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消技字[2022]1号:山东省住房和设城乡建厅关于发布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电气)的通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1月17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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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鲁建消技字[2022]1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电气)的通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1月17日)

     

    3.2.1当10(20)/0.4KV变电所由其他部门设计时,施工图 设计内容应满足土建预留条件及变电所深化设计预留条件。其中

    3.2.1当10(20)/0.4KV变电所由其他部门设计时,施工图

    3.2.1当10(20)/0.4KV变电所由其他部门设计时,

    园林标准规范范本低压配电系统应包括消防十线回路的负荷名称、安装容量、需要 系数、计算负荷、功率因数、计算电流、前级断路器整定电流、 电缆选择、变压器分配情况等;配电柜的平面布置示意图;变电 所接地与等电位联结图;应明确各回路是否设置电气火灾监控 能耗监测、消防切非、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等

    3.2.2备用电源与应急电源可以共用应急柴油发电机。

    源系统的划分,是从引出十线开始,不需分别设置发电机。 3.2.3UPS、EPS等蓄能型应急电源的蓄电池应采用与其同寿命 周期的安全环保电池,安全性需经过国家认证的第三方安全 测试。

    设备等的两个供电回路,应由变电所或总配电室放射式供电

    母线,也可从变压器两侧出线,消防与非消防负荷单独设置开 关,但变压器应增加主开关。

    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

    3.2.7车库内消防风机设置的双电源切换箱,其前端的供电

    源属于干线,不同防火分区的消防风机的电源干线可由变电所引 出电缆进行树王式配电。

    3.2.8航空障碍灯应按照建筑物最高等级配电,可由应急月

    3.2.8航空障碍灯应按照建筑物最高等级配电,可由应急照明 双电源供电。直升机停机坪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 急照明。

    3.2.9消火栓、喷淋管道上安装的电伴热,火灾时不应切除。 3.2.10 制冷机房的事故排风机不属于消防负荷。 3. 2. 11 消防水泵房、变电所中的送、排风机应按消防负荷等级

    3.2.12消防电梯集水坑、消防泵房内排水泵,自动喷水及消火 栓系统的排污泵均为消防设备

    3.2.12消防电梯集水坑、消防泵房内排水泵,自动喷水及消火

    栓系统的排污泵均为消防设备

    栓系统的排污泵均为消防设备

    3.3.12 250m以上建筑物变电所低压侧应采用专用消防母线。 3.3.2 低压配电干线宜采用火灾预警电缆。 3.3.32 各防火分区内的消防排水泵、防火卷帘等可分别由配电 小间内的双电源切换箱放射式、树十式供电。 3.3.4在平面设计中,当有两个及以上防火分区时,应有防火 分区示意图。

    小间内的双电源切换箱放射式、树十式供电。 3.3.4在平面设计中,当有两个及以上防火分区时,应有防火 分区示意图。

    条第1款规定,电梯机房总电源开关是指电梯自带控制箱的总电 源开关,不是为电梯机房供电的双电源切换箱总电源开关。

    3.3.7当消火栓泵与喷淋泵设置在同一机房时,宜共用一组双 电源切换箱供电。

    防设备外,各防火分区的作用相同、性质相同且容量较小的消防 设备,可视为一组设备并采用一个分支回路供电。每个分支回路 所供设备不应超过5台,总计容量不宜超过10kW。

    3.3.9当不大于54m的普通住宅消防电梯兼作客梯且两类电

    共用前室时,可由一组消防双电源供电。末端双电源切换配电箱 应设置在消防电梯机房间,由配电箱至相应设备应采用放射式 供电,

    3.3.10消防控制室与安防控制室合用时,可共用一组双电源切 换箱供电。

    3.3.10消防控制室与安防控制室合用时,可共用一组双电

    筑物内时,是指从变电所低压柜单独引出的回路;当本建筑物无 变电所时,是指从本建筑物总配电室的低压柜上单独引出的 回路。

    3.3.12当住宅为独立建筑时,住宅的消防设备配电可在住宅电

    防双电源配电箱。如:消防电梯机房的插座、井道照明、排气扇 及消防水箱间的空调、排气扇、消毒器等。

    3.3.16消防负荷与非消防负荷线缆宜采用不同的桥架敷设

    3.3.16消防负荷与非消防负荷线缆宜采用不同的桥架敷设

    表4.1.1电线电缆使用场所分级

    注:1民用建筑的分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 规定;

