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 43-2014 城镇道路沥青路面再生利用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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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T 43-2014 城镇道路沥青路面再生利用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在基本不改变沥背混合料配合比的前提下,能使沥青混合料 的拌合温度相比同类热再生沥青混合料降低25℃以上,且能达 到或接近同类热再生沥青混合料性能要求的添加剂
2.1.4沥青路面再生asphaltpavementrecyc
采用专用机械设备对旧沥青路面或回收沥青路面材料 (RAP)进行处理市政工艺、技术,并掺加一定比例的新矿料、再生用结合料 等,形成满足路用性能要求的混合料及路面结构层的技术
将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送到加工厂,经破碎、筛分 以一定的比例与新矿料、新沥青、再生剂(必要时)等经热拌制 成沥青混合料的技术。
2.1.6厂拌温再生centralplantwarmrecycling
将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送到加工厂,经破碎、筛分, 以一定的比例与新矿料、新沥青、再生剂(必要时)等,在基本 不改变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及施工工艺的前提下,采用掺加温拌 或必要的技术工艺,使得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拌合温度相比同类 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降低25℃以上,拌合成温拌沥青混合料 的技术,
2.l.7厂拌冷再生centralplantcoldrecycling
将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送到加工厂,经破碎、筛分, 以一定的比例与新矿料、再生用结合料、活性填料、水等进行常 温拌合,制成常温混合料的技术。
采用专用设备:对沥青路面进行加热、铣刨或粑松,现场掺 加一定量的新沥青、新沥青混合料、再生剂等,经热态拌合、摊 铺、碾压等工序,一次性实现旧沥青路面再生利用的技术,
采用专用设备,对沥青路面进行常温铣刨,现场掺加一定量 的新集料、再生用结合料、活性填料、水,经常温拌合、摊铺、 碾压等工序,一次性实现旧沥青路面再生利用的技术。
2.1.10再生沥青混合料recycledasphaltmixture
2.1.11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级配
将烘干至恒重的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直接进行 试验所得的级配。
2.1.12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矿料级配
采用溶剂抽提法或者燃烧炉法除去回收沥青路面材料 (RAP)中的沥青结合料,然后对矿料混合料进行水洗筛分试验 获得的级配
对于热再生和厂拌温再生,再生混合料级配是指回收沥青路 面材料(RAP)中的矿料与新矿料的合成级配;对于冷再生, 再生混合料级配是指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与新矿料的合 成级配。
将热沥青和水在专用的发泡装置内混合、膨胀,形成的含有 大量均勾分散气泡的沥青材料
2. 1. 15 含水率
冷再生混合料的总水量是乳化沥青或泡沫沥青中的水、外 水、新矿料中的水和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中的水的总利 冷再生混合料的含水率则为总水量与新矿料、回收沥青路面材 (RAP)、活性填料等干固料总质量的百分比。
对冷再生混合料进行重型击实试验,获得的最大干密度对 的含水率。
2.1.17泡沫沥青膨胀率
泡沫沥背发泡状态下的最天体积与未发泡时沥背 比值。
2.1.18泡沫沥青半衰期
工程需要采用道路石油沥青或改性沥青作为再生用结合料, 时掺加再生剂、温拌剂:沥青路面冷再生可根据工程需要选 化沥青、改性乳化沥青、泡沫沥青或无机结合料等作为再生 合料。
3.0.3沥青路面再生工程应满足当地的道路交通条件及气
件。其中气候分区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
1K 10℃:次干路和支路热再生沥青路面施工,气温不得低于5℃。 厂拌温再生沥青路面施工,气温不得低于5℃。厂拌热再生、厂 拌温再生与现场热再生沥青路面不得在雨天、路面潮湿的情况下 施工。
3.0.6采用水泥等无机结合料作为结合料的再生工程
气温低于5℃时施工。采用乳化沥青、改性乳化沥青、泡沫沥青 作为结合料的再生工程,不得在气温低于10℃时施工。冷再生 工程不得在雨天施工。
3.0.7现场再生工程产严禁在现场撒铺粉状结合料或填料。
4.1.1各类材料必须现场取样,进行质量检验,经检验合格 方可使用
堆放,不得混杂,材料应均匀一致;不同料源、品种、规格的亲 集料不得混杂堆放
硬化处理,且排水通畅的地面上;多雨地区应采用防雨棚遮 盖
4.2.1再生沥青混合料使用的道路石油沥青以及用于制作乳化 沥青、泡沫沥青使用的道路石油沥青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 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的规定。 4.2.2再生沥青混合料使用的改性沥青以及用于制作改性乳化 沥青使用的改性沥青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 质量验收规范》CJ1的规定。 4.2.3沥青必须按品种、标号分开存放,在储运、使用和存放 T
4.2.2再生沥青混合料使用的改性沥青以及用于制
