌号等引导指示 牌和功能标识; 2紧急出口、消防通道、禁烟区、河道、水系等设置警示性标 识; 3儿童游乐区、运动健身区等设置提示及说明类标识: 4主要道路及停车场设置交通安全标识,主要路口设路标; 5配置并应在适当时使用“维修进行中”、“小心地滑”、“作 业中”等临时性服务状态标识; 6配置并使用“禁止高空抛物”、“禁止电动车进楼道”、“禁 止燃放烟花爆竹”等禁止类标识
9.1物业服务人应与业主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明 又方权力、义务。
4.9.5物业服务人应向业主明确装修物料运输要求,对运输通道、 电梯采取防护措施,
4.9.6物业服务人应安排专人巡查装修现场,有巡查记录,违规事 项及时劝阻,劝阻无效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做记 录。
主装修申请书、装修方案、施工图纸、各类拆改承诺书、装修 记录表、违规装修整改通知书、上报记录、装修验收表等。
响应和事后相关工作。
物业服务人应配备业主服务人员负责业主服务工作。
5.2.1物业服务人应制定业主服务管理制度,做好业主
5.2.1物业服务人应制定业主服务管理制度,做好业主服务工作。 业主服务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但不限于:进户管理、装修管理、客户 妾待、报修受理、投诉及建议受理、派工回访、有偿服务、巡查巡 检及社区文化活动等制度。并建立相关的服务记录,
5.4.1物业服务人应对所提供的服务实施常规例行检查和专项检 查。
4.1 。 ,4.2物业服务人应制定业主投诉处理制度,有处理回访记录, #行统计分析。
5.4.2物业服务人应制定业主投诉处理制度,有处理回访记录,并 进行统计分析。
部门和行业协会监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 行回访。
物业服务人应根据等级标准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工作。 业主满意度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物业服务人应进行统计分 定改进计划并实施。
6.1物业服务人应采用书面资料、宣传栏、网络、电子屏幕等 进行宣传,营造和谐的社区文化氛围,促进社区文化建设。 6.2物业服务人应根据等级标准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5.6.2物业服务人应根据等级标准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5. 7.1 具体内容见附录 A。
5.7业主服务等级标准
6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6.1.1物业服务人应配备维修服务人员负责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6.1.2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维修服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 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涉及特种设备作业的,应具有特种设备操作证 持证上岗
6.2.1物业服务人应制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6.2.1物业服务人应制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做好 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工作。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制度一般包括但不限于:各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的巡查、运行、 操作、保养、维修制度,钥匙管理、值班、故障分析、作业安全等 制度。 6.2.2物业服务人应制定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年度工作计划、中大修 修计划等。 6.2.3物业服务人应有完备的设备设施清单、台账、设备卡。 6.2.4 物业服务人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6.2.5牛 物业服务人应有完备的培训、检查、运行和维修保养等工作 记录。 6.2.6电梯、机械式停车设备等特种设备,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特 种设备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定期 签验、检测和维护;消防、安防监控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以及有 其他特定要求的设施设备,物业服务人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维护并 对其维护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6.2.7维修服务人员上岗时应着统一工作服并佩戴工作牌
6.2.7维修服务人员上岗时应着统一工作服并佩戴工作牌。
1保障共用部位完好,使用功能止常; 2定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按规定做好巡视检查,记录完整 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 3发现安全隐惠的,及时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且设置警示标 识,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6.3.2共用设施设备
1保证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使用功能止常; 2定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按规定做好巡视检查,建立共用设 施设备运行、保养、维修记录; 3发现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且设置警示标 识,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6.3.3人防设备管理参照共用设施设备管理相关标准
6.3.3人防设备管理参照共用设施设备管理相关标准
1在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等特殊作业时,物业服务人应采 取防护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安全,同时设置醒目的安全及作业标志; 2委托外包的,应选择有资质的服务供应商,
6. 4. 1 具体内容见附录 B。
6.4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日常管理标准
7.1.1物业服务人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配备专职秩序维护员 负责秩序维护工作。 7.1.2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取得国家认可的岗位技能证书,持 证上岗
1.1 物业服务人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配备专职秩序维护
7.1.2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取得国家认可的岗位技能证 证上岗。
7.2.1制定秩序维护管理制度,做好秩序维护工作。秩
7.2.1制定秩序维护管理制度,做好秩序维护工作。秩序维护管理 制度一般包括但不限于:「门岗管理、逻管理、作训演练、车辆管 理、消控管理、监控管理及突发事件管理等制度。 7.2.2物业服务人应配置必要的秩序维护服务器械和应急物资,建 立各类台账和作业记录。
7.2.2物业服务人应配置必要的秩序维护服务器械和应急物资,建 立各类台账和作业记录。
7.3. 1 出入管理
1对人员、车辆进出实施有序管理,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畅 通有序; 2实施封闭管理的,应做好外来车辆、人员进出登记管理工作 阻止商贩、拾荒、乞讨人员随意进出小区
1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有关禁止性行为; 2对业主、物业使用人饲养宠物犬的行为进行管理,管理的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宠物犬档案、组织养宠宣传、规划宠物犬公 共活动区域、进行巡视检查、协助解决纠纷等:
3遇到突发事件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 相关部门。
1 设有安防监控等技防设备的,应保持设备24小时开通并专人 值守; 2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至现场处置: 3 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按规定留存,做好保密工作,不 得删改或扩散。
7.3.4 车辆停放管理
1制定车辆管理方案,明确临时停车规定、停车场管理制度及 使用守则、货运车辆进出规定等: 2维护道路和场地使用的正常秩序。
1制定与任宅物业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 责任,确定物业服务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专 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 2消防通道应畅通,无障碍物: 3 做好消防培训、演习、宣传等工作; 4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管理要求应符合《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 要求》(GB25506)的要求: 5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25201)的要求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 规定;
7.3.6电动充电设施管理
基础设施安装牢固,外观良好; 2 根据实际现场情况配置灭火器材,外观良好,安全有效。
招标投标7. 4. 1 具体内容见附录 C。
7.4秩序维护服务等级标准
7.4秩序维护服务等级标准
秩序维护服务等级标准
暖通标准规范范本1.1物业服务人应配备专职保洁人员负责清洁卫生服务工作。
立各类台账和作业记录。
8.3.1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
....- 相关专题: 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