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509.3-2022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第3部分:商场、市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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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B15/T 509.3-2022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第3部分:商场、市场

    5.1.1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守国家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 切“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操作规程,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5.1.2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由该场所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担任。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承包、租赁场所的承租人是其承包、租赁范围的消防安全 责任人。

    1.3符合重点单位要求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场 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测绘标准,确定各级、 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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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9对于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产权者和使用者的商场、市场,除依法履行自身消防管理职责外,对消 防车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明确统一管理的责任者。 5.1.10商场、市场宜采用先进的消防技术、产品和方法,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机制,定期 开展消防安全评估,保障建筑具备经济合理的消防安全条件。大于10万m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委托 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消防救援机构备 深。

    5.2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5.2.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 责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5.2.2统筹安排经营、维修、改建、扩建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5.2.3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2.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2.5定期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2.6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至少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议 程,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 5.2.7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其他消防队伍,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5.2.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 责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5.3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5.3.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3.3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经费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5.3.4 组织实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惠整改工作。 5.3.5组织实施对本场所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 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 5.3.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5.3.7 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5.3.8 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5.3.9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状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10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3.3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经费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5.3.4组织实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惠整改工作。 5.3.5组织实施对本场所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 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 5.3.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5.3.7 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5.3.8 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5.3.9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状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10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4部门负责人和员工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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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1.1掌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 工作计划。 5.4.1.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 施。 5.4.1.3按照规定实施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管理本部门内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5.4.1.4及时发现和消除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消防 安全管理人报告。

    5. 4. 2 安保人员职责

    5.4.2.1按照本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5.4.2.2发现火灾应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协助灭火救援, 5.4.2.3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5.4.3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5.4.3.1熟悉建筑内部布局,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5.4.3.2按照制度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5.4.3.3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部门主管人员报告。 5.4.3.4做好运行、操作、故障和维护管理记录。 5.4.4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职责 5.4.4.1持证上岗,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审批手续或出入库手续。 5.4.4.2落实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 生小陆文相小数羊添址地

    5.4.4.3发生火情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

    5.5.1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5.5.3应在岗在位,认真记录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情况,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 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消防通讯器材的通讯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运行状况,并认真填写消 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如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或报告主管人员。 5.5.4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并填写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555掌握和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整、故障有关情况

    握和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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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6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发生火灾时能熟练操作有关消防设施,并依照火警处置程序进 行处置,做好情况记录。

    6.1.1商场、市场应明确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下列内容:

    下列内容: 电气设备的采购要求; 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 C) 电气设备的检查内容和要求; d)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资格要求。

    a)电气设备的采购要求; b)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 c)电气设备的检查内容和要求; d)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资格要求。

    6.1.2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b 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C 不应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e 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f 商店、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

    6.1.3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应按照GB50016的规定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6.2用火、动火安全管理

    6.2.1商场、市场应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 人以及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等内容。

    6.2.2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 b 需要动火作业的区域,应与使用、营业区域进行防火分隔; 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可燃、 易燃物品,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 作业; & 食品加工区的明火部位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 位分隔; 建筑内的敬开式食品加工区应采用电加热设施,严禁在用餐场所使用明火,厨房的油烟管道应 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6.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

    6.3.1商场、市场应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6.3.2商场、市场严禁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6.3.1商场、市场应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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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3商场、市场需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应根据需要限量使用,存储量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 量,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

    6.4燃油、燃气安全管理

    6.4.1燃油、燃气设施的施工、安装应按照GB50494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6.4.2燃油、燃气管道及器具的安装、调试应由具有相关安装资质的单位、人员进行,不应私自拆除、 改装、迁移、安装、遮挡或封闭燃油、燃气管道及器具。 6.4.3商场、市场内燃油、燃气设备的供油、供气管道应采用金属管道,管道上应设置手动和自动切 断阀。 6.4.4商场、市场内使用燃气时,应采用管道方式供气,并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6.4.5设在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餐饮场所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及甲、乙类液体燃料。 6.4.6设在商场市场内餐饮场所使用可燃气体作燃料时,其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能联动自动切 断燃气输送管道的自动灭火装置。 6.4.7使用燃油、燃气时应有专人看管,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6.4.8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燃油、燃气管道及器具,

    6.5.1商场、市场内装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 行监管责任。

    5.2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应预先向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并应落实下列 首防安全措施: a 建立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b 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进行监督检查; C 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于规模较大、施工周期较长的内装修工程,应制定灭 火应急疏散演练预案并开展演练。

    7.1.1建筑四周不应搭建违章建筑,不应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消防救援场地,不应设置影响消 防扑救或遮挡排烟窗(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等障碍物。 7.1.2商场、市场不应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和降低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建筑内部装修不应改变疏 散门的开启方向,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的数量及其净宽度,影响安全疏散畅通。 7.1.3商场、市场内设置的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封堵等防火分隔设施应保持完整有效 7.1.4商场、市场内的宣传条幅、广告牌等临时性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应按照GB50222有关装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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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商场、市场的灭火救援窗不应被遮挡,标识

    7.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

    7.2.1人员集中的厅(室)以及储油间、变配电室、锅炉房、厨房、空调机房、资料库、可燃物品仓 军等应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7.2.2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7.2.3应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7.2.4应列入防火巡查范围,作为定期检查的重点

    7.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3.1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的内容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 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疏散走道避难击道疏散楼梯