    2本表未列出的建筑的等级可按同类建筑的类比原则确定

    4.1.2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

    并、沟内;确有困难需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 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 电缆。

    4.1.3当建筑物内设有总变电所和分变电所时,总变日

    变电所的35kV、20kV或10kV的电缆应采用耐火电缆或矿物绝 缘电缆。

    1.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避难层(间)明敷的电 线和电缆、一类高层建筑中的金融建筑、省级电力调度建筑、省 (市)级广播电视、电信建筑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电线电

    缆,其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 2.其他一类公共建筑的电线电缆其燃烧性能不低于B2级

    4.2.1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 热等防火措施。 卤钨灯和额定功率不小于100W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 灯、嵌入式灯,其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 保护。 额定功率不小于60W的白炽灯、卤钨灯、高压钠灯、金属 卤化物灯、荧光高压汞灯(包括电感镇流器)等,不应直接安 装在可燃物体上或采取其他防火措施

    大仙平 热等防火措施。 卤钨灯和额定功率不小于100W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 灯、嵌入式灯,其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 保护。 额定功率不小于60W的白炽灯、卤钨灯、高压钠灯、金属 卤化物灯、荧光高压汞灯(包括电感镇流器)等,不应直接安 装在可燃物体上或采取其他防火措施。 4.2.2消防水泵、防烟风机和排烟风机不应采用变频调速器控 制。天功率的消防水泵和防排烟风机可采用星三角降压启动。 4.2.3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排烟风机等设备末端配电回路 断路器不应设置过负荷保护,上级过负荷保护脱扣电流不应小于 额定电流的1.5倍,线路选择应与断路器匹配, 4.2.4建筑高度超过250m的公共建筑,消防线路布线宜设专用 竖并;当已经满足本标准第4.2.5条的要求时,可不设置专用 竖井。 4.2.5高度250m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宜分别增设一个强弱电竖 并,供备用电源线路及应急防灾系统的备份缆线使用。当增设两

    4.2.2消防水泵、防烟风机和排烟风机不应采用变频训

    制。大功率的消防水泵和防排烟风机可采用星三角降压启动。 4.2.3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排烟风机等设备末端配电回路 断路器不应设置过负荷保护,上级过负荷保护脱扣电流不应小于 额定电流的1.5倍,线路选择应与断路器匹配

    断路器不应设置过负荷保护,上级过负荷保护脱扣电流不应 额定电流的1.5倍,线路选择应与断路器匹配

    4.2.4建筑高度超过250m的公共建筑,消防线路布线

    竖井;当已经满足本标准第4.2.5条的要求时,可不设置专用 竖井。

    4.2.5高度250m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宜分别增设一个引

    井,供备用电源线路及应急防灾系统的备份缆线使用。当增设两 个竖井有困难时,增设的强弱电竖井可合用

    5防雷接地、等电位连接及过电压保护

    5. 1. 1 设计说明应明确建筑物防雷计算结果与类别、雷电防护 等级

    装置的引下线时,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应专设引下线,专设 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

    5.1.3高层住宅阳台设置太阳能热水器时,其支架均应与际

    接地系统连接;按防雷类别确定的高度有突出墙面的设备(空调 室外机等)及支架应设置接闪器,并应与防雷引下线连接,其他 只做总等电位连接。

    5.1.4雷电防护等级为A级的建筑物,防雷设计应采用加强措 施,如增设驱雷器、抑雷器等

    5.1.4雷电防护等级为A级的建筑物,防雷设计应采月

    5.2共用接地及等电位连接

    5.2.1建筑物应采用联合接地体,并设等电位连接。 5.2.2 当机房内有潮湿场所时应设等电位连接。 5.2.3信息网络机房、消防控制室、安防控制室、广播电视机 良应单独设置接地连接线与建筑物接地体连接