4.2.3沥青必须按品种、标号分开存放,在储运、使用利
4.3.1厂拌冷再生宜采用慢裂型乳化沥青,现场冷再生宜采用 中裂或慢裂型乳化沥青。 4.3.2厂拌冷再生、现场冷再生用乳化沥青的质量要求应符合 表4.3.2的规定
4.3.1厂拌冷再生宜采用慢裂型乳化沥青,现场冷再生宜采月 中裂或慢裂型乳化沥青。 4.3.2厂拌冷再生、现场冷再生用乳化沥青的质量要求应符合 表4.3.2的规定。
4.3.1厂拌冷再生宜采用慢裂型乳化沥青,现场冷再生宜采用
2厂拌冷再生、现场冷再生用乳化温
注:表中试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执行
4.4.1厂拌冷再生、现场冷再生宜采用慢裂型改性乳化沥青。 4.4.2厂拌冷再生、现场冷再生用改性乳化沥青的质量要求应 符合表4.4.2的规定
4.4.1厂拌冷再生、现场冷再生宜采用慢裂型改性乳化沥青。
符合表4.4.2的规定
表4.4.2厂拌冷再生、现场冷再生用改性乳化沥青的质量要求
注:表中试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 E20执行
4.5.1厂拌冷再生、现场冷再生用泡沫沥青的质量要求应符合 表4.5.1的规定。
4.5.1厂拌冷再生、现场冷再生用泡沫沥青的质量要求应符合
表4.5.1厂拌冷再生、现场冷再生用泡沫沥青的质量要求
4.5.2泡沫沥青应随制随用
4.5.2泡沫沥青应随制随用。
4.6.1再生剂的品种及用量,应根据当地气候分区、旧沥青老 化程度、沥青含量、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掺配比例、再 生剂与沥青的配伍性综合确定。
再生剂的质量要求宜符合表4
表 4. 6. 2 再生剂的质量要求
2TFOT或RTFOT前后黏度比为试样经TFOT或RTFOT后黏度与TFOT 或RTFOT前黏度的比值。
注:1表中试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 JTGE20执行。 2将温拌剂按工程应用比例掺配到沥青中,测定掺配有温拌剂的沥青的 闪点。
生:1表中试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 JTGE20执行。 2将温拌剂按工程应用比例掺配到沥青中,测定掺配有温拌剂的沥青白 闪点。
4.7.2温拌再生也可通过泡沫沥青温拌工艺实现
2温拌再生也可通过泡沫沥青温拌工艺实现。
4.8.1新集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 验收规范》CJJ1的规定。 4.8.2热再生、厂拌温再生混合料中新旧集料混合后的集料混 合料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 收规范》CJ1的规定。
4.9填料、石灰、水泥
4.9.1填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 收规范》CJ1的规定。 4.9.2根据工程需要可采用磨细消石灰粉,作为再生沥青混合 料抗剥落剂。 4.9.3当水泥作为再生用结合料或活性填料时,可采用普通硅 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或火山灰硅酸盐水泥。水泥的初凝时 间应在3h以上:终凝时间宜在6h以上:不应使用快硬水泥或早 强水泥。水泥强度等级宜为32.5或42.5,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通用硅酸扑水泥》GB175的规定
4.9.1填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驴 收规范》CJ1的规定。 4.9.2根据工程需要可采用磨细消石灰粉,作为再生沥青混合 料抗剥落剂
4.9.1填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
4.9.3当水泥作为再生用结合料或活性填料时,可采用普通
4.9.3当水泥作为再生用结合料或活性填料时,可买
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或火山灰硅酸盐水泥。水泥的初凝日 间应在3h以上,终凝时间宜在6h以上,不应使用快硬水泥或 强水泥。水泥强度等级宜为32.5或42.5,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机 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
4.10.1当使用饮用水时,可不经检验直接用于制作乳化沥青、 改性乳化沥青、泡沫沥青及作为冷再生用水。 4.10.2当使用非饮用水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 标准》JGJ63的规定。
4.11 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
4.11.1厂拌热再生和温再生用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 须经过预处理后方可使用,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使用推土机、装载机等机具,将回收沥青路面材米