    7.3.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b 商场、市场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d 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 应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 效; 平时应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S 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Ⅲ范围内不应设置台 阶; h 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1 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K 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 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7.4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商场、市场应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 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7.4.2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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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室外消火栓不应理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应设置影响其正常使 用的障碍物; 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应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 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 施的正常使用; 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 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f 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 报告,送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

    7.5.1消防控制室应建立以下制度和操作规程

    a)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b)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c)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d) 消防控制室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e 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f) 消防设施定期检测制度; g)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h) 消防控制室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i) 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 j) 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 k) 消防控制室故障处置程序。

    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应对系统内共用的消防设备进行控制,并显示其状态信息; 主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应能显示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并可对分消防 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及其控制的消防系统和设备进行控制; c)各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7.5.7消防控制室的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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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商场、市场应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8.2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 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3.3商场、市场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8.4旅馆、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h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 种。

    8.5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C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d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e)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f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8.6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单位应每

    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单位应每月一次。

    8.7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b) 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c)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d 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f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g)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h)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i 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 火灾隐惠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k) 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1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 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9.1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9.2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 9.3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完毕的进行 通认。 9.4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9.5在火灾隐惠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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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对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 患整改复函送达消防救援机构。 9.7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主管部门和 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报告。

    10.1商场、市场应通过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公众宣传 防火、灭火、应急逃生等常识。重点提示该场所火灾危险性、安全疏散路线、灭火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 消防设施和器材应设置醒目的图文提示标识

    10.2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管理人员应经过消防知识培训。每年应组织开展一次消 防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a 单位整体情况,如建筑类别、建筑层数、建筑面积、功能分布、建筑内单位数量、消防设施等; b)单位人员组织架构、应急指挥架构; c)单位所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内容。 10.3商场、市场应对新上岗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培 训。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C 建筑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d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e)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f)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2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管理人员应经过消防知识培训。每年应组织开展 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

    11.1.1单位应根据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 散预案。

    11.1.2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a)明确火灾现场通信联络、灭火、疏散、救护、保卫等任务的负责人。规模较大的商场、市场应 由专门机构负责,组建各职能小组,并明确负责人、组成人员及其职责; b) 火警处置程序; c)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d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e)通信联络、安全防护和人员救护的组织与 调度程序和保障措施。

    11.2 组织机构与职责

    1.2.1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担负国家消防救援队伍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指挥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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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火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大型商业综合体可以成立火灭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2.2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安人员、志愿消防队承担。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各职能小组,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 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志愿消防队及其他在岗的从业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a 通信联络:负责与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之间的通讯和联络; b) 灭火: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 疏散: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救护: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保卫: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f)后勤: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勒保障

    当确认发生火灾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同时开展下列工作: a) 向消防救援机构报火警: b) 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 d 使用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11.4预案的宣贯和完善

    11.4.1应定期组织员工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通过预案演练,逐步修改完善。 11.4.2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根据需要邀请有关专家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评估、论证。 15应急演练

    11. 5. 1且的:

    a 检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各职能组和有关人员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职责的熟悉程度: b 检验人员安全疏散、初起火灾扑救、消防设施使用等情况; C 检验本单位在紧急情况下的组织、指挥、通讯、救护等方面的能力; d)检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a 商场、市场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6 应选择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部位作为消防演练的目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火灾 模拟形式; C 消防演练方案可以报告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争取其业务指导: d 消防演练前,应通知场所内的从业人员和顾客或使用人员积极参与;消防演练时,应在建筑入 口等显著位置设置“正在消防演练”的标志牌,进行公告; e 消防演练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 f 模拟火灾演练中应落实火源及烟气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大型商业综合体应适时与当地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组织联合消防演练:

    8 商场、市场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b 应选择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部位作为消防演练的目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火灾 模拟形式; C 消防演练方案可以报告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争取其业务指导; d 消防演练前,应通知场所内的从业人员和顾客或使用人员积极参与;消防演练时,应在建筑入 口等显著位置设置“正在消防演练”的标志牌,进行公告; 消防演练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 f 模拟火灾演练中应落实火源及烟气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大型商业综合体应适时与当地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组织联合消防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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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练结束后,应将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总结。

    12.1确认火灾发生后,起火单位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通知建筑内所有人员立即疏肯 施初起火灾扑救,并报火警。 12.2火灾发生后,受灾单位应保护火灾现场。消防救援机构划定的警戒范围是火灾现场保护范围 未划定时,应将火灾过火范围以及与发生火灾有关的部位划定为火灾现场保护范围。 12.3未经消防救援机构允许,任何人不应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内,不应擅自移动火场中的 物品。 12.4未经消防救援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应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12.5有关单位应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查找有关人员,协助火灾调查。 12.6有关单位应做好火灾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安排、善后事宜。 12.7火灾调查结束后,有关单位应总结火灾事故教训,改进消防安全管理

    a)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b)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c)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d)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电力弱电技术、方案13.2消防安全制度内容

    a)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6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J 消防宣传与培训制度; d)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e) 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f)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g)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h)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i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j)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k)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m)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n)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a)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b)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c) 消防宣传与培训制度; d)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f)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g)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h)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i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j)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k)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m)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n)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13.3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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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b 所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 相关资料; 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d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e)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f 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g 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 本情况; h 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蝶阀标准

    a.) 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b) 所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 相关资料; C 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d)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e)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f 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g) 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 本情况; h) 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a)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b) 消防救援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C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d 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 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h)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i)火灾情况记录; i)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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