    5.2.1建筑物应采用联合接地体,并设等电位连接。

    房应单独设置接地连接线与建筑物接地体连接

    房应单独设置接地连接线与建筑物接地体连接

    5.3.2在低压电源引入的总配电箱(柜)处应装设I级试验浪

    5.3.2在低压电源弓1入的总配电箱(柜)处应装设1级试验浪 涌保护器:变电所低压侧的配电柜上,有线路引出建筑物至其他 有独立敷设接地装置的配电装置时,应在母线上装设1级试验的 浪涌保护器

    涌保护器;变电所低压侧的配电柜上,有线路弓出建筑物至其他 有独立敷设接地装置的配电装置时,应在母线上装设I级试验的 浪涌保护器。 5.3.3三级医院变电所低压配电柜母线浪涌保护器,应按《建 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冲击电流 选择,Iimp≥20kA,不能采用《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 Iimp≥12.5kA。 5.3.4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冲击电流和标称放电电流参数按表

    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冲击电流 选择,Iimp≥20kA,不能采用《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 Iimp ≥12. 5kA。

    5.3.4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冲击电流和标称放电电流参数按表

    5.3.4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冲击电流和标称放电电流参数推 5. 3. 4 选择。

    表5.3.4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冲击电流和标称放电电流参数推荐值

    注:SPD分级应根据保护距离、SPD连接导线长度、被保护设备耐冲击电压额定 直U等因素确定

    机及其他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根据建筑物的雷电防护等级,采取相 应的防止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配电箱内应在开关的电源侧装设 Ⅱ级试验的浪涌保护器。

    5.3.6建筑物雷电防护区(LPZ)划分见下图

    5.3.6建筑物雷电防护区(LPZ)划分见下图:

    注: ·:表示在不同雷电防护区界面上的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表示起屏蔽作用的建筑物外墙、房间或其他屏蔽体 虚线:表示按滚球法计算LPS的保护范围

    图5.3.6建筑物雷电防护区

    6.1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

    6.1.1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建筑物首层或地下一层,疏散门应 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控制室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如不应设在变电所正上方、正 下方或与其贴邻。

    6.1.3当只有一栋住宅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或35层,该

    3当只有一栋住宅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或35层,该栋楼

    应设消防控制室;当小区具有多栋单体住宅时,应集中设置消防 控制室。

    6.1.4当建筑物设有消防电梯时,应设消防控制室。

    控制中心、一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其控制中心应能实现对分 消防控制室的所有报警信息及受控设备进行监视和控制,

    控制中心、一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其控制中心应能实

    6.1.6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业消防站等处,应

    6.1.7金融建筑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1.8只有少数房间注明为“老年人活动室”的社区活动中

    心,当按其他要求达不到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可不设置火 灾自动报警系统。

    6.1.10对于细水雾、气体灭火系统应设置两种不同形式的火灾 探测器。

    6.1.10对于细水雾、气体火火系统应设置两种不同形式

    6.1.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平面图设计应明确每路总线连接的设 备,每路总线均应设置隔离器,

    6.1.12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

    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32点是指设备总 数,不是地址数。

    6.1.13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住宅建筑,每个单元应至少设

    类高层住宅建筑,其套内应设置家用火灾探测器或独立式火灾探 则报警器;当采用家用火灾探测器时,应与公共部位的火灾探测 器联网。

    6.1.15当住宝建筑套内设置火灾探测器时,每间卧室、起月

    室、书房等房间内应至少设置一只感烟火灾探测器;另外公共部 位设置探测器时,储藏室应同时设置。

    室、书房等房间内应至少设置一只感烟火灾探测器;另

    6.1.16柴油发电机房内应设置感温探测器,储油间内应设置感

    是否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原则参照住宅公共部位。 6.1.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个探测器为1个报警点:通过家用 火灾报警控制器接人系统的按1个报警点计算。 6.1.19无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物,对仅设防火卷帘 的场所,宜在防火卷帘附近设置相应的火灾探测器,由防火卷帘 自带的控制器完成联动控制功能;对仅设常开防火门的场所,宜 在常开防火门附近设置相应的火灾探测器,在有人值班的场所或 防火门附近设置区域报警控制器,由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外控接点