(RAP)充分混合后进行破碎。2应根据再生混合料的公称最大粒径选择合理的筛孔尺寸,将破碎后的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筛分成不少于两档材料。3经预处理的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应转运到平整、坚实和排水良好的堆料场,按质量、规格,分类、分档均匀堆放。转运和堆放过程中应避免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离析。4预处理后的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堆置高度不宜大于1.5m,并应避免长时间堆放。5料仓中的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应及时使用。4.11.2热再生和厂拌温再生用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4.11.2的规定。表4.11.2热再生和厂拌温再生用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的质量要求材料试验项目单位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含水率%《3回收沥青矿料级配实测路面材料本规程附录C沥青含量%实测(RAP)砂当量%>55针入度(25℃)0.1mm≥15可先按T0726阿布森回收沥青路面软化点实测法或T0727旋转蒸发器材料(RAP)中的沥青延度(15℃)cm实测法抽提回收沥青,再对回收沥青进行试验动力黏度(60℃)Pa·s实测针片状颗粒含量%实测回收沥青路面压碎值%材料(RAP)实测中的粗集料表观相对密度、实测毛体积相对密度应先抽提去除沥青,再对集料进行试验棱角性回收沥青路面实测(流动时间法)材料(RAP)表观相对密度、中的细集料实测毛体积相对密度注:表中试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E20和《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执行。11
4.11.3现场热再生施工前,原路表面应清洁、干燥
4.11.3现场热再生施工前,原路表面应清洁、干燥。
3现场热再生施工前,原路表面应清洁、干燥 .4冷再生用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的质量要求应符 4.11.4的规定。
4.11.4冷再生用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的质量要求
合表4. 11. 4 的规定。
表4.11.4冷再生用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的质量要求
注:必要时,可有选择地增加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中的沥青及粗、细集料 的试验项目
5.1.1再生混合料设计应对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进行充 分调查分析,并应根据工程要求、道路等级、使用层位、气候条 件、交通情况选用符合要求的材料。 5.1.2厂拌热再生、厂拌温再生和现场热再生,应根据回收沥 青路面材料(RAP)中的矿料与新矿料的合成级配进行级配设 计:厂拌冷再生、现场冷再生,应根据回收沥青路面材料 (RAP)与新矿料的合成级配进行级配设计。 5服重生沥青浪合料试验应按现行行业棕准《公路工程沥者
5.1.3再生沥青混合料试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沥背
5.2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设计
5.2.1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宜按本规程附录D的设计方法进 行设计。 5.2.2厂拌热再生密级配沥青混合料(AC类)、密级配沥青稳 定碎石混合料(ATB类)、半开级配沥青碎石(AM类)的矿料 级配范围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 169、《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的规定。 5.2.3厂拌热再生密级配沥青混合料(AC类)马歇尔试验配 合比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拌热再生密级配沥青混合料(AC类)的空隙率、马
5.2.3厂拌热再生密级配沥青混合料(AC类)马歇尔试验配
注:1:马歌尔试件尺寸为?101.6mm×63.5mm。对快速路、主干路,马款尔试件 双面各击实75次;对其他等级城镇道路、行人道路,马歇尔试件双面各 击实50次。 2对改性沥青混合料,流值可适当放宽。
马款尔试件尺寸为?101.6mm×63.5mm。对快速路、主干路,马款尔试件 双面各击实75次;对其他等级城镇道路、行人道路,马歇尔试件双面各 击实50次。 2、对改性沥青混合料,流值可适当放宽
5.2.4厂拌热再生密级配沥青稳定碎石混合料(ATB类)、平 开级配沥青碎石(AM类)马歇尔试验配合比设计技术要求应符 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的规定。 5.2.5厂拌热再生密级配沥青混合料(AC类)的动稳定度、浸 水残留稳定度、冻融劈裂抗拉强度比、最大弯拉应变(一10℃) 等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 CJJ厂169的规定,厂拌热再生密级配沥青混合料(AC类)的渗水 系数应符合表5.2.5的规定。
表5.2.5密级配沥青混合料(AC类)的渗水系数要求
注:表中试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执行。
5.3厂拌温再生沥青混合料设计
5.3.1厂拌温再生沥青混合料宜按本规程附录D的设计方法进 行设计。 5.3.2应选择合适的温拌剂或温拌工艺,拌合温度应满足施工 控制要求。 5.3.3厂拌温再生沥青混合料矿料级配范围、配合比设计技术 要求、混合料技术性能指标同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应符合本 规程第5.2节的规定。
4现场热再生沥青混合料设计
5.4.1现场热再生沥青混合料宜按本规程附录E的设计方法进 行设计。
5.4.2现场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矿料级配范围、配合比设计技术
.5乳化沥青冷再生混合料设计
1使用乳化沥背、改性乳化沥青作为再生用结合料的厂拌 再生、现场冷再生宜按本规程附录F进行混合料设计。
5.5.2乳化沥青冷再生混合料的矿料级配范围宜符合表5.5.