    是否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原则参照住宅公共部位。 6.1.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个探测器为1个报警点;通过家用 火灾报警控制器接人系统的按1个报警点计算

    6.1.19无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物,对仅设阝

    的场所,宜在防火卷帘附近设置相应的火灾探测器,由防火卷帘 自带的控制器完成联动控制功能:对仅设常开防火门的场所,宜 在常开防火门附近设置相应的火灾探测器,在有人值班的场所或 防火门附近设置区域报警控制器,由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外控接点 完成常开防火门的联动控制。上述情况下不需在整个建筑内设火 灾自动报警系统,不需设置消防控制室。

    6.1.20不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变

    6.1.20不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变 电室、厨房等易发生火灾部位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独立 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由建设单位在交付使用前设置.

    6.1.21住宅厨房内可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探测器,可燃

    气体报警装置可由燃气公司负责。当设置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警的可燃气体探测器时,探测器应自成回路至消防控制室

    6.1.22当建筑群或工厂内无消防控制室,而单体设置了可炼

    体探测器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 6.1.23门禁系统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保证火灾时门能 打开。

    6.1.24设有消防泵房但不设火灾报警系统的工程,消火栓箱内 可不设启泵按钮

    风和空调机房指的是中心机房而非未端的空调机房。

    6.1.27火灾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应急厂

    播;设置了应急广播的住宅应设置消防应急广播功率放大器,直 应设置在首层内走道侧面墙上,箱体面板应有防止非专业人员打 开的措施

    6.1.28公共建筑应每层设置声光报警器和消防广播:住宅建筑

    6.1.29预作用自喷系统的手动控制方式,应将预作用阀组和快

    速排气阀入口前的电动阀的启动和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莲 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预作用阀

    和电动阀的开启,此线路应为多纟

    6.1.30消防水泵不应设置自动停泵的控制功能,停泵

    管理权限的工作人员根据火灾扑救情况确定,水池超低液位只报 警不停泵。

    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手动控制送风口、电动挡烟垂 壁、排烟口、排烟窗、排烟阀的开启或关闭。本条文中手动控制 是指通过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实现。

    5.1.2及5.2.2条:系统中任一常闭加压送风口开启时,加压送 风机应能自动启动;系统中任一排烟阀或排烟口开启时,排烟风 机、补风机自动启动。本条文中启动方式可通过报警控制器联动 实现。

    6.1.33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自动排烟窗应采用火灾自

    动报警系统联动的控制方式,当未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采用 温度释放装置联动的控制方式。

    中参与蔬散人员的电梯外,其他客梯由自带箱依次停于首层或电 梯转换层,待反馈信号确认后切断电源。

    6. 1. 35 在按一、

    建筑内的特殊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切断电源装置。若采取自动 切断非消防电源方式会造成较大损失的,在有人值班且非消防电 源与消防电源分别独立设置的情况下,火灾时不应立即切断

    6.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6.2.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探测器不应设置在消防配电线路中, 此消防配电线路是指仅消防时采用的配电线路,平时及消防时均 用的配电线路应按规范要求设置。

    6.2.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探测器不应设置在消防配电线路中

    6.2.3有高层、多层住宝和多层公建的片区内、变电所配电王

    线出线时,虽已设置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但住宅、 公寓等居住建筑,在建筑物的电源进线或配电十线分支处还应设 置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器

    当超过限定值时应报警: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具备图形显示装置 接入功能,实时传送监控信息,显示监控数值和报警部位

    统首端为基本原则,宜设置在第一级配电柜(箱)的出线端。 当十线电流大于300A时,宜在其下一级配电柜(箱)设置。

    6.2.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值宜为300r

    测温式火灾探测器的动作报警值宜按所选电缆最高耐温的70% 80%设定。

    6.2.7高度大于12m的空间场所照明线路上应设置探测故障电

    弧功能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商场、市场或具备易燃、易爆物 维积场所的照明回路应设置探测电弧故障功能的电气火灾监控探 测器,插座回路宜设置探测电弧故障功能的电气火灾监控探 测器。

    便或无火险意识人员活动场所的照明回路应设置电弧故障保护 器,插座回路宜设置电弧故障保护器

    6.2.9具有探测线路电弧故障功能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

    设置在配电线路终端且其保护线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00m。

    6.3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6.3.2消防设备电源是为各类消防设备供电的交流或直流电源

    包括主电源和备用电源: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是用于监控消防 设备电源工作状态,在电源发生过压、欠压、过流、缺相等故障 时能发出报警信号的监控系统

    6.3.3消防设备电源监控主要是监测末端双电源的工作状

    在双电源进线开关后(2个点)和双电源切换后(1个点)加装 探测器,并将检测信号反馈至监控器

    6.4.1对于有消防控制室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即集中报警系 统或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对常开、常闭防火门监视其开关、故 障状态,对常开防火门在火灾时应控制其关闭,并将信号反馈至 防火门控制器

    防火分区内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 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常开防火门关闭的联动触发信 号,联动触发信号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 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或防火门监控器联动控制防火门关闭 6.4.3当有消防控制室时,防火门监控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

    6.4.3当有消防控制室时,防火门监控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

    6.4.3当有消防控制室时,防火门监控器应设置在消防

    无消防控制室时,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

    6.5系统供电、接地及布线

    6.5.1系统应设置交流电源和蓄电池备用电源。

    6.5.2系统的交流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备用电源可采用火

    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自带的蓄电池电源或消防设备应急 电源。当备用电源采用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和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应保证在系统处于最 大负载状态下不影响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正常 工作。

    6.5.3系统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

    6.5.3系统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采用共用接地装量

    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2: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 大于4

    6.5.4系统的传输线路和50V以下供电的控制线路,应采用电

    压等级不低于交流300V/50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采 用交流220V/380V的供电和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 交流450V/75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

    火灾高危单位或场所见表7.1.

    锅炉标准规范范本7.1高危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划分

    表7.1.1火灾高危单位或场所

    续表规定火灾高危单位或场所公消火灾荷载较大、人员较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201360号】工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自动滚梯上方(自动扶梯与地面、楼板面连接处)。指示系统技术标准》7.1.2人员密集场所见表7.1.2。表7.1.2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面对公众开放,具有商业经营性质的室内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包括影剧人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员密集场所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游公众聚集场所艺、游乐场所和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注:公共娱乐场所包括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歌根据《建筑防火设计规范》5.4.9条条文说明,歌舞娱乐映游娱乐艺场所为歌厅、舞厅、录像厅、夜总会、卡拉OK厅和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或包房、各类游艺厅、桑拿浴室的休息室和放映游艺场具有桑拿服务功的客房、网吧等场所,包括足疗店,不包括电影院和剧场的观众厅(注: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回复(建规字【2009】1号),足疗店消防设计应按所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处理)。注:公共娱乐场所属于公共聚集场所,公共聚集场所是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是高危场所,高危场所不一定是人员密集场所。21

    7.2灯具的设置、照度及选择

    表 7. 2. 1 照明灯的部位或场所及其地面水平最低照度表

    农业标准7.2.3消防应急标志灯在1m以下、疏散通道上方和地面上安装 的设置间距应满足表7.2.3的要求。

    7.2.3消防应急标志灯在1m以下、疏散通道上方和地面上安装

    表 7. 2. 3 消防应急标志灯的设置间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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