表5.5.2乳化沥青冷再生混合料的矿料级配范围
5.5.3乳化沥青冷再生混合料的设计要求应符合表5.5.3的规 定。试验方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F的规定。
5.3乳化沥青冷再生混合料的设计
注:任选劈裂试验和马款尔稳定度试验之一作为设计要求
4乳化沥青冷再生混合料中,乳化沥青折合成纯沥青后占 4混合料干质量的比例宜为1.5%~3.5%,水泥等活性填料 广料混合料干质量的比例不宜大于1.5%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的规定。 5.7.2,无机结合料稳定冷再生混合料级配范围宜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的规定。 5.7.3经配合比设计的无机结合料稳定冷再生混合料性能指标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169的 规定。
6厂拌热再生沥青路面施工
6.1.1厂拌热再生适用于对各等级道路回收沥青路面材料 (RAP)进行再生利用。再生后的沥青混合料根据其性能和工程 情况,可用于各等级城镇道路的沥青面层及柔性基层。 6.1.2厂拌热再生应选择符合要求的回收沥青路面材料 (RAP)和适宜掺配比例,混合料性能应满足本规程第5.2节的 规定。
6.2.1拌合设备必须具备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计量、再 生剂计量喷洒等再生系统。当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掺配 比例天于5%时,宜增加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烘干加热系 统,加热温度宜为95℃~130℃。 6.2.2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料仓数量不应少于2个,料 仓内的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含水率不应大于3%。 6.2.3拌合温度和拌合时间应根据拌合设备的加热十燥能力、 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的含水率、再生混合料的级配、新 沥青的黏温曲线等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适当提高新集料的加热温度,最高温度不宜超 过200℃。 2干拌时间应比同类热拌沥青混合料延长5s~10s,总拌 合时间应比普通热拌沥青混合料延长15s左右。 3再生沥青混合料拌合出料温度宜比同类热拌沥青混合料 高5℃~15℃。 4加热时,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不得直接与火焰
6.2.4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拌合的其他要求,应符合热拌沥 青路面的规定。
6.3.1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运输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对热拌沥青路面 的规定。
度,对不满足施工温度要求、已结成团块或遭雨淋的混合料,不 得使用。
6.4.1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摊铺温度宜比同类热拌沥青混 合料高5℃~15℃。摊铺的其他要求纺织标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 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对热拌沥青路面的 规定。
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对热拌沥青路面的 规定。 6.4.2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压实温度宜比同类热拌沥青混 合料高5℃~15℃,宜配备大吨位轮胎压路机复压。压实的其他 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 范》CJ1对热拌沥青路面的规定
合料高5℃~15℃,宜配备大吨位轮胎压路机复压。压实的其他 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 范》CJ1对热拌沥青路面的规定
6.5.1压实成型后的路面应进行早期养护,当沥青混合料表面 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当需提前开放交通时,可洒 水冷却。
6.5.2养护期间严禁履带车通行,严禁机动车辆调头或杀
暖通标准规范范本司时应限制车速和交通量。
6.5.3沥青面层完工后应加强保护、控制交通,不得在面层上 堆土或拌制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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